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秘密与儿童的秘密
如果从哲学的层面追问秘密,我们会发现秘密是非常复杂的,因为它与我们的生存密切相关。范梅南和莱维林曾区分了秘密的三种类型:其一,生存秘密。从人类关系的本质上来看,他人完全是神秘的,是一种永远无法完全敞开或被人了解的,而这种无法敞开或被了解的部分就是生存秘密。其二,交际秘密。它与生存秘密相关,但是,与生存秘密不同的是,交际秘密与某些藏于内心的或者无法表达的、无法触及的东西有关;而生存秘密则是把整个人都看成一个秘密或者一个谜。其三,个人的秘密。有时候我们不愿与别人分享某些想法,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个人的秘密。[2]
与成人的秘密相比,儿童的秘密有自己的特点。一般而言,儿童的秘密与成人的秘密相比有三个差异:其一,儿童秘密的内涵与成人秘密相比更具有单一性;其二,儿童秘密的建构方式与成人秘密不同:儿童是在相对轻松的、随意的意义上建构起秘密的体验的,而成人则不同,成人的秘密隐藏得较深,内容比较复杂;其三,儿童秘密的泄密的危害性要小于成人的秘密。[3]儿童常与两种秘密有关:一种是主体为儿童的秘密,这种秘密可以称之为“儿童自己的秘密”。另一种是主体为成人的秘密,这种秘密可以称之为“成人世界的秘密”,它源于成人为了让儿童得到适合其年龄阶段的体验,于是有意隐藏某些东西或使某些东西远离儿童。本文中所谈论的儿童的秘密主要是指前一种秘密。
二、秘密与儿童独立自我的建构
秘密的价值有很多,其最基本的价值就是,保守秘密能够维护我们的个人利益。除此之外,秘密对于儿童独立自我的建构也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心理学的研究已表明,秘密对于儿童认识世界、促进自我意识发展有重要作用。通过秘密的分享或保守,儿童学会友谊、信任和责任感等,从而加速社会化过程。[4]
(一)拥有秘密标志着儿童的独立
当儿童不愿将自己的某种感觉或想法告诉父母或其他人时,他们就会体会到一种神奇的分隔力;当儿童得知思想和想法可以放在自己的脑子里,别人是不会知道时,他们就意识到在他或她的世界中有某种“内”和“外”的分界线。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儿童对自己的感觉或想法的隐藏是他们走向独立的标志。艾温曾指出,对于儿童而言,“只有当他理解到有一个‘不属于自己’的世界的时候,自我感才会开始产生”。[5]换言之,儿童了解到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独特世界时,他们的自我感才会出现。范梅南和莱维林也认为,“真正的自我感觉得以出现的首要条件就是体验自己真实的身体和内心感受到的身体之间的一种疏离”。[6]如果说秘密的特征就是隐蔽和隔离,即将知情者与不知情者隔离开来,那么秘密就会将儿童与他人区分开来。正是这种界限让儿童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独立个体。在西方,人们历来有尊重隐私①的风俗,这是因为,他们相信隐私暗含着对独立自主的热爱或需要。换言之,缺乏隐私可能就无法形成内心生活,无法走向独立。
如果说自我的独立离不开个体对自己的认同,那么秘密在自我认同的形成中所起的不可或缺的作用更是表明秘密与自我的独立密切相关。个体的自我认同与其内在自我的许多特点是密切相关的。由于外部的世界常常是规训和割裂的,它遵循着外部客观的时间和空间,这会导致一种自我的分裂,从而产生自我认同的焦虑,但是秘密更多遵循的是内在的时间,因此,对于个体而言,它具有一种精神的一致性与连续性。[7]从这个意义上说,秘密有利于个体自我的认同。实际上,秘密也正是在儿童成长和获得自我认同感的过程中出现的,因而它对于儿童的成长和自我认同都有着独特的作用。
(二)秘密有利于儿童把握真实的自我
