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淑霞
河南省新郑市中医院肿瘤科,河南新郑 451100
[摘要] 目的 探讨乳腺癌患者采用静脉滴注紫杉醇药物过程中的不良反应、毒副作用以及血糖的异常升高情况。方法 收集2010年2月—2012年6月我院肿瘤科乳腺癌患者58例,根据患者化疗前血糖水平,将其分为治疗组30例(化疗前已确诊为糖尿病的患者),对照组28例(化疗前血糖水平正常的患者)。回归性分析紫杉醇静滴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反应,毒副作用,并及时记录患者空腹血糖值,密切观察其变化。结果 不管治疗前患者的血糖水平是否属于正常,经过治疗后,两组患者在化疗过程中产生了不同程度的毒副作用,0~Ⅳ度均有。在静滴过程中,不断有患者呈现血糖异常升高的现象。治疗组治疗前血糖水平为(7.33±1.26)mmol/L,治疗后血糖水平为(19.72±1.26 mmol/L;对照组治疗前血糖水平为(5.77±1.91)mmol/L,治疗后血糖水平为(12.46±1.91)mmol/L,组内比较差异前后有统计学意义(P<0.05),组间比较化疗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乳腺癌患者采用紫杉醇静滴治疗,患者在治疗过程中不断产生不良反应,有较强的毒副作用,伴有血糖异常升高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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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乳腺癌;紫杉醇;不良反应;毒副作用;用药观察;血糖升高
[中图分类号] R737.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4)08(c)-0080-02
近年来,紫杉醇具备一定的毒副作用,但并未明确。随着紫杉醇大量用于乳腺癌病情治疗,针对其毒副作用却存在着一定的争议,在临床用药中,评价紫杉醇[1]的毒副作用一栏中,未提及具体的毒性反应以及患者血糖水平的异常升高情况,而医务工作者未对这一现象加以重视[2]。本研究针对此情况做出以下研究报告,专门针对静滴紫杉醇化疗乳腺癌治疗患者病情的过程中,对不断产生的毒副作用、血糖水平异常升高及其他相关不良反应加以观察分析,以便在以后的乳腺癌化疗治疗过程中,及时预防并减少糖尿病急性发作和并发症发生减少治疗过程中发生的毒副作用及其他的不良反应。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收集2010年2月—2012年6月这几年间我院肿瘤科收治的乳腺癌患者58例,年龄35~79岁,平均年龄(46.3±7.8)岁。经乳腺癌切除术后进行化疗,化疗前无心脑肾疾病,肝肾功能正常,水、电解质正常。根据患者化疗前血糖水平,将58例患者分为治疗组30例(化疗前已确诊为糖尿病的患者),对照组28例(化疗前血糖水平正常的患者)。化疗过程有中性粒细胞减少,支持治疗采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化疗期间肿瘤无转移恶化等进展。
1.2方法
1.2.1化疗前用药 化疗前检测患者血糖水平,两组患者均在化疗前12 h和6 h各口服20 mg地塞米松,前30 min肌注25 mg盐酸异丙嗪,静脉注射生理盐水20 mL(加0.5g西咪替丁),为防止病人在化疗过程中发生呕吐现象,应在化疗前30 min静脉注射20 mL生理盐水(加8mg恩丹西酮)。
1.2.2注意事项 使用紫杉醇之前应该保证静脉穿刺成功,注射紫杉醇前,静脉注射生理盐水或者静滴30 min后再使用此药物。
1.2.3化疗用药 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一般药物剂量180~210 mg/d不等,治疗时间有两种:紫杉醇治疗维持3 h;紫杉醇治疗维持24 h。疗程1 d,一共6次。根据患者的全身情况选择不同的治疗持续时间。
1.3评价指标
本实验研究一共有两个指标:①观察对比糖尿病患者及血糖水平正常患者采取紫杉醇治疗后的毒性反应,分级0~Ⅳ度;严重程度依次增加。②空腹血糖:正常值空腹小于6.2,餐后2 h低于7.8,其余情况属于异常。
1.4统计学分析
本组研究所得数据用SPSS 13.0进行处理,率的比较用χ2进行检验,组间计量数据比较用t检验,以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分析
