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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苏区红色旅游资源区域整合工作步骤与保障机制

  • 投稿老鱼
  • 更新时间201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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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玮 王关建 申名君王琪

我国旅游业的蓬勃发展促使旅游业的竞争由单个景点之间的竞争演变成区域竞争。提高区域旅游竞争力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将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利益主体联合起来形成一种合力,产生优于单体机械相加的总和。

赣南苏区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自然人文、旅游资源类型等方面关联度大、互补性强且具有良好的整合合作基础。各市县红色旅游资源的数量和分布又各具特色,相互之间存在着较强的连续性和互补性,将客家风情、革命历史、民俗文化、地区特色结合成有机的统一体,最大限度的发挥这一旅游带的资源潜力。赣南苏区区域内各市县充分发挥红色资源优势、交通区位优势、文化特色优势,共同打造区域红色旅游品牌。

一、整合工作步骤

赣南苏区区域旅游资源保持“红色”主体地位,以瑞金“红色故都”主题、于都“长征始发地”主题、兴国“将军县”主题、 “宁都起义”纪念主题为主体特色,坚持走红色旅游主体型的发展道路,重点整合开发发展红色旅游为核心的多中心发展方式是赣南苏区红色旅游资源区域整合的最佳方式,整合的工作步骤可以归纳如下。

(一)改善赣南苏区旅游开发模式和旅游产品结构,构建 “大赣州”旅游新格局

以红色旅游开发为主题,形成南北延伸、圈层辐射昀新格局,形成了一批成熟的特色精品旅游线路。各市县在这一主题的基础上进行精心策划设计,推出了红色特色的分支专题线路。

赣南苏区分布着大量的特色鲜明、等级较高的红色旅游资源,其中不乏国家级和世界级的红色旅游资源。在赣南苏区红色旅游开发的过程中,各市县之间以加强合作与交流为基础,以竞争为创新渠道,以“求同、存异”的旅游开发为主要内容,联合促销和推介形成一条成熟的旅游线路。

(二)打破市县地方保护主义,建立大赣州旅游圈

赣南各个市县在地理地貌、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等方面都有共同点,旅游资源有较强的相似性、旅游产品有类似的主题。这就要求加强区域资源整合的基础上打破区域限制、联合开发多样化旅游产品、扩大宣传促销、开发共同市场,构筑科学合理、生态可持续、紧密稳定的赣南苏区大旅游圈。

赣州市、兴国县、瑞金县、于都县首先加强紧密性联合,利用兴国县、瑞金县红色旅游的吸引力和赣州市强大的接纳性,共同打造新的红色旅游产品。

(三)积极推进赣南苏区区域合作,构建红色大赣州

赣南苏区区域红色旅游资源整合是统一规划开发、整体包装宣传、区域联合协作共同营造一个大赣州、红色大赣州的环境氛围。在对区域旅游线路设计、旅游交通组织、基础I程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等基础上,由政府主持组织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管理,采取合作和收益共享的方式,提高各市县协作的积极性,逐步形成与旅游市场相匹配的立体式交通网络、创建无障碍式信息交流平台、制定出规范经营管理条例。

(四)构建赣南苏区旅游经济圈,拓展旅游经济协同开发网

为打造旅游经济协同开发网络、打造区域旅游空间整合模式、实现核心城市带动区域旅游合作开发,赣南苏区就必须形成以旅游中心赣州市为核心、区域性联合分工为基础、联合开发协同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一个资源开发层次鲜明、建设有序的旅游发展空间网络;形成由点线到面,层层递进的多层次、多方位的圈层结构的区域旅游经济带。

二、整合工作保障机制

区域红色旅游资源整合的运行机制是区域红色旅游资源整合得以开展的关键点和区域红色旅游资源整合的核心内容。为了保障参与政府、企业能够按照既定的规则参与区域红色旅游资源的整合工作,保障区域红色旅游资源整合的有效开展和运作,对各个行为主体进行管理和协调。区域红色旅游资源整合的动力来源于整合产生的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追求的是整合后剩余效益也就是剩余价值,对剩余效益的分配和利益各方的协调是保障整合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环节和核心内容。

(一)区域红色旅游资源整合的行为管理与协调机制

1.管理与协调机制的核心内容

保障区域红色旅游资源整合关系的健康、有序的发展,需要建立一种区域合作的行为管理与协调机制。这个机制的构成要素要有区域红色旅游资源整合规划中明确的行为规则条款,包括区域红色旅游资源整合各方在相互关系中应遵守的规则、应操守的原则、应服从的管理和应履行的检查。违反者应承当相应的责任,对所造成的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损失应做的赔偿,即从法律高度保障区域红色旅游资源整合的分工与协作的实施,管理与协调机制的核心内容包括如下。

