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炜迪
(河南大学2012级保险专业,河南 开封 475000)
摘 要:现在,科学技术发展迅速,而互联网的发展也逐渐走入了人们的视线,并且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保险行业也开始不断进入互联网,互联网保险营销成为保险行业的重要营销手段,虽然用户通过网络保险获得保费的数量比在传统保险公司获得保费的数量要少得多,但是互联网保险作为一种新型的营销模式,具有许多优越性。本文通过描写互联网保险发展的重要性、互联网保险发展的制约因素以及相应对策进行了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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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互联网保险;重要性;制约因素;对策
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5)05-0029-02
收稿日期:2015-02-07
作者简介:潘炜迪(1994-),男,河南平顶山人,河南大学2012级保险专业,本科。研究方向:互联网保险。
一、互联网保险发展的重要性
我国网络保险是从一九九七年起步的,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传统保险公司开始信息化发展,开始探索互联网保险的发展道路,线上线下结合,推动了保险公司的快速发展。互联网保险的发展摆脱了传统行业的时间和地域限制,互联网保险可以有效的降低保险企业的营销成本,与传统的保险相比,互联网保险可以节省代理人佣金,对于网站的后期维护也比较简单,大大降低了成本;另一方面,互联网保险可以提高营销效率,节省了地域的距离、缩短了时间的距离,使得互联网保险在销售、产品管理等方面提高了效率,同时为公司节省了人力、物力、财力,提高了对客户的服务品质;互联网保险的发展是保险公司的一个门面,为树立企业形象,保险公司可以在互联网上树立企业的经营理念、企业文化,以至于用户可以更好地了解公司,提高客户量,通过网络有利于客户货比三家,足不出户可以完成投保的全过程,节省了用户的时间;互联网保险的发展体现了保险市场的需求,由于传统保险经营方式有一定的缺陷,不能充分发挥自身潜能,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弥补了传统保险的不足,调动用户的积极性,传统保险与互联网保险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协同发展。
二、互联网保险发展的制约因素
1.我国的互联网保险模式单一
目前我国互联网保险的主要模式还是比较单一的,只有网上保险经纪人模式和全程网上交易模式,不管哪一种模式,在发展过程中都存在着很多制约因素。特别是,保险合同是一种对价有偿性合同。这就要求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尽可能的进行充分的交流而不仅仅为网络聊天。只有充分的信息流动才能使保险人实施合理的风险管控并为投保人量身打造优质的保险产品。目前,我国的网上保险销售模式的信息交流渠道略有欠缺。
2.缺乏信誉度
保险产品是一种在特殊情况下才能发挥效能的产品,它本身的特点决定了保险产品的不确定性,这也体现了经纪人模式的特点。用户与代理人不能面对面交流,而是通过网络连接来交流,用户对见不着的事物都有一种不信任感,单纯靠代理人单方面的推销,显然不能使用户获得信任感,而且保险是一种无形的产品,用户会更加小心去投保,因此不是面对面的交流很难赢得广大用户的信任,导致用户对于在线投保更加心存疑虑。
3.互联网技术的不成熟
从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来看,互联网保险的发展还是比较落后的。现实中,每单保险都需要经过展业、投保、承保、防灾、理赔等环节,特别是人身保险还要求对当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人身状态通过观察加以知晓这就要求要有很高电脑硬件服务为支持。由于硬件设备跟不上,缺乏专业的互联网与保险经营双料人才,普通人员对互联网的认识不充分,无法胜任互联网保险工作。
4.互联网保险的不安全性
我国对电子产品相关法律的制定不健全,而且比较滞后,根本无法适应高速发展的互联网行业,无法满足网络经济的需求。网络保险的交易方式是网络信息传输,没有线下面对面的交流,传统保险必须有书面证明,需要用户亲笔签名,过程中产生的票据都会由用户保管,而互联网运用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没有严格的法律保护,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票据和确认信息容易遭受网络病毒、黑客的侵袭,法律还没有解决用户隐私不受侵犯的问题,降低了安全性。从另一方面来讲,目前国内没有完整的个人信用记录,因此无法确定个人的信誉状况,这将可能给保险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5.保险的价格定位不够灵活
