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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恶搞”亚文化狂欢的反思

  • 投稿猪小
  • 更新时间201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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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瑞

【摘要】自胡戈制作的视频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在互联网上蹿红后,各种各样的“恶搞”作品充斥网络空间,“恶搞”成为互联网时代网络文化的一种形式。“恶搞”者主要运用戏仿、反讽、变形、拼贴等手法来解构权威、彰显个性。从文化上看,我们可以将网络“恶搞”看作是一种青年亚文化,它具有抵抗性、边缘性、娱乐性、颠覆性等特点。但是,在“娱乐至上”的时代,纯粹追逐娱乐快感的网络“恶搞”不利于青少年群体的健康成长。因此,我们需要对网络“恶搞”文化进行反思,把握好“恶搞”的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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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网络恶搞 亚文化 狂欢 反思

一、网络“恶搞”的概念界定

1、网络“恶搞”的来源及概念

“恶搞”一词来源于日语“KUSO”,本意为“可恶”、“糟糕”。“恶搞”首先由日本的游戏界传入台湾,后经由香港传到内地。在网络运用中它逐渐被赋予搞笑、讽刺的涵义,并发展成青年亚文化的一种类型。指的是对原本严肃的主题加以解构,通常是将一些文字、视频、图片等进行剪辑、拼贴后再次发布,从而建构出喜剧或讽刺效果的娱乐文化。

2、网络“恶搞”的分类

(1)“恶搞”文字

以文字的方式来进行“恶搞”出现的较早,“恶搞”者常常将经典名著中的语句,电影、电视剧中的台词等进行改编,形成结构类似但意义内涵不同的作品。例如,随着《后宫甄嬛传》这部电视剧的大范围播出,“甄嬛体”在互联网上走红。

(2)“恶搞”图片

为了达到夸张、搞笑的效果,网友们通常使用图像处理工具,将原有图片进行调整,或者把几张图片拼凑、粘贴,“换脸”就是“恶搞”图片的典型手法。例如,2012年3 月即杜甫诞辰1300 周年之际,一组名为“杜甫很忙”的“恶搞”图片走红网络。杜甫“穿越”到现代,或抱着美女,或弹着吉他,此举在舆论界引起轩然大波。

(3)“恶搞”音频

音频类网络“恶搞”是以声音为“恶搞”对象,改变原有歌词的内容或发音以方言的形式,重新录制后上传到互联网上的音频作品。例如,2006 年世界杯上黄健翔的比赛解说的音频,在两天之内被“恶搞”成多种版本:“邯郸方言激情版”、“唠女温柔版的演说”、“摇滚版”等。

(4)“恶搞”视频

互联网的普及以及网民电脑技术的成熟,使得视频“恶搞”成为网络“恶搞”最具代表性的形式。它通常是利用熟悉或经典的影像文本作为母本,进行“再创造”。最早的“恶搞”视频——《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就是对电影《无极》和《中国法治报道》节目进行“二次创作”的结果。

二、网络“恶搞”的亚文化狂欢

1、网络“恶搞”的亚文化属性

文化按照价值体系和文化势力的差异可分为亚文化和主文化。亚文化是由特定亚文化群体所奉行的一套生活方式、价值追求,他们将自己从主流文化中抽离出来,反抗主流文化①。它属于某一区域或某个群体所特有的观念和生活方式,直接作用或影响人们生存的社会心理环境。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以青年为主体的人们通过网络表达自我。网络“恶搞”采用拼贴、戏仿等手法解构权威、颠覆经典,以娱乐搞笑为宗旨,具有亚文化特征。“恶搞”体现了在网络时代青少年对话语权的追求,他们通过“无厘头”等方式对精英霸权和主导文化进行颠覆和抵抗,以拓展话语空间。因此,网络“恶搞”具有青年亚文化的属性。

2、“恶搞”文本的编码/解码分析

研究网络“恶搞”亚文化的符号特征,可以通过分析其修辞风格,体味能指与所指被任意地重新组合后,所反映出的对意义的消解和对主流价值观的不满和抵抗。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经过胡戈的二次创作,展现的是一个与电影大相径庭的故事。其风靡的原因在于胡戈以新颖、辛辣而又搞笑的方式,对中国电影形式华丽,内容无聊的现象进行了嘲讽。

根据霍尔的编码/解码理论,胡戈借用陈凯歌电影中的符号元素,以影片中的身份及意义为蓝本,然后对符号进行边缘化解读,改变了电影中的符号意义,对原本具有严肃特性的新闻节目进行任意改编,体现出对主流话语权的解构与颠覆。

3、网络“恶搞”——仪式下的抵抗

在网络的舞台上,狂欢的主角是青年。他们渴望突破,寻找自由,建构一个相对自由的精神家园。面对自上而下的“文化统治”,当然有自下而上的反抗,但这种反抗并非直接的武力抗争,而是对大众媒介产品以及其所传达的意识形态进行的抵制。这里的抵制,按照德赛图的说法,就是“着眼于大众或者说‘弱者’在文化实践中,如何利用‘强者’或者利用强加给他们的限制,给自己创造出一个行为和决断的自由空间”②。

