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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意识教育的理念与实践

  • 投稿抓老
  • 更新时间201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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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锦飞

摘 要:在各学科中,思想政治学科是一门向学生进行系统的公民意识教育的主要课程,是对学生进行公民意识教育的主阵地。在思想政治课教学中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应做到以下几点:要提升广大中学政治教师自身的公民意识素养;要明确政治课教学公民意识教育的重点内容;要讲求对学生进行公民意识教育的方式方法;要把公民意识教育融入政治课教学的全过程。

关键词:思想政治课公民意识教育 政治教师

作者简介:王锦飞,男,南通大学附属中学,中学高级教师。

目前,学生公民意识淡薄是个不争的事实。究其原因,可归结为应试教育的负面消极影响、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式微以及西方不良思想渗透等诸多因素。但毋庸置疑的是,作为受教育者的学生,其包括公民意识在内的各方面素养的高下,与学校教育本身有着最为直接的关联。学校教育以课堂教学为主要载体,因此,加强对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必须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在各学科中,思想政治学科无疑是向学生进行系统公民意识教育的一门主要课程,换言之,思想政治课堂教学是对学生进行公民意识教育的主阵地。

一、提升广大中学政治教师自身的公民意识素养

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因此,在教育中我们十分强调为人师表,育人者必先受教育。就公民意识教育而言,只有教师自身的公民意识素养达到一定的水准,才能有效地对学生实施公民意识教育。就目前的中学政治教师而言,其自身的公民素养究竟如何?情况恐怕并不乐观。究其原因,一是因为目前的教师一般都是从应试教育的体制下走出来的,在其接受教育的整个过程中,公民意识教育比较匮乏,这就造成了教师自身公民素养方面的先天不足;二是因为他们工作以后在很大程度上依然沿袭应试教育模式,对于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基本上是“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考起来不要”,应试教育的极端功利化使得教师失去了弥补自身公民教育先天不足的可能性;三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一些负面影响,一定程度上也使得部分教师受到侵蚀,他们中有的师德失范,公民素养低下。因此,提升广大中学政治教师的公民意识素养是思想政治课对学生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的首要前提。

要有计划地对广大中学政治教师进行公民素养的专项培训。目前针对包括政治教师在内的教师业务培训,从国家级层面有所谓国培计划,再到各个地方层面的培训项目等等,但往往共性的东西比较多,与应试相关的内容占多数。比如有的地区年年都搞所谓的暑期研修培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与财力,搞得似乎也风生水起,但真正针对提高教师自身公民素养方面的培训内容却几乎没有。所以,有关部门在对教师进行培训时不能只着眼于如何提高教师的教学业务水平,更应在教师的师德修养、公民素养等方面花大气力,对中学政治教师而言,对他们进行公民素养方面的专项培训就是当务之急。

政治教师自身要有不断提升自己公民意识素养的紧迫感。政治教师不同于学校的其他一般教师,政治课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渠道,是对学生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在内的情感态度价值观教育的主阵地。政治教师思想境界的高下对所教学生的影响力往往要比其它学科教师要大,因此政治教师的一言一行所反映出来的公民素养对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尤其当政治教师还兼任班主任的时候,可以说其影响力十分巨大。因此,政治教师要在自己的政治课教学中对学生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必须要有提升自己公民意识素养的现实紧迫感。

政治教师要认识到对学生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学生公民意识普遍缺乏的现实状况以及由学生公民意识淡薄所引发的现实问题和潜在的危险信号,使得对学生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成为现实之亟需。比如学生的国家意识不强,有些甚至出国留学后一去不复返,说明其头脑中没有任何报效国家的观念;再如发生于校园内的一些令人发指的残害事件,也是与学生的公民法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的匮乏有必然的联系。目前全国上下都在宣传“中国梦”,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这一伟大“中国梦”的实现必须要依靠广大的青年学生为国努力拼搏。试想,如果我们的学生缺乏公民意识,能担当起实现“中国梦”的历史使命吗?因此,加强对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不仅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更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明确思想政治课教学公民意识教育的重点内容