在传统的保险经营模式中,有两种营销方式:直销和中介销售,而互联网保险的营销方式有多种,但是网络保险阻断投保人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直接接触,使投保人不能多方面的了解投保群体的特征这样不利于对该投保群体的保费精算厘定基础的运用。因此在保险定价时不够灵活,需要参考其他保险公司的产品价格以及运营费用、产品研发、推广等许多因素,这也会促使市场上大量同质、类似产品泛滥进一步压缩保险公司的利益空间,而且不利于保险产品的创新多样化发展。
6.互联网保险系统的费用高
由于电子商务的开发工程大,而且工期特别长,软件购进的费用较高,网络系统的开发和维护都需要IT硬件设备的投资,加上人力维护费用和市场推广费用以及其他方面的费用,加起来费用非常昂贵。
三、互联网保险发展的对策
1.加强法律立法,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制定与电子签单、电子支付相关的法律,面对快速的经济发展,社会信誉体系的建立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应该从立法上弥补不足,尽快解决相关网络保险、互联网金融法律的制定,尽快建立社会信誉管理系统。
2.加强专业人员的素质培养
互联网金融需要培养一批年轻化、专业化的既懂保险又懂网络金融的复合型人才,把紧招聘关,招一批在专业高等院校接受过相关教育的人才打造“高学历营销管理团队”。优先考虑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或者理论过硬的,容易进行知识的传输,并且在接受能力方面,可以迅速进入状态的人才。同时,加强现有保险人员的互联网技术培训,努力提高保险员工的业务素质,进行定期培训、考核,普及电子商务的知识,实行岗位责任制,强化内部管理。
3.良好的硬件设施配备
优良的硬件设施是互联网保险发展的基础,保险企业需要建立自己的网站,通过网站提供相关保险信息,帮助客户进行保险购买,提高服务质量,良好的硬件设施是做好互联网保险的前提,为网络销售做好了准备工作。
4.建立电子商务信用保障体系
无形的保险存在信用风险,由于我国互联网保险的发展不够成熟,受一些客观因素影响,我国还不能对电子商务建立准确的风险控制体系,很难建立电子商务信用风险模型,加上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如社会政治的影响、国家GDP的变化、自然因素等,因此互联网保险仅仅依靠内部的控制是远远不够的,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必须依靠企业、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健全我国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保障制度,使电子商务的信息建设更加健全。同时要发挥政府的作用,政府要规范宣传,打击假冒伪劣保险网站,从根本上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进而加深民众对互联网保险的信赖,互联网保险作为一种品牌,做好产品质量和企业信誉的保障,以客户为中心,以优良的服务为载体,以信誉度为价值取向,做好互联网保险的营销。
5.使保险市场的网络专有化
为互联网保险设立专用的市场保险网络,使客户更加全面的了解保险。例如某保险网,提供多家保险信息,包括很多保险产品信息,方便用户去对比,同样的为互联网保险设计专门的保险产品。例如美国林肯金融集团的一款保险产品,专供网络销售,对象是熟悉网络的投资者,用户只需将亲笔签名文件送到公司,其他环节只需在网上完成,这款产品费用比较低,大量节省了人力、物力和财力。
6.走创新道路
任何一个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创新,对于还处于初级阶段发展的互联网保险更要注重创新发展,实现从营销手段到商业模式的创新,建立以用户为中心的营销模式。我国发展比较先进的一个保险企业——泰康人寿,在2000年到2001年间,泰康在线正式上线,泰康人寿始终遵循以用户为中心的原则,做到了线上线下产品一致,在市场的激烈竞争中,泰康人寿建立了创新事业部,这个部门将电商收入囊中,根据泰康自身的准确定位,泰康在线走在了保险业的前列。
四、结论
虽然我国互联网保险的发展还不成熟,有一些不足之处,但是在信息时代,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势在必行,社会给予的机遇与挑战需要互联网行业的共同努力。由于互联网保险具有节约成本、服务便利等特点,而且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保险不断优化、各种体系的建设、互联网电子商务环境的不断改善、保险人员的素质逐渐提高,我国的互联网保险正在朝着一个正确的道路发展,未来的互联网保险将会更加健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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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崔惠贤.再议我国保险市场的对外开放[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0(1).
[2]王向荣.信息不对称与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J].辽宁财专学报,2000(4).
(责任编辑:袁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