谈到日常生活中的权力斗争,德赛图指出大众文化就像一场游击战,大众是小规模武装的游击队。为了打破父辈对青年一代精神上的钳制,他们选择了一种较为隐蔽的方式与之对抗,即以一种游击的方式,偷换和改编诸如图片、电影片段等文化资源,再把这些材料以搞笑的方式拼贴到一起。同时,借用网络平台,利用匿名身份和网络技术,对主流价值观、传统文化以及成人世界中的规则与秩序进行解构。但这种抵抗只是仪式的,并非暴力性的武力攻击,只是将主流的东西进行解构和重组,以达到去精英化,去中心化的目的。

借助网络“恶搞”进行的抵抗对主流价值和传统文化有一定的冲击,但这种抵抗在本质上是外在的、仪式的。在《仪式的抵抗:战后英国青年亚文化》一书中,伯明翰学派运用“葛兰西的霸权概念,将一系列的青年亚文化风格诠释为象征性的抵抗形式”,在这里“仪式抵抗”有两层含义:一是青年亚文化群体通过特别的专属的风格、符号、行为等与主流文化相抗衡,抵抗主流文化霸权;二是青年们的这种反抗行为并非现实的反抗,只是象征性的一种仪式。

三、对网络“恶搞”的反思与规制

1、网络“恶搞”受到商业利益的侵蚀在消费主义的影响下,网络“恶搞”具有经济价值。但是,一些网站为了吸引受众眼球,违背了“恶搞”的初衷,其原有的反叛和个性消失,己经成为一种营销手段和生产方式。

现实运作中,“恶搞”者与商业网站联手,按照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来生产“恶搞”文本。例如,2010 年“我爸是李刚”事件发生后,某网站为了博取受众的眼球,推出模仿“我爸是李刚”的造句比赛。可以看出,在消费主义盛行的背景下,网络“恶搞”不可避免地成为商业化的“恶搞”经济。

2、“恶搞”对主流价值的扭曲性颠覆为了迎合年轻人娱乐的需求,“恶搞”亚文化对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进行了扭曲性的颠覆,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知名作品被随意改写

“恶搞”者们在进行创作时,往往采用知名度高的中外著作,借助高知名度的母本作品进行颠覆性改写,以达到“一夜成名”的目的。例如,世界名画常常被当作“恶搞”的母本,蒙娜丽莎的脸可以被换成任意一张人脸以达到搞笑的目的。

(2)名人被戏弄调侃

受众的目光常常集中在社会名人的身上,因而把名人或明星当作“恶搞”的对象也能获取较高的关注度。例如作家韩寒与郭敬明,曾被网友制作出同性恋意态的《上海绝恋》虚拟电影海报,这一度在微博上引来了数以万计的转发。

(3)英雄人物与“红色经典”被粗俗化在“恶搞”的作品中,英雄人物的崇高意义被人们消解。例如,网络电影《雷锋的初恋女友》中,给雷锋贴上“姐弟恋”、“过劳死”的标签,而其助人为乐的精神则被消解。

3、对网络“恶搞”的规制

当网络“恶搞”发展到无度的情况下,就会僭越政治、经济和伦理的红线,成为一种文化肿瘤,产生消极的影响。由于网民是网络“恶搞”的参与者,因此,在政府部门利用法律进行监管的同时,还需提高网民的自律能力。

(1)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网络“恶搞”监管制度法律、法规是一种由国家权威保证实施的,对网络“恶搞”最有力的规范措施。尽管目前有诸如《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的部门规章,但是,专门针对网络“恶搞”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因此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为“恶搞”监管提供更全面的法律依据。

网络的虚拟性为大众提供了狂欢的舞台,但受到“匿名性”的影响,“恶搞”行为常常超出了应有的限度。因此,网络“恶搞”应坚持适度原则。同时,要明确监管的主体,避免多头管理。鉴于网民的身份具有虚拟性,如若出现违法现象在取证等方面操作较为困难,因而笔者建议,在视频传播相关流程上可借鉴“微博实名制”,这样不仅便于进行监管,也能对“恶搞”制作者产生警示作用。

(2)强化网民与网站自律,加强主流文化引导

网络“恶搞”的出现与发展,既是技术进步的结果,也是社会文化语境向多元价值理念发展的结果。但我们应该认识到自由是有限度的,网络“恶搞”也应该有底线。因此,网络“恶搞”的参与者要加强自律,自觉提高自身的媒介素养和道德素质,遵守法律、法规,改变被动接受的状况,主动对所接触的内容进行辨别与批判。网站不能以点击率作为衡量一切的标准,同时也要避免受商业利益的驱使,应提高自身的格调,避免为赚取利润而走向低俗、恶俗。

结语

“恶搞”文化是互联网时代大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没有把握好“恶搞”的度,张扬个性、颠覆传统价值、解构红色经典等对主流价值造成了负面影响,因此,主流文化也应当加强对“恶搞”文化的引导。主流文化可凭借自身的优势对“恶搞”文化中的庸俗、媚俗、低俗进行引导;同时,相关部门在引导作为青年亚文化的网络“恶搞”时,要注意迎合青少年网民心理,避免采用说教的方式,而应做好把关人,避免不良“恶搞”作品在网络上的泛滥;此外,还需要加大对主流文化的弘扬,可以通过举办相关讲座、进行专业咨询来提高网民的媒介素养,帮助青少年正确看待网络“恶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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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①波林·玛丽·罗斯诺:《后现代主义与社会科学》[M].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4

②陆扬、王毅:《大众文化与传媒》[M].上海三联书店,2000:124

(作者: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

责编: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