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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中扰民和民扰问题研究

  • 投稿李小
  • 更新时间201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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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燕臣

(东北财经大学 网络教育学院,辽宁大连116025)

摘要:

本文通过实地调查,结合一般施工场地的实际情况,探讨在一般施工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扰民的因素,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为防治扰民而应采取的施工控制措施,在民扰事件发生前采取的预防措施,以及民扰事件发生后而采取的应对措施。通过科学的管理,将扰民、民扰带来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使施工项目能够得以顺利进行。

教育期刊网 http://www.jyqkw.com
关键词 : 施工管理;扰民;民扰

中图分类号:F29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5)06-0071-03

收稿日期:2015-05-06

一、引言

现今中国加速了城市化进程,大部分城市随着建设步伐的加快以及国家基建程度的深入,施工单位在人口稠密的居民区的作业机会越来越多。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粉尘以及其他环境污染,给施工场地周边民众带来了不良影响。倘若施工单位处理不当,会使其与周边民众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恶化,所以扰民、民扰问题也逐渐被社会所关注。

在扰民和民扰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往往要承担因民扰制约工程进展而造成的不利后果,有可能面临因为执行不利而导致的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而更重要的是,若因民扰而造成的不利舆论报道持续发酵,会严重损害施工企业在行业内的声誉,影响施工企业的业绩。

首先,扰民和民扰事件会严重影响在施工程的工期进度。

因施工单位扰民,会造成周边群众或有封堵施工场地大门、或有在施工场地闹事等等民扰事件发生。民扰事态严重后,往往会造成施工单位被迫因施工材料无法进场,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勒令停工的处罚,会直接扰乱到施工项目的进度安排,影响施工项目的工期进度,从而造成对施工单位的不利后果。

其次,民扰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往往会被迫停工,从而可能面临工期索赔,直接影响到施工成本。此外,因民扰事件,施工单位需临时设置专项人员和专项资金,用于解决民扰事件,从而带来额外增加的成本。

最后,当民扰事件发生后,若施工单位处置不当,会造成更大范围的影响,如各种媒体舆论都会给予报道,从而会直接影响到施工企业的形象,会给施工企业带来长期的不利影响,甚至会因此制约施工企业的发展。

二、扰民和民扰产生的因素分析

施工项目产生扰民的原因有多种多样,而根据不同施工项目其产生的扰民主要因素也不尽相同。如拆迁工程产生的高分贝噪声,土方施工工程产生的扬尘污染,建筑安装工程夜间施工产生的强光污染等等。

1.噪音污染

在施工现场,噪声污染主要为各个工序中各种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在基础工程中,有土方爆破、挖掘沟道、平整场地、打夯打桩作业等;主体工程中有吊装构件、混凝土搅拌浇筑搅拌作业等;在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敲打、撞击、人为呼喊等。由于施工作业多是露天作业,四周无遮挡,部分作业又需要机械经常移动,某些噪声具有突发性、冲击性、不连续性等特点,很容易引起人们的烦躁情绪。

2.粉尘污染

施工场地的粉尘污染主要来源于施工场地的平整作业、土石方挖运作业、水泥搬运、施工场地内车辆运输等。粉尘污染多是由人为造成,其危害程度也最大,直接影响人的身体健康。

3.光污染

施工场地的光污染主要为施工单位夜间施工过程中的照明强光、电焊机发出的弧光等。光污染将影响人们的正常睡眠,带给人烦躁情绪。

4.固废污染

施工场地的固废污染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散落的泥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打桩留下的钢筋混凝土桩头、各种金属、竹木料、装饰废料、建筑原材料的包装物和生活垃圾等。建筑固体废弃物排放量大,很难降解,影响大且广,不仅影响市容市貌,更会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危害人体健康。

5.水污染

施工场地的水污染主要由井点降水、桩基施工产生的泥浆、建筑材料及输送管道的清洗水、清洗各种施工车辆的废水、油漆油类产生的废液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等形成。临时供水设施的跑冒滴漏导致的施工现场污水漫流;将泥液、废浆直接排入下水道,沉淀后的原浆堵塞了下水道,都会导致次生水环境污染问题。

6.废气污染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主要来源于建筑装饰材料中的挥发物,如甲醛等;油漆、涂料、沥青、粘合剂等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如芳香烃、醛、酮、苯系物等;一些建筑化学材料的热加工等;食堂大灶、燃煤取暖、施工车辆施工机械的尾气排放等。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往往是长期的、连续的,其对人体的神经系统、血液系统、呼吸系统、生殖系统都会产生极大的危害。

7.交通阻塞影响

施工场地的交通阻塞影响主要为在施工过程中,如土石方挖运、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需要的大量的运输车辆,其在进场、出场时会大范围地占据施工场地周边的道路,影响施工场地周边的交通,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不便。而一些交通市政工程,更可能会占路施工、导行施工、封闭道路施工等,从而加剧施工场地周边的交通阻塞。

