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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国富论》的逻辑结构与核心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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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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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北京 1000088)

摘 要:本文系统梳理了《国富论》的篇章结构,并对各篇的核心思想进行了深入分析。通过对全书逻辑体系的把握和思想渊源的探究,抓住了其思想精髓——“看不见的手”,并指出它的象征意义,即在自由平等竞争环境下,参与社会分工的各经济主体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合乎国民财富增长的客观规律,从而最终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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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自由;平等;竞争;看不见的手

中图分类号:F0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10-0258-04 

一、全书架构

《国富论》的全名是“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因此,全书的理论重点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国民财富的“性质”,即什么是国民财富;其二是国民财富的“原因”,即如何增加国民财富。

斯密在序论里开宗明义,给出了国民财富的性质,进而在第一、二篇中从两个方面阐述了国民财富增加的原因。在对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进行了理论阐释之后,斯密在第三篇开篇指出了国民财富增加的“正确路径”,同时通过对经济史的回顾指出了一条不同于理论的“现实路径”,并阐明了现实与理论出现偏差的原因。在之后的第四篇里,斯密指出了因第三篇里所说的“路径偏差”而导致了理论后果,即重商主义,并对其进行了系统的批判,在批判的同时升华了作者的核心思想——“看不见的手”。最后,本书第五篇“君主和国家的收入”,正是秉承了“看不见的手”的思想精髓,对政府职能、收入和支出给出的规范分析。

二、国民财富的性质(序论)

“财富”,是本书最核心的概念。斯密在序论的第一段指出:“一国国民每年的劳动,本来就是供给他们每年消费的一切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源泉。构成这种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或是本国劳动的直接产物,或是用这类产物从外国购进来的物品”[1]。这段话表明,财富的来源是国民劳动,而财富的表现形式是必需品和便利品。因此,财富的定义就是“国民劳动所创造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这个定义在阐明了财富的性质的同时,也指出了增加财富的手段——劳动。而劳动对财富的决定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劳动力,即劳动生产率;其二为劳动量,即经济制度所能动员起的劳动力数量。这就是《国富论》第一篇和第二篇所要阐述的内容。

三、国民财富的原因(第一、二篇)

第一篇和第二篇是全书的理论重点,阐述的是国民财富的原因。第一篇说明如何通过提高劳动力以增加国民财富,第二篇说明如何通过增加劳动量以增加国民财富。

(一)劳动生产率与分工(第一篇)

1.斯密对于分工的经典论述

为了论述分工对于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作用,斯密举了制针工厂的例子——通过将制针工作分解为十八道工序由十八个专门工人担任,可以将劳动生产率提高两百乃至四千八百倍。

斯密生活在英国工业革命起步的时代,工厂制度建立伊始,科学化生产方兴未艾。在这个时候,分工对于劳动生产率的促进作用无疑是极其显著的。但是,斯密不是最早倡导分工的人,仅仅阐述分工的作用也不足以让《国富论》成为传世的经典。斯密对于分工的理解不仅停留在工厂劳作的层面,而且深入到他对整个经济的分析之中。

2.斯密的“广义分工”的理念

斯密认为,分工不是“人类智慧的结果”,而是一种“互通有无,物物交换,互相交易”[1]的人类倾向,即交易的倾向。这种倾向是斯密分析经济的理论基石,或者说斯密认为不必再去探究这种倾向的内在原因,而仅以这种倾向作为源头,就足以引出整个经济的“活水”,分析一切经济问题。斯密也的确是这么做的。

斯密认为经济学的作用是提高人们的幸福和便利,这就需要人们把不同的资质、才能和资源,结成“一个共同的资源,各个人都可从这个资源随意购取自己需要的别人生产的物品”。因此,斯密眼中的社会,是一个建立在个人自由、人与人平等的基础上之上的系统,维持这个系统运作的动力,就是人的天然交易倾向;联结这个系统各个部分的,就是由交易倾向所缔结而成的平等契约。