2.1毒副作用
两组患者在使用紫杉醇化疗过程中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毒副作用,0~Ⅳ度均有,详情见表1。
2.2空腹血糖
比较两组患者在治疗前后空腹血糖的变化情况,判断紫杉醇对乳腺癌化疗后治疗效果。比较血糖水平,治疗组治疗前血糖水平为(7.33±1.26)mmol/L,治疗后血糖水平为(19.72±1.26) mmol/L;对照组治疗前血糖水平为(5.77±1.91)mmol/L,治疗后血糖水平为(12.46±1.91)mmol/L,组内比较差异前后有统计学意义(P<0.05),组间比较化疗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情见表2。
3讨论
近年来研究发现,乳腺癌早期是可以切除根治,但越来越多的中年妇女在发现患有乳腺癌疾病时都呈现晚期状态,无法经过乳腺癌切除术根治治疗,只能在乳腺癌未转移、恶化之前行切除并采取化疗手段防止病情恶化[3]。随着国内外对乳腺癌化疗研究的深入,发现化疗药物[2](包含辅助药物)及化疗毒副作用等因素可能导致患者机体血糖水平异常波动,继而诱发或加重糖尿病[4]。
紫杉醇属于一种广谱抗肿瘤药,主要作用于细胞微管,呈白色粉末状,紫杉醇的作用机理是:阻断有丝分裂或使有丝分裂异常,进而使癌细胞死亡。不能影响DNA、RNA的蛋白质合成,在毒副作用方面与其他化疗药物相比,有共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紫杉醇在治疗乳腺癌的同时也阻滞胰岛素的分泌和释放,因而血糖异常升高。在正常情况下,紫杉醇可以使微管和微管蛋白二聚体之间失去动态平衡,诱导和促进微管蛋白聚合,防止解聚,稳定微管。这些作用导致 细胞在进行有丝分裂时不能形成纺锤体和纺锤丝,抑制了细胞分裂和增殖,从而发挥抗肿瘤作用[5]。
两组患者分别在化疗前12 h和6 h各口服20 mg地塞米松,前30 min肌注25 mg盐酸异丙嗪,静脉注射生理盐水20 mL(加0.5 g西咪替丁),为防止病人在化疗过程中发生呕吐现象,应在化疗前30 min静脉注射20 mL生理盐水(加8mg恩丹西酮)。其中,地塞米松属于糖皮质激素,可以预防紫杉醇药物在治疗过程中的毒副反应,促进糖原分解,抑制糖原合成,抑制氧化磷酸化,增加糖的来路,减少糖的去路,导致血糖升高[6]。从两个方面进行防治:①加强健康教育。健康教育有助于癌患者了解化疗的基础知识,增进面对疾病的有效行为,提高乳腺癌患者的生存质量[7];②监控血糖。
治疗组和对照组两组患者采用紫杉醇治疗乳腺癌,此过程中不断产生不同程度的毒副反应:恶心呕吐、过敏反应、腹泻、脱发、神经毒性、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以及血红蛋白减少。在0~Ⅳ度均有发生,神经毒性患者最多,而过敏和腹泻相对较少。
两组患者在治疗前后空腹血糖的变化情况,判断紫杉醇对乳腺癌化疗后治疗效果,比较血糖水平:治疗组治疗前血糖水平为(7.33±1.26)mmol/L,治疗后血糖水平为(19.72±1.26) mmol/L;对照组治疗前血糖水平为(5.77±1.91)mmol/L,治疗后血糖水平为(12.46±1.91)mmol/L,组内比较差异前后有统计学意义(P<0.05),组间比较化疗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有学者对114例乳腺癌患者应用紫杉醇+表阿毒素+环磷酰胺方案治疗,结果发现治疗方案中紫杉醇对患者血糖水平具有较强的影响[8],这与本文研究结果相符。因此,采取紫杉醇进行临床治疗时,应密切监测患者血糖,防止因血糖波动过大导致的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或低血糖昏迷等急性并发症。
综上所述,在紫杉醇治疗乳腺癌过程中,有较强的毒副作用,伴有血糖异常升高现象,会产生许多的不良反应和毒副作用,血糖水平会异常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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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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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4-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