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乙
有位骨科医生曾经做过一个有趣的实验:手术前,他把接到的“红包”收好;待病人痊愈出院时,他把“红包”还给病人。80%的病人接收归还的“红包”,20%的病人坚决不要归还的“红包”,这说明,大部分的病人是不愿意送“红包”的,主要为买个放心。
于今年11月1日施行的新版《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医生收病人“红包”,将被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其实,“反红包”入法,早在1999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里就有类似规定,间隔15年,“红包”现象仍旧泛滥,想要清除积弊陋习,何其难也?
别国又是怎样解决“红包”问题呢?美国夏威夷Cacer基金会的工作模式很值得我们借鉴。首先,美国的医生自律组织、医院董事会和保险公司,这三方面的任何一方,如果接到检举或投诉,一旦查实记入档案,该医生就会终生被吊销执照,丢掉饭碗;其次,美国医生在开始接受医学教育时,医学伦理教育就始终与专业课同步进行,培养医生的人道主义、同情心、责任心、诚实和无私,从内心深处认为接受病人的“红包”是一件非常可耻的事。此外,夏威夷群岛的健康质量基金会每月召集病人填写问卷,包括对医生、护士、药剂师和辅助人员的满意度评价,问题非常具体。然后每周五召开例会讨论病人的投诉,找相应的医生谈话,定期对医生的医疗行为、质量和消费成本效益比进行评价。医生的待遇与其医疗收入的多少并不挂钩,如果得到较高的满意度评价,同时医疗质量评价为优,那么年底不但会得到续聘和额外的奖金,年薪还可能上调。有了来自体制的“大红包”,谁还会去拿惹麻烦的“小红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