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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行动是暖春还是寒冬

  • 投稿周楷
  • 更新时间201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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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力

施工企业面临的困境

经过30多年的高速发展,中国经济逐渐步入“新常态”,所谓新常态,其特点就是中高速、优结构、新动力、多挑战;受增速换挡期、转型升级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影响,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建筑行业整体产能过剩,行业恶性竞争不断加剧。

在施工企业内,企业运行中一些深层次矛盾问题也不断显现:企业战略转型与资源整合能力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加快国际化进程与发展理念、经营管理手段相对滞后之间的矛盾:协同一体化与同质化竞争严重、产业链向价值链转化不够顺畅之间的矛盾;企业高位运营与项目管控弱化、资源相对紧缺之间的矛盾;产业快速发展与金融发展不足、资金风险积聚之间的矛盾;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与各级领导班子驾驭力、执行力和创造力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形势喜人形势逼人与个别单位少数干部科学发展意识不强、因循守旧、满足于短期业绩之间的矛盾等,这些问题,无不影响着企业的发展质量,制约着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另外,在项目管理中,质量管理部门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没有真正从“幕后”走向“前台”,存在“闭门造车”做资料现象,与现场实际脱节,致使监管缺失;施工过程中,一线工人是操作的主体,他们的活动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而他们又不是企业的真正主人,主人翁意识淡薄,技能水平、质量意识普遍偏低;在思想认识上,一些项目领导对“质量是企业的生命”重视不够,存在“安全问题搞不定,质量问题可以搞定”的想法。

质量与效益、质量与安全的关系

产品的价值在于产品的质量, “不符合要求的代价”(即PONC)会越来越高,第一次没做好,势必要修修补补,做第二次、第三次——甚至去返工,这些都是额外的浪费。据《质与量的战争》一书的作者、质量管理专家杨钢博士统计:“这种代价,在制造业高达销售额的20%~25%;在服务业高达30%~40%。”在施工企业,乐观地看,这种代价不会比制造业低到哪里去。我们处在利润干涸的年代,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员成本上升、竞争趋于恶化等,多头挤压,企业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追求高质量,实现从品质到品牌的转变,已经成为企业获利的最后机会,企业要想真正实现“基业长青”,高质量将成为“一棵货真价实的摇钱树”。

在施工企业,“不符合要求的代价”不光体现在成本上,更主要的体现在安全上,没有质量,包括施工质量和人员素质,安全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危机四伏,这种间接的成本,甚至可以压垮一个企业。在一些项目管理中,存在为了赶进度,为了节约成本,而违规生产和违规操作的现象。在赶进度的时候,忽视了对材料、设备的检验,忽视了对生产工艺的把关,抱着“以后整改”的心态,这也是造成各类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因此,多数专家认为,安全问题均与工程质量、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这也为我们解决安全问题提供了一条新思路。

《第五项修炼》被誉为:“21世纪的管理圣经”,作者彼得·圣吉曾经就“企业寿命”进行过研究:“中国企业的平均寿命不超过10年1日本欧洲的企业平均寿命是12.5年,‘财富500强’公司的寿命通常也只有30~50年。”结论令人焦虑!究其原因,“多是质量惹的祸。”

工程质量管理亟需走向常态化、法制化

目前,我国的《建筑法》《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工程建设中工程逾期、变更、索赔、工程结算标准和工程量确定等问题在法律层面并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面对数量庞大的建筑施工企业及从业人员,行政主管部门有限的监管力量显得杯水车薪,法治不健全,将很难约束施工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质量管理专家杨钢博士认为,现阶段为国家质量监管“质量迷失的时期”,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缺乏清楚的战略格局与有效的保障机制,行为处事缺少方向感;第二,缺乏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缺乏专业管理的历史纵深感,而且至今拿不出《中国质量白皮书》,更遑论研究出版《中国质量史》了。因此,工作中往往忽视质量本身发展的内在规律,过多地依靠行政法规和行政执法手段,高高在上地去“监督管理”,而造成专业精神和服务意识的缺失;第三,缺乏立法治市,习惯于就事论事,工作上疲于应付,没有层次感。

针对这种现状,2014年9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陆续出台了项目负责人责任追究办法、项目经理责任十项规定、转包违法分包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等文件,并开始在全国开展为期两年的工程质量治理行动,全面推动质量终身责任制的落实,严厉打击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健全质量监管机制,提升工程质量水平。通过两年治理行动,逐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作用,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使全国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两年行动是对目前质量弊病的除根行动

“产生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很多,但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主体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忽略了个人责任。为此,我们不仅要强化企业责任,更要把工程质量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上,真正让该负责的人负起责任,并负责到底。”治理活动明确了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以及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为五方主体责任人,五方主体责任人要对参建工程的质量终身负责,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都要依法追究这五方主体责任人的责任,包括经济责任、诚信责任、执业责任和刑事责任。