由此可见,斯密秉承了启蒙思想家自由平等的理念,并以此为精神内核来分析经济社会。在这种精神的指引之下,《国富论》第一篇的四至十一章,详尽分析了商品的价值构成(或者说价格构成)。在斯密那里,价值和价格并没有严格的区别,因为斯密的立足点是自由平等的契约精神,因此他正是遵循着契约精神,从而把商品的价值或价格分为工资、利润和地租三个部分。因为契约精神中的平等只是形式上的平等,但各个经济主体在实质上是不平等的,在形式平等的外表下缔结的契约,会遵循实质力量的不平等,从而表现为价值分配上的工资、利润与地租的“三足鼎立”。既然现实如此,斯密也只是对现实做了最直截了当的分析,而并不去探究这种分配模式背后的正当性问题。因此,斯密并不去区分自己所遵循的到底是“要素价值论”还是“劳动价值论”。如果一定要严格地批判所谓的“斯密教条”的话,那这种教条其实是斯密所信奉的自由平等的启蒙思想的必然。

在自由平等的前提之下,分工不仅是微观上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手段,而且是宏观上形成社会秩序的手段,是自由平等精神的最集中体现。在第一篇,斯密不惜大量笔墨来论述劳动产品如何分配给各个经济主体,虽然分配方式各有不同,但斯密对所有分配的论述都秉承了一个原则,即“自由平等下的自然秩序是合理分配的不二法则”。众所周知,《国富论》中最著名的论断就是“看不见的手”,但这一说法仅在全书中出现过一次,一个只出现过一次的词汇之所以能成为全书的核心词,是因为全书无处不遵循着这样一种自由平等的自然秩序。

(二)劳动力数量与资本(第二篇)

第一篇的分析表明,分工可以让既有劳动力最大限度发挥生产力;而第二篇要解决的问题则是,如何动员起最大数量的劳动力,担负这一“使命”的就是资本——第二篇的论述重点。

1.资本的性质与资本对劳动力的动员机制

《国富论》对资本的界定始于对财富的分类,更准确地说是对消费的分类。斯密将消费分为两类:生活性消费与生产性消费。当财富用于生活性消费时,不产生收入;当财富用于生产性消费时,可以产生收入。因此,资本就是与生产性劳动结合的财富,或者说资本是蓄积起来用于组织生产的财富。而资本动员劳动力的机制就在于它能够深化分工,“预蓄的资财愈丰裕,分工就能按比例地愈细密,而分工越细密,同一数量工人所能加工的材料,就能按更大的比例增加[1]”。

2.增加资本的途径

在一定时期内,一国的总收入等于成本加净收入,其中成本用于弥补当期耗费的资本,而净收入将用于消费和扩大再生产。斯密将全部人口分为三类:生产性劳动者、非生产性劳动者和不劳动者。当净收入与非生产性劳动者或不劳动者结合时,就是所谓的生活性消费;当净收入与生产性劳动者结合时,就是所谓的扩大再生产,此时的净收入就变成了新增资本。生活性消费与生产性消费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因此增加资本的关键就在于通过节俭来压缩生活性消费,增加生产性消费,即增加新增资本。

3.资本的合理使用方式

所谓“合理的使用方式”,一定要指出“理”之所在,即评判原则。斯密评判资本使用方式合理与否的原则来源于他对资本的定义,资本的定义源于财富与生产性劳动的结合,资本的作用在于动员生产性劳动者,深化分工,提高生产率。因此,斯密认为:动员起最大数量的生产性劳动者,最大限度地增加年产出,是资本使用的根本原则。

斯密将资本可能投放的产业分为四类,依次为农矿业,加工制造业,批发业,零售业。而分类和排序的依据就是各产业所能动员的劳动力数量,四大产业所能动员的劳动力数量依次递减,这是各产业的自然属性使然。斯密认为,资本也应该按照这一顺序依次投放到四大产业之中,有限的资本,应该优先投放于排序靠前的产业,这是增加国家财富的“正确路径”。

至此,斯密完成了《国富论》的理论构建:财富在节俭精神的引导下,投放到应优先发展的产业,从而动员起最多的生产性劳动者,按照分工协作的方式,以最高的生产率最大限度地增加财富。

四、富国的路径选择(第三篇)

