任锐
(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辽宁大连116029)
摘要:近年来,芬兰高中教育获得了迅速的发展,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为不断发展的高中教育注入了大量的新鲜血液。本文从课程改革的背景和政策制度入手,分别对芬兰普通高中的课程目标、课程设置、课程组织、课程评价和课程管理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叙述,全面探析了其课程改革的全貌。总结芬兰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成功经验,至少可以得到三个方面的启示,即丰富课程内容的多样性、给学生更多的自主选择空间、注重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
教育期刊网 http://www.jyqkw.com
关键词 :芬兰;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无年级授课制
DOI:10.16083/j.cnki.22-1296/g4.2015.05.056
中图分类号:G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580(2015)05—0126—03
收稿日期:2014—11—20
作者简介:任锐(1989— ),男,山西灵石人。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课程与教学论。
普通高中教育是芬兰国家整个教育链条中最为关键的环节,也是芬兰特色教育的一大典范。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为不断发展的高中教育注入了大量的新鲜血液,成为推动教育发展的有效动力。
一、芬兰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背景与政策分析
(一)课程改革的背景。20世纪80年代,随着芬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九年义务教育的逐渐普及,高中教育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由最初为少数人服务的“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转变。据调查,芬兰高中入学率超过90%,结束义务教育的学生绝大多数会选择进入层次较高的普通高中继续学习,高中教育越来越受到重视。20世纪90年代初,受主要贸易出口国苏联的解体及西方经济衰弱的影响,芬兰经济进入困难时期,失业率居高不下,1990~1994年间,失业人口占全国总就业人口的1/5。为了改善当时国内低迷的就业形势,芬兰政府开始着手新一轮的教育改革,尤其是对普通高中课程的改革。
(二)课程改革的政策分析。无年级授课制开启了芬兰的课改历程。1987年,芬兰在全国多所高中进行了无年级授课制的教学试验。1994年,芬兰全国教育事务委员会颁布了《普通高中课程大纲》(以下简称《大纲》),对试行多年的无年级授课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决定在全国推广。为了让学生更自由地发展个性,《大纲》还对高中的课程设置和教学模式进行了一次比较彻底的改革。1992年颁布的《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法》规定,高中教育的目的是促进学生的发展,使之成为平衡的、健康的、独立的、负责任的、有创造性的和热爱和平的个人和社会成员。在21世纪终身教育思潮的影响下,新的《普通高中学校法》提出了终身学习的教育理念——高中教育要为学生提供继续学习、工作、生活、个人兴趣及多方面的个性发展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促进学生的终身学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培养。
为了积极应对新世纪对人才培养所提出的挑战,2001年,芬兰全国教育事务委员会再次对高中课程进行修订,开启了新一轮的课程改革。2002 年,芬兰政府颁布了《普通高中教育国家总体目标和课程学时分配法令》,在此基础上又重新修订发布了新版《普通高中国家核心课程》,并于2005年8月在全国所有普通高中实施。2004年,芬兰全国教育委员会强化了自然科学与技术在高中课程中的比重,编制了新的《普通高中课程大纲》。与之前的课程改革相比,新课程改革的总方向没有太大变化,其主要差别体现在课时的分配上。课时分配表中除了国家制定的必修和选修课程之外,还有由地方政府和学校提供的选修和应用课程。
二、芬兰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基本特征
(一)全面发展和终身学习的课程目标。1992年的《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法》和1998年的《普通高中学校法》对高中教育目的做出了明确规定,课程目标作为教育目的的下位概念,充分体现了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学习能力培养的教育目的。通过高中课程的学习,要求每一个学生都能在知识、技能以及价值观等方面得到充分的发展和提高,进而成为良好的、平衡发展的和文明的社会成员。不仅如此,课程还应该向学生提供高中毕业之后继续学习、工作等多方面个性发展所需的知识及技能,培养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能力,使学生更好地应对现代社会和未来发展所面临的各种挑战。
