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卫东 王志浩 周远文 史 珂 应展羽 张 力 陈 艳
(武汉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81)
摘 要:随着中国人均年龄的提高及青壮年劳动力的减少,延迟退休问题已经被提上日程。促进企业职工延迟退休,对经济的长远发展和人才的充分利用,具有及其深远的意义。文章通过分析我国目前退休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对企业职工延迟退休问题进行价值分析,提出了促进职工延迟退休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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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延迟退休;养老金;退休年龄;制度
中图分类号:C93.3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65-2272.2015.01.016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人口预期寿命近年来大幅提高。根据《2010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2009年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共计1.1309亿,占总人口比重已达到8.5%,老年抚养比达到了11.6%。数据预测显示,中国处于劳动年龄的人口从2015年开始将逐渐减少,老龄人口数量加速上升。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延迟退休显得“势在必行”。
1 我国现行的退休制度及存在问题
1.1 现行制度
中国目前对退休年龄的一般性规定,基本沿用了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中对退休年龄的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1.2 存在问题
1.2.1 退休年龄没有适时调整
1950年中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男性为40岁,女性为42.3岁,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男性为72.38岁,女性为77.37岁。很明显,人均寿命在不断延长,但退休制度却“徘徊不前”。
1.2.2 退休年龄与受教育年限不相适应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的受教育人均年限有了显著提高,进而推迟了劳动力的就业年限。而目前的退休年龄规定,意味着人力资本投资收益期的缩短,这既是人力资本的浪费,也会转而抑制人们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积极性,阻碍人力资本总量的提高。
1.2.3 退休年龄与人口老龄化趋势不相适应
1964年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61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5.5%,而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并且,人口老龄化程度在未来一段时期还有不断加深的趋势。而目前的退休政策已明显赶不上“时代的步伐”。
1.2.4 提前退休情况严重
根据中国实际情况来看,除了正常提前退休之外,还存在着较多的提前退休情况。由于中国人口基数大,劳动力众多,因而每年的提前退休人数持续增加。而提前退休行为是与退休政策有关的。目前中国关于养老金领取资格的规定是达到最低缴费年限15年,并取消了最初的延迟退休期间养老金补助待遇,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由于养老保险制度收益激励不足以及给付机制存在问题造成了提前退休的现象发生。
2 企业职工延迟退休的优越性
2.1 有利于“做实”养老金
随着老龄人口的增多,养老金支出愈来愈大。从我国历史情况出发,现行的养老金政策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近年来随之出现的养老金空账问题也日益严重。而延迟退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养老金压力,把养老金“做实”。
2.2 有利于减轻年轻人“养老”负担
随着近几十年计划生育的持续推行,青年人口正在逐渐减少,两个年轻人赡养四位老人的状况日益严重,而在未来几十年内,这一趋势可能还会继续上升,年轻人压力越来越大。而延迟退休,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年轻劳动力赡养老人的压力。
2.3 有利于提高人力资源的利用率
退休年龄的偏低使得我国高层次知识劳动者的能力发挥受到很大的限制。高层次知识劳动者层次需求的提高又延长了其受教育年限。这样一来,他们从正式工作到退休,只有短短的几十年的时间。而延迟退休,可以利用他们丰富的社会经历和熟练的技术,更好地促进社会发展。这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提高对人力资源的利用率。
2.4 有利于满足老年人的心理需求
对于大部分的退休人员来说,养老金成为退休后的唯一经济来源,对于退休前工资水平较低的职工,尤其是又生活在高物价水平地区的职工来说,养老金可能保障不了经济需求。另一方面,退休后的职工长时间无子女陪伴,精神上的空虚则会成为生活中的主要问题。而延迟退休,无疑可以增加他们的收入,为他们的晚年创造丰厚的物质基础。同时,取而代之的职工生活,也大大减少了他们的空虚感。
3 促进企业职工延迟退休的对策
促进企业职工延迟退休,激励企业职工自愿延迟退休,决不能一蹴而就。就目前社会形势来讲,在当前的社会保障制度下,制定强制性延迟退休政策,势必会遭到绝大多数人的反对。因此,要想制定合理的退休政策,增强职工对政策的理解,促进政策的落实,必须以维护职工的根本利益为前提,努力提高职工退休后的生活保障水平。
3.1 工资几何递增制度
对于延迟退休的职工,可以实行工资几何递增制度。以每年为一个期限,延迟一年者,延迟期内的工资在其原来工资基础上翻0.10倍;延迟两年者,延迟期内的工资在其原来工资基础上翻0.15倍;延迟三年者,延迟期内的工资在其原来工资基础上翻0.20倍;延迟四年者,延迟期内的工资在其原来工资基础上翻0.25倍;延迟五年者,延迟期内的工资在其原来工资基础上翻0.30倍。针对本方法,对于延迟退休者延迟期内养老金不予发放,退休之后,养老金按正常水平发放。
3.2 养老金奖励制度
对于延迟退休的职工,可以实行养老金奖励制度。延迟期内,职工个人工资由其本人与用人单位协商并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养老金的发放,以每两年为一个期限,延迟两年者,养老金按其不延迟退休前的每月应发数额的1/4发放;延迟四年者,养老金按其不延迟退休前的每月应发数额的1/3发放;延迟五年者,养老金按其不延迟退休前的每月应发数额的1/2发放。退休之后,养老金按正常水平发放。
3.3 养老金减免制度
对于延迟退休的职工,可以实行个人账户养老金减免制度。1997年,中国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和规范了企业和个人的缴费比例。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8%,但个人账户一律按个人工资的11%记录,差额的3%由国家承担。根据本办法,对于延迟一年者,延迟期内的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7%,差额的4%由国家承担;对于延迟两年者,延迟期内的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6%,差额的5%由国家承担;对于延迟三年及以上者,延迟期内的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4%,差额的7%由国家承担。退休之后,养老金按正常水平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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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梁 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