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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背景下的课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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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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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进程中的浙江思想政治课

祝国强

摘 要:至2014年下半年,浙江省普通高中全面、全员实施《深化课程改革方案》,普通高中各个学科包括思想政治学科都将按照《深化课程改革方案》运作。思想政治学科改革的“深化”主要表现在那里?如何引导思想政治学科教研员和教师尽快适应深化课程改革的要求?本文首先从课程体系和课程设置两个方面介绍了思想政治学科改革“深化”的表现;然后从学科层面对《深化课程改革方案》实施过程中所采取的主要举措及其成效进行了总结和提炼。

关键词:课程改革 思想政治课 主要举措 成效

作者简介:祝国强,男,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中学高级教师,浙江省特级教师。

从2012年下半年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开始实施的《浙江省普通高中深化课程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深化课程改革方案》),按照“调结构、减总量、优方法、改评价、创条件”的总体思路,遵循多样化、选择性、可持续发展、循序渐进等原则,全面深化了从2006年开始的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至2014年下半年,浙江省普通高中全面、全员实施《深化课程改革方案》,浙江省普通高中各个学科包括思想政治学科都将按照《深化课程改革方案》运作。本文试图对两年来思想政治学科在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中的情况做一介绍,以求教于同行。

一、深化课改的主要思路

深化课程改革是相对于2006年浙江省课程改革而言的。与2006年课程改革相比,思想政治学科本次课程改革的“深化”是多方面的,其主要表现在课程体系和课程设置方面,这是本着《深化课程改革方案》关于“把更多的课程选择权交给学生,把更多的课程开发权交给教师,把更多的课程设置权交给学校”的精神而作出的调整。

1.课程体系方面的变化。2006年浙江省课程改革中的思想政治学科课程体系框架大致如下:

2006年浙江课程改革思想政治学科的课程体系框架与全国《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课程标准》)相比既有共同之点,又有不同之处。共同之点是:整个学科由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个部分构成,其中必修课程包括全国统一的四个模块,选修课程包括选修I(国家课程)和选修Ⅱ(地方课程)。不同之处是:浙江省课改把选修课程I划分为选修IA、选修IB和选修IC,其中,选修IA是列入高考文科综合测试命题范围的内容,选修I B是列入高考“自选模块”命题范围的内容,选修工C则是由各普通高中学校视具体条件开设供学生选择的内容。

2012年深化课程改革后的学科课程体系框架大致如下:

深化课程改革方案下的思想政治学科课程体系有较大的变化,变化主要集中在选修课程的体系结构上。《深化课程改革方案》一改2006年课程改革方案把选修课程分为选修I(国家课程)和选修Ⅱ(地方课程)的框架,把选修课程分为知识拓展、职业技能、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四类,每一类又细分为若干部分。其中与思想政治课教师关系最为紧密的是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这类课程又分为必修拓展课程、大学初级课程、学科发展前沿和学科研究性学习四个部分。在这四个部分课程中与一线思想政治课教师关系最为紧密的则是必修拓展课程,必修拓展课程又进一步分为国家选修课程和自主开发选修课程,国家选修课程再分为全省统一要求(包括选修3、选修5、选修2三个模块,由省统一提供教学意见)和不作统一要求(其余模块,不提供统一的教学指导意见)模块,在全省统一要求的选修模块中又有进入高考“自选模块”的命题范围(选修3、选修5两个模块)和不进入高考范围之分。

2.课程设置方面的变化。2006年浙江省课程改革中的思想政治学科课程设置和开设情况大致如下:

必修课程:必修部分是所有学生必须学习的课程,共4个模块8个学分,每学期开设1个模块,每周2学时,每个模块的开设学段全省统一。

选修课程:浙江省课程改革实施意见把选修1分为选修IA、选修IB、选修ic,思想政治学科对侧文、侧理的学生分别提出如下选修课程开设与学分安排要求:

侧文的学生,选修课程分设选修IA、选修IB和选修Ic,具体开设安排如下:①选修IA:共设置1个模块,即选修3。凡要进行文科综合高考的学生都必须选学选修IA这一模块,统一在高二第二学期开设。②选修IB:共设置2个选修模块,即选修2、选修5。对于选修IB的模块,学生可以选修其中的1个模块或2个模块,也可以不选修。统一在高三第一学期开设。③选修Ic:共设置3个选修模块,即选修6、选修4和选修1。

侧理的学生,选修课程分设选修IB和选修Ic,具体开设安排如下:①选修IB:共设置2个选修模块,即选修2和选修5。对于选修IB的模块,学生可以选修其中的1个模块或2个模块,也可以不选修。统一在高三第一学期开设。②选修Ic:共设置3个选修模块,即选修6、选修4和选修1。

2012年浙江省深化课程改革后的思想政治学科课程设置和开设情况大致如下:

