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年”,这部号称“史上最严格”的环保法从修订开始,就被寄予极大的期望。据初步统计,在新《环境保护法》生效的两个多月里,已实施按日计罚案共15件,实施查封、扣押案共136件,实施限产、停产案共122件,移送行政拘留共107起。在3月15日的记者招待会上,李克强总理提到“环保法的执行不是棉花棒,是杀手锏!”陈吉宁部长在环保部工作会议中强调,如果今年《环境保护法》执行不好,以后环保工作的开展就会非常被动。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新《环境保护法》是“纸老虎”还是“真老虎”,是否具有“钢牙利齿”,关键在于执行!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根本在于坚持以法为本。各级政府及环保监管部门要以身作则,树立起对法律的高度敬畏,坚决克服法律执行过程中遇到的一切障碍,在执法过程中,不管任何违法主体,但凡触及法律底线,都要依法追究责任;杜绝一切对环境执法的干扰和法外施权等现象的发生。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关键在于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手段。《环境保护法》赋予了环保部门查封扣押等强力执法权力,但各级政府还要加强对环保部门的支持力度,提升其执法能力。此外,环境治理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树立齐抓共管、协同治理的意识,形成环境执法合力。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重点在于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打造良好的守法氛围。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民众知法、懂法、守法;另一方面,要鼓励民众成为环境违法和环境执法的监督者,依靠群众力量让环境违法行为无地可遁。
环境问题已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道路上的绊脚石,环境治理刻不容缓。只有政府、企业、民众全社会总动员,将《环境保护法》作为环境治理的杀手锏,才能尽早实现环境质量的改善,真正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