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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制和破解主观题

  • 投稿yuda
  • 更新时间201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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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设问是构成试题的中心要素,是科学命题和有效解题的关键环节。本文围绕主观题的设问,探讨高中政治课程标准、考试大纲、教材、试题设问之间的层级关系及其组成要素的对应关系,深入地剖析主题题设问的知识范围、材料范围、设问角度、附加信息等构成要素,考察试题特别是主观题设问的命制技巧、审读方法和变式策略,努力提高教师的命题技巧和学生的解题能力,以有效地破解主观题这一难点题型。

关键词:主观题 设问 命题 解题 变式

作者简介:董旺森,男,湖北省孝感高级中学,中学高级教师。

政治主观题作为难点题型,由立意、情境、设问和答案等要素构成。其中,设问对科学命题和有效解题至关重要。它如一条纽带,连接着情境和答案,似一粒种子,包含着能力和知识等“基因”。但是,我们对主观题及其设问的认识,大多停留于题型的分类和经验的总结。因此,本文结合高中政治课程标准、考试大纲、教材和高考试题,对主观题的设问进行全面深入地解读,以提高我们的命题技巧和解题能力。

一、高考主观题设问的抽样分析

主观题设问是对考生受到试题情境刺激后,应该做出什么反应进行规定。它由知识范围、材料范围、设问角度、附加信息等要素组成。知识范围是考纲规定的综合性学科内容;材料范围链接特定的情境对考生进行刺激,形成让考生表现能力的环境;设问角度通过可测的行为动词考查考生的能力水平,其“角度”表明要分析和解决的具体问题;附加信息包括分值和补充的信息。

表一以2012年高考文综新课标全国卷第39题为例,对主观题设问进行抽样分析。例题情境由四段材料组成(本文省略),设问有三个。

对表一深入思考,我们发现,情境相同,但由于设问及其要素发生变化,试题的答案也就不相同。(1)知识范围。三个设问分别通过“文化生活”、“辩证否定观”和“方法论”等词语表明考查的知识。其中,“辩证否定观”的指向最为具体,难度相对降低。(2)材料范围。三个设问都通过概括某一段或整个材料的中心,间接、隐性地指出它们所对应的信息。例如,第一问通过中心语“现代科技对光大中医药的作用”,指出该问真正对应的材料是第四段。(3)设问角度。三个设问分别通过“说明作用”、“分析为什么”和“提出建议”表明能力要求和答题指向。(4)附加信息。第一、二问的分值较高,意味着答案要点较多。上述分析说明,设问及其要素直接关系着试题质量高低和解题成功与否。

二、课标相关内容目标抽样分析

高考试题能够考查的能力和知识一般来源于课程标准特别是其内容目标。以例题第2问的知识范围“辩证否定观”为例,表二对课标相关内容目标进行了列举和分解。

综上思考,我们可得出如下结论:

从指导思想看,高考命题应基于课程标准。这是因为:其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指出:“国家课程标准是教科书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其二,2013年高考新课标政治《考试大纲》规定:“政治学科考试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的教学内容确定。”(2014年考纲去掉了这一规定)总之,课标决定了高考试题及其设问的考查方向和基本内容。

从具体操作看,把课标的内容目标转化为试题的设问要素存在很多困难。其一,政治课标并没有和物理等学科一样,对行为动词清晰地进行界定和说明。其二,课标和教材存在些许不匹配性。比如,《生活与哲学教师教学用书》对本条内容目标作出的解释是:“关于批判性思维,我们认为这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具有模糊性。所以,我们采用‘辩证法的革命批判精神’的表述,并把辩证否定观的内容作为知识支撑。”很显然,教材把课标规定的“批判性思维”换成“革命批判精神”。这样就存在一些问题:如何把握课标和教材的关系?“辩证否定观”是如何从课标的内容目标中分解出来的?其三,教师缺少相关资料和专门培训。我们应如何分解课标的内容目标?其中的行为动词和预期表现,如何相应地转化为试题设问中的设问角度和知识范围?这三个困难也似乎印证了一个结论:现行课程标准的目标过于笼统,很难为学生和教师有效地理解,同样也难以作为考试评价命题的依据。

为解决上述困难,我们可采取如下措施。一是试题设问可借鉴课标内容目标的陈述方式,即以能力目标为主导,把知识、能力和情境有机结合起来。二是抓住内容目标中的关键名词、观点或原理,明确设问的知识范围;抓住内容目标中的行为动词,确定设问角度。

