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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金融改革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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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6-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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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至2014年末,我国有农村商业银行665家,农村合作银行89家,村镇银行1153家;全国金融机构空白乡镇从2009年末的2945个减少到1570个;金融机构本外币农村贷款余额19.4万亿元,较2007年末增长285.8%,农村金融改革财税、货币信贷、监管政策相结合的正向激励扶持政策体系逐步形成,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有效改善,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农村金融目前仍然是我国金融发展最为薄弱的环节,农村地区、农业生产和农民群体仍然是金融支持最为缺乏的对象。总的来看,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梅州市位于广东省东北部,地处闽粤赣交界处,是典型的粤北欠发达地区。自2012年起,该市启动全国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在构建农村征信体系、创新农村金融组织形式、服务方式和金融产品等方面创造了特色鲜明的“梅州经验”,为进一步深化我国农村金融改革提供借鉴,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二、广东省梅州农村金融改革实践 
  (一)创新“行市共建”改革发展模式 
  2009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与梅州市政府签订《合作创建金融生态示范市备忘录》,2012年,经考核合格,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授予梅州市广东省首个“金融生态市”称号。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与梅州市政府签订《关于共建梅州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备忘录》,广州分行为共建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决策咨询,支持引导梅州农村金融改革发展。“行市共建”模式创造性地将中央银行履职与地方金融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迅速将改革推进深入。 
  (二)大力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加强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后续监测考核工作力度,巩固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成果,增强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能力,按照“成熟一家,改造一家”的原则,大力支持农信社股份制改革。积极运用存款准备金率、支农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大力扶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2010年12月,辖区成立的梅县客家村镇银行为广东省山区市首家村镇银行。2012年3月,大埔农村商业银行率先改制成功。至2015年3季度末,辖区共计村镇银行3家,农村商业银行2家,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 
  (三)构建多层次、多功能农村信用体系 
  一是在广东省率先成立市级征信中心,在各县(市、区)设立征信分中心。截至2015年3季度末,已建成市级征信中心1个、县级征信分中心8个。二是研发出集“采集、评级、授信”于一体的农户诚信信息服务系统。该系统采集144个信息指标,实现了信息录入、信息评级、信息查询、信息共享、信贷产品创新、社会管理等六大功能。截至2015年3季度末,系统采集入库农户信用信息78万户,占全市农户数的91%,通过系统发放农户贷款108.26亿元。三是积极推进信用镇(村、户)创建。截至2015年3季度末,已评定信用镇8个,信用村126个,信用户23万户。 
  (四)创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12年,出台了《梅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暂行办法》、《梅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操作办法(暂行)》,构建县、镇、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负责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村集体经济组织“四荒地”使用权、农村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农村房屋所有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等产权流转交易,激活农民土地资本。截至2015年3季度末,全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4.97亿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余额1.06亿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751万元。 
  (五)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 
