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勇陈贻设
(海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海口570228)
摘 要:离岸金融中心的演进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成功的离岸金融中心总是能够在离岸和在岸之间找到均衡、小国与大国在公平的竞争环境里和平共存,这又是一场监管与反监管的博弈,是金融稳定对金融效率的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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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离岸金融;离岸金融中心;金融演进;OFC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22-0099-02
收稿日期:2014-07-12
基金项目:本文受中西部综合实力提升计划(海南大学)资助,系海南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海南建设岛屿型离岸金融中心的可行性和经济效应分析”(HNKY2014-20)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王勇(1968-),男,安徽临泉人,海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高级经济师,金融学博士,研究方向:国际金融、国际贸易;陈贻设(1962-),男,海南文昌人,工商管理硕士、海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工商管理、市场营销。
离岸金融中心自20世纪50年代离岸金融市场发韧,全球离岸金融中心的发展中一直贯穿着不断突破金融管制和金融自由化、金融国际化或者一体化的金融创新内在逻辑,分析其演进路线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启示:
一、离岸和在岸的共赢
从离岸金融中心的未来演进历程来看,离岸金融中心与在岸金融中心的界限将逐渐模糊,二者在发展过程中逐渐融合,离岸金融中心与在岸金融中心趋于一体化。从各个离岸金融中心的资产负债结构中也可发现,他们与世界各大市场联动密切,全球一个地区金融市场的发展更多的是带来其他地区的竞争和全球金融交易的进一步增加,市场的发展不是零和游戏而是全球效率的共同提高和各方的共赢,是离岸和在岸的共赢。
在一国范围内,只要具备优惠的金融制度安排,离岸业务就可以在该国范围内自由开展,而不单纯依赖于金融中心。这在一定程度上对传统离岸金融中心与离岸金融市场集中发展的模式提出了挑战,渗透型离岸中心可能成为未来发展的选择比例[1]。从历史和逻辑看,非簿记功能型离岸金融中心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路径是:内外完全分离型→分离/渗透型→混合型。这其中的典型案例是新加坡,它最初采取的是分离型,但随着市场发展、监管完善,逐渐转型成为分离-渗透型,允许离岸市场资金进入在岸市场,这种离岸和在岸的共赢预示着混合、渗透是离岸金融中心未来主流趋势。
此外,从发达的国际金融中心演进过程我们也可以得出这样的启示,即无论是实施内外混合型的香港还是内外分离型的新加坡,离岸金融中心经营模式并不影响二者的成功,关键是如何对离岸业务实施有效的监管,如何将离岸与在岸协调一致,互为利用从而统一起来。国际发达都市的成功对我国欲打造国内金融行业相对发达的大型城市如上海、深圳和北京成为国际性金融中心的设想颇有借鉴意义。
二、大国和小国金融的共存
随着国际形势的不断变化,离岸金融这一概念的内涵较以前更为丰富,离岸金融业务趋于多样化和专业化,这是大国和小国金融得以共存的基础,此为其一。
对于小国金融,专业化的发展是其必经之路,也是某些区域性离岸金融中心的战略选择。在大国控制国际金融命脉的前提之下,正如其他有机体一样,一个小国金融应该具有许多鲜明的特点。离岸金融业务出现多元化格局以后,私人银行业务将成为离岸金融业务的一大亮点,私人银行业务将充分利用离岸金融中心的优惠政策,通过创立离岸账户,对客户投资企业进行全方位投融资服务以及合理避税和信托计划等方面的服务。同时,专业化将成为规模较小的离岸金融中心的战略选择。离岸金融中心目前正向更有弹性的方向发展,对其主导国家的敏感性提高,离岸金融中心在某一方面的优势使其成为在岸金融中心的转包商,其从主要的金融中心那里吸收后台方面的服务,这就要求其迅速调整现存的法律和规则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而这对于一些多元化的庞大经济体而言相对困难[1]。总之,专业化的发展应该是规模较小的离岸金融中心和区域离岸金融中心的战略选择。
