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骥
(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安徽 宿州 234000)
[摘要]资源税是一个重要税种,其设立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自然资源,防止过度开采,兼有调整资源极差收等作用。在我国,资源税以从量计征的方式征收了几十年,与现实需要的差距越来越大。2010年国家迈出了油气资源税改革的步伐,目前和会上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呼声也很高。作者希望通过此文简要分析资源税改革对煤炭行业的影响,并提出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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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资源税;改革;煤炭
1改革的背景和内容
资源税是以自然界天然存在、未经人类加工的资源为课税对象,为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在我国,资源税自1984年开始征收,最初采用超率累进税率,自1986年开始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如今,近三十年过去了,我国社会经济状况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资源税的征收方式和税率的制定却一如既往。这种情况与现实的矛盾已经愈加明显,主要表现在:一、从量征收方式的不合理,不能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从量定额方式征收资源税的实际税负随价格上涨而下降从而具有了累退性,无法发挥对资源有效利用的调节作用。在从量征收的模式下,煤价越高,资源税额在煤炭价格中所占的比重越低,反而鼓励了盲目过度的开采,与保护资源的初衷背道而驰。二、税率制定偏低,无法反应国家对资源的所有权收益。虽然前几年,煤炭价格一路上涨,但是煤炭的税率一直制定在焦煤8~20元/吨、其他煤炭只有0.3~5元/吨,使得煤价上涨带来的收益大多装进了企业的腰包,国家和地方政府从中获利很少,使资源优势无法转化为地方经济优势和财政优势,以至于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对当地的经济起不到促进作用,当地社会也无法从中受益。一些资源大省坐拥丰富资源却摘不掉贫困落后的帽子,这种现状对于那些资源丰富的贫困地区无疑是不公平的。
2010年6月,国家颁布《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新疆的原油和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征收,税率为5%,迈开了资源税改革的步伐。目前我国资源税形成了油气资源从价计税,其他资源依旧从量征收的格局。煤炭占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的70%,并提供了80%的发电量,由于煤炭在我国资源消费中所占的主体地位,煤炭的资源税改革必定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国家对煤炭资源税的改革进程相对慎重和缓慢。但煤炭资源税的改革已经是热议话题,这表明改革已是大势所趋、众望所归。改革的核心内容也非常明确,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将征税方式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二是提高资源税的税负水平。
2资源税改革的目的
2.1抑制盲目过度开采,保护自然资源
在以往的从量计税的模式下,企业的资源税负普遍较轻,加之前几年的煤炭价格连年上涨,资源税在煤炭价格中所占的比例不升反降,这种情况鼓励了一些企业盲目扩大生产规模,走上粗放式的发展道路,在生产中采用采肥弃瘦,采易弃难的生产方式,资源回采率和综合利用率低下,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资源税改行从价征收后,税额会随着煤炭价格的升降而升降,在煤炭需求过旺、煤价上涨时,资源税额也会随之上涨,提高了生产成本,可以在一定程度起到上抑制过度开采、保护资源的作用。
2.2增加财政收入,实现区域均衡发展
据相关资料,2014年9月的煤炭价格为520元/吨,以普通煤5元/吨的定额计算,税率仅占煤炭价格的0.9%;而资源税改为从价征收以后,若以价格5%的税率计算,税额将会达到26元/吨,为改革前的五倍之多。而我国的资源税是一种中央和地方共享税,除了海洋油气资源的税收归中央所有外,其他资源税收入都归地方所有。换言之,从资源税改革中获益的将主要是地方政府,资源税的提高可以极大地缓解各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
中西部地区是我国资源储藏量最丰富的地区和主要的资源生产者。长久以来,广大中西部地区将自己丰富的矿产资源源源不断地输往东部地区,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东部地区的繁荣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经济繁荣带来的社会进步、生活水平提高等好处却主要被东部沿海地区所享有,西部地区只得到了极小的回报,甚至东西部的差距进一步拉大,这与西部地区做出的贡献是完全不成比例的。过低的资源税可以认为是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有学者计算,资源税改为从价征收之后可填补地方财政缺口的79.15%,资源税的全面推广,基本解决了人均财力最匮乏的大部分地区,换句话说,资源税改革,相应减少了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对这些落后地区的拨款压力。
2.3刺激企业转型,促进产业优化