在前两篇,斯密从纯经济的角度给出了富国的“正确路径”,而所谓的“正确”是指站在国家的立场上,这种路径选择可以实现国家财富的最大化。但是,这种选择是否也符合每一个经济个体的理性呢?斯密在第三篇第一章指出,农业先于工商业、农村先于都市的发展,在“所有国家”“有人类天性促其实现”,而所谓人类天性是指“如果利润相等或几乎相等,多数人必宁愿投资以改良土地开垦土地,不愿投资于工业及国外贸易”,因为“投在土地上的资本,可受到投资人自身更直接的监察;与商人资本比较,他的财产不易遭遇意外”[1]。也就是说,人类趋吉避凶的天性导致了资本会按照农、工、商的顺序做出理性的投资选择。

但是,资本的这种“理性”选择是建立在三个前提假设基础之上的:第一,农、工、商业的利润率相等;第二,资本可以自由地投资于农业,且投资机会充足,没有负面干扰;第三,除经济因素外,没有其他事件来影响资本的投资选择。这三个条件未免有些苛刻,或者说根本无法满足,所以一个国家恐怕很难沿着斯密理想中的“正确路径”发展。事实也的确如此,“就今日欧洲各国的情况说,这个顺序却就许多方面说,似乎完全相反。它们的精制造业或适于远地销售的制造业,多由国外贸易引出。农业大改良,也是制造业和国外贸易所产生的结果”[1]。而接下来斯密结合欧洲经济史分析这种“反向发展”的原因,而欧洲经济史恰恰就是一段不符合那三个假设的历史。

第一,斯密假设各行业利润相等,这本身就不符合产业性质,实际上工业的利润高于农业,商业的利润又高于工业,否则欧洲人也不会甘冒风险探索新航路了,因为新航路的作用就是与东方进行商业往来。所以,在利润方面,工商业本身就比农业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司马迁一语中的地指出:“以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这是理性个体的必然选择。

第二,资本能否自由平等地投资于农业呢?不能。斯密给出了三点原因:一是旧有的土地制度不利于产量的提高和土地的改良i;二是大量租税和劳役的存在妨碍农业发展,三是限制谷物出口和限制国内贸易的政策不利于农产品价格的提高。这三方面原因都阻碍了资本投资于农业,而在农业发展受挫的同时,工商业却得到了积极的刺激,这就是放开第三个前提假设的情形。

第三,现实中存在非经济因素,刺激工商业发展。斯密指出,君主与大领主的矛盾导致君主不得不争取城市平民(因为农奴都依附于大领主),因而对城市工商业的发展采取相当宽容的态度。城市以此为契机,建立了自由平等、保护产权的制度,一些地处海岸、河岸的城市则发展对外贸易,不仅获取了精良的手工业品,也刺激了自身的手工业发展。于是,城市变成了一个自由平等的地方,一个充满了琳琅满目的大市场。它吸引了农业人口,促进了农产品商品化,促进了土地的改良,加速了农村制度变迁。

综上所述,斯密一方面指出了富国的“理论路径”,另一方面也清醒地指出了富国的“现实路径”。这种城市先于农村、工商业先于农业的路径选择,是产业性质、个体理性与非经济因素三者共同作用的结果。也许斯密过于愤慨这种不合顺序的发展,因而没有指出,这种“逆向”的发展,正是欧洲经济活力的重要源泉,一个由工商业带动起来的经济体,要比农业驱动的经济体具有更大的活力——对比近代西欧和中国,我们不难得出这一结论。

五、富国路径选择的理论影响——重商主义理论批判(第四篇)

重商主义是欧洲经济发展路径必然的理论产物,重商主义的核心理念是“金银是财富最重要的表现形式”,因此一国的经济政策应当以蓄积尽可能多的金银为目标,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重商主义制定了限制商品输入和奖励商品输出的两类政策,前者包括以关税或禁令限制进口本国可以生产的商品、限制从本国的贸易逆差国进口任何商品,后者包括出口退税、出口奖励金、同主权国家订立有利的通商条约和在遥远的国家建立殖民地。针对上述理念和政策,斯密进行了非常系统的批判。

针对重商主义的“金银是最重要的财富”理念,斯密提出金银(货币)只是财富的“一小部分,并总是最无利可图的一部分”。斯密延续了“财富是必须品和便利品”的定义,并把消费作为财富生产的终极目标,认为只有实实在在的消费品才是最重要的财富。货币只是媒介,让消费品到达最需要它的人的手中。因此,斯密认为消费品是货币的主导,只要生产出了充足的消费品,货币自然会随之而来。“除了购买货币,货物还有其他许多用处;但除了购买货物,货币就一无所用。所以,货币必然追求货物,而货物却并不总是或无需追求货币”[1]。尽管货币比货物更易保存,但斯密认为一方面保存货币相当于闲置财富而造成巨大浪费,另一方面也指出法律是无法防止多余的货币流向国外的。即使是对外战争,所依靠的也主要是国家的货物产品,而不是货币。