秘密的世界是一个独特的私人空间,在其中儿童会觉得安全、隐蔽。正是在这种安全的心理氛围中的自由体验使得儿童逃离了日常生活的压制,把握了真实的自我。在日常生活中,大人总是在“教”儿童,告诉他们哪些行为和情感是令人讨厌的、为人不齿的、难以得到认同的。这些要求和禁令往往会在儿童的心中引起某种焦虑和渴望,迫使儿童去寻求属于自己的隐私和秘密。从这个意义上讲,由于社会的压制,外部世界中的自我可能并非是真实的,相反,秘密世界中的自我则更接近于真实。因为,在秘密的世界中,儿童可以“对自己的存在、自己的身份和自己的定位产生了一种迷惑和好奇,把这一切都置于一个开放的、不确定的未来。这个世界向他们提供了一种体验存在、体验白日梦、体验情感、体验好奇、体验感悟的机会”。[8]因此,秘密的世界更容易使儿童的内心世界和外部世界融为一体,在这个世界中,儿童也更容易无限地接近心中真实的自我。弗洛伊德曾经把人格分成“本我”、“自我”、“超我”三个部分。在社会现实中,由于种种外部的压力,我们对自己的认识往往只是冰上的一角。如果说儿童在秘密之外的世界中,由于外部社会压制掩盖了一部分的自我,那么在秘密的世界中,由于秘密的隔离作用,使得那种无法在现实中展现出来的真实自我得以呈现。
齐美尔曾指出,通过积极的或消极的方式保守秘密是人类最伟大的成就之一,因为秘密的体验提供了一个复杂得多的人类生活经历的现实:“与展现在我们眼前的世界同时存在的第二个世界的可能性;前者受到后者决定性的影响”。[9]这也就是说,一旦人们能够保守秘密,他们就开始生活在两个世界里。而且,这第二个世界对基本的现实有着深刻的影响。对于儿童而言,在他们成长的过程中,对秘密的体验可以帮助他们感知到自己的创造力和想象力,让他们体会到自我角色的不确定性和可塑性,让他们透视自己的内在性情,反观他们自己在别人心目中的形象,并对自己多一份联想和审思。因此,在秘密的体验中,儿童深化并丰富了的内心体验,使他们更好地理解自我与自我认同的含义,更全面地认识自己,让他们觉得自己有了深度。
(三)秘密有利于儿童道德自我的成长
首先,秘密有利于儿童责任意识的发展。一方面因为,拥有秘密意味着儿童与周围世界产生了某种分离,也意味着他们需要独自承担责任。在年幼时,由于儿童不能很好地区分自己与他人,缺乏独立自主的意识,往往把自己和他人看作是一体的,也因此缺乏相应的责任意识。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的独立意识逐渐增强,开始隐瞒并独立处理一些事情,此时责任意识也随之发展起来。另一方面因为,能够为他人保守秘密本身就是履行责任的一种体现。当有人问:“我有一个秘密告诉你,你能保密吗?”这时他就是在期待一份承诺,而你的承诺其实就是你的责任。[10]因此,当有人把自己的秘密告诉我们,希望我们保密时,我们二者之间就建立起了一种责任关系。
其次,秘密有利于儿童同情心的培养。秘密有利于儿童把握真实的、深层的自我,这意味着拥有秘密的人的内心世界应该是丰富的、深刻的,而内心体验丰富和深刻的人更愿意,也更能够做到将心比心地去体会他人的痛苦。实际上,这种移情的能力就是一个人同情心的关键所在,比如,如果儿童缺乏对秘密的体验,那么他们就不会懂得他人隐藏秘密的心理。如果说同伴的秘密常常关乎同伴的喜怒哀乐,那么与同伴分享秘密就是给予了儿童直接体验同伴感受的机会。这将有利于儿童同情心的培养。反过来,同情心的发展又能促使儿童更愿意倾听他人的秘密,也更愿意保守他人的秘密。
再次,秘密有利于儿童羞耻心的形成。羞耻心的形成是儿童道德人格形成的重要标志。如果一个人没有羞耻心,那么道德对于他/她而言常常是无力的。儿童的秘密与羞耻有着密切的关系,因为儿童的秘密常常涉及一些自己感到羞愧而不愿意别人知道的事情,比如,认识到自己所做的错事、傻事等,把这些事情作为秘密隐藏起来,正显示出他/她的羞耻之心。相反,如果一个人做了错事、傻事还到处宣扬,那么就很难说这个人拥有羞耻之心了。[11]从这个意义上说,儿童保守秘密在一定程度反映了其羞耻心的发展。实际上,保护儿童的这种秘密,有利于促进他们道德的发展,相反,如果揭露儿童的这种秘密,不但会给他们带来精神上的痛苦,还会使他本来具有的羞耻心变得麻木。
(四)秘密有利于儿童与同伴建立良好的关系