(1)加强整合规划的编制与管理。整合发展是一种跨行政区的操作、一种超出行政界限限制的多层次行政级别参与的旅游规划的组织、策划和规划。因此,需要由高一级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协调并结合现状编制区域性整合规划和实施管理。

(2)加强相关的规则建设。法制建设是提高区域规划组织管理效率的重要保障。区域整合规划及相应的管理机构的立法保证,将资源整合贯彻实施和有效运作。赣南苏区区域红色旅游资源整合是不同行政主体之间各种旅游资源的组合与配置的过程。这一过程受到法律的保障和强制执行。因此,建立区域红色旅游资源整合的法律机制,明确各方法律关系,书之于法律文件,规定法定权利和义务,依法保障各方权益。

2.区域红色旅游资源整合的激励机制

区域红色旅游资源整合组织部门内部的激励机制度一般包括物质激励与非物质激励。物质激励制度主要是指旅游收益的分配制度,主要内容及措施涉及利益分配与协调机制;非物质激励制度包括产权激励、价值观激励、市场信誉激励、信息传递激励。

(1)赣南苏区区域红色旅游资源整合组织部门与参与部门通常都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法人实体,多方参与所表现出的混合关系相当复杂,使组织部门面临较高的风险。因而,参与资源整合的各级政府或各个企业通过设计一种“虚拟的产权”维系和监督旅游组织部门的运作。

(2)赣南苏区区域红色旅游资源整合组织部门与参与成员一般来自于不同文化背景、价值观念的地区。因而,组织部门与参与部门内部存在着多种价值观念。通过对参与赣南苏区区域红色旅游资源整合的各个成员的价值观进行整合,形成一种共同体的价值观,在最大可能的范围内取得共同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3)赣南苏区区域红色旅游资源整合组织在实践中建立一个完善的市场信誉度评价体系,对所有组织成员的信誉度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适度地宣传信誉模范,以有形的奖励形式来提高他们的声誉、来约束他们行为、来降低系统运行的道德风险、来满足他们的基本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

(二)赣南苏区区域红色旅游资源整合的利益分配与协调机制

赣南苏区区域红色旅游资源整合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区域整体利益最大化。在整个区域旅游资源整合中,各方利益难以整合是区域旅游资源整合的核心问题,也是整合难以开展和深入的重要原因之一。旅游资源的争夺、旅游景点近距离重复建设、基础设施难以共享、旅游市场相互分割等都是无可避免的问题。只有通过利益重分配和协调机制,才能形成稳定的区域旅游资源整合。各组成单元在共同发展区域旅游经济和维护利益共享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制定旅游经济利益分配机制,确保区域旅游经济收益在各组成单元之间的合理分配和再分配,从根本上解决组成单元在区域旅游资源整合中的利益矛盾,实现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动态协调和动态平衡。

(三)区域红色旅游资源整合中参与或相关企业运行机制

1.企业互信机制的建立

信任是整合的基础,在整合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也是整合工作得以有效开展的重要保障。成员间相互信任关系的建立需要相互信任的产生机制。

(1)区域红色旅游资源整合过程型互信机制的形成

整合关系形成开始整合各方彼此了解不足而产生一些猜疑、窥探、试探的行为。随着整合深入,各方根据对各方在合作中的实际表现与所期望的行为之间的比较对照,不断地增强对合作的信心和对合作伙伴的信赖。整合各个企业在合作过程中,要通过彼此交往与沟通不断提高行为的透明度增进相互间的信任。

(2)区域红色旅游资源整合规范型信任机制的形成

整合中每个成员的行为都需要理性化,即在合作时建立一套阻止相互欺骗和防止机会主义行为的规范机制。这以机制通过提高退出整合的壁垒,即不容许任何一方放弃整合关系,也不容许任何一方发生机会主义行为或发生欺骗行为,同时要求各成员必须像关心自己的利益一样来关心其他成员和整体的兴衰,从根本上清楚不良行为产生的可能性。

2.企业互动机制的形成

互动机制是区域红色旅游资源整合的内在机制,相互了解可以增强相互信任、增进相互理解、加强思想交流或资源交换。各个企业之间通过互动实现既定的目标、通过互动实现对信息的共享、通过互动进行交流从而建立战略竞争优势。

总而言之,运行机制是区域红色旅游资源整合的核心内容,保障机制是区域红色旅游资源整合运行的关键保障,两者共同促进了区域红色旅游资源整合的实现。在赣南苏区区域红色旅游资源整合过程中,各个体因整合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都时公平的、具体的。区域红色旅游资源整合规划是构建统一的区域旅游市场、建立统一的区域旅游合作组织、营造统一的合作营销网络的重要途径和方法。

(作者单位: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