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世英 王 志 张倩文
摘 要: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资料显示,截至2011年末,我国农村总人口约为65656万人,约占总人口的48.73%,我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农业大国。提高国民的生活水平,推进城镇化建设,加快现代化建设等,这些问题都与农民群体息息相关。其中,中国式的“小农经济”思想对农民的影响最为深重,农民必须摆脱对土地的依赖性,走出农村,与现代化社会接轨,而这就要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虽然农地流转能够使农民获得一部分租金,但是与维持农民基本生活所需费用相比却是少之又少。社保(这里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意义就此体现,深化农民参保意愿,让农民对自己基本生活保障充满信心,才能提高农地流转,既保障农民的充分就业增加了农民收入,又为国家建设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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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社保 农地流转 农民 收入
一、研究背景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为了获得土地的规模经济效益和农民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土地流转已成为不可改变的历史进程。为了保障土地流转的依法进行,政府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条例法规。从十六大报告,我们可以知道,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并发展规模经营模式。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也明确提出“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和“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这又将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村社会保障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但问题也随之而来,失地农民在失地时候面临的不仅是“务农无地”,同时也往往面临着“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的窘境。只有深化农民的投保意识,用社会保险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才能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因此加强农民的投保意识才是农民是否愿意将土地的使用权依法流转的关键。
中国至今还是农业国家,农业人口占人口比例较大,只有解决了农民的基本生活问题,才能加快建设和谐社会,提高国民的向心力,大幅增强综合国力。而如今在中国媒体大力宣传工业发展一片大好的时候,农业的发展情况正被普通群众所遗忘,在学术界也鲜有学者愿意对农业方面进行深入研究,特别是对农地流转与农民参保意愿的研究。如何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并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是当前解决好“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二、农地流转的优势所在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条例可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可分离,政府部门通过与农民签订承包协议,可以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农民在土地承包期限内,通过转包、转让、互换等方式出让承包权,则通常被成为土地流转。
30年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我国农村地区得到推行,对土地种植作物的自主权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由于不同土地肥沃程度的不同而导致的土地分割却留下了很多弊端,对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起到了严重的阻碍作用。为了应对这一问题,让土地经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以提高产出水平,土地流转应运而生。土地流转使得大量土地的使用权收归一个人或是一个集体所有,大面积的土地耕作对于农民增收来说有着极大的好处。
1、有利于提高和稳定农民收入。虽然建国以来我国一直没有轻视农业,但农业靠天收的基本情况并没有改变,根本不能做到旱涝保收,农民的收入与当年的天气挂钩,不确定性太高。在以土地出租的方式流转土地后,可以每年获得一笔稳定的承包费;或是以入股、合作等方式,也可以减少损失。
2、产生规模收益。所谓规模收益,在经济学中是指当投入要素的使用量等比增加时,产量增加倍数大于投入要素增加倍数。这就主要因为农民可以专业化(农民专业化是指按照个人的优势定向的从事特定的农作物的种植、施肥、除虫、收割等)、可以使用专门化的设备、便于实行联合化和多种经营等。
3、提高农业现代化程度。中国农业一直呈现一种分散的情况,土地承包者承包土地较少且各自为政,虽然理论上各个地方都有农业合作社,但其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只有通过土地流转才能使我国土地和资金集中起来,这是农业实现产业化、组织化、市场化发展的基础。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基础,技术创新是农业现代化的动力源泉,信息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技术手段,而这些都建立在大规模资金的基础之上。同时,只有大规模土地才能使得现代化的产物有用武之处,不至于入不敷出。
