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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金融风险的监督模式研究

  • 投稿观明
  • 更新时间201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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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网络快速普及的背景下,一种全新的金融形式——网络金融已经逐渐登上时代的舞台,这种新的金融运营模式不仅仅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同时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风险,它的管理制度并没有健全,危险监管体系并没有与现在的情况匹配,这就严重的影响了网络金融的进步以及发展。本文从网络金融的特点以及网络金融风险的特点角度进行探讨,对网络金融存在的危险进行分析,探究了现在网络金融的状况,并给予了有关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形式,以期对有关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网络金融风险 监督 模式 电商 
  网络金融的概念就是把金融以及互联网计算机科技两者进行结合在一起,网络金融的基础就是金融公司所拥有的主机,它的传播媒介就是依靠着通信网络以及互联网进行传播,它的操作平台是内嵌业务流程以及金融信息软件操作平台,它的操作方式就是使用客户端的新型金融形式。网络金融已经成为了一般金融的一个升华,在高科技范围当中的一个延伸,网络金融本质就是使用计算机以及智能移动设备从而实现消费者以及金融公司之间的迅速、更安全、更方便的连接,这样就能够方便消费者以及公司等消费群体可以及时的、精准的获取金融经济数据,得到网上服务、使用互联网经行交易等等一系列的活动。在网上可以经行网上结算、网上支付、网上保险、网上证券、网上购物、网上银行、网上期货等一系列的经济交易,从最开始的网络交易现在已经逐渐演变成为第三方支付、人人贷等真正具有网络金融特点的形式出现,这就需要我们必须正视并且重视黑客、病毒等认为的网络危险因素以及科技漏洞所带来的危险,快捷的网络交易不仅仅带给人们的是一种快捷的享受,同时网络金融也给人们带来了风险,网络金融风险怎样监督,让其风险降低到最小化这是我们需要探究的重点所在。 
  一、网络金融风险种类 
  (一)一般风险 
  从一个角度来看其一般风险为流动性的风险,换句话说就是产品的流动性越大,则证明其安全性就越高,这样资金的使用效率也就能够相应的得到提升,假设资金一旦出现流动性的问题,消费者就会大量的将其资金取出,金融公司就会面临着不同程度的危机甚至会出现破产的可能,流动性风险对于任何一个银行来说都是存在的,网络金融公司也不能避免,假设网络银行的资金没有办法变成现金的时候,消费者就有很大的可能要求将资金取回,这样就会遭受到流动性风险。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一般风险可以表示为信用风险,和一般的金融公司一样,假设网络金融公司面临着信用危机,不管是数据信息的随意更改还是贷款无故冒领等情况,这样都可能会影响到网络金融公司的信用情况,从而消费者就会大量的将其资金取出,金融公司就会面临着不同程度的危机甚至会出现破产的可能。 
  (二)体系风险 
  网络金融的体系风险是表示在网络金融使用的体系当中,假如其中有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这样就会影响到全部的体系正常的工作,从而能够威胁到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情况。其一为科技风险,这是主要针对网络金融来说的,由于计算机带给我们方便的同时,这也能够融任何人都可以进入进行浏览业务、办理业务,从这个角度来看,不管是信息还是体系上都存在着不小的风险,其二是网络金融的监管风险,这是引起因为金融监管不当所造成的危险,比若说,公司内部员工使用系统漏洞进行的诈骗行为等。 
  (三)业务风险 
  其一为操作风险,网络金融公司能够在使用计算机体系进行运用的过程当中存在问题,另一方面也给不法分子给予了操作的便利,这样银行职员的粗心大意也能够给公司带来了不同程度的风险严重的影响着公司的安全。其二为信誉风险,信誉对于每一个交易公司的影响都十分的巨大,这样假如出现了信誉风险,公司就很可能损失了一大批客户。与此同时,其他网络公司的信誉差也影响了使用者对于整个网络金融持有怀疑的态度。 
  二、网络金融风险的监督现状 
  (一)法律监督体系不健全 
  从现在来看,国内网络金融还处于初步发展时期,有关法律仅仅限制了传统金融业务,在网络金融方面没有是,我国的网络金融监管工作还存在很多多动,比如说网络金融交易市场的双方身份以和合同的确认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并且,法律也没有的对网上诈骗、计算机病毒等有关行为进行约束。 
  (二)缺少统一规划 
  从最近一些年内我国网络金融发展情况能够了解到,网络金融以及一般金融企业成为了独立的两个领域,没有统一的行业规划准则,缺少了统一的行业安全协议,由于没有统一规划,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懂影响了网络金融监督以及建设,减缓了网络金融的发展以及服务效率,这样也不利于国家对于该领域的规划。 
  (三)监管体系不适用 
