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娟
【摘要】随着新媒体的快速发展,新媒体的失范现象不断出现,本文分析了新媒体失范的表现及原因,并提出从加强网络媒体的自律、提高网民的媒介素养、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三个方面来管理新媒体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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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媒体失范管理
一、“新媒体失范”的界定
自1994年我国正式接入因特网开始,我国的网络媒体迅速发展,网民规模也迅猛扩张,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3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18 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5.8%,较2012 年底提升3.7 个百分点。网络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便利了人们之间的沟通交流,但同时也导致了大量虚假信息、不良信息的传播,而网络暴力、网络犯罪事件也屡见不鲜。由于网民数量巨大,这些失范现象所具有的杀伤力是不可预测的,同时也是不能忽视的,因此有必要对新媒体的失范进行研究和探讨。
“失范”这一概念最早是由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提出的,他认为“失范”就是“一种社会规范的缺乏、含混或者社会规范变化多端以致不能为社会成员提供指导的社会情境。”①也有学者认为,社会失范应该要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宏观上是社会规范的缺失与不完整,而微观上是社会成员主观违背社会规范的行为。因此,所谓的新媒体失范就是指“网络社会价值或规范体系的缺失与不健全所导致的调节作用弱化以及失灵,并由此产生整个网络社会的混乱无序以及网络社会成员在虚拟环境下违背主导社会规范的行为。”②
二、新媒体失范的表现
新媒体失范在网络上表现得尤为突出和多样,这里主要以网络媒体的失范为例。网络媒体失范的主要表现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虚假信息、谣言等不实信息
网络媒体改变了传统媒体由传播者到受传者的单向传播方式,在网络上人人都可以是传播者,同时也可以是受传者。这既是网络媒体的优点,同时也弱化了网络媒体的“把关”——每个网民都可以是信息的发布者,网民本身的文化水平限制了其发布的信息的质量,导致网络上存在着大量虚假信息。此外,借助于网络媒体跨时空传播的特性,网络谣言的传播速度之快、传播范围之广、影响力之大常常让政府等管理部门防不胜防。
网络信息失实,不仅增加了网民获取真实、有用信息的难度,同时还会损害网络媒体的公信力,也会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2、暴力、色情、垃圾信息等污染网络环境
暴力和色情因素在网络游戏、网络小说、网络视频中随处可见。尽管国家三令五申禁止在网上传播暴力、色情等信息,但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不少网站总是会在国家政策打击力度减小的时候又卷土重来。而垃圾信息的主要表现是垃圾邮件,这些垃圾邮件是群发的,收件人无法拒收,同时这些邮件中可能含有病毒、恶意代码等不良信息。
因此,无论是暴力、色情信息还是垃圾邮件都会对网民造成很大的困扰,对网络环境造成污染。
3、人肉搜索等侵犯隐私权、人格权
人肉搜索一开始是以“正义”的面目出现的,它可以利用网络上的海量信息快速地查找到被“人肉”者的相关信息,同时也可以作为网络舆论监督的手段。但后来人肉搜索被滥用,许多网民在还没有弄清事实真相之前就将“人肉”者的个人隐私信息公布在网上,导致“人肉”者不仅要面对人们在网络上的口诛笔伐,还要面对现实生活中的人身攻击和伤害。2013 年12月3 日,广东一高中女生琪琪因受不了被“人肉”之后的外部压力而跳楼自杀。在这个事例中,广大网民只凭一服装店主的一面之词就认定琪琪为小偷,公布其隐私信息、侮辱其人格,这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三、新媒体失范的原因
1、网络传播的开放性和匿名性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网络媒体具有极大的开放性,任何人只要有一台联网的电脑就可以使用。开放性使网络成为广大网民发出自己声音的平台,但同时也为失范现象的出现及泛滥提供了土壤。此外,网络传播具有匿名性的特征,网民在网上发布信息,没有人知道他的姓名和身份,能看到的只有在网络空间中使用的代码或名字,例如博客名、微博名等等,这样网民就处于一种没有社会约束力的情况之下。有研究表明,在这样无社会约束的情况下,人们容易失去社会责任感和自我控制力,从而做出一些在原始本能支配下的行为。因此,网络传播的匿名性推动了网络媒体失范行为的发生。
2、网络媒体信息把关的弱化
