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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安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政策建议

  • 投稿简浅
  • 更新时间201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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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背景

安徽一直以来就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省,总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三农”问题一直是制约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地区发展不平衡和城乡收入差异加剧,再加上农村劳动力个人原因、制度因素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农村劳动力开始向第二、三产业,省外和省内其他地区等方向转移。随着科技的进步,农业机械的广泛使用,使得农业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因此农业生产所需劳动力数量大大降低,再加上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农村人口的持续增加,人均可耕种面积缩小,导致农村出现大量剩余劳动力,如果这些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农村,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转移,将会严重阻碍安徽省农村经济和全省整体经济的发展。

二、研究结果

(一)安徽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现状

据《安徽省统计年鉴(2012)》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安徽省总人口为6876万人,其中农村人口为5388.07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78%,农村人口中的从业人数为3085.09万人,其中转移到城市就业的人数约为1132万人,剩下的劳动力共有约1800万人仍然滞留在农村内部。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约为6977元,安徽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约为6232.21元,占全国水平的89%o这些剩余劳动力如果不从农村内部转移出去,农民的收入将很难提高。2011年安徽省生产总值为15300.65亿元,其中第一产业的贡献率只有13.17%。农民人均纯收入不高,农村劳动力过剩,这些问题已严重制约我省经济的发展,所以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安置和转移工作显得极为迫切。

(二)安徽省农村劳动力转移中的问题及其原因

1、问题

(1)劳动者自身素质不高。农村劳动力普遍表现为受教育程度低,专业技能缺乏。大多数农村剩余劳动力文化程度较低,又没有擅长的手艺,因此,即便转移出去也只能从事脏、苦、累的工作,工资水平低,生活条件差。

另一方面,由于我省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人数逐年增多,过度集中于某一地区或某一行业,导致出现转移失衡,农民工市场供过于求的现象,农民工市场就会出现恶意竞争,导致农民工的工资低于其劳动价值,甚至低于在家务农的收入,所以部分农民工就会选择返乡务农。

(2)农村劳动力转移质量不高。由于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方面所起的作用不大,造成安徽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质量不高,外出人员收入水平偏低,甚至权益都得不到保障。大多数外出务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事的都是建筑业、家政服务、餐饮服务员等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且工资水平较低的工作,从事技术岗位的很少。

(3)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外转移,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其中以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等问题最为突出。一方面,随着我国人口的老龄化,老年人,尤其是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虽然我国推行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正在试点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但我国仍然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农村老年人精神生活单调、就医难、就医贵等问题急需得到有效解决。

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劳动力在城市大多从事的是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的工作,他们根本没有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来照顾自己的孩子,而且,农民工的工资和福利水平远远无法与城市职工相比,城市里高昂的生活成本,使他们根本无力承担一个家庭在城市的生活,所以很多农村儿童都被父母留在农村和爷爷奶奶或其他亲戚一起生活,由于这样的生活状况,导致留守儿童面临很多问题,如留守儿童的生活问题、教育问题和心理问题。

2、原因

(l)政府行政方面原因。这些年来,安徽省政府也在积极寻找有效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的方法,但都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笔者认为,首先,政府在思想认识上还不到位,在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问题上一直是以提高农民收入为目的,想方设法清除劳动力转移障碍,但很多部门还没有树立起“人力资本是经济增长的源泉”的理念,没有认识到人力资源可以转化成人力资本的潜力,也没看到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是我国实现城市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认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是农民自己的事,却没有看到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农民收入的增加和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巨大推动力。目前安徽省劳动力市场发展相当缓慢,专业的中介组织发育程度低,政府对农村劳动力市场管理缺乏对其供求信息的掌握和宏观调控,从而导致农村劳动力盲目无序的流动。