儿童能否与同伴建立良好的关系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即儿童要形成独立的自我。因为如果一个人没有形成独立的自我,是不可能建立起健全的人际关系的,常常会沦为一种依赖的关系。而儿童秘密的产生正是其独立自我诞生的标志。如果从人际吸引的角度看,人与人之间之所以相互吸引就在于秘密的存在,因为秘密会使每个人都与众不同。如果说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天然的空间和人际距离,那么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就是为了填补空间、缩短距离,就是为了更接近地走近对方,走近对方的秘密世界。
同时,与同伴分享秘密有利于亲密关系建立和维系。对于那些没有和同伴建立亲密关系的儿童而言,获得亲密的一个做法就是与同伴分享自己的秘密。分享的秘密越多,亲密的关系似乎也会越牢固。康德曾说过,被告知一个秘密就像被赠与一份礼物。秘密是人际交往中的流通货币,当有人告知你一个秘密时,意味着亲密的友谊和信任。艾温也指出,在一个较为紧密的人际关系建立以后,如果还要继续维持并加强亲密感以使友谊更加深入发展的话,是需要一些重要的其他因素。研究发现,在这一阶段的自我吐露行为会持续,而且吐露的私密话题会越来越明显,同时儿童也逐渐热切期待对方也增加对自己的吐露程度。[12]儿童不仅能够通过分享秘密与同伴建立和维系亲密的关系,而且还能够通过保守秘密来维持亲密的关系。因为保守秘密既是对同伴的尊重,也是在为同伴承担一份责任。其实,为同伴保守秘密的过程,也是把双方“捆在”一起的过程。
三、现实教育对儿童秘密的侵犯
(一)过分的监督对儿童秘密的围剿
在现实的教育中,儿童通常不可能有个人的空间来保护自己的秘密,因为整个学校就开设在监督儿童的招牌之下。学校常常通过物化的监视把儿童透明化。随着电子媒介的飞速发展,更是为监视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使其达到了一个全新的境界。其代表物就是“电子眼”,通过它,监视已经不再需要建筑的特殊设计,即“全景敞视”的设计,就能很好地实现监视。除此之外,学校还常常通过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监视使儿童透明化,最常用的做法就是在班级里培养“眼线”或“线人”。
考试是学校教育侵犯儿童秘密的一种隐蔽方式。现在的学校越来越多地对儿童的学习和成绩进行监督,结果导致他们的学习趋于同一化。尽管人们试图使学习过程具有个性化并承认每个儿童都有其独特性,但是课程开发和设计却总是有趋向同一性的压力。
(二)无闲暇时间对儿童秘密的压挤
真正的闲暇时间(除工作、学习和娱乐时间之外)是保证儿童的独立自我发展的重要的条件。因为在这种额外的、没作安排的、剩余的时间里,反思不会受到其他问题、工作、责任或项目的限制或牵引。儿童更可能采取完全自发的行动。然而,现代教育已经挤压了儿童完全属于自己的闲暇时间。在校园里,儿童被动地按照规定好的程序学习,这使得他们几乎没有属于个人的闲暇时间去自我反思。在学校之外,许多儿童的闲暇时间也常常被有组织的“特长”学习所占用。这两方面挤压的后果就是,在儿童的生活里只有学习、做功课以及严肃的活动,以至于几乎没有闲暇时间。深层地看,现代教育近“规训”而远“教化”,儿童被控制在客观的、外部的时间中。当儿童的时间完全受到了外在目的的约束和分割时,其时间就不再具有生存论的意义。因此,虽然儿童的时间被填得满满的,但是在这种被周密计划好的时间里,儿童始终在“外求”,完成外在的一项项任务,唯独没有“内求”的时间。儿童没有自我反思,缺少自主选择,缺乏体验内心世界和秘密的机会。[13]
更让人感到担忧的是,在一些少量的闲暇时间中,许多儿童也很少独自一人待着,他们通常会被电视、电脑等现代媒体所诱惑,这点闲暇时间都用在了网络游戏和网络聊天等活动上了。但是,由于现代媒体这种被动式的控制方式,使得儿童并不需要自己负责在这段时间里去做或不做哪些事,这必然会导致儿童无法真正体验自我。
