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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教学应重视“基础能力”的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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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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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鸣

语文教学改革可以说是“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了。进步当然有,但总的看,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低效甚至无效的状况,其根源主要在于淹没了语文教学的核心价值,忽视或者说“跳过了”“基础能力”的训练。

中学语文教学的“效”指什么?这要看学科的定性、定位。我们看看新《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的说法:

“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高中语文课程应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使学生具有较强的语文应用能力和一定的语文审美能力、探究能力,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终身学习和有个性的发展奠定基础。”在说完“高中语文课程应帮助学生获得较为全面的语文素养”之后,接着是下面一大段文字:“高中语文课程必须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使学生受到优秀文化的熏陶,塑造热爱祖国和中华文明、献身人类进步事业的精神品格,形成健康美好的情感和奋发向上的人生态度;应增进课程内容与学生成长的联系,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实践活动,学习认识自然、认识社会、认识自我、规划人生,实现本课程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方面的价值追求。”课标还强调“注重语文应用、审美与探究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均衡而有个性地发展”。

在这里,“工具性”与“人文性”并驾齐驱,各项“能力”与“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等等相提并论,而且各项能力还要“均衡发展”,结果是多元而宏大的价值取向淹没了核心价值的追求。语文学科的核心价值是什么?(或者“我们为什么要开设语文学科?”“中学生为什么要上语文课?”)广义地说是“语文素养”。所谓“语文素养”的核心又是什么?就是“语文应用能力”,就是自能读书、自能作文的能力,所谓“终身学习和有个性发展”的基础就是这种能力——所以这应称为“语文基础能力”。衡量语文课效果如何,这才是第一位的。笔者曾强调,让学习者爱读书、会读书,爱动笔、会作文,是语文学科对他们最大的“人文关怀”。

如果说课标是多元而宏大的价值取向淹没了核心价值的追求,教材体系则是“文体特点”的认知淹没了“基础能力”的训练,或者说是“跳过了”基础能力的训练,而直接进入“文体特点”的认知。

试看人教版高中语文教材。其主体就是“阅读鉴赏”(请问“阅读”与“鉴赏”是一回事还是有所区别?),每册四个单元,而其第一册第一单元就是鉴赏诗歌。其“致同学”书说:单元学习重点各有不同,“有的侧重于对形象性较强的文学作品进行品味和鉴赏,有的侧重于对思辨性较强的说理文章进行思考和领悟,有的侧重于应用性较强的文章的阅读理解”。很明显,这是一个“文体”体系,而其单元指导也都是着眼于文体特点。问题在于:“品味鉴赏”“思考感悟”“阅读理解”,这些概念的内涵是什么?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何?是处于同一层次的能力吗?比如学习鲁迅的小说《祝福》,难道不是首先得“阅读理解”,进而才能“品味鉴赏”吗?离开了“阅读理解”,还谈什么“品味鉴赏”?开篇就是“诗歌鉴赏”,这样的“序”合乎“能力”培养与训练的逻辑吗?待到第三册第二单元学习唐代诗歌,编者的指导语干脆就说“在理解诗意的基础上”云云,这个“基础”在哪里?怎么解决的?到其第四单元学习科普文章时,编者就只说什么“重视科学精神的培养,关注科学探索的过程,,感受科学家在探索真理中所表现的人格魅力”了,对于“阅读能力”本身更是无话可说。

不抓根本,不分层次,不讲顺序,东一榔头西一棒子,这样的教材,让一线教师怎么处理?别的学科教师,是该教什么教材里有什么;唯独语文教师,只能是“碰到什么说什么”.苦不堪言,且低效甚至无效。

“语文素养”是可以分解的,课标已然做了。而“语文应用能力”(即“基础能力”)则始终停留在一个笼统的概念上,有的人干脆说阅读能力是不能分解的(写作能力似乎还可以)。余谓不然,窃制“阅读能力分解表”以示同人。

