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磊
读完整个案例,整件事情的主角看似是翊同学,发生的问题是“吃回扣”,可是细想下来,造成这一局面与班主任刘老师有莫大关系。
一、是什么造成了回扣现象的发生?
在我们日常的班级管理和活动开展过程中,常有学生和家长主动为班集体打印宣传单、制作小海报,从未索取过报酬,有时候甚至贴钱,争抢着“吃亏”。大家都把班级当作自己的家,这些学生的家庭条件并不都是十分富裕的,但共同经营班级的心是一致的。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翊吃回扣的行为呢?
从案例中的描述来看,我认为是班主任刘老师在选拔和培养班干部过程中的职位缺失造成的。
1. “任命”副班长,产生了翊的优越感
关于翊的任职,刘老师使用了“安排”两个字,原因就是“她初中在全县最大的一所城区九年制学校就读……表现欲强,善于沟通,组织活动方面很灵活”。这几项确实是学生干部的重要特质。翊在这些方面表现得比较突出,大可参加班干部竞选,借助自己的竞选演说加上各方面表现,展现出自己的优势,从而赢得全班同学的信任,通过民主选举成为副班长或财务员。
这一系列的过程不仅是在集体面前树立翊的威信,也会让翊在任职后持续努力,不断地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因为岗位是竞争回来的,自己是给了同学们承诺的!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这些特质也是可以培养的。如果班干部本身不太善于沟通,组织活动有很多不足,班主任可以在学生上岗以后手把手教,慢慢培养和提高这些能力。从无到有,从有到优,是学生培养的途径。如果仅因为翊在这些方面相对成熟,就安排她一干三年,那么就忽视了对其他学生的培养。
任命与安排,让翊在一开始就产生了优越感。
2.集体生活享“优待”,纵容了翊的坏习惯
刘老师提到翊属于那种爱耍小性子的女学生,不太顾及班级公约,然后再一次提及不顾及大多数农村子弟学生的感受。这一表述本身就是把学生分成了三六九等,是人格上的不平等、不尊重,也难怪后期翊越来越不约束自己的行为,因为在她的眼里,老师把她当作宝。
爱耍小性子,有大小姐脾气,这些是刘老师应该想方设法帮助翊克服和改进的缺点,而不是任着其性子来,否则对翊的人格发展也是不负责的行为。
在翊不认真履行劳动义务的时候,刘老师不仅不批评和纠正她的行为,反而把生活委员、值日组长叫到翊面前,以严厉的口吻要求他们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虽是好心,但这无疑是在群众雪亮的眼前演绎了“不公平、不公正”,纵容了翊的坏习惯。
刘老师的这些行为其实已经让自己在其他学生面前失去了威信。
3.活动过程的“撒手不管”,造成了财务管理中的漏洞
现代教育观念认为:学生是自我成长和各项活动的主体,其主体意识主要表现在自主讨论、积极参与、不断反思、修正和改进等几个方面。而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充分发挥离不开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老师的积极引导和适时调控。
在更新年级廊道文化、制作写真喷绘的过程中,刘老师只是布置了任务,其余全程没有参与,对于设计是否符合班级文化,是否符合高一学生年龄特点,是否具有积极的无声引领意义都全然不知;翊一人独揽此活,其他同学也没有参与其制作过程,缺了讨论、少了意见的交换,本身就忽略了更新年级文化长廊的育人意义。到头来,更新长廊在刘老师的班里成了只追求结果却完全没有过程的一件事情。没有了学生的集体参与,就失去了德育活动的价值和意义,也就造成了面子工程,花大钱、办漂亮事的情况。翊知道刘老师会撒手不管,胆子也就更大了,所以才出现了财务管理方面的漏洞,造成了高开票低收费的恶劣行为。
因此,造成“吃回扣”现象的根本原因并不出在翊身上,更不是当代学生普遍持有的观念和恶习,而是刘老师在选拔和培养班干部的系列化工作中出现了本位缺失,没有发挥其应有的引导、调整、教育的作用,才造成了班干行事的严重偏差。
二、回扣现象发生以后,我们可以做什么?