公民意识教育的内容十分丰富。目前学术界普遍认为,完整的中学生尤其是高中生公民意识教育内容应当包括:主体意识教育、国家意识教育、社会公德意识教育、权利和义务意识教育、民主法制意识教育、环境意识教育和诚信意识教育等。公民意识教育的具体内容是对学生进行公民意识教育的重要载体,学科教学中的公民意识教育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合理选择和确定公民意识教育的内容显然十分重要。就思想政治课教学而言,笔者认为,以上提及的对中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具体内容都应该有所涉及,但与思想政治课教学内容联系更为紧密的、更具学科特质且对高中学生而言相对较为欠缺的主要是如下三个方面的公民意识教育。

一是公民主体意识教育。一般认为,公民主体意识指的是公民从自身是国家主体的维度对其地位、价值以及主观能动性的自觉意识,就是人的主人意识或自主活动的意识,亦即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的意识。现代公民意识的培养是以唤醒人的主体意识为出发点的。思想政治课教学中有许多可以对学生进行主体意识教育的方面,比如在《经济生活》中,公民是经济活动参者,是市场活动的主体,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劳动者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有其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在《政治生活》中,每个公民都离不开政治参与,作为政治参与的主体要明确自己的政治权利以及履行政治性义务;在《生活与哲学》中,对学生进行公民主体意识教育的角度更是比比皆是。比如,在承认物质决定意识的前提下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在承认规律的客观性普遍性的同时尊重人的主观能动性,这实际上就是在强调人的主体意识。对高中学生而言,确立了公民主体意识,实际上就意味着其主体意识的觉醒以及独立人格的确立,这对其接下来健康成长及主动发展极为有利。然而在现实中,高中学生对自己的公民主体地位的意识往往还比较模糊,他们认识不到自己是国家社会的主人,总认为国家的各项政策方针于己无关,缺乏参与管理国家社会、社区事务的热情,因此,结合思想政治课教学加强对学生进行公民主体意识教育就显得十分必要。

二是公民权利和义务意识教育。在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中,权利和义务意识教育的地方有很多,《政治生活》中的教育维度自然不必多说,即便在《经济生活》、《文化生活》以及《生活与哲学》课程内容中也有不少这方面的内容,这里不作赘述。公民权利和义务意识教育是公民意识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前高中学生的公民权利和义务意识状况如何?应该说他们的权利意识在不断增强,他们已经开始逐步认识到自己不仅仅是义务的履行者,也是权利的拥有和享有者。这方面的主要问题在于,不少学生对自身的基本权利诸如受教育权、隐私权等比较清楚,但往往忽视他人的权利。培养学生公民意识的重点在于要让他们在知晓自己所拥有的权利以及懂得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也能尊重他人的权利,这是现代公民应有的基本常识。另外,在对学生进行公民权利和义务意识教育中,要强调将权利意识教育和责任意识教育统一起来,因为中学生尤其是高中生,生理心理都渐趋成熟,作为成年人的一项主要标志就是要学会责任担当。

三是公民民主和法制意识教育。在《政治生活》的教学中有不少关于民主意识教育的切人点。比如,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等。《政治生活》的教学中也有一些关于法制意识教育的内容,如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崇尚民主与法制、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等等。教学中对中学生的民主意识教育就是要逐步提高他们的民主思想,让他们懂得民主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尊重人以及维护人的合法权利,允许人进行独立思考和发表不同意见。同时要培养中学生的参与意识,积极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对学生进行法制意识教育主要是要让他们学法、知法、守法,重点是对中学生进行法律法规、自我保护和预防犯罪知识教育,切实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参与危害社会及他人的活动。