4、有利于促进城镇化建设,在国家城镇化建设的进程中,越来越多的农民走进城市,成了农民工,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力。同时,自身也享受到现代化多姿多彩的生活,扩宽了生活面、眼界。
三、社保促进土地流转
自2003年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发布开始,我国国务院陆续出台了各项通知,如2007年发布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审计署发布关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200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据省财政厅各项资料表明,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正在如火如荼的实施中。众多的制度的建立和国策发布都表明了社保的重大作用。
以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为例,肥西县深入学习并贯彻了国务院45号文件精神,乡镇人民政府确立了以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为责任主体,抓住最低生活保障的三大基本条件——确保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并为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建立“个人向乡镇政府申请、乡镇政府调查评议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工作机制。肥西县政府通过强化领导、宣传发动、现场参观、干部分工包干等各种有效措施,大力推进敬老院规范化建设,大幅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和入住率;对江夏敬老院服务管理模式进行推广,使“医疗特护区”普遍化;为在院五保老人提供胸卡,建立电子卡档案,实行电子刷卡服务模式,让敬老院管理更加便捷、细致。期间,全县集中、分散供养标准都有所提高,分别提高到5040元/年和2460元/年,同比大幅增长。肥西县农村养老,医疗条件的改善,改善了当地居民的养老和医疗条件,为当地农村的病老孤寡者提供了生活的保障,从靠子女养老到依赖国家社会力量养老,在传统农村中算是一大进步,也为其他地区社会保障建设起到了一定的带头示范作用。
在县政府着力打造“肥西模式”时,肥西县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也有了明显的变化。例如,在政治上,由于社保给农民带来的实惠,肥西县政府的公信力和政府的形象都有了很大的提升。农民全力支持政府发布的政策并且全力完成政府指标。对于政府提倡的农地流转不再产生抵触心理,能够正确面对农地流转给农民带来的好处。在经济上由于社保的作用农民今后的养老有了保障,自身不用在为养老问题省吃俭用,在生活支出方面有所增加,拉动肥西县的内需,有利于经济繁荣。
国家对农村社保的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在农民参保方面的惠民政策出台的也越来越多,这些政策的落实也确实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的保障,不仅仅是人们对土地的依赖性不断减弱,从而加快了农村土地流转,提高城镇化水平,并且有利于国家的经济发展,中国良好国家形象的树立。
四、存在的问题
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是各级政府倡导的,是有利于农民群体的,而我国的农村土地流转却一直缓慢发展,这与很多因素有着密切的关系。一般而言,农民在出让土地后愿意就业并能够顺利就业的比率较低,就业通常以个体经营为主要途径,但个体经营等谋生方式存在收入不稳定,经营风险大等缺点,使得农民晚年的基本收入不稳定,生活来源没有保障,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农民会选择主动去了解农村社保尤其是养老保险并参保。但对于农民面临的最大问题之——看病难这个问题,仍有农民由于的认识不到位,拒绝选择参加医疗保险;另一方面,农民的养老意识较为淡薄,而且传统的“养儿防老”的观念没有转化为依靠社会养老,而是转为依靠自己养老,他们更倾向于今后依靠自己攒钱养老,而对社会养老保险能够保障他们的老年生活持怀疑态度。由于我国具体国情的特殊性,土地不仅具有生产功能为经济建设提供物质基础,其保障功更对维持农民基本生活具有关键意义。
经过对大量的实验数据分析与实例的总结,对于土地流转下农民的未参保的原因的探究,我们有以下的结论:
1、农民的收入水平是影响农民参保意愿的关键因素。现阶段受种植技术水平,耕种自然条件等因素的限制,农地收入水平较低的农民缺乏参保的物质基础,致使其自愿或被迫放弃参保。
2、农民缺乏对新农保的了解大程度上也会影响农民的参保意愿。由于广大农民对于农村社保制度的了解程度浅,从而无法对参保投入所带来的成本收益进行比较分析,往往使得农民最终的选择是拒绝参保。
3、政府对农民参保意愿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首先,政府制度设计不够完善,新农保制度没有使农民享受到很多好处从而没有得到农民的高度认可,那么农民的参保率自然也就难以提高,其次,政府财政补贴投入不够,农民的参保成本高,政府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宣传力度小,这些都不利于农民参保意愿的提高。从政府工作来看,主要存在下面两方面缺陷:
(1)政策倾斜力度不够,财政补贴力度仍需加强。当前虽然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财政都在不断加大对农业的资金投入,但除部分试点地区外,财政上对农村养老保险方面的支持仍然是十分有限的,资金的约束极大地影响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
(2)资金管理缺乏效率,保值增值难度大。这主要表现为缺乏专业资金管理人才、缺乏统一规范的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投资渠道单一、经营效率低下等方面。