(三)成人文化对儿童秘密的侵占
“儿童有他自己的世界,有他自己的不同于成人的生活,儿童是在自己的生活和世界里实现成长的。儿童的生活、儿童的世界是儿童的生命和心灵寄寓的屋所,失去了儿童生活、儿童世界,儿童正在成长的身心将无以为家”。[14]然而,由于成人文化的大肆入侵,导致儿童过早地涉及了成人世界的秘密,丧失了原本属于他们自己的秘密世界。现代社会是一个成人文化占据主导地位的社会,成人文化由于其先在性,对弱势的儿童文化构成一个强力的包围圈。作为生活在成人文化圈中的儿童,不断受到来自成人文化的种种冲击。波兹曼在《童年的消逝》一书中,明确地表达了这样的观点,在印刷媒介的时代中,由于成人与儿童在语言文字理解能力的差异,使得二者之间形成了一种“成熟差”,正是它的存在使得成人可以让儿童逐步接触成人的世界,比如性行为、喝酒、赌博、战争等。
然而,由于电子媒介的兴起,打破了传统的那种由于语言文字理解能力的差异而造成“成熟差”,成人世界的秘密与冲突过早地影响了儿童。其实,对于儿童而言,那些成人世界秘密与冲突本应该是秘密的,但是现在它们却不再是秘密的。这必然会导致儿童被成人文化一再地催熟,儿童成长的阶段性体验被剥夺一空。如果说安守属于儿童自己的秘密领域,可以让儿童在其身心发展阶段的前提下,逐步接触这些东西,那么一下子超越儿童身心的发展阶段,让儿童过早、过多地接触负面东西,必然会导致儿童自我发展的空间越来越小,不利于他们独立自我的健康建构。
四、教育该如何正确对待儿童的秘密
(一)辩证地对待秘密与监督
对于儿童而言,秘密和监督都是必不可少的。正如前文的分析,秘密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是儿童独立自我建构的重要保障。虽然前文一再批判过分的监督对儿童秘密的侵犯,但是我们并没有完全否定监督,尤其是合理的监督。合理的监督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为成人提供了教育责任心和责任感的基础。如果父母或者教师不能真正“看见”或理解儿童,那么他们就无法履行其教育责任。监督中所含的留心和警觉的成分尤其重要,因为,它为儿童的发展提供支持并指明方向。看来,儿童既需要监督性的注意,也需要有养成其独立自我的内心自由。实际上,从儿童的角度看,虽然他们很想独立、不再受到任何监督,但是真正遇到个人问题时,他们也想得到父母或者教师的支持和“理解”。
如果我们追问父母或者教师对于儿童过分监督的后果,我们甚至还会发现,教育在对儿童过分监督的过程中,往往失去了对儿童真正的关注。从表层地看,父母和教师越来越在意种种的危险对儿童身心健康可能造成的伤害,比如,儿童的玩具、游乐场所和住宅区也都充分考虑安全的需要,并受到严密的监督。但是,在解决安全问题的同时,却又使儿童“越来越难得有机会体验到离开大人的视线范围自由自在地玩耍,冒险探索外面的世界”。[15]实际上,良好的教育关系既不是产生于漠不关心和疏远,也不是产生于刺探和没有耐心。因此,父母和教师需要辩证地对待监督和秘密。如何辩证地对待二者呢?范梅南和莱维林曾指出,父母和教师所需要的监督应该是对儿童真正的兴趣。它要求父母和教师对待儿童的秘密应是尊重和保护的心态,而不应是揭秘的心态;要求父母和教师学会用理解的眼光去把握儿童的秘密背后所隐藏的深层的东西,即为什么他们在此时此处会形成这样的秘密。[16]
(二)给予儿童充分的闲暇时间
由于竞争化学习的沉重负担和现代电子媒介的入侵,儿童已经丧失了获得秘密的闲暇时间。要尊重儿童的秘密,让他们的秘密发挥积极的教育作用,父母和教师就必须给予儿童充分的闲暇时间。要想让父母和教师愿意为儿童提供闲暇的时间,首先要帮助父母和教师,当然也包括儿童自身,正确地认识闲暇,认识它的教育意义。因为父母与教师不愿意给儿童闲暇时间往往是因为他们对于闲暇的认识存在偏差。儿童在父母和教师潜移默化的影响下也会从不自觉到自觉地片面看待闲暇。目前,父母和教师对于闲暇或者说休闲至少有两个认识的偏差:其一,休闲只是工作的补充,是第二性的,不具有独立的意义和价值;其二,休闲不需要教育。[17]实际上,闲暇对于生命具有重要的意义,而非是工作的补充;儿童在闲暇时间里的休闲能力也是需要从小培养的。
