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网
首页 基础教育校长管理正文

义务教育学校依法治校与校长作为简论

  • 投稿张师
  • 更新时间2015-08-31
  • 阅读量914次
  • 评分4
  • 21
  • 0

刘英勇

自2012年1 1月教育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教政法【2012】9号)以来,各义务教育学校依法治校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仍有不少学校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与法治精神和教育法律法规相悖的问题。这些问题集中表现在:从学校“一把手”校长的作为上看,有的校长用个人意志代取替集体决策,权力运行失范;有的校长依法治校的管理理念未能根本转变,校长的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不明,领导学校依法治校的作为有限;从学校治理的成效上看,有的学校办学行为不规范,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滥订教辅资料;有的学校师德失范,侵害学生利益;有的学校对国家各项教育改革措施贯彻落实不力;有的学校安全责任事故频发,“干群”关系紧张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和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目标、任务、要求相背离。那么,在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中,校长该如何有所作为?这里从以下三个方面做简要论述。

一、强化法治思维,是校长推进依法治校有所作为的思想动力

思维决定行为,有什么样的思维就有什么样的行动。法治思维是指行政管理主体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运用法律精神、法律原则、法律逻辑和法律规范对各种社会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凡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义务教育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因此,推进依法治校主要责任在校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法治思维的自我强化可以从三个方面人手。首先,校长要对法治思维所要求的规范性、程序性、预设性、逻辑性、公平正义性有充分的认同和依赖,要对运用法治思维建设学校管理体系对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巨大作用有充分的认同。其次,校长要勇于摒弃背离法治精神的旧的管理理念,摒弃重权力轻责任、重权利轻义务、重治民轻治官、重管理轻服务等思维,摒弃那些超越程序和制度的特权思想,诸如以个人意志取代程序决策、集体决策,以自我封闭管理取代社会、家长管理,以行政管理取代民主监督等。再有,校长要用法治思维的要求来思考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教育规划、教育改革各项决策,思考师德师风、教师专业发展,进而促进每学生主动、活泼、健康、多元发展。

二、通晓义务教育法律法规,是校长推进依法治校有所作为的力量基础

知识是能力的基础,知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校长只有通晓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改革发展决策部署,依法治校才有方向、目标.着力点。这里的通晓领域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要通晓以国家《教育法》为核心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二是要通晓《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核心的深化教育改革各项决策部署;三是要通晓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改革和发展决策部署出台的各项配套制度、方案等。如何做到通晓,只有“学习再学习”一途,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

三、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是校长推进依法治校有所作为的重要路径

法治是指行管理主体在法治理念以及法治精神的指导下通过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运用法律创设的制度、机制和程序推进改革发展,处理各种社会问题,实现科学发展的措施、方式和方法。就学校而言,依法治校的重要途径就是学校管理者要把依法治校的目标要求具体化、制度化,依法立规矩,依法建立和完善现代学校制度,让管理者的“公权力”和学校各项事务运行在法治和制度轨道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学校要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2012教育部《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实施纲要》(征求意见稿)提出,学校必须通过依法治校,实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依法实现与公民、社会其他组织的对话与合作,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可与支持;学校建立现代教育制度要形成“以章程为核心、自主管理的制度体系”。因此,要遵循教育规律,学习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实施纲要》,以现代教育观为指导,以促进学生的充分、全面、多元、终身发展为根本,以管理者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治教、保证民主监督和社会参与、保障师生家长合法权益为重要内容,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章程建设为核心,制定并完善合法的、科学的、可操作、可问责的教学、人事、财务与资产、学生、后勤、安全、对外合作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办事程序、内部组织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就成为校长依法治校有效作为的重要路径。

四、带头守规矩,以上率下,是校长推进依法治校有所作为的重要推动力

校长除要尊崇制度外,还应在行动上守规矩,讲制度,以上率下。一是校长要自觉把权力运行放在制度“笼子”中,把程序决策、集体决策、民主监督、决策评估等作为权力运行的有机组成部分。二是校长要带头遵守学校各项制度,诸如遵守工作纪律、主动参加校本教研活动等,做师生遵守制度的引领者、示范者、促进者。

从治国方略上看,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必然要求,是依法治国总体布局的重要领域;从教育内部来看,学校作为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社会组织,需要按照法律至上、保障权利、制约权力的原则,实行依法治校。 依法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是校长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路径,更是校长转变办学理念、思路、方式与手段,实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完善学校治理体系和提高治理能力,破解深化教育改革发展难题,实施素质教育、法治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义务教育学校依法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在推进依法治校进程中应当勇于担当并有所作为。

(作者单位:重庆市大足区石马教育督导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