既然“回扣”事件已经发生,不如赶紧补救。那么面对这样的事情,班主任们可以做些什么呢?
案例中,刘老师找来了翊的家长交流此事,却并未与翊本人交流。钱是由家长补上了,可是并没有对翊进行任何处理,甚至连口头的批评教育都没有。拖延一段时间后,刘老师以身体不适、精力不济为由换下翊,既不算公开撤职,也不算惩罚措施,看起来是在保护翊。
我认为这依然是对翊的听之任之,是一种放纵。应该说刘老师的做法只是帮班级追回了回扣中的钱,但这只是此件事最外显的层面,并没涉及真正的价值观问题。刘老师遮遮掩掩、不公开回扣事件的处理方式,对翊个体和班集体都是“不诚信”教育,欠集体一个交代,失去了一次集体教育与个体教育的极好机会。
每一个问题的产生,都伴随着教育的契机。在处理回扣事件中,其实有三次很好的机会。
1.第一次教育契机——通知家长前
刘老师在了解了“回扣”情况后,应当立即找到翊,与翊做一次直截了当的交流。刘老师可以告诉翊自己已经掌握了大概情况,现在给翊一次解释和说明的机会,听听看翊怎么说。
在与翊交流的过程中,刘老师应该注意做好倾听、追问、观察三个方面。倾听,主要是听翊如何解释,为什么有这种想法,什么时候开始这么做的。追问,需要刘老师根据翊的说法适时、适当地进行提问,打开翊的内心世界,深入洞察翊在回扣过程中的心理变化,此过程需要客观,且持有包容的心态,不要用成人的道德标准判断未成年学生的做法,不上纲上线,以免造成师生间的隔阂。观察,就是要注意翊解释时的动作、表情、肢体语言,以此判断翊有没有真正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述过程中是否在说谎,是否有掩饰,是否真诚。
如果经过交流,翊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开诚布公地与老师交流了所想、所做,那么教育的目的就达到了。之后再请来翊的家长,三方坐下来进一步沟通,才会真正对翊有所约束。
2.第二次教育契机——撤职前
翊的做法不仅仅是个人行为,她还侵犯到集体利益。班费是班级的公共财产,全班同学有权知道班费的使用情况。翊从班费中牟取个人利益,理应向全班做出说明和道歉。刘老师的“身体生病、精力不济”是对全班同学的隐瞒和欺骗,对翊而言也是反面引导,是不诚信的做法。
其实,这就是一次很好的集体教育机会。刘老师可以客观地把事情说给大家听,或者让翊自己陈述,并做出撤职处理意见。也可以组织班集体讨论,如果同学们觉得撤职太严重了,提出可以给翊一次留职改过的机会,也许对翊和全班同学来说,会有不一样的教育效果。
3.第三次教育契机——撤职后
这里我所设想的是公开撤职,即我上一段提到的情景。
公开撤职对翊是一道坎,也是一次挫折教育的机会。撤职以后,翊心里肯定是五味杂陈,此时刘老师需密切观察翊的心理和行为变化,适当进行冷处理,待翊平复之后再找她面对面交流,此时更容易引导翊冷静地反思整个回扣事件的始末与利弊。然后刘老师可以顺水推舟,提出对翊的期待,鼓励她通过自身言行的改变,重新赢得同学们的信任,重回班级服务的岗位。在接下来的集体生活中,还需要时刻地观察、引导,适时地提醒,给予她成长中的帮助。
这样推心置腹的谈话和帮助,才是教育目的达成的有效途径。
未成年人吃了回扣,不需要上升到道德层面,但需要班主任老师把握好教育的多个契机,以问题促成长,这样才能引导学生明辨是非,真正朝着积极向上的方向前行。
(作者单位:江苏南京师大附中新城初中)
(栏目编辑:向柏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