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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量和定性分析法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中的运用

  • 投稿敖御
  • 更新时间201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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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山

摘要:2009 年1 月1日起,全国的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政策,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重大举措,但是在绩效工资尤其是奖励性绩效分配中,也表现出了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集中体现在分配的科学性、公正性,本文主要是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阐述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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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定量和定性分析法;奖励性绩效工资;系数;分配

国务院《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确保了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这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重大举措。不仅在法律层面上保障教师的总体收入水平,更为关键的是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这是教育人事制度带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改革,这项政策实施以来,有力的调动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更好发展。但是无论是国务院还是一些地方政府,在绩效工资分配上只是提出了纲领性的指导意见,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或规范的考核方案,因此各个学校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的方案,难以得到全体员工满意,导致在分配过程中出现各类矛盾,这些矛盾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教职员工的工作热情,对学校教学、教育管理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成为教师热议、反映的焦点,同时也引起媒体广泛关注。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具体发放办法和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按照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同类人员实行统一发放标准的原则确定,一般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从绩效工资组成上看,绩效工资分配上矛盾就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矛盾,因此能否公平、公正、科学地进行绩效考核,就显得尤为重要。

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特点,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科学、公正地计量教职工的绩效成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关键。奖励性绩效考核可以运用企业上的业绩考核方法,运用数理统计的方法,通过建立综合评价考核体系,对应相应的评价标准,具体做法是把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分成两个部分,这二个部分分别用定量分析方法和定性分析方法进行分配,根据学校的教学和教育特点,确定定量分析的考核权重为70%,定性考核权重为30%,具体阐述如下:

一、定量分析

定量分析的内容是指教职工工作内容中可以量化的部分,学校教职工主要是开展教育和教学工作,这部分工作绝大部分可以直接或间接量化,因此成为分配考核的重点,确定这部分工作考核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占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70%。

定量分析的核心就是运用制造业成本分配中的系数法,将教师、工勤及管理人员、行政领导的工作按一定标准折算成标准课时,然后汇总得出标准总课时,再计算出单位标准课时单价(元/标准课时),最后将每个人的标准课时数乘以单位标准课时价格计算出每位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定量分析法中的分配金额。

(一)教师标准课时的折算

1.确定系数

(1)学科系数。学科系数是指综合考虑各个学科在授课,备课、作业批改的工作量以及其它因素等确定学科的课时系数,在实际工作中也可以根据学科的工作量确定主要学科和一般学科,主要学科如语文、数字、外语、物理、化学,一般学科如音乐、体育、美术。例如主要学科系数为1,一般学科系数为0.8。(2)职称系数。由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是根据上年全体职工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测定的,而基础性绩效工资和职称成正相关,即职称越高,基础性绩效工资也越高。体现在标准课时折算时要合理考虑职称上的差别,以体现其公平性,例如一级教师职称系数定为1,初级系数定为0.8 ,高级1.2。

2.教学管理岗位课时补贴标准确定

教学管理岗是指在教学管理过程中承担具体管理工作的岗位,如年级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等。这部分人员履行职责时也付出了一定的精力,因此应根据岗位的实际情况核定其工作量并折算成一定的课时给予补贴。例如;年级组长年课时补贴30 课时,考研组长为30课时,班主任为20课时。

3.折算标准课时

统计每一位教师每门学科的年课时总数和补贴课时数。然后分别按学科系数和职称系数综合折算成标准课时数并汇总得出全体教师的标准课时总量,最后把全体教师的课时总量除以教师人数,计算出教师人均标准课时量。

例如,李老师是数学专业,一级教师,担任年级组长,一年课时数为200个,组长课时补贴为30课时,李老师的标准课时数=(200+30)*1(课时系数)*1(职称系数)=230

(二)工勤、管理人员工作量折算

工勤、管理人员不具体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但是后勤工作是学校教学教育管理不可缺少的一环,也直接为教学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服务,因此后勤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可以参照教师年平均标准课时的一定系数进行折算。学校应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量以及技能要求等因素,确定各个岗位的系数,系数确定后,直接乘以教师年平均标准课时得出这个岗位的标准课时数。例如:刘老师是实验的教师,实验室岗位的系数为0.8,教师年平均标准课时为135 ,因此他的标准课时数为108标准课时。