三、对学生进行公民意识教育的方式方法

明确了思想政治课教学中对学生进行公民意识教育的重点内容后,要确保教育取得实效,必须讲求教育的方式方法。在以往的教学中,尽管受到应试教育的影响,公民意识教育显得有些淡化,但实际教学中公民意识教育也时有体现,但教学中的公民意识教育总是给人一种“贴标签、呼口号、假大空”的感觉,从而使得教育不仅未能给学生提供正能量,有时甚至出现了负面效应。这表明,随着中学生主体意识的不断增强,特别是社会化程度的日益提高,仅仅依靠传统的公民意识教育模式无法满足对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需求,在对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方式方法上必须结合时代的要求及学生的现有特点加以改进与创新,做到与时俱进。目前,就政治课教学中的公民意识教育而言,以下三种方式方法是较为行之有效的。

一是注重构建师生学习共同体的“课堂引导法”。这一方法是新课程改革以后各科教学普遍采用的一种教学方法,在对学生进行公民意识教育时,也可以采用这一方法。构建师生学习共同体要求教师成为学生学习的伙伴,成为学生学习、获得新知的引导者。注重构建师生学习共同体的课堂引导法,改变了以往那种教师传授、学生被动接受的课堂教学陈旧模式,活跃了课堂气氛,解放了学生思维,体现了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的有机统一。用这一方法进行公民意识教育,由于师生组成的是一个学习共同体,教师不会一味灌输、全盘授予,而是创设情境、相机诱导,学生也不会一味被动接受、囫囵吞枣,而是共同参与、循序探究。如此进行公民意识教育,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增强了,自主学习的能力提高了,必然会取得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

二是追求润物无声、教育无痕的“隐性教育法”。润物无声、教育无痕是教育的最高境界。所谓隐性教育是指把教育意图和目的隐蔽起来,通过间接、暗示或迂回的方式(不知不觉、潜移默化、不留痕迹),给学生以教育的教育方式,用隐蔽的方式向学生传递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在以往的政治课教学中,对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往往明显而直接,教学时学生能很明显地感觉到教师进行公民意识教育的意图。如果我们在教学时努力追求润物无声、教育无痕的隐性教育,尽力避免直接说教,使学生在不知不觉中接受公民意识教育,这样的教育效果是潜移默化的,也是深远持久的。为此,教学中我们要注意开发与挖掘一些隐性的教育资源。例如,如“孟母三迁”注重教育环境的创设和营造,从环境熏陶的角度来谋求教育的隐性无痕。又如,政治教师自身的因素也可以成为对学生进行隐性教育的资源,用教师自身做榜样示范。为此,政治教师必须不断提升自身的公民素养,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以自身的人格魅力来带动和教育学生。

三是致力躬身践行、亲身感悟的“实际体验法”。泰勒说过,教学的成败,归根到底还要看学生做了什么,而不是教师做了什么。现代教学要求教师的,首先不是提供信息,而是组织学生学习,让学生真正实践和体验学习的活动过程。可见,让学生亲自实践、亲历体验在教育教学中的重要性。躬身践行、亲身感悟的实际体验法,就是通过让学生亲自实践去认识周围的事物,去切实感悟、理解并应用相关知识,或者教师让学生在教学过程中模拟相关情境,师生共同参与其中,获得相关的感悟体验。通过师生所获经验的交流共享,以强化公民意识,提升公民素养。教育实践证明,在公民意识教育中有机融人经由师生自身实践所获的体验元素,有助于更好更为深刻地体会公民意识养成的重要性,从而有效地改变陈旧落后的思想观念以及不正确的行为习惯。

四、把公民意识教育融人思想政治课教学的全过程

如前所述,课堂教学是对学生进行公民意识教育的主渠道,而思想政治课的学科特点又决定了政治课教学是对中学生进行公民意识教育的主阵地。因此,在思想政治课的课堂教学中,要充分挖掘政治课程本身所蕴涵的公民意识教育资源,把课程中与公民意识教育相关联的育人目标及内容具体化,并将其渗透和融人到政治课教学的全过程。

