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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杀”之余勿忘“赏小”

  • 投稿鼎天
  • 更新时间201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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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锡老师在案例中体现出来的教育机智让我佩服,在欣赏陈老师机智解决问题之余,我也有以下思考。 
  案例中提及,“618宿舍又有三名学生把背包挂在宿舍了”,当中的“又”说明这三名男生是宿舍违规的“惯犯”。陈老师处理班上的“难搞分子”,不仅对别的学生有警示作用,也有效地树立起自己的威慑力。陈老师已经快刀斩乱麻般促成威慑力的生成,但少了一点人情的关怀。其后,陈老师未能对惩戒的三名男生及时进行心理安抚工作,也未能对这三名男生日后的进步给予肯定,更未能对其他在宿舍内务整理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表扬。因此,陈老师遗漏了很重要的一点,即心理学社会学习理论提及的——榜样替代的强化。当班主任提出了一个要求,学生能够执行时,班主任应及时给予肯定,这是在培养学生的后续跟进行为。 
  首先,在“一次性简化处理”后,陈老师未对三名男生进行心理安抚工作,这违背了事后安抚原则,易使师生之间形成僵局。三名男生从哄笑的课堂到取回背包漫长的路上,如芒在背。这种不安的来源,学生极容易归因到教师身上。这时极需教师能运用比较妥帖的话语安抚教育他们,使他们处于一种浓浓的教师爱护学生的情感中,这样才能让学生不会产生抵触心理。如今的学生从小生活在优越的环境中,抗挫折能力较弱,有的还会拿《青少年保护法》来与老师抗衡,或者告诉家长,让家长到校长或教育行政部门投诉。毕竟案例中的“背包”属于学生的私人财物,班主任无权私自取走学生的私人财物。虽说本次事件成功解决了,但背后也存在隐患。 
  其次,案例中提及“直到现在,宿舍里再也没有出现过这种现象”。既然三名男生已有明显的进步,那老师就应该及时地予以肯定。“失物招领”事件只是一个手段与开端,目的在于让学生养成严守宿舍纪律的习惯。及时肯定改正错误的学生,不仅是针对进步学生的肯定,更重要的是给更多的学生看:“这么小的进步都能得到老师的肯定,你肯定也行,好好努力吧”。 
  再次,我们回看案例的背景“部分学生对于不能挂衣物这条规定有点不以为然……我曾经在班上强调过这个问题,但是总有些学生依然我行我素”。为什么班主任已经在班级强调过的问题,部分学生依然不以为然?原因之一就是班主任缺乏对其他学生的激励,尤其是那些默默无闻的普通学生,但是在宿舍内务整理方面表现优秀的。班主任可以运用心理学上的社会性强化原理,在班上不断地对这部分学生给予表扬,强化班级学生良好的行为模式,并逐渐把违规学生引导到教育预设的良好方向上来。 
  班主任班级管理工作,只有“诛杀”,有可能会诱发师生之间的僵局,不利于班主任育人工作的开展。只有“赏小”,又容易让班规流于虚设,无人遵守。因此,恩威并施,以“诛杀”立威之余,勿忘记以“赏小”激励人心。 
  (作者单位:广东湛江市二中海东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