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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语言单位的性质看《论衡》反义类聚的构成

  • 投稿BB姬
  • 更新时间201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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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梅枝

摘 要:从词素、词、词组等不同性质的语言单位这一角度研究《论衡》反义类聚的构成,其类别主要有词素与词素形成的反义类聚,词与词形成的反义类聚,词组与词组形成的反义类聚以及词与词组形成的反义类聚。其中,前两者是《论衡》反义类聚的主体,代表着《论衡》反义类聚的基本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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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论衡》 反义类聚 词素 词 词组

“反义类聚”是由语义上相反相成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级的语言单位形成的集合体,这些语言单位主要包括词素、词和词组。反义类聚要求聚合的双方具有反义关系,而且具有反义关系的语言单位至少有两个。同时,由于聚合关系要求可以替换的语言单位具有相同的性质和功能,所以,反义类聚以同级的语言单位聚合为多。[1]由此可见,反义类聚不同于反义词,它体现的不仅仅是词与词之间的反义关系,还牵涉到词素、词组等语言单位,所以其性质比反义词要复杂得多,不同性质的反义类聚,其特点也各有不同。因此,明确区分不同性质的反义类聚也是进一步研究《论衡》反义现象的基础。

一、词素与词素形成的反义类聚

这主要是反义连文的结果。[2]要判断一个反义连文形式是词还是词组,主要从其意义角度入手。如果构成连文的两个成分的意义相统一、相融合,而不是两个成分意义的简单相加;侧重于统一性的一面,而非对立性的一面,那么这种连文形式一般是词,这时的类聚便是词素与词素之间的反义类聚。如:

(1)何其怒气前后不相副也?(《书虚篇》)

(2)公子与君,出有前后,车有附从。(《书虚篇》)

例(1)中的“前后”分别指前后两种不同的情绪,意义虽已引申,但仍是分离的,是词组;例(2)中的“前后”指“随从、手下”,意义不仅发生了引申,且凝固为一,是词。

形成这种类聚的途径主要是通过反义连文中的两个成分在原有意义的基础上经过或概括、或引申、或比喻、或借代等方式。如:

(3)王者南面视荚生落,则知日数多少。(《是应篇》)

(4)二子见桥梓,心感觉悟,以知父子之礼。(《谴告篇》)

(5)狱讼有是非,人情有曲直。(《是应篇》)

(6)土爰稼穑,稼穑作甘,故甘露集。(《验符篇》)

例(3)中的“多少”概指“日子的数量”,例(4)中的“父子” 引申指“尊让”,例( 5) 中的“曲”和“直”本义分别为“弯曲”和“笔直”,而连用后在文中的意思为“理亏”和“理直”,是比喻义。例(6)中前面的“稼”和“穑”分别指“耕种”和“收获”,而后面连用的“稼穑”指“庄稼”,是“稼”和“穑”的借代义。

这种形式的反义类聚,有的文章称为“反义相成词”[3],或称“反义合成词”[6]“反义复合词”[7],它们只是名称上的差别,实质并无不同。我们采用“反义相成词”的说法。

据统计,《论衡》中的反义相成词约有225个。

二、词与词形成的反义类聚

这一类和我们通常所说的反义词有相似之处,但又不完全等同于反义词。反义词是两个词的类聚,而通常所说的“反义类聚”则不仅限于两个词,还可以是两个以上的词,所以称此为“反义词类聚”或“反义词聚合”[10]较为合适。

因为这种类聚是“因一个词的某一个义位与另一个词(或另几个词)的某一个义位之间的关系形成的,所以,一个多义词,其不同的义位可以与不同的词构成反义关系,从而与不同的词构成不同的反义词聚合。”[10]同时,一个词的不同义位还可以与另一个词的不同义位构成反义关系,从而也形成不同的反义词类聚。另外,“一个词的同一个义位,也可能与不同的词构成反义关系”[10],这样形成的不同类聚其意义是相同的,实际上可归为一个大的反义词类聚。最后,我们汇总这三种情况,把具有相同或基本相同反义关系的类聚系联起来,这样便形成了一个个相对复杂的反义词类聚。例如:

(7)五谷生地,一丰一耗;谷粜在市,一贵一贱。(《治期篇》)

(8)并为人,或贵或贱,或贫或富。(《幸偶篇》)

(9)贵耕战而贱儒生,是弃礼义求饮食也。(《非韩篇》)

从文义看,例( 7) 中的“ 贵” 和“贱” 互为反义词,分别指价格的高和低,都是形容词,我们表示为“贵形①―贱形①”。①例(8)中的“贵”和“贱”分别表示身份地位的高贵和低贱,也是形容词,我们表示为“贵形②—贱形②”。例(9)中“贵”和“贱”的意义分别是“重视”和“轻视”,是动词,表示为“贵动—贱动”。在《论衡》中,“贵”和“贱”分别在这三种意义上互为反义关系,这是一个词的不同义位与另一个词的不同义位构成的反义关系。《论衡》中表示价格高低的反义词只此一对,表示身份地位高贵和低贱的反义词还有“尊形—贱形②”“尊形—卑形②”“尊形—辱②”“高形②—卑形②”“高形②—下形②”“显—辱②”“显—贱形②”“显—下形②”“尊贵—卑贱”,表示“重视”和“轻视”的反义词还有“多动②—少动②”“重动—轻动”“详动—略动”“忽—慎”“忽—贪”。这样,便可以把这三种不同的反义关系系联为三个不同的反义词类聚。用这种方式,共系联出约370个反义词类聚。

