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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慕仙人”何处见?

  • 投稿夏一
  • 更新时间2015-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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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凤祥

苏教版七年级下册第十四课《短文两篇》中的一篇《黄鹤楼》(节选)写得很有情味,笔者在备课时对文章有了进一步认识。

该选文虽然短小,但内涵丰富,极富文采。与教材配套的教师用书中是这样评说的:“这篇短文,介绍了黄鹤楼雄伟高大的外观和建筑结构的特点,描述了登临黄鹤楼的所见所感,突现了黄鹤楼这座名楼的地位和价值,表达了作者热爱山川胜迹和仰慕仙人的思想感情。”初备时觉得概括得比较好,复备时觉得“热爱山川胜迹”还可以理解,而对最后一句产生了疑惑——“仰慕仙人”的情感在文中是如何体现的呢?学生在做练习时也遇到了同样的困惑。

疏理一下选文。这段文字的第1~2两个分句交代了黄鹤楼的地理位置,第3~8个分句交代了黄鹤楼命名的由来,第9~17个分句写黄鹤楼的巍峨高大和登楼所见所感。在这三个层次中与“仙“字关联最紧的是第二层。作者引用《图经》云:“费祎登仙,尝驾黄鹤返憩于此,遂以名楼。”交代了黄鹤楼命名的由来。为证明“事实”的真实性,接着又以《神仙传》《述异志》中的记载来增强其命名由来的说服力。作者写这些有关神仙的文字其实只是为了突出黄鹤楼的非同寻常,而且这些内容都是以陈述的语气来写的,并没有流露出“仰慕”之意。另外,在第三层中还有一句“上倚河汉”似是仙境,但实际上这是以夸张手法来突出黄鹤楼的巍峨高大。如果因为这一修辞的运用,就说“仰慕仙人”,有点牵强。那么教师用书对文章主旨的概括,关于“仰慕仙人”的说法有没有依据呢?

查看原文资料可知,教材只选了原文的一部分,在选文后还有许多内容。作者在发出“亦荆吴形胜之最也”的感叹之后,意犹未尽,继续写道:“何必濑乡九柱、东阳八咏,乃可赏观时物、会集灵仙者哉。”这是以东阳八咏楼和濑乡老子祠来衬托,说明黄鹤楼能够代替这些楼以“赏观时物”,“会集灵仙”,从而突出黄鹤楼的存在价值。在原文第二段中又写道:“极长川之浩浩,见众山之累累。王室载怀,思仲宣之能赋;仙踪可揖,嘉叔伟之芳尘。乃喟然曰:‘黄鹤来时,歌城郭之并是;浮云一去,惜人世之俱非。’”触情生情,抒发感慨,追思仙踪,感叹浮生。综合这些内容会发现,“仰慕仙人”的主题在这里才有明显表达。

而教材中的选文只选到“亦荆吴形胜之最也”就结束了,这样固然会使选文更凝练,但不利于学生完整地理解本文的主题。因此最好还是加上后文,至少要加上“何以……会集灵仙者哉”几句才好。

同样是这《短文两篇》中的《于园》也如此,编者删去了“胎于石,娠于磥石之手,男女于琢磨搜剔之主人”,使学生误认为于园假山的精妙,得益于能工巧匠高超的技术和园林主人精细的构思。其实作者的本意还有一层,就是得益于在自然中孕育的材料(“胎于石”)。如果不删此句,学生对文章内容的认识会更全面,对结构与中心的认识更明晰。而删去下文“仪真汪园……以世守此二石何如?”则使选文紧扣文题,笔墨集中,不至于松散,还是比较妥当的。

其实,因为删节而影响学生对文章整体认识的现象不止这两篇。初中教材中典型的删节是《口技》中隐晦涉及男欢女爱之事的描写,《我的叔叔于勒》被删文字竟达千字左右。不少人惊呼被“愚弄”了,以为当初学习的这两篇文章都是“原版”。还有众多人到现在还不知道这两文已被删减过。

笔者想,教材编写有一定的原则,编者删节也有各种原因,但应重点考虑两个问题:一、是不是确实要删;二、非删不可时怎么去删。其落脚点应放在文章本身和学生身上。

从优秀的文学作品中吸收优秀的文明成果,前提是要“尊重原著”,这是教学的必要,也是研究的必要。因为只有本真的内容,才能探求出最切合作者本意、最有价值的东西来。如果受历史背景影响曾作删减的文章,在教材改编时也可“复原”。有些作品“删除部分内容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情了,现在把这些内容加进来没什么大不了”(刘国正)。即使文章存有编者所认为的不妥之处,也应让学生看清“真面目”,让他们阅读之后再去辨析。而教师“传道、授业、解惑”,其作用正体现在课堂讲解中,引导学生辩明是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在尊重原著的基础上,教材的编写亦可不完全囿于原文,有的地方还是可以删除的——毕竟作者写该文时绝大多数不会从学生和教学角度去考虑的。但是删节时不能断章取义,不能影响学生对作者原意的理解或误解,并且要告知学生该文有删节,而不能无声地、无形地剥夺学生的认知权益,不可轻易地、武断地评判学生的认知能力。这样不仅是对作者的尊重,也是对学生的尊重。而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遇到有删节文章时,有必要查找原文,并进行比较,适当补充,引导学生正确对待所删文段,从而使他们自己获得对文本的全面认识与理解。

“仰慕仙人”何处见?删繁就简查原文。取舍应依文与生,得失全在师引证。

(张凤祥 江苏高邮市南海初级中学22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