大国与小国金融可以共存的理由还在于世界竞争的多样化,此为其二。小国金融适应国际市场的能力令人刮目相看,以岛屿经济为主体的小国“避税港”的演进历史一直充斥着夸大其辞的存在主义恐慌,20世纪70年代的恐惧是美国可能会通过切断航空和商业联系来摧毁开曼,国际社会对离岸金融中心的态度在上世纪90年代发生转变以后,也有人预测他们将被海水淹没一切。但事实上,至今避税港关门歇业的新闻并不多见,一些后起之秀如萨摩亚和塞舌尔,仅靠为形迹可疑的公司提供基本庇护这种过时伎俩就发展良好。未来新兴市场将会在全球不断出现和快速发展。这些市场在金融自由化和完全开放的过程中,需要小国离岸金融作为过渡环节,起到金融特区和隔离带作用,在融入国际金融市场的同时减轻外部市场对国内的冲击。
同时许多研究表明,声誉对于离岸金融中心的发展至关重要,此为其三。学者对209个国家和地区的33个“避税天堂”的研究表明,发展成功的离岸金融中心往往是那些小而富庶、特别是那些具有健全的法律体系、低犯罪率、政府收支平衡以及管理良好的地区,而泽西和开曼群岛就是时间的榜样。因此,离岸金融中心的发展需要建立和维持良好的声誉,建立积极而又审慎的监管制度。因为离岸金融像银行一样,涉及的全部是信任和信心。
三、监管与反监管的博弈
离岸金融市场具有不同于在岸市场的特殊性,离岸金融中心的出现和演进给金融监管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自由流动资本不但会把问题资金带到各处,而且还会传播金融危机。随着人们现在越来越频繁地使用极其专业化的金融衍生工具,以及对冲基金的兴起,金融漏洞已经越来越难被发现。究其缘由,部分是由于众多漏洞都隐藏在一些岛屿上,并且这些地区通常都有着变化无常的金融市场监督管,造成了国际金融体系的不稳定,因此离岸市场又必须是一个有监管的市场。离岸金融中心的演进是金融一体化的结果,反过来又促成了国际金融的一体化,离岸金融的资金提供者、资金需求者、使用的货币、市场运作等都不同于传统的国内金融和涉外金融,一笔司空见惯的离岸交易会将许多国家同等地牵涉进来,各国都有行使监管或某方面监管的合理根据。由于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或机构能够行使完全控制权,其监管受到来自多方面法律影响,所以离岸金融中心是多方面监管的交织和混合,离岸市场监管来源的多元性正是由于离岸市场的真正国际性所造成的,而国际社会的现实是主权林立,因而建立一套广为国际社会切实遵行、行之有效的划分监管责任或规定孰轻孰重的具体制度和方法,是国际社会当前的迫切任务[2]。
但是世界上大多数离岸金融中心的成功有力地证明了完善的金融体系,成熟的调控机制,强大的市场干预能力是可以控制市场风险的。1991年7月5日英格兰银行关闭国际商业信贷银行事件以一种史无前例的方式暴露了一些离岸银行对持续自由的滥用和在岸及离岸管理当局管理的松懈。抛开这起丑闻的欺诈和腐败方面,从监管角度看,这家非传统型结构的银行在很多司法管辖区经营,却没有一个明确的母国基地,这样就可以逃避国家监管,即使分散的监管却意味着很少或没有监管。我国1999年初暂停离岸资产业务,对离岸资产业务进行整顿,2002年7月恢复离岸资产业务,说明了监管对离岸金融市场的高度重视,并证明通过有效的监管可以将离岸金融市场风险防患于未然益处[3]。在1994年墨西哥比索危机和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警醒下,对于全球化金融的不稳定性的担忧已经促使工业化国家发展多元化的机制来监控和完善全球金融体系。除了发达大国以及超级国家组织发起对离岸金融中心的监管动议之外,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银行业的监管取得了丰硕的工作成果,从而使巴塞尔协议在国际上的通行性,成为了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监管的国际标准。
因此,离岸金融中心的演进史就是一场监管与反监管的斗争史。总的来说,所有因素都在表明,由于全球监管的力度加大,离岸金融行业正在逐步进行整合,并且得益于规模经济效应,地域上更多广泛的业务点有利于为日益全球化的客户提供跨境解决方案。离岸金融中心很好地已经融入这种新的从业环境,在坚持金融创新的同时加强行业监管,以使得监管和商业需求的规模之间获得一个稳定的平衡。