一是在教学计划的制定及教学目标的预设中,要明确公民意识教育的内容,并在此基础上认真做好教学中具体开展公民意识教育的措施预案。教学的计划与目标既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是整个课堂教学的灵魂。在课堂教学计划的制定与教学目标预设中,政治教师必须要有融人公民意识教育的敏锐性和高度的自觉性。要认真思考和仔细具体知识内容与公民意识教育如何实现匹配对接和有机融合。事实上,只要我们真正做一个教学的有心人,政治课教材知识与公民意识教育的结合点可谓比比皆是,有时甚至是信手拈来。在教学计划和目标预设中具体融合公民教育的内容确定后,便要做好相应目标如何具体落实的措施预案,这是确保落实公民教育具体目标内容的重要一环,否则在具体教学过程中先前确定的教育内容就会落空。在日常教学过程中,不少教师的教案在教学计划目标中赫然写着公民意识教育的内容,但在具体教学中却得不到很好体现,甚或根本没有得到体现,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教学预设中缺乏必要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预案。

二是在课堂教学具体流程中要落实公民意识教育的措施,并注重课堂教学中公民意识教育的即时动态生成。教学计划及目标预设是为课堂教学过程而准备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课堂教学具体流程就是课前所预设的教学计划与目标的实现过程,是教学措施预案的实施过程。因此当我们明确了教学中需要融入的公民意识教育的具体内容并就如何融人有了一个比较详细的行动计划后,接下来的事情就是如何不折不扣地落实计划。例如在《政治生活》第一单元的教学过程中,教学计划及目标预设中已有对学生进行公民权利与义务意识教育的相关内容,教学之前也制订了如何进行这方面教育的措施预案,具体课堂教学流程中就应要按照预案要求,采取预先设计的具体方法(课堂引导、隐性教育、实际体验等)来执行公民权利与义务方面的教育。当然,课堂教学并不总是课前预设的简单演练过程,课堂上即时动态生成的“神来之笔”往往是课堂教学过程中最为亮丽的风景,在某种程度上更能体现课堂教学的原创性和真实性。事实上,只要我们的课堂是民主的课堂,学生的课堂自主探究是真实的探究,课堂上流淌着的是学生真实的思维活动,那么,课堂教学不太可能完全按照课前预设按部就班地进行,课堂上的动态性生成总是在所难免。所以,在具体课堂教学流程中,我们必须牢牢抓住课堂中动态生成的对学生进行公民意识教育的契机,因为即时生成的,往往也是最真实的,一般不会有任何表演与说教的痕迹,因此教育的效果往往也是最好的。

三是在对课堂教学进行评价总结时,要检查对学生进行公民意识教育的实际效果,认真反思教育的成败得失。教学评价总结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恰当而准确的评价一方面可以巩固和延伸课堂教学中已取得的教学教育的效果,另一方面也可以借此弥补教学中的一些不足之处,进一步达成本应该取得但在课堂教学中由于种种原因而未能取得或未能充分实现的教学教育效果。同时,可以通过这样的一个过程为今后的教育教学提供某些有益的经验并避免走一些不必要的弯路。所以,教学中融人公民教育的内容,其教育的效果究竟如何必须经由课堂教学的总结评价来进行检验检测。需要指出的是,评价的方式应该多元化,因为仅仅依靠类似考试的方式很难检测出学生的真实思想及公民意识方面的素养。可以调动多元化的评价主体开展评价,如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评价、家长评价、班级同学评价等等。另外,在对学生进行公民意识教育并得出相关评价结论后,还要认真反思整个教育过程,总结成功经验,找出问题不足,以不断提升公民意识教育的实际价值和效果。

总之,在思想政治课教学中加强对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是政治教师一项义不容辞的义务,我们当以高度的责任与使命感,站在实现伟大“中国梦”的高度,认真扎实地做好这项工作。

(本文为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立项课题《思想政治课教学融入公民教育的研究》的研究成果。课题批准号为:D/2013/02/489)

(责任编辑:罗松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