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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校“待处理资产损溢”的具体应用

  • 投稿二涵
  • 更新时间201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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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菊玲 郭静

摘要:近年来,随着高等学校招生数量的不断增长,异地办学规模迅速扩张,资产成倍的增加,但是因此也导致学校资产的报废处置越来越多。财政部2014年初新修订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明确规定,高校资产处置要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本文通过对国家相关规定中的待处置资产损溢的分析,探讨实际工作中的会计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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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高校;待处置资产损溢

“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属于资产类过渡科目,核算高校在财产清查过程中查明的待处置资产的价值以及处置过程中发生的损溢。

这里的资产是指高等学校的应收及预付款项、货币性资产损失、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处置是指资产的核销、盘亏、报废、毁损、转让、出售、对外捐赠等行为。高校资产的处置一般先计入该科目。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生的资产盘盈不在本科目核算,高校资产的投资也不通过该科目核算。

一、“待处置资产损溢”明细科目的设置

按照新制度的规定,“待处置资产损溢”明细科目的设置分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及核销资产时,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相关收入及处置费用,此时按照待处置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即“待处置资产损溢———某资产”。第二,盘亏、毁损、报废、转让、出售资产时,通常会发生处置损溢,此时需设“处置资产价值”和“处置净收入”两个明细科目。

二、“待处置资产损溢”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资产转入待处置和报经批准核销时

1.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

①转入待处置资产时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某资产(核销、对外捐赠、无偿调出时)

—处置资产价值(盘亏、毁损、报废时)

贷: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②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

借:其他支出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某资产(核销、对外捐赠、无偿调出时)

—处置资产价值(盘亏、毁损、报废时)

③应收及预付款项核销后,以后又收回时,直接计入其他收入。

2.无形资产、固定资产

①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待处置时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某资产(对外捐赠、无偿调出、核销时)

—处置资产价值(盘亏、毁损、报废、转让、出售时)

累计摊销或累计折旧

贷:无形资产或固定资产

②经批准核销无形资产、固定资产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或固定资产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某资产(对外捐赠、无偿调出、核销时)

—处置资产价值(盘亏、毁损、报废、转让、出售时)

3.长期股权投资

①长期股权投资待处置时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某资产(核销时)

—处置资产价值(转让、出售时)

贷:长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

②经批准核销长期股权投资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某资产(核销时)

—处置资产价值(转让、出售时)

(二)在资产处置过程中发生的收入、支出或费用的账务处理

1.处置资产过程中收到的变价收入、赔偿款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净收入

2.处置资产过程中支付的的相关税、费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净收入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3.资产处置完毕,将处置取得的收入与处置费用相减

①如为正数,净收入作如下处理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净收入

贷:应缴国库款—某资产处置

②如为负数,净损失作如下处理

借:其他支出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净收入

4.将净收入上缴国库时

借:应缴国库款—某资产处置

贷:银行存款

三、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按照新高校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资产的报废处置等要先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但是在实际运行中,有的高校直接减少资产及非流动资产基金等科目,未通过该科目核算,显然不符合制度的要求。

2.新制度规定,待处置资产损溢明细科目的设置要按照有无处置损溢分两种情况,但是在资产处置初期,不能确定是否会发生处置费用及损溢,所以无法在一开始就明确使用哪套明细科目。

3.高等学校的长期投资按其投资性质的不同,分为长期债券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但只有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与“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有关。新制度中,在资产投资一章中,仅涉及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投资,未包含存货的对外投资,且在投资时不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核算,直接增加投资减少资产等,仅在转让出售或核销长期股权投资时通过此科目。在此,我认为不妥,建议将资产的对外投资也纳入此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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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荣树新“. 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运用之我见.财会月刊,2013(3).

[2]初宜红.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培训教材.山东省教育会计学会,2014(7).

[3]吴建华.新高等学校会计实务.山东大学出版社,2014(6).

(作者单位: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