(2)制度方面的原因。制度因素主要包括现行的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两个方面。在户籍制度方面,我国现行的城乡分离的二元户籍制度,是在计划经济时代背景下形成的,是一项以牺牲农民的利益来实现城市工业发展的制度,结果导致我国农业发展一直滞后,城乡差距不断扩大。而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农村剩余劳动力为了获得更高的经济收入,开始大量的从农村向城镇转移,这必然与户籍制度产生矛盾。虽然近些年来,国家逐渐放宽了户籍制度的限制,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受户籍制度的影响,农村劳动力虽然可以进入城镇,但是因户籍制度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依然存在,无法享受和城镇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尤其是近几年被社会广泛关注的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教育问题、社会保障问题和医疗保障问题;在土地制度方面,我国实行的是集体所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根据土地的面积大小、土质肥力多少平均分配给每个农民。虽然我国提出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但农村土地在实际流转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且土地转出的补偿少,很多农民不愿意自己的利益受损,所以他们就选择在从事非农业生产的同时兼营农业,牵制了农民长时间或长距离的转移。

三、解决安徽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的政策建议

1、深化制度改革,破除转移障碍

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是制约农村剩余劳动力有效转移的两个重要方面。首先,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解除城乡分离的二元结构,取消附加在城市户口上的特权,使得城市和农村户口享受同等的权益,让户口成为一种国家人口管理的登记制度。其次,我国现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土地制度,由于经营规模小、经济效益低,已经严重阻碍了农业的发展,同时也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上,制约了农村劳动力的有效转移,所以要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机制,实现农业发展的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一方面,政府通过各种优惠政策的扶持,培育起一批种植大户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带动对土地的需求,同时也缓解了当地的就业问题;另一方面,政府要建立起专门的土地流转管理机构和专业的中介服务组织,专门为农民土地使用权流转进行登记、办理相关手续等服务工作,实现一站式服务,有效提高农民进行土地转移的效率和解决了农民的后顾之忧。

2、提升政府职能,完善劳动力市场

目前,安徽省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方式仍然是通过亲戚或朋友介绍,完全不了解外面的就业信息和形势,处于一种完全盲目、无序的状态,由于就业信息的不对称,在有些城市出现很多农民工进城找不到工作,而有些城市却招不到农民工的现象,而且安徽省劳动力市场初步形成,并不完善,专业的中介机构比例较低,成效不大。所以,政府要充分发挥自身的服务职能,建立起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既要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信息,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有序、高效的转移,降低盲目、重复转移的成本,实现农村劳动力与城市劳动力享受同等待遇,消除对农村劳动力的歧视。

3、努力提升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自身素质

安徽省是一个劳动力资源非常丰富的省份,那么如何将安徽省从一个劳动力资源大省变成劳动力资源强省,就必须从根本上不断提升劳动力的自身素质。受教育水平可以帮助农村劳动力获得更多非农就业机会,而且决定着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城镇非农产业就业的稳定性,特别是在经济不景气时期,转移出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受教育程度越高,越能够避免被解雇的风险。在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中,受教育程度越高,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质量就越高,所以说教育在劳动力转移的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政府需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政府要继续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提升农村义务教育的普及率,不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文化水平,缩小城乡之间的教育水平的差距;另一方面,重视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术教育,由于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和经济增长方式的逐渐转变,第二、第三产业对劳动者的素质和职业技能要求越来越高,如果要想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就必须通过对农村劳动力进行职业技术教育,让他们能够满足市场需求,提升职业竞争力。

4、消除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后顾之忧

要想解决安徽省农村留守老人、儿童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大幅提升安徽经济发展水平,尤其是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只有农民的经济收入达到一定水平,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的生活才能得到保障,但短时间内这一目标还无法实现,所以要采取一些措施来缓解这一矛盾。首先,针对留守老人问题,政府不仅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发展特色产业,并营造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吸引更多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其次,针对留守儿童问题,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社区、学校、家庭等协同工作的格局;二是完善和落实相关法律政策,保证农民工子女在工作地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权利;三是使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得到净化和优化;四是充分发挥民间的力量,通过政策等方面的支持,使得民间组织开办一批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机构。

结语

安徽省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大省,虽然近些年安徽省在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成效有限,政府还需在推动城镇化建设、实现产业一体化、发展特色农业等方面多做工作,大力提升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实现将劳动力资源大省转变为劳动力资源强省,才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根本之道。

(作者单位:安徽省土地勘测规划院)

责编:姚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