三、词组与词组形成的反义类聚

构成反义类聚的语言单位包含词组,因而存在词组与词组形成的反义类聚。这种类聚多因反义对文形成,类聚的双方多以对举的形式出现在相同或相近的语法结构中,表示意义的相反相对,但在大的意义范畴上却是一致的,符合反义关系存在的条件。[11]由于类聚双方各自的意义是其构成成分意义的简单累加,意义较分散,所以宜看作词组与词组形成的反义类聚。如:

(10)富或累金,贫或乞食;贵至封侯,贱至奴仆。(《幸偶篇》)

(11)然而人君犹以无能处主位,人臣犹以鸿才为厮役。(《命禄篇》)

(12)贫人好滥而富人守节者,贫人不足而富人饶侈。(《量知篇》)

例(1 0)中的“累金”与“乞食”,两者意义相反相对,一个表示富的程度,一个表示穷的程度,但它们各自的意义却是两个成分意义的简单相加,而没有完全融合成一体,所以是词组与词组之间的类聚。例(11)和例(12)中词组与词组之间的类聚分别是“无能—鸿才”“好滥—守节”,“无能”即“没有才能”,“鸿才”即“卓越的才能”,“好滥”即“无节制、胡作非为”,“守节”即“遵守礼节”。

《论衡》中的这种类聚不多,我们只统计到以上3个。这一类聚合之所以数量较少,是因为我们把许多可能正处于由词组向词过渡阶段的“离合词”暂且作为词来处理而放到了第二类中。因为到了汉代,汉语复音词有了更大的发展[12],《论衡》里复音词达2300个之多[13],处于这一词汇发展特殊阶段的复音词也呈现出许多复杂现象,有的词形未定,如“巨大”“大巨”之类的同素异序词大量存在,有的意义还未完全凝固,如“毁败”“称誉”,即这部分复音词当时还处于由词组向词过渡的阶段,把它们界定为词还是词组是个两难的问题。但考虑到后代这部分复音词都已基本凝固为词,或词形稳定,或词义融合,所以我们把这类词作为“离合词”来处理,放到第二类中统一讨论。这一方面避免了再次区分词和词组的麻烦,因为这部分“离合词”在现代汉语中已经基本凝固为词;[14]另一方面,这种统一讨论在扩大研究对象的基础上也更有助于系统地比较,以得出更加确切的结论。当然,这并不等于可以将词组与词组之间的类聚弃之不理,通过和前后代的相关语料比较,考察其发展情况,我们仍能从中看出它们的演变轨迹。如“无能”在当时虽还是词组,但在现代汉语中已经发展为词了。

四、词和词组形成的反义类聚

这一类和第三类词组之间的类聚相似,唯一不同的是类聚的一方是词,而在意义上双方依然具有反义关系,且多以对举方式出现。例如:

(13)夫贤人有被病而早死,恶人有完强而老寿,人之病死,不在操行为恶也。(《治期篇》)

“早死”义为“早早死去或夭折”,从字面上即可推知,其意义相对分散,是词组的形式;而“老寿”的意思是“长寿、高寿”,意义相对凝固融合,是词。两者分别用于叙述贤人和恶人的两种截然相反的结局,且以对举的形式出现,形成一个反义类聚。

《论衡》中这种形式的类聚也不是很多,只有10个左右,其中有约78%的词组形式带否定词“不”,如“相似—不同”“不知—发觉”“出仕—不仕”等。同词与其否定式能否构成反义词的争论相似,尽管学术界对这一问题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15],但从语言的实际使用情况看,“语言运用中的反义表述(不限于词)是很丰富的,可以用语言反义词(数量有限),可以用肯定否定式(革命—反革命)。”[16]所以我们认为,不管是古代汉语还是现代汉语,都应该承认这种反义关系的存在。同样,这种类聚形式也是在语言的实际运用中存在的一种反义关系,研究语言,就应该注重其实际运用,尤其是对于古代汉语的专书研究来讲,更要求尽可能地全面和穷尽,这样才能给断代研究提供尽可能全面的专书研究资料,所以我们倾向于把这种形式的类聚也囊括在内。

这种形式的类聚除了上面列举到的4个外,还有:“更事—不习”“齐民—不宾”“采取—不录”“超逾—不进”“服从—不率”“过—不若”。

根据语言单位的性质划分出的后面两类反义类聚形式,虽然数量不多,但也应该承认这种形式的反义关系的存在,因为这有助于重新认识汉语反义关系的外延。

( 本文为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论衡》反义聚合研究”[项目编号:J10WD12]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由于词的兼类现象及多义词的存在,在列举此种反义类聚时,我们采用如下标记法:形容词性的标为“形”,动词性的标为“动”,名词性的标为“名”,相同词性下的几个不同义项我们分别用序号①②③……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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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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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王琴.《老子》反义词研究[J].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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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汪梅枝.《论衡》之“反义对文”研究[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第(10)卷.

[12]向熹.简明汉语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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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徐正考.《论衡》同义词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15]李占平.反义词判断标准研究述评[J].求索,2003,(6).

[16]符淮青.现代汉语词汇[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

(汪梅枝 山东聊城 聊城大学文学院 25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