工程建设中,知行不一,知而不行的问题很突出,关键是缺乏责任体系,形式主义,短期行为。通过OC(质量控制)和OA(质量保障)等质量体系来推行质量活动,是施工企业的常规做法,这种做法,往往是被动应付,通过各种方式“搞定”就行。对此,杨钢博士说:“质量是控制不出来的,也是不可能靠所谓的体系保障出来的,这些都是技术活动而已,真正的质量是管理问题,它关乎沟通与领导力的问题,关乎客户、员工与企业是否有价值的问题,更关乎一个组织的信心与可信赖的问题。”在他看来,OM(质量管理)是人的问题,是每个人的日常工作而非个别人的应景之作,是一种言行一致的习惯,是诚信负责的态度和“第一次就做对”的生活方式。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就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OM(质量管理)活动。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针对工程建设中的焦点难点问题,抓到了实处,动真碰硬,其中, “六项主要工作”就是工程建设的“国六条”。通过“治人”来治理质量,就抓住了“纲”,是这次活动的一大特点,体现了国家综合治理能力的不断增强。

两年行动是施工企业的春天还是寒冬

机遇和挑战共存,仍然是当前形势的基本特征。随着国家综合治理能力的不断增强,投机取巧、非法交易、暗箱操作、偷工减料、违法分包等行为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在法制还不够健全的时候,违纪违法的成本还很低,甚至还能够取得高额回报。总有一些不规则的“布朗运动”式的企业,为了实现自身的利益,拉拢腐蚀相关部门和人员,采取各种手段进行项目公关,得到好处的相关人员网开一面,从而滋生了各种腐败现象。这种行业的“潜规则”,反而让一些企业赚的盆满钵满,呼风唤雨。这种现实,让合法守规的企业也竞相效仿,造成了真正的制度和法规难以推行,企业诚信缺失。几年前,企业家的“原罪”之说,就证实了这一点。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雷霆出击,将会把各种违规活动“打回原形”。质量治理不再是单独行动,也不是短期行为,它和安全、环保、廉政等将形成一张“恢恢天网”,疏而不漏,“跑了和尚跑不了庙。”规则制度是企业发展的底线,也是高压线,两线之间是企业未来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转型升级是施工企业的“一个方向”,改革和创新已成为施工企业的“两轮驱动”,企业改革就是要改掉一些积习陋习,变潜规则为显规则,创新就是要整合资源,激发活力,走在改革的前沿。早在2013年8月,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说:“国资委将紧紧围绕‘做强做优、世界一流,’这个大目标,着力推动中央企业实现‘三大转变’,即从注重规模扩张向注重质量效益转变,从国内经营向国际化经营转变,从产业链过度延伸向专注高端转变。”注重质量效益,也是每家企业都必须迈过的坎,迈不过去就可能被淘汰,没有谁能置身事外。

面对这种现状,很多企业忧心忡忡,认为施工企业将无利可图,无路可走,环境的改变,势必将施工企业“逼上梁山”。政策和制度是公平的,在这种大环境下,施工企业也将面临一次新的“洗牌”。“打铁还靠自身硬,”对那些“自身硬”的企业来说,在这轮“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中就能够脱颖而出,这符合“末位淘汰”机制,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则,对他们来说,这无疑是一次“春风行动”。

质量治理,企业“强自身”是关键

无论安全还是质量,企业主体责任无法逃避,由被动到主动,加强自律,“强自身”才是“应万变”之策。如何“强自身”,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在落实责任、严厉打击、监督检查、政策引导和诚信体系建设的同时,也给出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的思路。

“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管理全面负责。施工企业要建立劳务人员分类培训制度,实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目前,对劳务人员的管理还是施工企业的短板,劳务人员多数从属于劳务公司,和施工企业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而在施工中,劳务人员是直接操作者,是现场操作环节的“第一责任人”,他们的质量意识,直接影响到工程建设的成败。作为项目管理“第一责任人”的项目经理和现场操作“第一责任人”的劳务人员,沟通上的障碍、管理上的脱节、认识上的差异、待遇上的反差等等,是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深层原因,这种体制上的壁垒,必须打破,“农民工做的”“临时工所为”已经不能成为逃脱企业主体责任的借口。在人口红利消失、施工成本高居不下等的情况下,尝试组建企业内部的劳务公司,把劳务人员纳入企业管理范畴,延长产业链,打造价值链,将是建筑企业做强的“破冰之旅”。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低端技能人才薄弱,高端领军人才稀缺,是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质量治理活动围绕人来展开,就需要企业建立起技能型、技术性、管理型的人才格局,实现人才队伍由“行政化”向“专业化”方向过度,改变质量问题由行政领导说了算的局面,这也是科学强企、人才强企的关键一步。

“一路一带”“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战略,给施工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前景,也提出来更高的要求。施工企业应该抓住机遇,从“调结构”“走出去”“育人才”“塑品牌”入手,实现做大到做强的转变,走质量效益发展之路。

(作者单位:中交二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