(二)课程设置的层次性和多样性。为了保证教师和学生能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课程,芬兰普通高中在课程结构上做了明确的层次划分。高中课程分为学习领域、学科和学程三个层次。学习领域构建起了高中课程内容的整体框架,体现了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目的。学科是学习领域框架内具体课程内容的表现形式,在学校课程中起到承上启下的组织作用。学程是学科的细化,一门学科按内容和难度的不同分为数量不等的若干个学程。这里的学程与我国高中课程结构中的模块相类似,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体现了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
根据芬兰国家教育事务委员会的规定,高中阶段应采用多样化的课程设置模式,包括必修课程、专业课程和应用课程等三种形式。必修课程是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面向所有高中学生开设的基础性核心课程,目的在于保证学生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专业课程是对必修课程的拓展和延伸,是由中央、地方和学校共同设置的。应用课程体现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它为学生提供专门的实践性知识,包括方法论、职业技能、学科交叉、学科整合这样的综合课程。应用课程由各个学校负责开发和实施,国家和政府不做具体要求,课程设置具有很大的灵活性,也最能体现出学校特色。
(三)短期的分学段制和课程组织。1994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大纲》对传统的一学年只分两个学期进行了改革,即将每学年划分为5~6个学段,每个学段包括6~7个星期,各学段的最后一周为考试周。芬兰普通高中课程组织是以学程为单位的,一门科目按内容的数量和难易程度不同分为若干学程。短期的分学段制与以学程为单位的课程组织形式相结合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学生学习的效率,促进了学生的个性发展。
短期的分学段制较好地解决了过去双学期制的不足。因为一学年只分为两个学期,每学期持续的时间较长,使得一门学科的学习时间拉得太长,每门学科的周课时数太少,这样既造成一门学科的学习周期过长而容易遗忘,又使得一个学期并行开设的学科门类太多。实行短期的分学段制和学程组织教学能够避免由于学习时间间隔过长而容易遗忘所学知识的现象,学生可以在相对较短的时间里将某几门学科学得比较透彻,从而提高学习效率。
(四)注重学生发展的课程评价。根据《普通高中课程大纲》中有关课程评价的详细规定,芬兰高中的课程评价主要是对学生学习或者是学生学业水平的评价。评价的目的在于引导、鼓励和促进学生学习,发展学生的终身学习能力。高中日常的课程组织是按具体的学程进行的,学生围绕学程进行每天的课程学习,因此,课程评价也是以学程为单位进行的,注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
芬兰高中的各门课程按内容和难度分为数量不等的若干学程,学程学习结束后,学生要参加阶段性的考试,合格者进入学科的下一阶段学程进行学习;如果某一学程考试没有通过,学生还拥有重新学习的机会。学程评分的依据主要来源于学生的书面考试、教师对学生日常学习的观察、学生的作业表现以及学生的自我评价。芬兰高中教师特别重视和鼓励学生进行积极的自我评价,并将其作为最终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无年级授课制的课程管理模式。芬兰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特别强调关注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在课程学习上给学生更多的自主选择权。为此,芬兰打破了长期以来使用的分设年级、固定班级、固定教师授课的课程管理模式,在所有高中大胆地采用无年级授课制,这无疑成为了课程改革中最大的特色。无年级授课制是指学校不为学生划分班级和固定教室,学生也没有年级限制,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及兴趣爱好制订学习计划,选择不同的课程和教师,从而使学习成为一种自觉、主动的行为。
在无年级授课制的课程管理模式中,学校按照学生的才能、学习进度、学习方式和理解水平,为其制定适宜的学习内容和学习程序。新学年伊始,学校会给每个学生发放一本课程设置手册,其中包含了课程的总体介绍、课程设置、各科详情和授课教师等信息。无年级授课制最大限度地尊重了学生的兴趣和意愿,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因材施教的个别化教学原则。
三、芬兰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对我国高中课程改革的启示