但是,斯密的批判至少忽视了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商品销售难的问题。在斯密所处的时代,英国商品拥有广阔的市场,因此不存在销售难的问题而只存在产量不足的问题,这时的确是货物主导货币。但随着竞争加剧、市场饱和度提高,销售将成为制约生产的最关键因素,而货币也会随之成为商品生产者竞相追逐的对象。

第二,货币存量下降的经济影响。斯密认为货币量会随着商品量灵活变动,而不会产生严重后果。但实际上货币存量的下降可能导致通货紧缩,财政收入下跌等诸多问题,进而导致严重的经济、政治后果,这不是自由贸易所能解决的问题。

第三,借贷资本与信用扩张的问题。产业资本的发展会形成借贷资本,借贷资本的发展会导致信用扩张,从而形成债务链条甚至债务网。斯密原先认为“货物不能及时售出,这有时可能成为个别商人破产的原因,但决不能使一国或一个地方遭受同样的灾难”。而在信用扩张的体系下,个别商人的破产就可能导致整个经济体的危机。

由于时代的局限性,斯密无法像我们一样看到这些日后才暴露出来的问题。但正是这种遗漏,才导致了斯密虽然用了整篇的文字来批判重商主义,却仍然没有致重商主义于死地。《国富论》之后的两百多年里,每当资本主义体系内出现危机之时,也正是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之日。货币仍然是经济的主导因素。

尽量斯密有局限性,但斯密在对重商主义的批判中,确立起了自由平等竞争的原则,这就是著名的“看不见的手”。这个只在全书中出现过一次的比喻,之所以能成为《国富论》的最教育期刊网 http://www.jyqkw.com
关键词 汇,是因为通过前三篇的论述,斯密已经将“看不见的手”所代表的涵义阐发得淋漓尽致了,而第四篇中这个比喻的出现,便是所谓的画龙点睛之笔。所谓“看不见的手”,比喻的是一种机制,这个机制中存在着大量自由平等的经济主体,各自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去参与市场活动,有一种力量可以保证这些“自私自利”的经济主体的分散活动,最终可以形成促进社会经济进步的合力,而这种力量就是斯密所倡导的自由平等竞争。

在自由平等竞争的原则下,斯密分析了重商主义的一系列奖出限入政策,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这些政策对自由平等竞争原则的违背,以及这种违背所导致的生产要素不合理流动、产品不合理分配,最终揭露了重商主义政策为了个别商人私利而扭曲自由平等竞争,从而损害整体国民财富的本质。

综上所述,斯密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在对重商主义的批判中,正式确立起自由平等竞争的经济原则,也开启了自由主义经济学的正式渊源。由于时代局限性,斯密未能揭示出重商主义顽固的土壤,这也导致了重商主义在后来的两百多年频频死灰复燃。但斯密的自由主义原则,却始终是西方经济学的灵魂。

六、政府在富国中的作用(第五篇)

“看不见的手”为《国富论》前四篇所体现的核心思想,具体地说就是:自由平等的经济主体,为了个人利益而参与社会分工,在平等竞争的市场规律下,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决策最终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第五篇,斯密将这一核心思想由私人领域推广到公共领域,指出政府实际也处于“看不见的手”的支配之下,政府的收入和支出政策均应该符合这一规律,才有可能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一)公共支出政策

斯密认为君主或国家的支出主要有四大类:国防支出、司法支出、公共工程和公共机关支出以及维持君主尊严的支出,斯密还就各大类支出中的小项目支出进行了透彻的分析,指出了种类支出的不合理之处及变革建议。这一系列分析看似庞杂,但其中一以贯之的仍是“看不见的手”的思想。

第一,斯密从社会分工的角度指出,常备军制度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社会发展,生产日益专业化,而军事训练也日益专业化,所以原来的“出则为兵,入则为民”的军事制度已经无法兼顾生产力发展和军事保卫的双重职能,所以有必要进行社会分工。由于军人无法进行生产劳动,而军人提供的“服务”的受益人又是全体社会成员,所以军费要由公共财政来支付。

