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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集采的风险防范

  • 投稿diba
  • 更新时间201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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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庄昕炜 李昱 董国相

对集中采购过程中存在问题与风险进行客观分析,制定适宜的对策措施,不仅能够保证集中采购的顺利实施,也可以有效控制采购成本。

施工企业物资采购模式的先进性与科学性是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表现之一。面对挑战和机遇以及严峻的市场竞争,集中采购以其整合采购资源、优化供应链、降低采购成本等优势成为了大型施工企业应用并不断探索完善的采购模式。因此,关注集中采购实施重点,做好风险防范才能更好地提高企业经济运行质量。

物资集中采购的实施重点

供应商的选择与评价。供应商的选择与评价是实施采购管理的关键环节,直接影响采购实施效果。要做好供应商的选择与评价,应由企业采购管理部门制定并完善供应商选择与评价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供应商评价、选择与再评价的标准及管理流程,统一建立供应商库。在建立供应商库、进行供应商选择前应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经营资格和信誉、供货质量及供货能力、价格与售后服务等,同时还应考虑供应商供货的地理位置、供货时、司、抗风险能力等作为选择供应商的依据。对评价合格、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的还应定期进行供应商再评价,监控其服务动态,并确定是否与其继续保持现有合作关系,及时识别新的、潜在的采购风险,加以预防和控制,如建立不合格供应商黑名单就是企业预防和规避采购风险的有效手段。

采购方式的选择。根据工程项目自身要求、项目所处环境不同,采购方式也多种多样。常见采购方式有公开竞争性招标采购(可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采购和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邀请招标采购(也称为有限竞争性招标采购)、国际或国内询价采购、直接采购、间接采购等。不同的采购方式适用于不同的采购规模、不同的资金来源渠道、不同采购对象的性质与要求,因此在实施采购时应作出正确选择,选取最适合的采购方式。

绝大部分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采购都要求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采购的方式。采购金额较小,有能力提供所需物资或服务的供应商数量有限,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如涉及国家安全、国家保密、抢险救灾项目、紧急检维修项目等)不能进行公开竞争性招标的采购采用邀请招标采购。采购现货或价值较小的标准规格物资时通常会向供应商发出询价单,在对比其报价基础上进行采购,即国际或国内询价采购。而对于设计、业主、发包方指定供应商或所需物资具有专营性仅有一家供应商满足要求时则进行直接采购。此外,在同一项目采购中还可能出现邀请招标采购、询价采购及直接采购多种采购方式相组合的方式。不管采用何种采购方式都以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为最终目的,因此恰当地选择采购方式也是集中采购的实施重点。

集中采购的风险识别与防范

管理制度不完善,采购计划不准确,供货厂家设备出现故障,供应商违约,采购人员工作失误或收受贿赂,物资质量存在司题,采购合同条款不明确、不完善等因素都会影响采购的顺利实施并带来采购风险。因此,对集中采购过程中存在问题与风险进行客观分析,制定适宜的对策措施,不仅能够保证集中采购的顺利实施,也可以有效控制采购成本。

集中采购在采购管理、供应商管理、采购方式的选择、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招标、采购合同签订、采购价格、采购物资的验收以及物资质量等方面都存在着风险,其中比较普遍及严重的就是供应商管理风险、采购招标风险及采购价格风险。

供应商管理风险。供应商选择不当、供应商考核体系的不完善经常会导致采购风险,主要表现在供应商准入门槛偏低、供应商提报虚假资料、供应商违约及企业对供应商的考核流于形式等方面。

某项目采购水泥方桩时,在当地具备资质的供应商中选出3家生产规模较大、能力较强的厂家进行了实地考察,经过资格预审及资料审查后列为临时合格供应商,经技术谈判和商务招标后,最终确定一家供应商并以最低价中标。采购合同中明确了水泥方桩的生产及验收标准,并约定由项目技术人员不定期进行现场监造。供应商按合司约定陆续交付了产品,但在使用过程中却发现水泥方桩强度不够,甚至个别方桩在打桩时被桩机直接打断。经技术鉴定确定出现质量问题是由于钢筋配比不符合制造标准,供应商为节约成本减少了钢筋的使用数量,降低了部分钢筋的直径,直接导致方桩的强度达不到标准要求,此外,项目技术人员也未按合同约定进行现场监造。虽然方桩质量问题未造成质量事故,项目部也及时将有司题的水泥方桩返厂重新生产,并由项目技术人员现场监造,且新供货方桩使用前由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静载荷实验,实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所有损失及检验费用也由供应商承担,但上述挽救措施仍影响了项目施工进度,并给施工企业带来了不良影响。可见,供应商管理风险不容忽视,供应商的规范管理与动态监控也尤为重要。因此供应商管理除了正常履行供应商选择、评价程序外,还应进行动态监控及再评价。对重要物资的采购或初次合作的供货厂家,应派驻人员驻场监造。对存在违约行为的供应商拉入黑名单并进行行业内通报,引以为戒。此外采购人员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必须明确物资的质量标准、技术要求以及违约责任等,以规避企业采购风险。

