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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管理的理想境界

  • 投稿凡夫
  • 更新时间201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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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大伟

2001年,我在小威廉姆E.多尔的《后现代课程观》中读到了这样一句话: “如果后现代教育学能够出现的话,我预测它将以自组织概念为核心。”

作为一种组织方式,合作小组的发展方式可以分为“自组织”和“他组织”。所谓自组织,是指组织系统无须外界指令而能自行组织、自行创生、自行演化。自组织系统的演化动力在于系统内部各子系统之间的竞争和协同。而他组织则是在外部指令的推动下发展,系统的整体活力依赖于外部控制。以合作小组的建设为例,如果小组成员能够自我确立目标,形成一套相互鼓励、相互约束的机制,并彼此帮助、共同进步,这就是自组织的发展方式;小组活动只依靠班主任的指令和控制才能运行和发展,这样的组织过程就是他组织的过程,

自组织和他组织都是合作小组建设中的重要方式,在不同阶段发挥不同的作用,体现不同的价值。人的本性是希望自己能为自己做主,教育需要这种自组织的力量,让学生自我管理自己,自我发展自己。然而,在缺乏自组织的力量和机制时,他组织必不可少。学生尚未成熟,需要接受教育、引导和帮助,这就需要班主任在组织发展和演化的过程中,进行组织、引导和调控,推动合作小组建设从他组织向自组织发展。

当前,在班主任依靠他组织的方式促进合作小组建设的自组织时,需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首先,不要让小组评价和竞争背离了小组合作的真正目标。小组合作的目的在于使小组成员在共同生活中学习共同生活,在共同生活中获得成长和进步。也就是说,既要通过一定的评价和竞争方式培养小组的归属感和凝聚力,又不能把小组成员的注意力全部引导到和其他小组的竞争中。

其次,要引导小组成员合理使用约束方式。集体的约束力量可能是理性的,也可能是被某种情感控制,这种被情感控制的非理性的集体约束可能成为“多数人的暴政”(托克维尔)。因此,班主任要注意引导小组成员讨论共同生活的规则,这样的规则既要有利于建构集体主义,也要有利于接纳个人主义,并对以小组名义对成员行为的粗暴约束有所规避。如对小组成员的惩戒,班主任要注意观察和分析:如果发现存有“多数人的暴政”,就要注意引导、教育和纠正,不能听之任之;如果小组成员基于合理规则,对某些损害集体利益、同时对本人成长进步造成损害的行为实行惩戒,班主任就不能干涉和指责,而是要维护小组的规则和规范,维护合理的集体决定,让违规学生学会承担责任,从而自觉检视自己的行为。

第三,要引导小组全体成员参与小组管理,并培养小组全体成员参与小组管理的能力。从维持较高水平的小组合作和减轻班主任管理负担的角度看,培养一位能干的小组长可能是一个更有效的选择。但从教育价值看,则应该让小组所有成员都能参与小组管理,使小组更好地发展成为自组织。

今天,我们来讨论小组化班级管理模式,目的在于,提请班主任在依靠他组织促进合作小组的自组织建设时,要让学生在共同生活中自我管理、自主发展。这是教育的趋势和走向,也是班级管理的理想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