资源税改革带来的税负增加势必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在目前煤炭供过于求,价格下跌的环境下,煤炭企业向下游转嫁税负相对而言较为困难,这种情况一方面将迫使技术比较雄厚的企业求助于技术进步,依靠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来降低生产成本,另一方面将迫使一大批技术不合格、生产成本高、利用效率低、环境污染重的中小企业退出煤炭市场,从而实现煤炭行业的技术升级和优化重组。
3改革的阻力和困难
3.1产业萧条,企业承受能力低
煤炭价格在经过2003年到2012年上涨后,一方面由于前几年煤炭产业迅猛发展造成的产能过剩,一方面由于经济危机的推波助澜,从2012年开始,煤炭市场开始出现供过于求的局面,大批煤炭滞销积压。此外,进口煤炭也对国内的煤炭企业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由于国内煤炭物流成本居高不下,而进口煤质量较低等原因,这些漂洋过海的进口煤炭甚至比国内生产的煤炭价格还低廉,我国的进口煤数量也逐年攀升,对国内煤炭企业造成了不小的压力。目前国内绝大多数煤炭企业举步维艰,在这种条件下,资源税的提高对于煤炭企业无疑是雪上加霜。
3.2费目林立,负担过重
煤炭资源税改革面临的最主要的困难还在于我国煤炭行业的收费混乱。煤炭企业所缴纳的除了资源税外,还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以及一系列的政府性收费。前不久,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煤炭经济研究院发布的《加快推进我国煤炭税费制度综合改革研究报告》称,涉煤的税费不少于109项,除21个税种外,还有不少于88项的各种收费。其中,包括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及采矿权使用费、探矿权及采矿权价款、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铁路建设基金、水利建设基金、港口建设费、生态补偿基金、造林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及各种协会会费等。除了税收以外,各种政府的收费已占到了煤炭企业净利润的43%。另有资料称,煤炭企业的税费负担为一般工业企业的二到三倍,可见煤炭企业税费负担之重。此外,2009年,煤炭行业的增值税由13%调整为17%,许多煤炭企业还没有完全消化,加之建造矿井和巷道的多种进项税又不得抵扣,已使煤炭成本居高不下。此时进行资源税改革,对于本已负担过重的煤炭企业来说,相当于放上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4建议
4.1清费立税
目前,煤炭资源税税率过低的现状和政府性收费过高且名目繁多、煤炭企业整体负担的沉重形成了鲜明对比。而且在实际操作中,资源税作为税收是有强制性、无偿性的,政府性收费在规范性与统一性上与之相去甚远。建议在推行资源税改革的过程中,同时对煤炭行业的收费作一次全面的梳理和规范,简化收费项目,取消一些过时的、重复的与不合理的收费,推行“费改税”,如矿产资源补偿费在功能上与资源税有重合之处故可与资源税合并等。切实减轻煤炭企业税费负担,为资源税的改革清扫道路。
4.2差异化税率,体现资源禀赋差异
我国幅员辽阔,自然环境差异很大,煤矿的开采成本受地理环境,煤层深浅等因素的影响而千差万别;而且不同质量的煤,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也必然不尽相同。因此,在税率制定上一刀切的做法显然是不科学的。应以资源条件好,相对收入高的多征,资源条件差,相对收入少的少征为原则,设置差异化的税率。另外,对于一些比较优质的煤炭资源,如焦煤、肥煤、无烟煤等,可以设置较高的税率,以达到保护珍惜资源的目的。但是对经济效益较好的优质煤设定较高税率必然增加劣质煤的开采和使用,加重空气污染。对于这个矛盾,一些人士认为可以通过另设环境税的方法来加以平衡。
4.3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提高资源税本身并不能自动达到减少资源浪费、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目的。因为煤炭企业除了依靠技术进步降低生产成本来自行消化新的税负外,还可以用提高煤价的方式向下游转嫁税负。技术升级成本高、周期长、风险大,而后一种方式往往更容易在短期内奏效,因而煤炭企业往往也更乐于采纳。另外,由于煤炭是一种生产生活准必需品,社会对煤炭的需求是一种刚性需求,不会因为煤炭价格的提高而明显下降,这种供求关系也有利于煤炭企业转嫁税负。这就要求决策者在推行改革时必须辅以其他的配套措施和政策,与资源税的改革形成合力,以促进改革目标的实现。例如,对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的企业予以优惠和补助,对于企业对用于技术升级的和资源再利用的支出在计算增值税时可允许进行抵扣,等等。通过各种优惠政策,将企业引导到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回采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的成本控制之路。
5结 语
随着我国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对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资源的消耗和依赖只会有增无减,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已实行了将近三十年,已经明显落后于形势的需要。资源税的改革顺应了党和人民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但是改革目标的实现与否将是中央、地方和企业多方博弈的结果,所以煤炭资源税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经过详细的论证和设计,考虑到方方面面,需要配以多种鼓励和企业减负措施,才能保证改革目标的顺利实现。
[作者简介]骥(1990-),男,安徽宿州人,工商管理学学士,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研究方向:税收筹划理论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