8.周边人居环境影响

在施工项目施工时,需要大量的务工人员参与其中,而这些参加施工的人员文化水平不一、个人素质参差不齐,在日常休息时间,其融入到施工场区周边社区进行生活活动,将会使周边民众产生很大的反感。此外,因一般施工项目所需大量的务工人员,而务工人员又因生活所需,常常会导致施工场区周边聚集大量的不合法的小商小贩,会对周边的城市管理造成负担,从而影响到周边社区的生活居住环境;若是施工单位对参施人员管理不善,甚至导致个别参施人员在施工场区周边社区产生犯罪行为,会对施工单位产生更加严重的不良影响。

三、扰民和民扰的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在施工项目进场前应对施工所在场地周边进行详细的调查。与政府职能部门建立协调关系,与周边社区建立共建关系,合理布置施工场区,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加强施工人员人文教育,建设场容场貌,优化周边环境。

1.噪音污染的防治

首先应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提倡文明施工,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防噪意识。

严格控制大噪声机械的作业时间,避开夜间以及其他休息时间进行作业;尽量采取适当的降噪措施,采取低噪声或配备降噪处理的机械设备;可以设置封闭车间进行生产加工作业;吊装作业联络时采取电子对讲通讯,严禁采用哨音;严格遵守国家和地区相关法律法规等。

当在施项目噪声确实大于国家相关规定的界限值时,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索赔,并可以进行公示,以取得周边民众的谅解。

2.粉尘污染的防治

施工场区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其他区域铺设密目网或种植草皮,严防地面起土;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的清扫作业,适时洒水降尘;所有运输车辆场区内限行,严禁超速行驶而产生扬尘;施工场区内所有裸露土堆都要进行苫盖或防尘固化处置;运输石灰、粉煤灰等易飞散的建筑材料要采用封闭运输;施工用混凝土尽量选用商拌混凝土,避免施工现场进行搅拌作业;各种建筑垃圾封闭清运,严禁高空抛洒;大风等不利天气条件下停止土石方施工等。

3.光污染的防治

电弧焊接在焊接钢构件的制作过程中,产生强烈闪光,可能对附近居民产生光污染,应设置活动屏挡,封闭围栏,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由于施工不能中断技术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请;室外照明灯加设灯罩,透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不得将强光照明灯直接照射居民窗户。

4.固废污染的防治

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建筑垃圾,对建筑垃圾的处理采用定点归堆、定期外运的方法;外运时车斗必须封闭或采用帆布覆盖,以避免运输过程中发生垃圾散落及尘土飞扬的现象。

混凝土搅拌浇捣和运输必须随时在场内清理干净,否则不予出场。翻斗车、砼吊斗等当天使用后应及时刮净、冲洗干净。

在工地内设置的环境卫生宣传标牌和责任区包干图,按照卫生标准和环境卫生作业要求设置相应的生活垃圾容器,实行生活垃圾袋装化,并落实专人负责清运。

5.水污染的防治

施工单位应尽量优先使用经过初步沉淀处理后的非传统水源进行场地的降尘和车辆清洗用水。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设置相应的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处理设施,严禁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入下水道中。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废水水质检测,并提供相应的污水检测报告。

6.废气污染的防治

施工项目中所用的装饰材料以及油漆、涂料等,应采用环保型材料,严禁使用能产生有害物质的材料;各种防水材料、粘接剂等应选取没有刺激性气味的环保材料;施工项目应尽量避免使用燃煤取暖以及食堂做饭,采用清洁能源如天然气等减少大气污染的排放;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含有毒有害物质或恶臭气味的废弃物。

7.合理安排交通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运输方案,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运输路线;对运输车辆进出派专人指挥交通,避免因施工车辆的进出而对交通带来不利影响。

8.共建周边环境

施工单位应主动联系在施项目周边的社区、学校等,建立共建互助的关系,帮助社区、学校等做一些能力范围内的公益事业,赢得群众的口碑,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四、民扰产生后的处置

1.纠纷的处置

设置专职接访小组。施工单位施工前,应提前预估可能发生的民扰事件,安排专职人员,建立民扰事件群众接访小组,做到专人专用专管,选择合适的人办合适的事。

建立接访制度。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接访制度,规范接访人员处置民扰事件的原则、方向、尺度、话语等;规范一般接访工作的流程、安排等;规范接访工作中需要的文件、图册等。

施工单位应提前对可能发生的民扰事件进行分级,并根据不同级别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如根据民扰事件人员数量分级、民扰事件处置事件类别分级等。

2.媒体报道的处置

设置公关小组。

施工单位在进场施工前,要详细调查,并提前预估可能会发生的舆情,设置专人负责舆情的公关工作,协调各相关媒体。

建立舆情应急措施。

施工单位应提前编制针对可能发生的舆情的应急措施以及应急处理机制,做到临危不乱,防患于未然。

正面回应以及公开信息。

施工单位可以根据在施项目的特点,听取业主方以及政府监管方的意见,选择一些适当的非保密性的项目信息进行公开,让周边群众对在施项目能够有所了解,对项目建成后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有所认知,从而得到群众的认同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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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朱颖心.建筑环境学[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2]刘君卓,高星,张金良.居住环境和公共场所有害因素及其防治[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0.

[3]吕晓明.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技术[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2.

(责任编辑:韩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