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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土地流转工作的调研和思考

  • 投稿赵勇
  • 更新时间201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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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申法

(安徽省肥西县委党校,安徽肥西231200)

[摘要]深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重要内容之一,2014年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推动了新一轮的农村社会巨变,深化对土地流转和农村土地制度的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通过对肥西县土地流转情况的调研,分析其当前面临的问题,探讨今后如何进一步做好土地流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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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流转经营合作社;规模农业;转变观念;农村金融

[DOI]10.13939/j.cnki.zgsc.2015.04.159

1引言

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近年来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进程,“土地流转”推动了新一轮的农村社会巨变,深化对“土地流转”和“农村土地制度”的调查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肥西县现有12个乡镇、4个园区,耕地面积76.7万亩,总人口80.6万人,农业人口67.2万人。截至2013年12月底,肥西县土地流转面积达34.9万亩,包括耕地29.0万亩、山场3.4万亩、水面2.2万亩、四荒0.3万亩。土地流转有利于更加高效、经济地利用土地资源,促进传统小农经济向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的现代大农业转型,近年来,土地流转工作的有力推进,给肥西农业、农村和农民带来了巨大的变化,经济和社会效益十分明显。

2肥西县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政策措施不具体,群众认识难到位。对土地流转的管理,目前具体实施细则不统一,在流转程序、流转手段、流转档案管理等方面都不规范,这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难的一个重要原因。肥西县南北乡镇农民的土地流转意识区别很大,南边的几个乡镇农民流转意识非常强,北边的乡镇流转意识普遍落后,很多外出农民不在乎家里的几亩田,能带来多少流转收益,托付给亲友代耕现象非常普遍。乡村干部也不愿意花更多的时间来组织连片调整。同时,土地具有社会保障和就业功能,绝大多数农民认为有了土地生活就有保障,仍然把承包地看成是最终就业门路,宁可粗放经营,也不愿将土地转让出去。

(2)投资农业风险大,需求效益难保证。农业是受自然和市场双重影响的弱势产业,效益比较低,风险比较大,几乎没有商业保险公司涉足农业保险领域,投资农业的风险无法转嫁,农业业主在租赁土地里的生产用房、设备投资巨大,投资人的财产权益依照有关法律还难以得到有效保护,过低的农业比较收益以及农业投资存在自然、市场和制度的“多重风险”,使得各种资本对经营农村土地动力不足,造成了土地流转市场需求不足。同时农业是一个周期长、见效慢,农业增产不增收或高产不高效的情况相当突出,目前有部分农民之所以不愿意将承包地转给其他农户或合作社承包,说到底就是土地流转补偿太低,低需求、低效益影响着土地经营权的流转。

(3)流转期满后去向迷茫,规模经营难持续。现时期施行的法律和政策,均没有明文规定土地流转经营期满后,土地的统分和存续以及企业的去向,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的权利没有具体保障,双方的义务也没有明确的要求,导致农民流转有疑虑,经营主体投入有后怕,双方都有一个共同的问题:合同期满后怎么办?经营权是农民一家一户的,规模经营前期投资是企业的,续包农民是否愿意?不续包资产怎么办?一系列的问题导致农户流转宁短勿长,企业投入能少则少,投入最小化是农业经营主体正常的选择。

(4)流转机制不健全,服务体系难成效。从流转机制来看,绝大部分村(组)的土地流转机制和土地投资补偿制度尚不健全,流转程序不够规范,土地流转的自发性、随意性、盲目性比较大。目前,土地流转大多处于自发状态,相互之间的转包、转让往往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进行,或双方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早期签订的流转合同因为缺少必要的指导,也存在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的问题,容易引发各种利益纠纷。据调查,肥西县乡、村两级服务平台建设相对滞后,乡、村两级中介组织和管理服务机构功能健全的比例仅为73.7%。流转价格指导机制不健全,土地价格评估机制没有建立,极易发生合同纠纷。

(5)财政、金融扶持力度不够,规模融资难开发。土地流转需要政府财政的引导、金融企业的扶持,目前在此方面的政府扶持资金有限,金融服务在多数乡镇还是空白。现行金融政策虽允许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融资,但目前实施困难,客观上制约了规模农业的发展,限制了农业现代化的水平。

3肥西县力争走在解决好“三农”问题的前列

肥西县土地流转工作通过中央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报道后,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认可,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为了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政府、农业投资大户和农民都要积极转变土地观念,变土地资源为土地资本,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土地流转以及规模经营离不开政府部门的引导、支持和管理,政府在土地流转和土地制度的改革中身赋重任,肥西县委、政府在土地流转工作中要不断加大创新力度,加大对农村土地政策的认识,力争走在解决好“三农”问题的前列。

(1)加大引导力度。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十八届三中全会和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宣传《民法通则》《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培养农民的法制意识,土地流转有了详尽的法律依据,才会消除误解,减少矛盾。要引导农民、农业投资大户更新观念,解放思想,不断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要求,积极参与土地经营权流转,增强理财能力、现代农业经营管理能力,培养市场意识,树立长远眼光。同时,要完善职业培训政策,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造就一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职业农民队伍。

(2)完善市场管理。加大完成县级土地流转综合服务中心、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村级服务站的建设力度,完善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市场服务体系,建立完善有关服务和管理制度,做到三个统一,即统一使用标准合同文本,统一建立流转登记台账和报表系统,统一规范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积极抓好各乡镇确定的试点村土地流转合作社组建工作,不断完善土地流转的信息服务网络管理,县政府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组建农村土地经营股份合作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土地市场。建立健全土地流转价格评估机制,实现土地收益在国家、村集体、流出方、流入方和管理方之间合理、公平分配。

(3)健全仲裁机构。土地流转经营关系到农户和经营者双方利益,由于历史原因,农村产权状况复杂,产权关系混乱,界限不清,账实不符合,经常容易产生各种纠纷,当前正在进行土地依法确权工作,矛盾更加尖锐,因此县政府要不断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乡镇应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有效调处、仲裁土地纠纷,及时化解矛盾,切实维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公正仲裁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社会风险评估和化解机制,使土地流转公平、公正、规范运行,减少最终消灭在土地流转中造成的各种社会冲突。

(4)完善保障机制。我国城乡二元体制导致农民以土地为生存之本,把承包的土地和宅基地作为生活的最后保障。土地负担起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严重地影响农民转让土地经营权的积极性。因此,市、县两级政府应加大城乡一体化的步伐,下大力气解决农民的养老、医疗、住房、子女入学等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排解农民生活的后顾之忧。减少最终消灭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无土地、无固定收入、无保障”的“三无人员”。要加大政府的财政扶持力度、信贷支持力度、技术服务力度,涉农金融机构应不断探索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加快建立农村现代金融制度。

(5)探索流转形式。当前应重点推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试点,以村为单位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引入现代企业管理理念,最终让土地流转不再是流转而是“入股”分红,农民不再是农民,而是可以成为农业股分公司的股东以及农业工人,最终通过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经营方式,走出一条质量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肥西县在探索土地流转形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取得了不少的成功经验,但在经济社会转型以及化解城乡二元体制为背景的形势下,如何进一步系统探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土地流转机制与农民权益保障等问题,关系到肥西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主要方面,肥西县委、县政府应以敢为天下先的勇气在新一轮的土地改革中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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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董志龙.资本农民[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