第二,斯密认为,除了刑事公诉之外,民事诉讼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因为“最直接受到法院利益的,又是那些由法院恢复其权利或维持其权利的人。因此,司法行政费用,如按照特殊情形,由他们双方或其中一方支付,即由法院手续费开支,最为妥当”[1]。这种“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是平等竞争原则的引申,保持成本收益的一致性,可以避免“搭便车”行为,避免特权对他人权利的侵害。同时,这种受益人付费的原则,可以督促司法人员勤勉执法,以公正的“法律服务”来换取当事人的诉讼费用。

第三,在公共工程和公共机关费用方面,斯密依然坚持“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比如,商道的建设维修费用应由商人和消费者负担,教育设施和宗教设施的费用应由“那直接受到教育利益宗教利益的人支付,或者由自以为有受教育利益或宗教利益的必要的人自发地出资开支”。推而广之,凡是全社会集体受益的工程设施,便由公共财政负担;凡是由局部受益的工程设施,便由局部受益人负担。

总之,在支出政策的分析中,“看不见的手”的思想具体表现为“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这样,一方面可以保证公共产品需求方的平等竞争,另一方面可以督促公共产品供给方的勤勉工作。前者是后者的条件,因为一旦公共产品的成本和收益确定在具体的需求者身上时,这些具体的需求者会通过自由选择去寻求最优的产品提供者,这也就促使了供给方平等竞争,勤勉工作,以赢得需求方的青睐。由此,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思想在公共领域也得以推广开来。

(二)公共收入政策

斯密认为公共收入主要有两大来源,一是特别属于君主或国家的收入源泉,二是赋税。前者由于经营方式有违平等竞争的市场经济原则,效益低下,加之规模较小,所以“不够用以支付也不够支付一个大的文明国家的必要费用”[1],公共收入的大部分,还是来源于税收,所以税收是分析的重点。

斯密分析了地租税、利润税和工资税等三大类税种及其中若干小税目,但他所依据的原则只有四点:公平性、确定性、便利性和最少流失性。而这四点原则的共同点是税收不能干扰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按照前面的分析,国家财富增长遵循着固有的规律,而自由平等竞争可以保证生产要素遵循这些规律流向最优的产业部门。因此,一旦要在这川流不息的要素上课税的话,那么税收的根本原则就是保证不干扰要素的原来流向。

具体来看,首先,公平性原则要保证的就是各个部门受到的负担相等,这种“相等”不是绝对的相等,而是相对的,可能不同的部门的征税方式、额度各不相同,但征税前后,要素在各个部门之间的流动应该不受影响。其次,确定性原则的目的是让经济主体对税收形成稳定的预期,以此做出更为确定的经济决策,以免政府的“突然袭击”,扰乱原有的经济秩序。最后,便利性和最少流失性原则的目的则是最小化社会损失,最大程度上地减少官吏对经济的干扰,减少征税对人民勤劳性的妨碍,以避免“征税徒困于人民而无补于国家收入”。

综上所述,《国富论》对公共财政的分析虽然包罗万象,但核心思想只有一条,就是社会分工在自由平等竞争原则下,自发遵循经济规律而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即“看不见的手”的思想。

七、总结

《国富论》作为经济学的“开山之作”,用“体大思精,气象万千”来形容丝毫不为过。作为一部传世经典,它的最大贡献就在于它秉承了古典启蒙思想,确立起了一套以自由平等竞争为原则的经济秩序——参与社会分工的各经济主体在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会自动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这是《国富论》的思想精髓,是它的活的灵魂。把握住了这一点,我们就可以自由徜徉于斯密为我们展示的18世纪的经济世界,也可以在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下去认识当今的经济,而不会因为书中的个别论断不适用于变化了的现实而否定《国富论》的生命力,或是感到困惑迷茫。

注 释:

[1] 奴隶制的耕作方式不利于调动生产积极性,因而不能提高产量;土地租佃期过短,不利于土地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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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英)亚当·斯密著.郭大力,王亚南译.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2] (美)康芒斯著.于树生译.制度经济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责任编辑:赵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