(三)行政领导工作量折算

学校的行政领导,是指学校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这部分人员除担负一定的教学任务外,还承担了学校各项组织、协调等管理工作,因此这部分人单纯用他们承担的教学课时折算工作量,显然是不合理的,对这部分行政人员可以按人均教师标准课时量的一定系数折算确定工作量。

例如:某校规定,校行政领导标准课时折算系数是校长系数为1.6,副校长系数为1.4 主任系数1.2。王老师担任校长职务,其标准课时数为216。

(四)计算全校标准总课时和标准课时单价

上述三类人员分别规定的系数折算成标准课时,然后计算出全校教职工的标准总课时。

定量分析中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除以全校标准总课时,计算出单位标准课时价格。全校每位员工的标准课时数乘以单位标准课时价格,分别计算出每位员工的定量分析部分的奖励性工资。综合举例如下:某校是一所初级中学,在2013 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时,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法,学科系数:主要学科系数为1,次要学科系数为0.8;职称系数:一级教师职称系数定为1,初级系数定为0.8 高级1.2;年级组长年课时补贴30 课时,考研组长为30 课时,班主任为20课时,骨干教师为10课时

备注说明:以上系数只是阐明分析方法,各个学校在实际运用时,应结合具体实际,科学制定。

二、定性分析

定性分析主要是指无法用量化指标考核计量的工作,如师德行风表现、遵守规章制度、教科研等,如何科学、客观地对这部分工作进行考核,可从以下方面进行:

(一)对考核对象按岗位进行分组

不同岗位职责、工作过程和结果表现是不一样,比如财务人员工作的内容和教师工作的内容完全不一样,如果把考核教师的指标用来考核财务人员,显然是不合理的,因此为了保证考核的针对性和公正性,必须对全体职工进行分组,一般可以分成教师系列、工勤系列和管理系列三类。

(二)科学地设计定性考核指标体系

在分组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别人员的工作内容、职责、发展要求等方面,分别设计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具体设计时,可以结合学校现有的考核制度进行,这样一方面具有可操作性,不会和已实现的制度相冲突。

(三)科学确定定性分析指标的权重

定性分析指标考核结果,最终还得以定量指标表现出来,因此在设计指标体系时,要合理确定各个指标的权重,在确定权重时,要综合考虑学生发展需要和国务院的指导意见,如指导意见中的考核的基本原则规定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所以考核指标体系设计不仅贴近岗位特点,同时还须要突出重点。

(四)计算出考核结果

学校应成立绩效考核小组,分别对各类人员进行考核打分,确定每个人的定性考核分数,其次汇总计算出全校人员的考核总分,然后用定性分析部分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体人员的考核总分,得出单位价格(元/分),最后用单位价格乘以每个人的考核分数就可以得出每个人定性分析部分的绩效工资数额。

三、计算每个人的绩效工资

每个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直接将每个人的定量分析确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定性分析考核确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的关键点

为了保证考核的结果最大限度的达到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的要求,在进行考核时要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科学合理确定各类系数和教学管理岗位的课时补贴数

学校应组织相应人员,对各门学科教学要求、各个教学管理岗位、后勤岗位以及行政岗位的系数进行科学评价和测定,这关系到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岗位认可。

(二)科学合理确定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在奖励性

绩效工资总量中的权重比例

(三)完善与考核相配套的管理制度

学校应根据考核指标,完善和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可以将各个职工的工作目标和标准以岗位责任书的形式加以明确,这样才能使考核有法可依,提高考核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

(四)考核方案提交审议

学校应将考核方案先进行公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然后根据职工意见进行修改,最后将修改的考核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总之,定量和定性分析法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中的运用,只是对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一种探索,其最终目的是为了保证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公平和公正性,使这项惠及广大教师的政策真正落实到实处,真正实现教育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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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教人〔2008〕1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

[2]苏政办发〔2009〕84号《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

(作者单位:江苏省六合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