三、考试大纲相关内容范围解读

作为高考命题的直接依据,考纲(含“考试说明”)提供了课标规定的、可以通过纸笔考试测量的知识和能力。在2014年政治考纲中,其一,强调“政治学科考试应在使考生体现出应有的正确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同时,注重考查考生对所学相关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二,通过“考核目标与要求”对考生的四项能力作出具体说明。其三,通过“考试内容与范围”,着重对知识考点和时事政治进行了规定。这三个方面有机统一,体现了高考坚持能力立意的原则。表三对考纲相关内容进行列举和比较。

比较表三和例题第2问,我们可以获得如下认识:其一,关于能力。考纲的考核目标用“获取和解读”等动词表达能力要求,比较宏观、相对抽象。而例题第2问用“分析”表达能力要求,比较微观,相对具体。但我们并不清楚它们的能力水平及其转化关系。其二,关于知识。相对于课标,考纲中“辩证的否定观”表达清楚、精准,与设问的知识范围“辩证否定观”一致。其三,关于情境。相对于考纲规定的宽泛的时事政治,例题情境虽十分具体,但考生比较陌生,不易理解。

四、教科书相关探究活动和知识

教科书是教学备考的基本工具和高考命题的重要依据。关于“辩证否定观”,《生活与哲学》教材第75-76页通过目题“辩证否定观”进行了讲述,它主要包括两个探究活动和两段宋体字。探究活动由情境和问题组成,宋体字表述要学习的知识,这两部分密切相关、相互呼应。表四着重对教材第一个探究活动和相关知识进行了梳理。

结合考纲、例题第2问和表四,我们可以看出:其一,从“情境一设问一知识一答案”逻辑主线看,该探究活动与例题第2问在整体结构和知识内容上基本一致。但是,探究活动的设问要素不全,难度不高。而例题第2问是对情境、知识和能力的整合表述,综合性强,难度提高。其二,落实探究活动,可以提高学生的解题能力。在探究教学中,我们既应审清设问、剖析情境,又应学习并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编制答案。这个过程实现了教、学、考、探相结合,有利于提高课堂效益。

五、命制和审读设问的一般要求

通过上述四个方面由远及近的探讨,下面对命制和审读主观题设问的要求进行总结。

1.科学命制设问。宏观上,应统筹把握“四个资源”(表五),梳理课标、考纲、教材、设问之间的层级关系和各要素之间的对应关系(重点是知识的对应),立足于三维目标,坚持能力立意,防止出现方向性错误。中观上,应统筹把握试题的“四个要素”,即立意、情境、设问和答案及其关系。

特别是在微观上,应统筹把握设问的“四个要素”,命制设问要做到“四准”:一是知识范围要准。必须根据考试大纲和考试说明来确定设问的知识范围,同时应考虑知识的综合程度。二是设问角度要准。不仅要以考纲规定的能力要求为指导,还应进一步准确选用行为动词和确定问题角度。需要强调的是,鉴于课标、考纲、设问中的行为动词不一致,我们可以借鉴布鲁姆的目标分类命制设问。这是因为,仔细研究我国各门学科的课程标准,从中可以发现新修订的布鲁姆目标分类很好地囊括它们所规定的认知要求。三是材料范围要准。在了解考纲规定的时事政治的基础上,可另外创设典型的、有教育意义的情境;如果情境由多个组成,还应考虑设问具体对应什么材料。四是答案和赋分要科学。一句话,设问应要素完整、科学规范,准确表达“结合什么情境,运用什么知识和能力分析、解决什么问题”。

2.有效审读设问。命制和审读设问是互逆的两个方面。审问也应做到“四准”,即调用知识范围要准、定位材料范围要准、确定设问角度要准、编制答案踩点要准。也就是说,快捷有效的审问方式:一要“定点”,通过知识范围确定、调动和运用知识;二要“联系”,通过材料范围“反扣”并解读有关情境;三要“架桥”,寻找和打通情境与知识之间的逻辑联系;四要“作答”,在材料和知识的对应与转换中生成和编制答案。

3.变式激活设问。马顿的变异学习理论认为,学习的最重要形式是使学生能够以不同的方式看待某个学习对象,以更好地认识其本质。这启示我们,可利用变式进一步提高命制和审读设问的能力。其一,变换设问要素。通过变换材料范围特别是知识范围和设问角度,在命题时可以调节试题难度,在解题时可以化难为易。比如,例题第1问的知识范围“文化生活”过于宽泛,可缩小为“文化传承与创新”,这样可降低试题难度。其二,变换试题类型。以设问为中心,可把主观题拆分为选择题,以提高命题和解题的灵活性、科学性。

总之,针对主观题这一难点题型,紧扣并突破设问这一中心要素,无疑是科学命题和有效解题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途径。当然,在课改背景下,有很多新问题仍需要思考和解决。笔者相信,通过对主观题设问的重点研究,开展丰富的命题实践和系统的解题训练,教师的命题技巧和学生的解题能力将会得到很大提升。

(责任编辑:刘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