提高农民的参保意识促使农民参保,能够有力地保障农民今后的基本生活,对加快农地流转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尽管现在存在着许多问题,但我们依然要积极面对问题,解决问题。
五、具体的对策研究
如何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并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是当前解决好“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正是基于这个独特的视角,我们在农村社会保障问题中选取了农民参保意愿问题进行研究,希望能通过以下几个措施来提高农民参保意愿来健全社会保障,从而加快土地流转。
1、完善我国农村社保制度,其中主要针对社保覆盖面狭小,投资管理政策不完善等问题。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主要是由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构成,但这显然已经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当前我国应根据保险业发展现状结合农民生活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社保种类,让农民有所选择,生活的全方面都能够得到保障。至于投资管理政策,要不断提高社保基金的经营管理水平。我国已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应该仅仅将社保基金投资于国债,企业债券等收益较低的产品。在保证安全性的前提下,应尽可能提高社保基金的收益率,同时将社保基金在流动性不同的资产之间的分配保持适当比例以实现流动性与盈利性的统一。农村社保不能仅仅依靠于政府的投入,应该运用市场利用现有的资金获取最大的收益。
2、加大政府对农村社保的财政补贴力度。农村的物质条件较差通过财政投入,降低参保的门坎可以提高社保在农村的覆盖率,以人数较多的优势补助个人参保额较低的问题。在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中国的政策一直偏向于城市,利用工农业产品的“剪刀差”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本来意欲使先富带后富的政策却进一步放大了城乡发展差距,给经济发展带来难题。政府加大农村社保的财政补贴力度,首先是对农民的补偿,其中最基础的是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其次,中国经济发展不能仅仅依靠出口,更需要拉动内需,城市消费已经到达一个阶段,通过保障养老可以刺激农村的消费,极大地拉动内需,形成良性循环。
3、政府高效实施社保政策与措施,其实施过程与成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鼓励引导民间社会保障的发展,将其引向广大农村。引进社会监督是几乎零成本的行为,但是效果却是不同凡响的。通过引进社会监督,农民知道缴纳的社保费用用在了何处,对农民参保意愿有很强的促进。
4、大力向农民宣传普及社保基本知识,农民不愿意参保也有部分原因是自身的文化水平有限,不能理解社保书面上的意义。政府应加强宣传,以通俗的方式告知农民社保的含义,做到“以口传口”,使农民自身成为社保的宣传者,同时加强某些个例的宣传。
六、结束语
农村社会保障和农地流转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一直以来也被国家和学术界广为关注,但长期以来农村社会保障和农地流转被认为是不相关的两部分,两者之间的重要联系为人们所忽略。而在现实中我们也发现到,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转出土地的农民由于传统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的束缚已成为城乡之间的一个弱势群体。通过对他们的参保现状、参保意愿等一系列问题的调查分析,我们也发现其实农民的生活保障方式也在逐渐由“养儿防老”向自我防老转变,而被征地农民参保意愿低的主要原因是制度设计的不健全以及对制度的不了解和不信任。从当下我国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来看,妥善地处理农地流转和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显得尤为重要,而提高农民参保意愿是对该问题进行研究的一个切入点,我们也希望能通过提高农民参保意愿来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以农村社会保障为依托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并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从而实现农村社会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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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专家解读土地流转:对农民有类似社保作用.》 柳建云. 21期《共产党员》. 2008.
[2]《农村土地流转中社保功能的分类体现与补偿标准的计算研究》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重庆市统筹城乡背景下农村土地保障功能的存续研究》前期成果. 郭旭阳.
[3]合肥政府网.
[4]《农村社保制度:中国城镇化的瓶颈》卢海元.《经济学家》2002年3月.
[5]《推动完善农村社保制度》张壬戌 《上海人大》2012年第1期.
[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立法研究》丁关良中国农业出版社.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经济学院 安徽合肥市 23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