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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如何破除城市内部二元结构——以长沙为例

  • 投稿凭江
  • 更新时间201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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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 威

(长沙市岳麓区雨敞坪镇西湖村委会,湖南 长沙 410205)

摘 要:本文以湖南长沙为模型,分析城市内部二元结构的形成和影响,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

教育期刊网 http://www.jyqkw.com
关键词 :二元结构;城镇化;统筹

中图分类号:C912.8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5)05-0239-01

收稿日期:2015-01-12

作者简介:喻威(1989-),男,湖南长沙人,研究生,初级职称。研究方向:新型城镇化。

一、长沙城市内部二元结构的问题现状

1.住房问题

长沙城市内部的二元结构分两个维度。一是按户籍分割,区分城市、农村户口,以差别化的薪酬体系、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子女教育等资源区分“市民”“村民”。随着城镇化的推进,省内各地劳动力向长沙流动,外地劳动力的比重不断增加,已经成为长沙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4年8月底,长沙市共有常住人口857.52万人(包括户籍人口667.89万,流动人口189.63万),其中城区常住人口389.28万人(包括户籍人口249.18万,流动人口140.10万)。二是按住房分割,长沙存在大量脏、乱、差,公共设施配套不到位的棚户区和城中村,与周边的高楼大厦形成了强烈反差,相对于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而言,长沙城市的落户环境相对宽松,形成内部二元结构的主要因素在于外来农民工因薪酬福利达不到长沙平均水平,无法解决自身住房的问题,调查结果显示,2014年长沙六区的总体住宅空置率为44.16%,比2012年的42.59%微涨了1.57%,其中待售率为7%,未收房率为10.01%,收房未入住率为27.15%。从各级行政区来看,望城区住宅空置率最高,为62.93%,雨花区住宅空置率最低,为32.51%。

2.人口问题

长沙的内部二元结构从户籍维度上分为两个阶层——城市居民和外来人口。因身份地位、户籍政策和社会待遇的不平等引发了一系列住房、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问题,也正是因为这些因素造成这两个阶层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社会两极分化日益严重,这些外来的低收入群体将年轻时期的劳动力贡献给了城市,推动了城市的经济发展,却无法用低廉的收入在城市购买住房,又因户籍等原因无法享受到城市的养老、医疗等保障,处于“二等公民”的不平等地位,极易出现住房条件差、社会保障无、孩子上学难、同工不同酬等问题。

3.健康问题

2013年的城镇化比例达到了53.73%,但是按照户籍计算实际只达到了35%,城市固然有更好的工作、教育、文化、医疗环境,但是过度城市化带来的问题也是不可忽视的,如由于人群集聚所带来的环境恶化,服务设施承压等众多负面影响。随着城市化的深入,城市人口的增加给城市的承载率带来很大压力,长沙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教育等公共服务都面临着巨大挑战。

二、长沙城市内部二元结构的影响因素

从经济转型的角度来说,市场机制的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城市内部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扩大和升级了城市两极分化问题。

收入的不平等会导致一系列问题,如住房、医疗、教育的不平等,且很有可能造成隔代传递。研究表明,采用基尼系数进行不平等测算,收入水平的不平等每增加10%,城市的贫困率将会增加30%左右。非国有经济竞争压力对国有经济发展形成了外部竞争力,国有企业的改革造成了大量人员下岗、失业。

在工业化进程中,产业结构升级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城市劳动力结构,特别是城乡人口流动制度的改革,促进了大量外来农民工进城务工,很多外来人员面临农村失地,城市失业等尴尬局面。

第一产业的劳动力剩余加剧了人口流动,农民工逐渐转为无产的“社会人”,城市社会保障制度的滞后性进一步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不确定性。城市居民与中高收入群体由于资源、技术等因素造成的收入多样化,进一步扩大了城市内部收入差距。

三、长沙城市内部二元结构的破解路径

新型城镇化就是人的发展问题,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就是要改变身份不同、待遇不同的现状,以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镇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为导向的户籍改革。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土地改革,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的公共服务改革共同加快农民城市化进程,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出城乡之间资源的均等化,实现平等城镇化、绿色城镇化、转型城镇化、健康城镇化、集约城镇化、幸福城镇化,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有效调控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坚持集约、智能、绿色、低碳发展,坚持以大城市为依托,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的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多元化道路。

新型城镇化推动小城镇发展与疏解大城市中心城区功能相结合,与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与服务三农相结合;统筹城乡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安排市、县域城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聚集、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适应农村人口转移和村庄变化新形势,科学编制村镇体系规划,既要保证增量又要保证质量,推动农村新型工业化发展,与城市工业化良性互动,农村新型工业化通过提高城镇的产业集聚能力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就地城镇化,缓解大城市压力,再分配社会资源,合理降低大城市中其中“一元”的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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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李刚.中国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关系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2013 (5).

(责任编辑:王兰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