采购招标风险。采购招标风险主要表现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评标办法不适用、招标人有目的性地选择供应商、投标人围标、评标专家抽取不符合规定等方面。

某项日拟采购一批不锈钢管,招标前项目部根据工程投标价格和施工预算提供了最高采购金额即采购招标标底(约2500万元)。对此,采购员选定了几家不锈钢管供应商进行招标,最终招标结果却是供应商最低报价仍比标底高出约500万元。经招标组商议,宣布此次招标为废标,择日重新招标。事后,经过企业采购管理部门细致调查发现,参加此次投标的供应商存在围标行为,其中两家供应商法人为亲属关系。造成此次事件的主要原因是采购员在选择供应商时,未对供应商进行逐一了解,存在失职行为;个别采购员有目的性地选择供应商,存在商业受贿行为;项目采购管理部门未对招标方案进行认真审核。对此企业采取了重新选择供应商再次招标,对相关采购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存在围标行为供应商资格,并在供应商大会上通报批评等措施,但不可避免地延长了采购周期及管理成本。因此,要规避采购招标风险,必须严格执行招标程序,并由纪委等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监督。采购管理部门必须对招标方案尤其是入围供应商进行认真审核,当采购金额较大或确系重要物资时,采购管理部门应在采购员选择的供应商基础上,额外选择两家供应商参与投标,以避免围标行为的发生。在办理供应商入网的时候,对其资质、法人身份及其经营历史应进行深入了解,避免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入网。

采购价格风险。采购价格风险主要由于市场价格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采购失败而形成的索赔风险。

某项目拟招标采购一批C型钢,在唱标过程中发现,投标报价时最低报价比第二低报价低了近20%,但因该项目急需这批C型钢,所以采购人员未与该供应商进行有效沟通和核实,直接宣布了招标结果。随后招标组向中标人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并快递了采购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交付全部C型钢,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3天之后,经采购人员多次催促,中标供应商却以市场价格发生变动为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并单方面宣布停止供货,最终致使该项目延误了工期。事件发生主要原因是招标前采购员未事先了解C型钢最新的市场价格,对于报价过低的供应商未进行核实即宣布了中标结果。招标时未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致使投标人随意变更价格造成废标,导致采购失败。工程合同条款要求,工期延误大多会遭到发包方的罚款及索赔,直接影响施工企业经济效益,可见应有效控制采购价格风险避免此类损失。对此类事件采购人员应与报价第二低的供应商取得联系,再次核实交货期与价格后签订采购合同。取消该违约供应商合格供方资格,并在供应商大会上进行通报。并在进行紧急物资或重要物资的招标时,应考虑收取一定额度的投标保证金,避免中标供应商不履行招标结果。对于紧急物资的采购,如果投标人报价过低(如低于正常价格的20%),招标人应马上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对其提供的产品规格、标准、交货时间及单价等方面进行再次核实,得到供应商最终确认后方可宣布中标结果。同时,对于紧急物资的采购,在招标前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避免中标单位出现问题影响项目正常施工。

除上述集中采购风险防范措施外,科学完善、适合施工企业特点的集中采购流程及其管理制度是防范与规避采购风险的基础,审计、纪委监察等部、]的有效监督是防范采购风险的保障。而准确的物资需求及采购计划、合理的采购方式、长期合作互赢的供应商伙伴是集中采购顺利实施的前提,严谨的采购合同、规范的采购招标与价格控制、严格的采购物资验收以及集中采购实施前对风险的预控预判等都是集中采购风险控制的有效手段。通过对集中采购全过程的规范管理与过程控制,才能够有效提高集中采购效率,保证采购物资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增加企业的利润空间,从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作者单位: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