必修课程:与2006年浙江省课程改革方案相比,必修课程在课程设置方面稳中有变:一方面,开设的要求与2006年基本相同,《深化课程改革方案》明确要求,学校每学期必须按规定要求开设必修课程,这里的“规定要求”就是《课程标准》中的“必修部分是所有学生必须学习的”、“必修模块的学习主要在高中一、二年级”、“本课程必修部分每周2学时”规定,即要求4个模块在高一、高二每学期各开设一个模块,每周2课时,每学期2学分。另一方面,具体开设顺序的规定不同于2006年课程改革方案,4个模块开设的具体顺序和学段安排不再全省统一,而是由各学校自主确定。

选修课程:与2006年浙江省课程改革方案相比,选修课程在课程设置方面有很大的区别:首先,取消了选修IA、选修IB和选修ic的划分,而是把原来的选修IA、选修IB模块归人至“必修知识拓展”全省统一要求的选修课程,选修ic模块划入至“必修知识拓展”不作统一要求的选修课程。这些课程的具体开设学段全省不作统一规定,而是由学校自主确定。其次,其他各类选修课程的开发、实施,一方面《深化课程改革方案》中的一些基本要求各学校必须切实遵照执行,另一方面具体的安排、实施则由学校自主确定。

二、深化课改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从《深化课程改革方案》实施以来,全省思想政治学科教师和教研人员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探索和实践,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1.培训。为顺利实施和推进深化课程改革,思想政治学科在省级层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培训:

(1)教研员培训。按照统一部署,于2012年暑假组织全省各市、县(市、区)全体普通高中思想政治学科教研员进行深化课程改革专题培训。培训围绕深化课程改革主题,安排了深化课程改革通识培训、学科调整方案解读及选修课程开发、选修课程建设典型案例介绍、国家选修课程相关模块深度解读以及学科前沿专题等五个部分内容。

(2)骨干教师培训。从2012年暑假开始,用3年时间,组织全省各市、县骨干教师(培训者、业务领头人)进行深化课程改革专题培训。三次培训围绕深化课程改革主题,先后安排了深化课程改革通识培训、学科深化课程改革调整方案解读及选修课程开发、选修课程开发实施典型案例介绍、国家选修课程相关模块深度解读、学科前沿专题、浙江省思想政治学科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建设指导纲要、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学科基地培育学校思想政治学科课程体系构建方案介绍、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必修课程走班制实施典型介绍、微课程与微课制作等内容。

(3)学科疑难问题解决专题研训。与深化课程改革相配套,从2013年开始,省教研室举行3年一轮的学科疑难问题解决培训。在已经举行的2013年培训中,围绕深化课程改革中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开发开设这一疑难问题,安排了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选择了4所学校交流了思想政治学科课程体系构建方案、选修课程开发开设规划;二是安排了两位教师现场开设了由自己开发、设计的知识拓展类选修课,并对所开设的课进行了现场说课;三是请浙师大教师教育学院特聘教授姜根华的团队现场开设了由他们自己开发、设计的知识拓展类选修课,并由姜根华教授结合这节课,就思想政治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开发、教学设计、课堂教学等问题作了专题报告;四是请一位教师结合由他开发、开设的省精品课程,作了专题介绍,为参加培训的教师提供了一个值得参考和具有可操作性的优秀案例。培训期间,还介绍、学习和讨论了浙江省思想政治学科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建设指导纲要。

通过各类培训,统一了教研员和教师们对深化课程改革的认识,掌握了深化课程改革的理念、政策和方案,弄清了思想政治学科课程目标和要求,明确了深化课程改革中教研工作和学科教学改革的方向和重点,增强了深化课程改革的信心。

2.课程开发。为推动选修课程开发和实施,《深化课程改革方案》提出了多方面配套措施,如开展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评比,改进、完善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普通高中学校的考核内容,增加普通高中教师评优、评职称的相关条件等。从学科角度讲,在课程开发方面主要组织或参与了以下几项工作:

(1)编制《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建设指导纲要》。省教研室组织省普通高中专业指导委员会各学科组编制各学科《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建设指导纲要》,为学校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体系构建、课程开发、课程开设提供方向性意见。思想政治学科的《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建设指导纲要》主要内容包括“课程类型及目标”、“各类课程的内容”、“课程开设建议”和“课程教学评价”等四个方面。其中“课程类型及目标”如下表:

“各类课程的内容”部分,分类列举了一些课程的主题或专题,供学校和教师们开发课程时参考。如“I类:必修课程知识拓展”列举的主题或专题有“就业与创业”、“投资理财”、“消费知识基础”、“产业知识基础”、“财政税务常识”、“经济全球化现状和趋势”、“我国国家机构概况”、“我国民主党派概况”、“我国和世界民族概况”、“我国和世界宗教概况”、“中国文化简介”、“外国文化简介”、“趣味哲学”、“哲学故事”、“著名哲学家简介”、“著名哲学命题趣谈”等等。