在我的理解中,“阅读能力”首先可以分为两个层次:基础层次的能力与发展层次的能力;基础层次能力又可分为认读与解读两个层次;解读能力则包含三个方面:宏观把握(语感),诸因互解(思维),材料统理(表述)。(详见附表)

所谓“基础层次的能力”,就阅读而言,就是超越文体特点、阅读所有文本都需要的能力——所以它是一种“普适”能力。只有具备了基础的阅读能力,再说“品味鉴赏”才是有意义的;企图跳过这种普适能力的训练而进行“品味鉴赏”,必然流于形式,陷于空洞,伤了老师也害了学生。

能力的形成需要实践的过程,需要训练——教师之指导为“训”,学生实践为“练”。有了教师的“训”,学生的实践才不会是盲目的,其过程才会是科学(符合文本规律与读者心理规律)有效的。鉴于此,笔者反对“感悟”之说,反对“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之类的口号。没有教师的科学指导,一味地强调多读感悟,很可能造成鲁迅所谓“人生识字糊涂始”的结果;再者,如果真走百遍自见之路,还要教师干什么,还上语文课干什么?

训,就要有“说法”,就是要有理论,有概念。学习者在实践过程中理解了、接受了某种理论、概念,再以此指导实践,由“自觉”到“自如”,就形成了能力。没有科学的理论与概念,或者理论过于玄妙、概念过于笼统,学习者就真的只能靠“多读感悟”了。

比如“关键语句”这个概念,本身是科学的,教材里也都在使用。但如果没有具体内涵的说明,不知道哪些语句是“关键”,学习者还是五里云雾。有的先生竟然说“有的文章没有关键语句”,可见概念之模糊。在我的理解中,“关键语句”包括指示语、概括语、情态语、过渡语、标题语等等;而“指示语”又包括对象指示、时空指示、语篇指示、模态指示等等。(参看附表。对具体概念的阐释,请参阅拙文《阅读教学的价值观与方法论》,见《中学语文教学》2011年8~10期。)这些概念,必须通过具体的文本让学习者了解、接受;然后再选择适用的文本让他们感知、识别,并理解这些语句在整体把握文本中的作用。每一种能力的训练都要反复多次。文本可以根据内容编组,像唐诗、宋词、宋诗、文言散文、现代散文、议论文、说明文,可以分别编为一组或数组。每组的容量,要根据课堂的时段和学生的接受能力而定。如此,就形成了“(基础)能力立意的单元教学”系列,教师再也不必忍受“碰到什么教什么”的痛苦了,学生阅读能力的形成也就指日可待了。

这里补充说说“质疑”能力的问题。新课标中提出了“探究能力”“个性发展”的概念,这体现了时代的精神,而这都与“质疑”二字相关。没有“质疑”,“探究”什么?不敢质疑、不会质疑,还谈什么“个性发展”?可惜,在现在的教材体系中,并没有真正给“质疑”以一定的地位:选文都是“文质兼美”的,解说(包括注解)都是权威的.(且注解之详,完全剥夺了学习者自己检索、探究的机会),质疑什么?探索什么?学生只有全盘接受的份儿,甚至连错误的解释都必须遵守——据说那就是考试的标准答案!

在我的“分解表”中,基础能力与发展能力两个层面都标出了“质疑”二字。基础层面的叫“质疑辨证”,发展层面的叫“质疑创新”,这显示着“质疑”能力的不同层次。在基础能力训练的阶段,追求的是“读懂作者”,“质疑”主要是解决“正误”的问题,功夫在“辨证”;在发展能力训练的阶段,追求的是“鉴”和“赏”,“质疑”主要是解决“优劣”的问题,结果在“创新”。明于此,教材的编写与课堂的实践就都有了“谱”。

紧紧抓住阅读教学的核心价值,重视基础(普适)阅读能力的训练,建没“(基础)能力立意的单元教学”体系,这就是我的期望,我的呼吁。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