  我国现在使用的监管体制为双重监管,其一是依照经济区域划设人行大区分行,其二是依照行政低于当中设置银行的监管机构,网络金融不同于一般的金融公司,他没有地区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监管的难度,从另一个角度也能够看出目前的监管体系并不适用与网络金融当中。 
  (四)缺少专业化的网络金融人力资源 
  在当前社会的发展中,网络金融体系转件朝向开放化、综合化与先进化的方向而发展,在这一条件的驱使下,提高了对这一工作者的素质要求,并规定监督者不仅要对专业化的常识有所了解,并且也应当对计算机和相应的技术软件具备一定的操作能力。现阶段,互联网金融体系逐渐走向了工作、服务体系及财产的虚拟化,但是有关的监督部门则并没有创建符合这一行业发展的专业人力资源团队。所以,工作者们应当在完全掌握金融工作的条件下,密切掌握金融业方面的知识,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能够积极应对各种困难,为其今后的发展打下夯实的基础。 
  三、完善网络金融风险管理体系的策略 
  (一)健全网络金融法律机制 
  在对网络金融体系进行制定时,大多立足于其各项制度体系,在此过程中应当提高其司法力度,拟定有关电子信息、电子资金与互联网安全的法律规章制度体系,并且确定在该行业中各个主体的各项职责。在此之后应当积极改善现阶段所产生的网络金融法律制度,笔杆对相关法律条款中有关的制度体系进行完善,经过提高惩罚强度,重点消除一些采用电子信息出现违反法律规章制度的现象,并对其所产生的网络危害,应当依照比例来予以其相应的惩罚。最终,还应当创建一个完全公平化的网络交易平台,并为使用者在应用过程中能够放心使用,比如说,应明确有关存储互联网证据、明确行为责任及保障消费者权益等内容的制度体系,并切实的使每一位使用者的信息得到充分保障。  (二)健全网络金融监管体系 
  在进行该项工作时,应首要创建健全的风险监控系统,并且形成一个由国家有关部门设定并积极参与的风险管理组织,主要管理网络金融的司法制度,并帮助各个组织处理一些决策上的事件。与此同时,也应当在相关部门中设定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管体系,并根据相关要求确立的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各项工作的实施。在此之后,还应当提高管理组织中各个部门的共同管理效率,并实现资源共享,每一位工作者均可对他人进行监督管理,进而切实的实现联动效应。最终应当提高和国际金融监管部门协作程度,进而凭借其他国家比较先进的工作经验,在应对一些突发事件时,不但能够与国际组织进行交流,也可对其进行有效处理。经过世界各个地区之间的交流及合作,为我们国家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并创建了健全的监管体系。 
  (三)改善网络金融监管方案 
  第一,应当提高网络金融风险的监管程度,在真实的操作过程中应当积极提高其本身在面对金融工作及预期风险的水平,并对我国的监督管理控制进行系统性及前瞻性的开展,使其专业化水平能够达到新的高度。第二,还应当认真查看网络金融现场和非现场二者之间的联系以及有关内容,比如说,在现场进行查看的过程中,应着重对技术要素进行盘查,并了解网络设施和场地之间的安全性能问题;防火墙是否符合操作要求;口令管理的严谨性等多个方面。而在非现场进行查看的过程中,基本上则包含以下几点内容,即:业务发展程度;业务获利水平;网络被攻击频率与服务器出现不良现象的频率等多个方面。第三,应创建对信息的披露管理体系,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并改善现今所存的监管模式,创建追踪搜查系统,当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操作时,应立即对其进行严惩。 
  (四)创建网络金融安全制度 
  在开展该项任务时,第一,应当积极研发出具备我们国家文化发展特征的信息技术,其中主要包含系统软件、通讯装置及电脑等多个方面,进而保障我国的金融发展能够得到有力保障。第二,应积极改进网络操作条件,进而提高对整体互联网系统的监管;提高有关人力资源以及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注入;定期对计算机的各项系统进行维修与保护,进而保障其可以在正常的条件下得以运行。第三,应积极提高数据信息的有效管理,对各项数据信息进行标准化管理,进而保障其完成不同金融领域的数据共享,与此同时,也应当对其进行定期检测,创建安全性较高且有保障的服务制度。 
  (五)积极培育网络金融行业的技术型人才 
  第一,应对专业化技术人才进行正确培育,而一些金融类高校应重点分析该领域今后的发展形势,并将与此相关额内容当做学生学习的重点,进而提高同学们的专业能力,为社会的发展培育出全能型人才。第二,应适时的引起其他国家的先进技术与思想理念,聘请在世界中专业能力较强的人才,能够有效改善我们国家金融人才监管体系。第三,应当对监督管理者在特定时间内进行培训,并在这一条件的作用下培育出更多的技术型人才,为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四、结论 
  现阶段,网络金融早已变成了世界各个地区金融领域进行发展的主要形势,现今我们国家这方面的监督管理系统仍需进行深入的完善。所以,在此过程中只有积极提升网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并创建正确的金融监督管理体系,才能够切实的将金融风险降到最低效果,进而完成我国网络金融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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