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网
首页 文科毕业会计毕业正文

三公经费统计工作中存在问题与解决建议

  • 投稿柔柔
  • 更新时间2015-09-12
  • 阅读量290次
  • 评分4
  • 18
  • 0

王萍

摘要:本文阐述了三公经费统计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并结合笔者自身的工作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三公经费统计工作的建议,对规范统计口径,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

教育期刊网 http://www.jyqkw.com
关键词 :三公经费;统计;建议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时掌握“三公经费”等重点支出情况,陕西省省委、省政府将“三公经费”管理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抓手,自2013 年6 月起建立了“三公经费”等重点支出月报统计制度,西安市2013 年9月根据上级要求布置了此项工作。该制度运行一年多来取得了很大成效,但由于多方面原因,存在问题较多,本文就此进行探讨。

一、“三公经费”的内涵和统计口径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等;公务接待费指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财政部门的填报统计口径为预算单位用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纪检监察部门统计口径为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全口径资金来源形成的“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统计工作存在问题

1.预算单位对财政部门要求上报的“三公经费”资金来源口径理解存在偏差

预算单位的收入来源包括以下四类:一是财政总预算会计拨款形成的,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和基金预算拨款;二是财政专户下拨的;三是预算单位对口上级部门下达的补助资金;四是单位的其他收入。

财政部门要求预算单位填报的“三公经费”金额,是指预算单位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形成的支出数。而“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财政总预算会计拨款用的会计科目,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只是预算单位收入的一部分,单位收到收入款项,分别在财政拨款收入、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核算,大部分单位收入明细核算不清,有的单位无明细科目,支出难以对应资金来源,致使各单位在填报“三公经费”取数时口径较乱,数据的准确性难以保证。

2.预算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内涵把握不准

大部分预算单位把餐费发票、误餐伙食补助全部计入公务接待费或招待费,只要是单位车辆,其购置费和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等费用都统计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如教育系统的校车、林业系统的森林防火、市容的清扫洒水车等业务用车辆的相关费用,有的单位也将其纳入统计上报范围。

3.在“三公经费”实际执行数和相关指标比对时,出现人为调整

一方面由于区县财力吃紧,部门预算无法按经济分类细化编制到款级科目,“三公经费”预算只能实行综合定额办法,而实际执行数是单位层层汇总的,两者汇总数相差较大时,迫于上级的要求,会考虑适当压缩执行数;另一方面,由于“三公经费”从去年9 月开始首次实行月报统计制度,在第四季度,财政工作相对比较繁重,有的区县未来得及安排基层部门上报,而是结合2013年支付系统和部门决算数据测算上报的,导致在2014年单位上报财政的上年同期数与2013 年财政上报上级部门的数据存在差异,上级部门明确2013 年数据不能更改,由于比对基数不一致,致使2014 年“三公经费”的实际增减变化与上报上级部门的“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存在差异,区县为了获得2013 年度上级对区县财政激励约束考核奖补资金,存在人为调整数据的可能。

三、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

1.预算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各区县根据上级要求将会计核算职能退还预算单位后,有的单位会计岗位还未充实到位,加上新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刚颁布实施,知识还未能及时更新,新旧制度转换和新科目体系还未完全建立,预算单位收到收入款项后,仅计入一级收入科目,还未能按收入的资金来源进行明细核算,同时支出还未按用途和资金性质进行分类核算,导致填报口径理解存在偏差和“三公经费”内涵把握不准。

2.区县财力水平有限,部门预算编制不到位

部分县区由于财力偏紧,预算定额偏低,影响了预算的执行质量,如我县公用经费预算实行按综合定额编制,一级预算单位年人均3000 元,二级预算单位年人均800 元,车辆经费年均10000 元,如此低的定额难以细化到各具体项目,导致有的单位无预算,而有实际执行数,执行数与预算数存在偏差。

3.从上到下未出台三公经费等重点支出控制标准和管理办法

目前预算管理方面仅有的规定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标准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2%,且公务费的内涵不明确,按新制度招待费已取消,新设公务接待费,基层无法操作,如招待茶的标准多少为符合规定,面对新形势基层无所适从。

四、完善三公经费统计工作的建议

1.重视和加强基层会计机构建设和人员培训

一方面在大的主管部门设置会计集中核算机构,从系统内抽调综合素质高和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充实到会计岗位上,为做好核算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各预算单位重视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明确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三是财政部门根据需要对会计人员进行培训。对预算单位主管领导重点培训内控制度建立、岗位职责划分及会计法律责任等内容;对会计人员重点培训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体帐套设置、业务操作和会计电算化应用等内容,各有侧重,趋实避虚,达到实效。

2.规范和完善基层会计账务体系

一是财政部门深入基层,服务和指导基层单位规范和完善账务体系。同时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下再设置明细科目核算资金来源,从而便于“三公经费”统计时取数。

3.恢复和启动预算单位会计报表月报送制度

财政部门根据预算单位的月度会计报表,加强比对和分析,随时发现和纠正基层单位收支预算执行和会计账务处理中存在问题,变事后控制为事前事中控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细化和做实预算单位部门预算

各地要全力以赴做大地方“财政蛋糕”,同时全力协作做实项目,努力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增加地方财力,包含“三公经费”的部门预算才能做到细化,“三公经费”的执行数才能真正做实做细,才能真正发挥统计的作用,才能真正反映地方政府反腐倡廉的实际效果。

5.尽快出台各项支出的控制标准和管理办法

国务院在2013 年底印发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出(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作出规范,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但这些规范是党政机关履行节约、防止浪费行为的总依据和总遵循,地方政府应尽快出台具有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便于各单位规范操作,进而从根本上规范基层财务,促进地方各项事业有序健康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陕西西安户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