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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推行企业年金制度的阻力分析

  • 投稿Jack
  • 更新时间201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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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丽

(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昆明 650000)

【摘要】 企业年金是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 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自愿建立的, 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 推行企业年金制度是企业发展的大趋势, 但是, 企业在推行年金制度时无论是企业年金政策解读上、 企业自身发展上还是员工个人思想上都会有各种阻力。

【关键词】 国有企业; 企业年金; 阻力

【中图分类号】 F271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 ( 2017 ) 10-0005-02

【作者简介】 李天丽 (1985-) , 女, 云南景东人, 经济师, 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1 引言

企业年金又称企业退休金或雇主年金,是指在政府强制实施的公共养老金或国家养老金制度之外,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 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自愿建立的, 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 [1] 。 自1991 年国务院颁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决定》 的实行标志着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开始建立; 随后 《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 《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 、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到 2006 年《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管理工作的通知》 的颁布实施至今, 我国企业年金制度进一步规范 [2] 。最新的企业年金新规也将要发布实行。这一系列的管理办法体现了企业推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可行性和认可度。

但是作为一个企业,特别是要在一个国有企业启动企业年金会遇到来自多方的压力, 企业年金制度本身压力、 国有企业自身成本经济压力和员工权益滞后性带来的压力等都会形成很大的阻力阻碍企业年金在企业中启动推行。

2 企业年金制度本身发展带来的阻力

从国家角度来说,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完善, 形成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 不仅可以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而且可以提高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对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有积极意义。从社会角度而言, 企业年金的建立与发展, 丰富了养老保险制度, 有助于进一步稳定社会, 促进经济的发展, 安定生活, 从而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但是,国家对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和运营特别是对国有企业年金的制度建立和运营承担着宏观指导作用,同时要建立一整套的法律法规、 监督体系和税收优惠政策, 这无形中加重了行政成本。如果该制度设计得不合理, 对投资银行、 保险公司等管理机构如果没有合理合规管理制度,会造成大量的资金成本流失, 也会增加资金的委托代理风险, 对国民经济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国家应当建立和完善相关立法从宏观层面给予指导, 在运行中对出现的偏差及时予以纠正。

3 国有企业单位性质的阻力

3.1 企业成本压力

从企业角度而言,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有助于企业效率的提升, 同时, 拥有企业年金的企业员工会产生归属感和安全感, 因此会自觉自愿留在企业为企业服务, 提升竞争力。但是如果制定的企业年金制度不恰当将会增加企业成本,反而会影响企业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最终削弱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竞争力, 影响企业当期的利润水平。

首先, 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需要花费资金不小。尽管,企业年金的实行要企业遵守适时调整原则,要求企业年金发展水平应与单位的经营状况相适应。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 根据单位经营状况的变化适时调整企业年金方案, 企业年金单位年缴费总额不超过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 8% [3] 。尽管企业年金缴费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 5%标准内的部分享受税前列支的优惠政策, 但是年金缴费支出是确实存在的, 而且这笔支出费用不算小, 这会减少企业的当期利润水平。

其次, 企业年金在我国还没普及。 需要企业对职工进行培训、 宣导, 为此企业需要支付相关的培训和宣传费用。再次, 增加企业的人工成本。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需要进行监督, 需要有企业安排相关工作人员成立组织。 如果企业的规模大、 职工多, 就必须派专人专岗负责。

最后, 企业年金的投资性会增加投资风险。 相对企业年金而言, 在化解和防范基本养老保险资金风险方面, 国家承担了更多的责任。尽管新出台的相关政策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有严格的规定, 但只要是投资, 就有一定的风险性, 尤其是在现阶段,过去认为风险很低的国债市场和一级申购市场都可能产生亏损。

3.2 国有企业收益后显、 效益不露, 管理层级多

私营、 外企建立企业年金的前提是单位收益显著, 通

过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 使得员工的收益长线化 [4] 。但是国有企业并不是以营利为唯一目的的,这一系列的评价体系使得国有企业的大部分收益后显, 甚至是公益性的, 效益并不显露。这种情况下, 申请企业年金本身很难。

另外, 国有企业有企业特性, 但是行政级别突出, 管理层级较多,申请企业年金需要层层批复,启动此项工作历时较长, 甚至在通过基层单位多方努力下得到一层层的批复了, 但是到最高级审核了给予否定,再次开展此项工作时流程亦不能减, 重复工作难以避免, 工作无成效也是在所难免。

4 职工诉求同政策的不匹配形成的阻力

4.1 加重当下个人负担、 未来货币价值的不确定性日益凸显

一方面,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会提升被保障人群的养老保障水平, 提升个人的幸福指数, 实现个人福利水平的提升。但是企业年金,由于现金的社保体系个人缴费项目已经使员工承担了很高的缴费率,企业年金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个人负担, 相应减少了个人的可支配收入, 从而降低消费需求,使生活质量有所下降。

企业年金本身就是大方向, 还是一种 “储蓄养老” , 对于现在步入职场不久的 20~40 岁年龄阶段的人,跟他们讲养老太遥远, 在投资方式越来越多的今天, 储蓄增值显得微不足道,在这种情况下, 年轻人大部分只看当下权益, 不愿意去做 “存蓄” 准备。

4.2“权益归属” 的不确定性

权益归属是指企业缴费及投资收益归属职工的条件。通常, 企业缴费及投资收益归属职工有悬崖式、 阶梯式、 悬崖式和阶梯式相结合三种方式 [5] 。无论哪种方式, 结果就是所谓的单位每月为个人缴费并没有实时到账, 而是滞后履行, 如果员工离职则此部分缴费将不在履行或是只是部分履行,其目的就是企业为了留住人才而给员工上的一把锁, 从公司层面讲,设置是有利的, 但是在市场经济下, 就业机会增多, 人才高速流动, 从员工角度看, 这种绑定使得员工产生负面情绪, 从而抵触企业年金启动。

4.3 取现时个税显现

虽然, 在缴企业年金时, 企业和个人享受了个税优惠, 新政之后, 企业缴费部分依然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不超过5%) , 但需要强调的是, 企业缴费部分划入个人账户时无需再交纳个人所得税,而个人缴费部分可在工资计税时在税前扣除 (不超过 4%, 计税工资在平均工资 300%以内) , 但是在领取时, 企业年金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 退休后你每自己到银行领取一分钱, 都必须上个税, 虽然从制度上讲员工个人不吃亏, 是个税延后缴纳, 但是, 在员工思想里, 账户里的钱本就是自己的, 为什么还要无缘无故按比例缴纳个税呢; 另一方面, 退休时工资本就不高, 本就属于弱势群体, 还要在那不算多的企业年金费用扣除个税, 哪怕这个费用是合理合法的,也是被个人抵触的。因此企业年金个税滞后缴纳并不是一种合理的收取个税方式, 也会阻碍企业推行企业年金制度。

【参考文献】

【 1 】 财[2013103 号].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Z].

【 2 】 叶霖昊.国有企业年金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J].绿色经济,2015 (12) :86-87.

【 3 】 武建新.完善我国企业年金税制的研究[D].武汉: 武汉科技大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