四、金融稳定与效率的制衡
金融效率和金融稳定之间的动态关系是金融学家研究的永恒命题,离岸金融中心的快速发展同样也离不开这个范畴。在一国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的演进过程中,只有沿着实体经济需求的路径并能够更好地发挥金融体系功能的金融结构,才会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和谐统一、金融效率与金融稳定共同提升的局面,任何超越经济发展阶段或脱离“国家禀赋”特征的金融体系结构都将是不稳定和低效率的[4]。
从世界离岸金融中心演进的典型实践来看,无论是在传统“银行主导型”的金融体系中,还是在传统“市场主导型”的金融体系中,我们都能观察到伴随经济发展的银行和离岸金融市场的规模增长,而金融市场规模的增速相对于银行体系规模的增速通常会更快,这在新兴的离岸金融市场国家表现得尤为明显。特别是20世纪七八十年来以来,随着现代金融体系的发展和金融全球化进程的加速,金融效率不断得到提升。但是,随着离岸金融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伴随金融自由化的市场导向型的金融体系结构通常更易于引发信贷扩张和资产价格泡沫,离岸金融体系结构中市场力量的增长通常还伴随着离岸金融资产结构和金融网络结构的相应变化:一方面,离岸金融资产结构由以银行信贷资产为主演变为证券类资产(包括衍生金融品)的占比迅速上升;另一方面,离岸中心网络结构随着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和市场的普遍连接而更加紧密。尤其是在金融监管制度发展滞后的情况下,信贷资金藉由离岸金融市场的大规模杠杆化运作可能导致离岸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增强,由于离岸金融中心汇集了世界上的资本流动,并使得资产泡沫破灭对经济和金融周期的影响更加明显,在上述金融结构市场化和网络联结复杂化的过程中,资产价格泡沫形成和发生影响的概率显著增大,而由资产价格和信贷泡沫所导致的周期性金融危机也变得更为频繁,严重地影响到离岸金融中心和国际货币体系的稳定。因此,如何制衡离岸金融中心的稳定和效率是每一个中心必须经受考验的焦点问题。
离岸金融中心的稳定和效率在不同的市场或国家具有不同的特征。一方面,随着离岸金融中心经济发展程度的提高,其金融体系结构将从单一的银行体制逐渐朝着多元化、多层次的银行体系和金融市场并存的方向发展,这是金融体系结构动态演进的一般规律;另一方面,对于每一个特定的离岸中心而言,其离岸金融体系结构中银行和金融市场的最优化配置比例究竟是选择“银行主导型”的金融体系还是“市场主导型”的金融体系,则主要受本国或本地区“国家禀赋”的约束和影响。简言之,每个离岸金融中心在每个特定的发展阶段都有与自身经济发展和国家特质相适应的最优金融体系结构。这种内生的最优化结构一方面随着本国或本地区经济和产业结构的变迁而动态演变;另一方面,又受到该中心“国家禀赋”的深刻影响,从而最终形成了各不相同甚至迥异的金融体系结构演进轨迹。因此,评价一个离岸金融中心的金融体系结构是否有效,关键在于这种结构是否能充分满足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真实金融需求,并最大程度地降低金融运行的成本和提升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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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郭云钊,张鹏.全球离岸金融中心的发展[J].中国金融,2012(15):74.
[2]许明朝.论离岸金融市场是有监管的市场[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2(3):34-36.
[3]鲁国强.离岸金融市场的风险分析[J].江西金融职工大学学报,2008,4(21):3-5.
[4]陈雨露,马勇.金融体系结构、金融效率与金融稳定[J].金融监管研究,2013,(5):17-19.
(责任编辑:陈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