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春
这个案例,愚以为从行为层面和管理层面看,是成功的,但若从思想层面和教育(育人)层面来看,有些欠缺。这个孩子有明显的优点,班主任安排她做副班长,应该说还是善于用人的,起码可以说是善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后来发现了孩子的一些缺点(劳动不积极,对同学“颐指气使”),教师采取宽容态度,也无可厚非,从管理角度说,这样做对班级工作利大于弊。等到出了大事(吃回扣),教师通知了家长,后来以其他理由撤掉了她的副班长职务以示惩戒,但并未张扬,保护了这个孩子的自尊。再后来又既往不咎,继续信任她,但加强了班级制度建设,强化了监督和管理。她有所进步,到高二“官复原职”,而且获得了同学的好评。似乎一切都很圆满。
但你会发现,所有这一切都停留在行为层面。这个女孩为什么会拿回扣?她心里究竟怎么想的?是一念之差还是早有思想基础?后来她是否真的认识到了拿回扣的性质?以后她换个环境有没有可能重犯类似的错误?这些我们都不知道。更糟糕的是,班主任对这些问题似乎都没有多大兴趣,否则不会如此行事和行文。然而从育人的角度看,从德育的角度看,这里可能有价值观问题,正是需要高度重视的。
班主任关心孩子行为的转变(变坏行为为好行为),当然是对的,但是愚以为更应该关心的是她思想的转变,内心的变化。教育者和一般管理者(如官员,经理)的根本区别恰恰在这里。“老班,什么年代了?不花大把的钱,哪里有优质的服务?你out了!”“(教师)不厌其烦地又交代了一遍,翊不吭气了,下颌上扬45度,目光投向了窗外。”这两个细节告诉我们,这孩子吃回扣,恐怕不是偶然的,是有思想基础的,她是先扭曲了价值观,然后才做了错事。所以,我若是班主任,我不会急于通知家长,而要先跟她本人谈谈,问问她为什么这样做,她要钱干什么用(这也很重要)。反正我要摸摸她的价值观的底数,以决定下一步怎么做。
我当然也会找她的家长,但我和她的家长谈话重点不一样。我会询问这个孩子的成长史,看看是谁影响了她的价值观。至于如何处理,虽然也要谈,但是次要的。总之我会全力深入这个孩子的内心世界,争取搞清她的道德状况,然后有针对性地和她讨论人生问题。这是个高中生了,不久就是公民了,可以和她严肃地讨论人生了。我当然不敢保证我的工作能改变她的价值观,我更不能保证她工作之后不拿回扣,我甚至不敢保证她是否心里骂我是“傻帽”,但无论如何,这工作我是要做的,这是德育,我尽力而为。我当然也会为她保密,但不一定支持她“官复原职”,因为长远看,这可能对她有害。
本案例作者刘老师说:“一个学生不敢做坏事,可能是班主任极为强势;一个学生不能做坏事,说明班级管理严明;一个学生不愿做坏事,则意味着班级文化优秀。”其中“一个学生不愿做坏事,则意味着班级文化优秀”的说法,愚以为值得商榷。一个人不愿做坏事,从根本上说,是因为他的价值观不允许他那么做,他做人的原则不允许他那么做。说一个学生不愿做坏事是因为“班级文化优秀”,是归于外因。那么此人到了一个“文化不优秀”的班级,岂不就会做坏事?那怎么理解古人说的“慎独”?其实真正的道德恰恰是“无论什么环境,有些事我都会做,有些事我都不做。”这才是德育的最终目标——品德内化成学生的人格。德育成果,光从一个班集体的外部表现看是不够的,还要努力把它落实到一个个学生的心灵深处。
统观全文,我感觉刘老师对教育的理解有明显的管理主义、行为主义色彩,这是教育界的常见病。在另一处,刘老师说:“作为班主任,不只是做好伯乐与教练,同时也必须是洞察先机的领袖,必须具备解决问题于起始阶段的能力。”伯乐也好,教练也好,领袖也好,虽然都很重要,虽然教师也常常需要扮演这些角色,但都不是教师区别于其他行业的主要特点。教师区别于其他行业的主要特点是“育人”,即传承文化,指导人生。我觉得,刘老师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有不足之处。刘老师对德育的认识,可能缺少“个人道德修炼”这一块,或者对这一块重视不够。刘老师如此处理此事,案例这么个写法,不是偶然的。我不是说刘老师的工作不好,从行政管理角度看,这件事刘老师处理得很棒,我只是想从教育专业的角度,谈得深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