  一是探索助农取款“一个村庄、一家商户、一部机具、一张银行卡”四个“一”模式,在广东省率先实现小额取现“村村通”。至2015年3季度末,全市建立助农取款服务点2693个,累计实现查询68.29万笔,转账26101笔(金额2827万元),助农取款68万笔(金额201万元)。二是创新服务形式,拓展金融惠民业务。2014年7月,梅县客家村镇银行率先启用“流动银行”,将金融业务压缩至一辆可移动厢车之中,定时定点为偏远村庄提供服务。至2015年3季度末,已累计为20多个偏远乡镇的群众办理了7000多笔业务。三是打造农金对接新平台。以村委会为依托,以大学生村官为骨干,在全市2040个行政村设立了乡村金融服务站,每个金融服务站联系多家金融机构挂点,以代理的形式协助金融机构提供存取款、贷款、保险、证券等金融服务,延伸金融服务范围。 
  三、当前农村金融改革面临的主要挑战 
  (一)现有土地制度难以突破,限制了改革深入推进 
  《宪法》及其它法律法规没有对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主体的经济地位、法律地位、财产地位给予明确规范。这种主体的多元化与界定模糊,造成实际主体的虚置,制约了金融改革创新的深度。如近年来,尽管梅州建立了多层次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激活土地金融方面做了许多积极探索,但是,由于所有权改革没有取得根本性突破,土地承包经营权存在价值确认难、流转难等众多难题,金融机构基于风险考虑,不敢突破现有法规限制,使得能够作为抵押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范围大大缩小,农村抵押物缺失状况没能得到根本改变。 
  (二)市场手段相对不足,制约了改革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的农村金融改革基本上都由政府部门主导,借助行政力量推动。但是,政府部门往往有多干快干出政绩的冲动,对改革的成本与收益缺乏精确估算,对改革措施的效果与可持续性缺乏细致评估。而且,当前的改革成本基本上由政府承担,增加了财政压力。在经济新常态下,欠发达地区政府财政更加困难,所以,农村金融改革发展资金短缺现象比较普遍。例如:截至2015年3季度末,梅州市政府已先后投入3000多万元对乡村金融服务站和小额取现“村村通”工程给予补贴,后续资金筹集出现了困难。另外每个助农取款点、金融机构每年要亏损435.48元,影响了金融机构拓展业务的积极性。  (三)农村金融高成本,降低了金融机构市场开拓动力 
  农村尤其是偏远山区农村,人口密集度低,距离中心城市远,地理环境复杂,金融机构设置网点和配备工作人员的成本比较高,成为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重要因素。2014年,全国农村家庭所在村周围的银行网点平均数为0.77个,比城市家庭周围的银行网点少1.86个;全国农村家庭信贷可得性为27.6%,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2.9个百分点,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远低于城市。对于像梅州这样的山区市,金融机构根本不可能在山村开设服务网点,甚至在农信社改制过程中,一些边远乡镇的服务网点也被撤并。 
  (四)农村金融文化建设滞后,影响了改革成效 
  各地普遍注重金融基础设施、金融平台的建设,而农村金融普识教育、农民金融理性消费与依法维权等金融文化软实力的培育相对不足。梅州在改革实践中发现,由于农民金融知识贫乏,难以判断金融产品的风险和收益,大大降低了农户信用贷款、农业产业链融资、手机支付等金融改革措施的成效,而农村信用文化的缺乏也制约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另外,金融机构业务人员利用农民金融知识匮乏,不严格履行告知义务,诱导农户签订金融合同,侵犯农民金融消费权益的事件也时有发生,降低了农民金融消费的积极性。 
  四、政策建议 
  (一)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 
  完善农村土地法律法规,强化顶层设计,逐步建立农村多层次土地产权体系,将农村土地产权切实转化为农民财富。一是将原来的农村土地单一集体所有制调整为多元所有制,耕地保持原有的集体所有制不变,逐步推进农村宅基地私有化;二是培育农村产权评估机构,培养土地产权评估专业人才,建立完善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三是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化”改革,发展农村建设用地信托业务;四是建立农村土地产权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等农村土地产权抵押贷款业务。 
  (二)大力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市场化运作机制 
  农村金融改革发展需要实现建设资金来源的多元化,运作机制的多样化。一是将金融扶贫纳入农村扶贫的重要内容,引入非政府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参与农村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丰富建设资金来源。二是将农村金融基础设施交由当地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协管、维护,确保设备运转安全,降低运营成本。三是对于小额取现村村通等覆盖面广、前期投入比较大的业务,允许金融机构适当收费,通过市场化运作机制提升金融机构积极性。 
  (三)加快发展农村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可以克服时空限制,门槛低,能大幅提高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一是在乡村金融服务站、农村淘宝服务站增加互联网金融服务内容,大力打造农村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二是增强农村手机支付便民、惠农功能,大力推广农村手机支付业务;三是创新农村互联网金融产品,大力发展农村互联网+金融。四是加强农村互联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优化农村互联网金融生态环境。 
  (四)大幅提升农村金融文化软实力 
  一是设立国家层面的农村普识教育基金,拍摄切合农村实际,农民喜闻乐见的金融普识教育公益电视节目,在全国性频道播放。二是组织涉农金融机构深入农村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加强现代金融知识教育,特别是加强互联网金融、手机支付、网络支付等现代支付手段,P2P等网络信贷平台的宣传。三是在各村设置金融知识宣传栏,定期开办农村金融讲堂,形成金融知识普及“村村有”,金融常识“人人学”的良好氛围。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