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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稿猫王
  • 更新时间2015-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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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7-19日,2014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会议在北京举行,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评委会主任委员李干杰出席会议并讲话。李干杰表示,近期应重点做好强化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严格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立法、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四项工作。

2014年12月22日,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作了说明。周生贤重点介绍了草案主要修改和增加的内容:一是关于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二是关于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三是关于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四是关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五是关于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对;六是关于法律责任。

2014年12月23日,环境保护部在北京举办全国环境监察高级研修班,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回顾总结2013年以来环境监管执法工作,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受周生贤部长委托,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出席研修班并讲话。

2014年12月24日,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安排部署年度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工作。

2014年12月29日,环境保护部在北京组织召开了中部地区发展战略环境评价总体成果验收会,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4年12月30日,环境保护部、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合召开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动员全国电视电话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主持会议并讲话。

速览

“水十条”出台在即2万亿“治水”投资涉及四领域

中国证劵报

环保设备产业迎来机遇期火电厂减排最给力

经济日报

“APEC蓝”居清洁空气十大教育期刊网 http://www.jyqkw.com
关键词 榜首

新京报

中国耕地退化面积超40% 化肥过量使用超标近2倍

光明日报

“大环保格局”治污道阻且长 亟待构建长效机制

中国向白色污染宣战”升级”生物环保产业望受益

NEWS新华网

国内

国务院:除重特大项目外,环评审批不再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

2014年12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按照实现“精简审批事项、网上并联办理、强化协同监管”的目标对项目核准进行流程改造。改革的重点任务包括,精简与项目核准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项目核准与其他行政审批网上并联办理;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构建纵横联动协管体系。项目核准将精简前置审批,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用海预审)两项前置审批,其他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办理。对重特大项目,也应将环评(海洋环评)审批作为前置条件,由国家发改委、环保部、海洋局于2014年底前研究提出重特大项目的具体范围。同时,国家根据“先横后纵”,在政府外网上部署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核准机关受理申请后生成的项目代码,作为整个项目建设周期唯一的身份标识,并与社会信用体系对接。

环保部四道“部令”助力新《环境保护法》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严惩环境违法行为,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部令第28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部令第29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部令第30号)、《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部令第31号)等四份文件,上述四份文件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规定了按日连续处罚的适用范围、实施程序和计罚方式等。

环保部发布《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4年版)》

环境保护部近日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等13个部门提供了《环境保护综合名录( 2014年版)》(以下简称“综合名录”)。综合名录共包含两部分:一是“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简称“双高”产品名录),包括777项产品;二是环境保护重点设备名录,包括40项设备。其中,“双高”产品包含了40余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产污量大的产品,30余种产生大量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的产品,近200余种涉重金属污染的产品,近500种高环境风险产品。

五部门出台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

为依法查处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牵头会同环保部、农业部、工信部、质检总局等部门,制定出台《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与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同步实施。该暂行办法针对《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适用拘留的四项条款,详细列明了23种具体的违法情形。如首次具体规定了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表现形式等。此外,暂行办法还列明了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时,在移送材料、移送时限、案卷规范、公安机关受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环境保护部首发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布了《2014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这是环境保护部首次向社会发布全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关情况。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是环境管理的重要方面,与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紧密相联、密不可分。该文件主要依据2013年中国环境统计年报及全国261个大中城市已经发布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汇总编制而成,分为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信息发布情况、全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能力建设情况三个部分,较为系统地介绍了当前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相关情况。其中,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可用作原料的进口废物、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等统一归属为“资源类废物”。

三部门联合发布《企业绿色采购指南(试行)》指导企业强化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商务部、环境保护部、工信部近日联合发布《企业绿色采购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指导企业实施绿色采购,构建企业间绿色供应链,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绿色流通和可持续发展。《指南》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绿色采购的理念和主要指导原则,推动企业将环境保护的要求融人采购全过程,努力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兼顾。二是引导、规范企业绿色采购全流程。包括引导企业树立绿色采购理念、制定绿色采购方案,加强产品设计、生产、包装、物流、使用、回收利用等各环节的环境保护,更多采购绿色产品、绿色原材料和绿色服务等内容。三是有效发挥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的指导、规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