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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新型城镇化进程展望

  • 投稿七睬
  • 更新时间201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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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兵

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城镇发展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2015年“棚改”和“城改”仍是城市建设重要任务,除了其本身会形成投资需求外,还将进一步拉动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的需求。

2014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作为《规划》实施的第一年,国家层面的一些政策已陆续出台,许多省区的规划也已完成编制。展望2015年,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创新试点、重点地区城镇化发展等方面还将会取得新的进展,为实现《规划》所确定的目标奠定更为牢固的基础。

《规划》颁布以来新型城镇化推进的总体情况

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等指导意见出台,制度创新试点正在推进。2014年7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 25号)颁布,明确了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到2020年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的改革目标。2014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明确要实现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国务院11月发布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明确了城市规模划分标准。户籍和农村土地制度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基本制度,这两个领域改革进程的加快,有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调整则有利于完善城市统计工作。

在制度创新的试点方面,《规划》中提出的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降低行政成本的设市模式、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的试点工作也已启动。7月底11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目前国家层面确定东中西不同区域,省、市、县、镇不同层级共62个地方开展试点,并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重点。除国家层面的试点外, 些省区也确定了本地区的试点,如福建省将石狮、晋江、德化、光泽、邵武等作县级市新型城镇化试点。

各地区部署新型城镇化任务,强化组织保障和资金支持。广东、吉林、山西、浙江、贵州、内蒙古等省(区)先后召开了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会议多以学习贯彻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为主题,分析本地区城镇化发展形势,明确推进城镇化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河北、山东、贵州、内蒙古等出台了省(区)委和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指导本省区在把握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基本原则基础上,探索符合当地实际、体现本地特色的新型城镇化路子。

为加强对城镇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河北、广东、贵州等省已经或准备成立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重大政策研究和制定,协调解决城镇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广东省还加强了对于城镇化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在未来五年中省财政每年拿出不少于10亿元,支持开展新型城镇化发展重大专项工作和试点建设。

多地发布新型城镇化规划,明确本地区重点。江苏、福建、云南、甘肃、山东、河南和青海等省以及南京和济南等大城市发布了本省、市的新型城镇化规划。江西、广西和陕西等省(区)新型城镇规划已原则通过专家评审或相关领导机构审议。湖北和湖南等省正在开展规划编制。从已颁布的规划看,除在指导思想、目标、重点任务等方面与国家规划相衔接外,还具有注重凸显地区特色、突出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强调规划落实制度创新等特点。

相关部门的政策陆续出台,多方面给予支持。2014年5月下旬国务院批准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及青岛10省市试点发行具有市政债性质的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为此财政部发布《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明确了地方政府债券的债券性质、发行额度、债券期限及年限结构、信用评级、信息披露以及债券承销等相关政策。

国家开发银行设立了住房金融事业部,并采取市场化方式发行住宅金融专项债券,为棚户区改造提供来源稳定的资金渠道。此外,国开行还将通过设立专项贷款和专项基金等方式进步为城镇化提供资金支持。国家标准委启动了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编制。这标准体系将涉及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绿色建筑建材相关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标准,安全防范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标准,以及智慧城市建设相关标准等。此外,民政、教育、国土资源等部门都将加强对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政策支持。2015年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展望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大,城镇生产生活条件和环境继续改善。投资需求仍将在促进2015年经济发展中发挥关键作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则是投资需求的重要来源。对于中西部地区、中小城镇而言,由于城市市政设施欠账较多,道路、供排水、环保等传统市政设施领域的投资需求仍将较大。对于老工业城市、资源转型城市和城区老工业区而言,随着城市和老工业区改造步伐的推进,市政交通、供排水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升级换代的任务较重。对于大中城市而言,轨道交通、信息网络、城市管廊等现代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明显较强。根据《规划》要求,智慧城市、绿色城市、人文城市建设的深化,同样会使城镇交通、能源、信息和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保持一定建设规模。此外,为实现到2020年改造约l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的目标,2015年“棚改”和“城改”仍是城市建设重要任务,除了其本身会形成投资需求外,还将进一步拉动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的需求。

城市群发展将有规可依,城市群在新型城镇化中的主体形态作用有望进一步发挥。《规划》中提出要优化提升京津冀、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东部城市群,培育发展成渝、中原、长江中游和哈长等中西部城市群。目前针对京津冀、成渝、哈长等跨省(区、市)城市群的规划工作已经启动,这些规划将明确城市群发展目标、空间结构和开发方向,明确城市群内各城市的功能定位和分工,统筹交通基础设施和信息网络布局,提出推进城市群一体化进程的保障措施。跨省城市群规划的制定将为东部地区城市群增强国际竞争力,中西部地区城市群发育成形制定蓝图,这些均可为上述城市群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较快发展形成有力支撑。

制度创新试点进一步开展,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践将更为丰富。前面提及的新型城镇化四个方面试点城市确定后,2015年各试点城市将按照改革统领、综合推进、重点突破的要求,充分发挥改革试点的“排头兵”作用,根据试点任务各自在相关领域开展试点。通过一年的试点,有望在农民工市民化、城市建设资金来源多元化等问题上提出不同的思考和方法,在实践中形成有效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为找到在其他地区可普及和可复制的做法奠定基础。

重点地区的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城镇化将为优化我国经济发展空间格局作出更大贡献。2015年国家将继续实施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各地区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到2020年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是新型城镇化的目标之

在西部开发和中部崛起区域政策得以继续完善的背景下,中西部地区城镇化步伐有望继续加快。同时,“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将在2015年进一步实施,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长江经济带沿线地区节点城市和城市群以及京津冀地区中心城镇将获得新的发展机遇,在支撑经济带和经济区发展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的发展壮大,并为优化我国国土空司开发秩序、构筑多极均衡发展格局提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