把关,对于媒体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尤其是新闻媒体,因为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依靠把关,才有了人们对传统媒体的信赖,才有了传统媒体逐渐发展起来的媒介公信力。网络媒体以传播速度快、传播距离远使得传统媒体在与之竞争时一败再败,但网络媒体的以快取胜并非毫无缺陷,它在追求速度的同时必然要牺牲质量。所以,很多新闻网站虽然做到了最快速度甚至是实时发布新闻消息,但却容易出现新闻失实的情况。甚至有些新闻网站为了吸引网民的眼球,故意制作夸大的新闻标题和失实的新闻内容。这种只追求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的做法是不可取的。除了新闻网站把关弱化之外,一些传统媒体的官方网站、官方微博也随波逐流,只顾转发或发布吸引人的信息,却不加核实,这只会降低人们对它的信任度。
3、网络社会中价值和规范体系的缺失或不完整
在以血缘、地缘、业缘关系为行为基础的现实社会,社会舆论、内心信念、传统习俗等道德评价都可以很好的发挥作用,人们的行为自然受到各种关系的牵制与约束。③但是在网络社会中,网民们处于匿名状态下,现实社会的伦理道德和规范体系并没有发挥多大作用,而网络社会自身并未形成相应的价值与规范体系,这使网民获得了极大的言论自由,再加上网民的自我控制力、自我约束力较差,失范行为的出现也就不足为怪。
4、网络媒体受经济利益的驱使
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我国的媒体具有双重性质——事业单位,企业化经营,也就是自负盈亏。媒体的主要经济来源于广告,而广告商主要看重的就是收听率、收视率和点击率。虽然网络媒体的盈利模式已经实现多样化,但广告份额仍然占很大比重,因此网络媒体不得不使出浑身解数来抢夺网民们有限的注意力。一些网站夸大事实、捏造事实、搜奇猎异、耸人听闻,一味追求轰动效应。有些甚至不惜恶搞经典,以娱乐化的方式处理社会公共事件。这种一味迎合大众低级趣味的做法只会让大部分网民失去对网络媒体的信任及依赖。
5、政府等管理部门监管不力
到目前为止,尽管我国为新媒体监管立法做出了一系列努力,也确实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等,但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新媒体法律,更不用说一个关于新媒体监管的法律体系。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不法之徒利用法律空白进行犯罪,管理部门监管时有力无处使,纵使抓住了不法之徒,其付出的代价也不大。此外,对于新媒体的监管,我国并没有一个较为完整、职责清晰、办事效率高的管理体系。大大小小的管理部门不少,办实事的不多,职能交叉的不少,这样容易造成遇事推诿、监管无力、办事效率低的情况。
四、对新媒体失范的管理
1、加强网络媒体的自律
加强网络媒体的自律主要是针对网络媒体和网络媒体从业人员而言的。媒体,是社会的媒体,是要肩负一定社会责任的媒体。而如今不少网络媒体一味追求经济利益、不少网络媒体从业人员夸大事实、编造事实、发表不实言论、发表不理性言论,置职业道德、专业精神于不顾,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要改变这一现状,必须先从网络媒体和网络媒体从业者自身抓起,媒介公信力较高的网络媒体要共同建立起行业规章制度,而媒体从业者要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的学习,要肩负起自己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严格约束自己。
2、提高网民的媒介素养
“媒介素养是指现代社会中的一般公众对于传播媒介及其传播信息的认知、解读、评判和利用的整体素养及实际能力,是大众对于传播媒介所从事的信息传播这一社会现象的基本诉求及基本看法”④。提高网民的媒介素养,可以提高网民对网络媒体传播的信息的解读和评判力,这样网民可以辨别网上信息的真实程度,从而减少对不实信息的转发,以及由此而出现的不理性的网络暴力行为。此外,提高网民的媒介素养还可以提高网民对网络媒体的使用程度,网民可以更加合理地利用网络这个平台,同时还可以对网络媒体进行监督。
3、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
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首先要建立一个专门的综合管理部门来统筹管理大局,在此基础上再建立一个完整的、从上到下、职责清晰的监管体系,进行实时监管。一定要将监管常态化,而不是突击活动,以防止一些不良网站的卷土重来。此外,关于新媒体管理的专门立法也要加快进行,尽快完善和补充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填补法律空白,只有加大互联网犯罪的法律代价,才能有效的降低其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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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①杰克·D·道格拉斯,弗兰西斯·C·瓦克斯勒:《越轨社会学概论》[M].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53
②③宫承波、刘姝、李文贤:《新媒体失范与规制论》[M].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10:7、8
④陈先元:《大众传媒素养论》[M].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1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责编:姚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