(2)省级网络课程、精品课程开发建设。为学校和教师开发课程提供范例,省级层面开展了普通高中选修课程的网络课程和精品课程评选活动。

一是省级网络课程开发建设。省网络课程评比由省教育技术中心具体组织、省教研室参与,参加课程评审的有学科教研员、高校专家和普通高中著名教师。参加评比的每一门课程必须提供“课程简介”、“开发教师简介”、“课程纲要”、“教材”、“课件”、“作业题”以及“上课录像”等材料,被评上的课程统一放到省教育资源网上,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和教师都可以免费浏览和选用。从2012年开始至今已经进行了五批网络课程评选,共评选出了977门网络课程。

二是省级精品课程评选。省教研室组织开展了省级精品课程评选,参加该项评选的课程经过层层推选,最后由省教研室组织各方面专家按照“课程定位与价值”、“课程纲要与内容”和“课程实施与评价”三个方面标准、12个主要指标进行评审。从2012年开始,至今已进行了两批评选,第一批评出了100门,第二批评出了近150门。

以上两类课程负责评审的部门不同,各有特色和侧重点,如果说网络课程侧重于课程的文本,强调课程文本的规范性和完整性,那么精品课程则侧重于课程的实施,强调课程实施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3)建立学科培育基地。为顺利推进深化课程改革,尤其是在选修课程开发方面取得预期成效,普通高中各学科开展学科基地建设活动。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思想政治学科基地培育学校建设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第一,促进了各基地培育学校深化课程改革方案和课程体系建设的完善,形成了思想政治学科课程建设方案。第二,开发、开设了一定数量、较高质量的思想政治学科选修课程。第三,在省级培训中多次介绍了各基地学校的想法和经验,使其发挥了一定的示范和辐射作用。第四,影响了所在学校其他学科的课程建设,并且影响了所在地区其他学校的思想政治学科的课程建设。与比同时,还加快了所在学校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基地学校普遍开展了思想政治学科专用教室建设。

3.教研活动。从2013年开始,思想政治学科的教研活动把侧重点转向深化课程改革的实施和推进上,通过一系列活动配合深化课程改革的实施和推进,尤其是在选修课程的开发开设方面有较深入的改革。

(1)课堂教学评比。《深化课程改革方案》实施后的第一次浙江省高中思想政治课堂教学评比,就是紧紧围绕选修课程开发、开设展开的。本次评比活动所确定的主题为“高中思想政治课程开发与教学模式变革”——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开发和教学研究。评比活动采取“录像课十录像课展示与自述”的封闭式方式。录像课的课题为知识拓展类课程——“我国的农业”,参评教师可在这一主题范围内选择、确定具体的教学内容,并根据所选内容自主确定上课的具体课题、自编教材、自主进行教学设计、自己实施并完成课堂教学和录像。面试的内容和环节包括参赛选手结合录像课展示进行自述、评委提问、对话交流等。本次活动录像与面试相结合、课程开发与课程实施相结合、评比与研究相结合取得了多方面成果:首先,展示了一线教师在课程开发方面的创造力。其次,推动了课程开发方面的思考和讨论。再次,一些地方和学校直接开发出了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最后,锻炼了参赛教师从开发课程、课程实施到反思教学的全方位能力。

(2)学科调研指导。《深化课程改革方案》实施以后,思想政治学科参加或组织了多种类型和形式的调研,包括参加由教育厅组织的对各市进行的深化课程改革综合调研,参加由几个学科联合举行的深化课程改革课堂教学专题调研,由本学科组织的思想政治选修课程开发开设情况调研,还有对省思想政治学科基地培育学校的调研,更多的则是结合日常教研活动进行的微调研。通过各种调研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发现典型和问题,对成功经验和典型通过一定途径予以推广,对存在的问题通过现场研讨寻找对策予以解决,对存在的困难通则过一定途径反映给相关部门。

3.评价考试。深化课程改革如果没有评价考试的配合,其实施和推进将会举步维艰。

(1)明确不同课程、教学内容与考试评价的关系。为了便于思想政治学科教师更好地安排和把握教学的进度、难度和要求,通过培训和途径让教师们明确不同类型的课程、不同的教学内容与相关考试的关系。

①必修、选修课程与相关考试的关系:

(2)学业水平考试。与《深化课程改革方案》相配套,同时发布了《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其中思想政治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阅卷、统一评定成绩,每年开考2次;考试范围为必修课程中的基本要求和不作拓展两个部分,卷面总分为100分,基本题型为选择题和综合题,考试时间为80分钟;学生最多可以参加2次考试,以最好成绩记人档案,允许学生再参加一次未及格学科的考试,作为学业水平考试补考。

(3)高考改革。省政府制定的与《深化课程改革方案》相配套的《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把考试科目分为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思想政治学科列入选考科目:满分为100分,按等级赋分,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每年安排2次考试,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考生每科可报考2次,选用其中1次成绩。

(责任编辑:罗松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