其次,引导父母、教师以及儿童自身认识何谓“成长”,何谓“教育”。因为父母和教师不愿意给儿童闲暇时间,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现代教育中的病态竞争。然而,在父母和教师有意无意地鼓励儿童参与这种病态竞争的时候,他们却常常忽视什么才是真正的成长。成长难道就是获得更高的分数?当儿童获得更高分数的时候,他是否获得了幸福?如果父母和教师不能超越分数的崇拜,去思考成长的本质、教育的本质,那么提倡给予儿童充分的闲暇时间只能是空谈。因此,我们应提倡一种儿童本位的教育理念。这种教育理念放弃了仅仅把儿童作为是实现某些外部目的的手段,而把儿童的成长和儿童的幸福作为教育最终的目的。只有站在这样的立场,父母和教师才可能真正愿意给予儿童闲暇的时间。
最后,引导儿童从事积极的休闲活动。在闲暇时间里,可能从事积极的活动,也可能从消极的活动,比如,沉沦于电视和网络。纳什曾区分了休闲的等级,他认为,创造性活动是最高等级的休闲,而反社会行为则是最低级的休闲活动。从低到高处于中间层次的休闲活动包括自我伤害性的放纵,以娱乐、寻求刺激、摆脱单调、消磨时间为取向的解闷,取向欣赏者投入式的参与,作为追求者的积极参与等。[18]从休闲的等级序列中可以看出,在闲暇的时间里,儿童既可能从事提升生命质量的活动,也可能从事反社会的行为,伤害自己、危害社会,或者无所事事,自甘堕落。正如前文的分析,很多儿童在闲暇时间里,沉迷于电视或者网络,结果被它们所控制,丧失了体验自我,拥有秘密的机会。因此,父母和教师要提高儿童的休闲能力,使其从消极的、负面的休闲方式中摆脱出来,走向积极的、正面的休闲方式。
(三)保护儿童独特的秘密领域
秘密伴随人的一生,儿童有秘密,成人也有秘密,但是,儿童的秘密不同于成人的秘密。当本属于儿童的秘密领域被侵犯之后,就会导致儿童自我建构的障碍。因为对于任何个体而言,自我的建构都需要遵循一定的身心发展的阶段。因此,父母和教师应该保护属于儿童的、独特的秘密领域。
如何保护儿童独特的秘密领域呢?首先,要正确地理解“儿童”这个概念,并有意识地保护它。波兹曼曾指出,“童年不同于婴儿期,是一种社会产物,不属于生物学的范畴。至于谁是或不是儿童,我们的基因里并不包含明确的指令”。[19]如果说儿童的概念是社会的产物,那么儿童与成人的界限就很可能在社会文化的不良影响下消逝。正如前文所说,电子媒介已经对儿童与成人之间的界限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儿童的成人化,已经成为一种现实。但是,我们又知道儿童,或者说童年这个概念对于儿童的健康成长是必不可少的。因此,我们就需要有意识地保护这个社会产物,以免它在不良的社会影响下消逝。
其次,要培养儿童的“媒介意识”。高德胜曾指出,“媒介意识”不是利用媒介控制教育的意识,而是通过教育控制媒介的意识。一方面是揭示媒介危险性的意识。因为各种电子媒介都有自己的优势和危险性,使用者如果了解了一种媒介的危险性,在使用的过程中,其危险性就会降低。另一方面是教育应关注儿童的电子生活,并把儿童在电子生活中所遇到的困惑、体验,所遭受的心灵冲击、影响,可能吸收的价值观等纳入教育的内容和话题。因为在当今时代,在电视屏幕和学校空间之间进行切换是教育主体生活的常态。[20]当然,“媒介意识”的培养还要和闲暇的教育相结合。因为如果儿童能够正确地认识闲暇,能够在闲暇的时间里从事积极的活动,那么也就不至于沉迷于电子媒介的世界中而不能自拔。
注释:
①隐私是一个与秘密非常相关的概念。二者之间存在着某些差异,比如,隐私通常是出于保护亲密的关系和个人的空间,而秘密既可能是关于我们自己的事情,也可能是关于他人的事情;秘密常常涉及具体的某个事件或行动,而隐私则不是对具体事件的关注。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二者的界限常常是模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