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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项目资产的有效管理

  • 投稿星尔
  • 更新时间201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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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义

BOT 项目(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运营———移交,是指政府或授权机构(以下称“合同授予方”)通过招标方式选定合同投资方,由合同投资方单独或联合其他投资人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某项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在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内,合同授予方允许项目公司向该设施的使用者或产品购买者收取合理费用,或由合同授予方直接支付一定费用给项目公司,以弥补项目投资、经营和维护的成本费用,并偿还贷款,获取利润。特许经营期结束后,项目公司无偿将项目有关设施移交给合同授予方。

BOT项目的实质是使用特许经营权进行项目融资。项目公司负责实物资产的运营和管理,具有使用权;合同授予方对项目所属资产在合同经营期内具有监督权,并在合同期满无偿取得项目资产的所有权。由此可见,BOT项目资产是国有资产的一部分,只是暂时将使用权让渡给项目公司,并不能改变其国有资产的本质。

BOT项目涉及的参与主体众多,包括合同授予方、合同投资方、项目公司、融资单位、承建单位、设施或产品使用者等,特许经营期又往往比较长,通常是10 年至30 年,从而将不可避免的滋生出各种不确定因素,对项目的稳定运行和顺利移交产生潜在的影响。

合同授予方作为实物资产的所有人,可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对BOT项目资产的有效管理。

一、项目洽谈阶段

合同授予方在寻找合作伙伴时,要广泛开展相关调研活动,全面掌握拟建项目的详细信息资料,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选择技术成熟、管理先进、信誉优良的企业进行合作。如果合同授予方对拟建项目缺乏技术经验和管理人才,也可寻求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协助寻找、确定合做企业。

二、合同签订阶段

合同授予方与合同投资方在签订合同时,特许经营权合同对所建造的基础设施的各项实物资产的质量标准、工期、服务对象、收费标准及后续调整做出严格约定。合同期满时,合同投资方负有将各项实物资产移交给合同授予方的义务,并对各项实物资产在移交时的技术性能、状态等作出明确规定。

三、项目设计阶段

合同授予方负责组织开展对BOT 项目的设计文件审查报批工作。项目设计应采用国际上较为先进的工艺水平和技术装备,特别要关注项目在节约能源与环境保护方面的设计参数,防止合同投资方使用能效低、污染重,甚至即将淘汰的落后技术用于项目设计。在技术可行的条件下,合同授予方尽可能要求合同投资方和项目设计单位采用国内技术、设备和原材料,或是采用国际同行业通用技术标准进行设计。

四、项目建造阶段

BOT项目在建造过程中,合同授予方作为项目资产的真正所有人,应该依法对建造过程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监督和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一)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对项目公司的资本金到位情况和融资进度进行监督;(二)聘请工程质量监理公司、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工程质量、工程造价进行再监督;(三)直接派驻管理人员参与项目建设,对项目工期计划、施工组织安排以及重要工程节点进行检查和督导;(四)项目竣工后,组织建设、质监、消防、环保、等单位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五、项目运营阶段

项目公司的目标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在项目运营期间,往往更多地考虑如何增加自身的盈利与回报,尽可能增大收入和降低成本费用,可能会采取降低服务水平和产品等级、不按技术规范对主要设备进行大修理;为增加产量使设备长时间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甚至在特许经营期即将结束时,基本上不再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从而导致项目设施的质量水平下降,在运营期勉强支撑,却为以后运行带来不确定因素。

为杜绝上述现象的发生,合同授予方有必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要求项目公司根据设计文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建立一套完整的项目资产目录清单。项目公司应将该目录清单送到合同授予方进行备案,同时参照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方式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其安全、完整;二是BOT项目定期大修与日常维修保养应按计划进行。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前3 年,合同授予方应取得BOT 项目的详细转移维修计划和时间表,确保全部设施的最终定期修理符合原厂商的技术标准;三是项目公司对合同授予方安排的项目接收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前2 年,项目公司应启动为合同授予方安排的项目接收人员进行培训的计划。在项目移交日前1 年,项目公司对接收人员提供正式培训,并允许其参与设施维修计划的实施;四是项目移交日6 个月前,项目公司各项设施正常运营所需要的各项零配件、易耗品和主要材料的库存数量应保持设施正常运营的合理库存水平,必要时合同授予方可派驻保安参与管理。

六、项目移交阶段

BOT 项目的最后一个阶段是项目移交阶段,也是最重要的一个阶段,正所谓“编筐编篓,贵在收口”。因此,在这个阶段合同授予方的主要工作是按照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对项目设施的质量和资产的完好程度进行评估和验收,保证项目按照特许经营权协议要求的性能标准顺利移交。

首先,成立项目接收工作组,提前参与有关工作。项目接收工作组要精干、高效,成员应包括技术、管理、财务、法律等各方面的专家。项目接收工作组要提前熟悉与项目相关的信息、资料,全面掌握待移交设施的使用情况,确保项目接收之后能够正常运营。

其次,引入第三方咨询机构对移交设施进行全面评估。合同授予方在项目接收前,出于专业技术方面的考虑,可以单独委托也可以与项目公司共同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独立的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参与项目移交前的评估确认工作。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根据项目资产目录清单,结合项目公司提供的运营维护手册、运行总结、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对项目设施的实体状况、新旧程度、维护保养等情况进行现场勘察、记录,并现场验证项目设施的实际运转情况,最终形成评估报告。通过在移交前对项目所属设施进行综合评估,可以使交接双方在移交的过程中全面、准确地掌握将要移交设施的实际情况,有效保护交接双方的合法权益。

再次,建立诚信档案和风险保证金制度。建立项目公司的诚信档案,监督其在特许经营允许的范围内依法、诚信经营。另外,要求合同投资方缴纳一定金额的风险保证金。项目移交过渡期结束之后,若项目公司移交的设施符合有关技术要求,则全额归还保证金。如果发现项目公司在运营中存在短期行为给接收方造成损失或移交设施未达到正常运行能力的,将酌情扣除风险保证金。

最后,合同授予方需要加强对本方参与项目监管人员的监督和管理,防范监管人员与项目公司串通,内外勾结,导致国有资产隐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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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陈育英.BOT发电项目营运期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以中外合作GH电厂为例.现代商贸,2011年05期.[2]李刚.BOT融资模式移交阶段风险分析,合作经济与科技,2011年06期.

(作者单位:唐山曹妃甸综保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