(一)丰富课程内容的多样性。芬兰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十分强调课程内容的基础性、选择性和多样性。从培养学生基础学力的观点看,芬兰高中课程内容特别强调学生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的掌握,为每一位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例如:国家核心课程中的母语、外语、数学等学科的设立。地方和学校拥有部分课程的管理和设计的权力,因地制宜地开设地方性课程和校本课程,丰富了学校课程的内容,留给学生大量的课程选择空间。我国教育部在2005年发布了《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实验)》,强调普通高中课程内容的选择应该遵循时代性、基础性及选择性。与芬兰课程改革相比,我国课程内容的选择取向和芬兰具有很大的相似性,都注重课程内容的基础性和选择性。
我国现行的高中课程共分为八大学习领域,包含有12~13门科目,每一科目又分为若干个学习模块,同时还有地方和学校自行设计的大量选修课程,课程种类可谓丰富多彩。但课程的多样性并不是以学校开设课程的数量为唯一指标的,多样性的课程除了要保证学生多方面才能的发展以外,还应该尊重不同学生的发展水平。不同学生有着不同的学习基础、能力水平和发展需要,课程不仅仅是面向尖子生开设的,帮助那些成绩差的学生获得自身成长,也是课程开设的重要意义。因此,丰富课程内容的多样性,关注课程对学生的适切性,使课程面向全体学生并适应不同学生发展的不同需要,是我国高中课程改革的必然追求。
(二)给学生更多的自主选择空间。我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已经关注到了自主选择对学生学习和成长的重要性。新的课程改革方案要求高中课程结构包括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模块化的课程内容有利于学校灵活地安排课程,学生自主选择并及时调整课程,形成有个性的课程修习计划。课程设置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在全面学习必修课程的基础上,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学习时间自主地选择一些选修课程。但是,在实际的学校课程实施过程中却不尽如人意,学生课程由教师包办、选修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被强行占用、课内外活动由教育部门和学校统一安排等不良现象层出不穷。
芬兰高中实行的无年级授课制、学程式课程组织、短学期制等都突出强调了学生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的重要性,并且在实际学校生活中,学生的自主性和选择性也真正落实到位,因此,成为了世界高中特色教育的典范。真正领会课程改革的理念,多给学生较大的独立选择空间和学习空间,切实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使改革方案落到实处,仍然需要我国广大课程研究者和实践者付出更大的努力。
(三)注重学习过程的评价。芬兰的普通高中依据学生的实际需求安排课程内容、学习方式和评价标准,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个性特长、能力倾向以及发展需求选择学习内容。对学生学习的评价以学程为单位进行,评价标准体现出动态性和发展性,不仅仅以卷面成绩来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而是从考试成绩、教师对学生的日常观察、学生作业表现和学生自我评价等多角度加以评价,注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
我国正在进行的高中课程改革倡导教育要面向每个学生,为了一切学生的发展,发展学生的一切。因此,对学生的评价不应将考试成绩作为唯一指标,评价的目的不是为了揭示学生在群体中的位置,而是要让学生展示个性、追求卓越、全面发展。课程评价除了要关注学生的考试成绩之外,还应该强调学生在学习成长过程中多方面的表现,建立反映学生状况的过程性评价体系至关重要。我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实验)》已经明确提出,学校要采取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但是,落实到实践层面,很多学校的成长记录却徒具形式,失去了其本身的意义。因此,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强教育质量监测力度,保证学生成长记录的真实性和可信度,使课程评价真正关注到学生的学习过程,仍需要我们不断地探索和实践。
[教育期刊网 http://www.jyqkw.com
参考文献]
[1]张德启,汪霞.芬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整体设计与实施浅析[J].外国教育研究,2009(5).
[2]何晓娜.芬兰中小学个性化教育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4.
[3]田友谊.无班级授课制:芬兰高中教育体制改革透视[J].外国中小学教育,2003(12).
[4]贾海菊,朱成科.芬兰普通高中课程评价及其对我国课程改革的启示[J].教育测量与评价,2009(12).
[5]浙江省教育考察团.走进芬兰高中课程改革[J].今日浙江,2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