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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传统的“察举制”看班级管理中小组长的“推荐”

  • 投稿小猪
  • 更新时间201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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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的小组化班级管理中,推荐也是班主任经常使用的选组长的方式之一。但是三篇案例都暴露了共性的问题——不合理的推荐制度。《让小组流动起来》一文的组长在管理组员时,发生了冲突——“下次我不选你了、”随后蒯老师改进制度, “小组长不再为本组内成员评分”,以及设置“值周组长”,实际上是对此前打分制度进行了重新设计,目的是减少组长与组员间的可能冲突,减轻组长的工作压力。设置“值周组长”制度则是以一种同理心让其他组员也能体会组长的难处和辛苦,从而更好地服从小组合作管理。《关于小组长评选的那些事》一文的第二次组长选拔就对推荐办法做了一系列规范,先考察后推荐,推荐上的组长又要进行考核,不合格的由下一名递补。如朱老师所说是对第一次组长选拔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改进”。《难产的小组长》也是推荐出的小组长不能胜任后重新设置了组长考核办法,使得小组重新步入轨道。三篇案例中出现的推荐制带来的问题,值得思考,这说明推荐不是简单地让学生投票选谁那么简单。那么,要如何设计推荐制度呢?

班级生活与班级管理,是社会生活模式与社会管理思想,在“班级”中的折射、反映、模仿、移植。近些年,班级生活中除了传统的管理策略之外,也引入了社会生活中流行的管理方式,比如小组合作中领导者“竞选”制度。如果说“竞选”是一种“舶来”思想,那么“任命”与“推荐”方式,更具有“中国”文化传统韵味。本文拟从我国有关历史角度,针对“推荐”进行反思,并在此基础上讨论小组长推荐的策略。

在隋唐之前,我国在选土方面最为制度化的便是“察举制”,即由地方(也包括中央各部门)长官考察与举荐人才,朝廷予以录用为官。汉高祖十一年,下诏求贤,要求郡守劝勉贤士应诏,并书写其形状、仪容、年纪、以待擢用,同时规定,郡守若遗贤不举则罢官。如果我们把小组长“推荐”当作是一种“选士”,就可以从“察举制”中得到一些关于小组长推荐的启示。

首先,班主任要明确地告诉全体学生,小组长选拔的是“贤士”——具有责任心与公平意识,具有组织与协调能力,能够引领本组学生学习并愿意为大家服务的学生。 -学生在“推荐”小组长的时候,不是凭直觉、感觉,或者感情,而是要以书面形式进行“论证”,考虑到学生的起点,可以主要采用“观点+案例”的方式进行推荐。要说明某个学生协调能力强,那么就要提供一两个案例具体进行说明。此举具有几个好处:

其一,可以这种方式完成推荐任务;

其二,让学生形成“说理”而不是直接给出判断的习惯;

其三,可以顺带提升学生的写作水平。

在班级生活中比较常见的现象是,大家都愿意推荐“人缘好”的学生,但这种学生不一定就是最佳人选。为了避免以亲疏远近态度推荐学生,要针对“遗贤不举”做出规定,如果本组选拔出来的小组长不“给力”,本小组的整体成绩要受到影响。

汉文帝时期,为了加强对“察举”人才的考察,文帝亲自出题对被察举者进行“策问”——就时政中的问题提问,要求被荐举者作答,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建议。为了核实小组长人选是否合适,班主任教师也可以采取“策问”方式,告知候选人未来面临的各种问题,让他们针对不同情况作出判断与处理。比如说,可以让他们回答,如果小组成员不能按时完成分配的任务,作为小组长该怎么办?班主任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回答:研判学生思虑是否周全、方式是否得当、会不会伤害组员的自尊等——可以留给学生一点时间进行思考,也可以现场进行回答。此举也有几个好处:

其一,考察小组长的反应速度;

其二,考察小组长的语言表达能力;

其三,考察小组长的关注重心;

其四,给全体学生又一次判断的机会。

察举制设置之初,体现出了选贤任能原则,确实选拔出了不少济世之才,但察举是以推荐为前提,被荐者必须要引起别人的“注意”,于是在士人中形成了沽名钓誉、弄虚作假、攀附权贵、贿赂请托的弊端。东汉顺帝阳嘉元年,规定所举之人须在40岁以上,且要辅之考试进行综合判断。

上述种种弊端自然不会出现在班级生活中,但不排除某些类似的行为。比如说,有些低年级学生为了给班主任与同学留下好印象而刻意“表现”,故意讨好周围的同学,甚至搞些虚假的“好人好事”。再比如说,有的家长特别在乎自己的小孩是否担任了班级“干部”,通过各种形式让班主任照顾自己的孩子等等。为了避免这些情况,还需要强化小组长的考核,班主任教师可以设计出“小组长”考核对照表,让小组内的成员从岗位职责、岗位绩效等方面,对所推荐的小组长人选进行打分,成绩优异者继任,成绩不合格者按照退出机制重新推荐。具体考核内容见“小组长能力观察评估表”(见上页)。

察举制发展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开始被门阀土族集团所垄断,为了重新分配政治权利,开始对这种制度进行改革,出现了“九品中正制”:即按照“品”“状”,将被察举的人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同时出现了逐级上报制度,要求小中正报大中正,大中正报司徒,司徒呈吏部。

从这里,我们可以得到启示:小组长推荐,应该形成被学生们习惯接受的运行模式,要在推荐目标、推荐环节、推荐人选、推荐内容、确定任命、退出条件方面形成“惯例”。每一次推荐的进行,都有据可依,不再需要班主任针对某项内容做重复的说明。此举有以下好处:

其一,惯例形式的推荐制度相对而言比较高效;

其二,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推荐,避免学生认为班主任对某些人选进行了干涉;

其三,一旦所有学生将退出机制视为一种常态,就可以消除那些“落榜”者的沮丧感。

在我国的选士制度中,还有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思想,那就是王安石在《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所提到的“教、养、取、任”策略。我们从小组长推荐角度,以顾名思义的方式,对其进行引申。

小组长推荐出来之后,不能直接让他们“走马上任”,要对他们的工作进行指导性地培训,此乃为“教”。通过班主任的“教”,让学生知道自己的具体岗位职责,什么事情自己可以处理,以什么样的程序处理,什么事情该向组长、纪律委员、学习委员、班长、老师汇报,避免小组长在管理中的“缺位”或者“越位”。

“养”的含义是给予一定的待遇,从而达到激励的目的。对于小组长来说,不能只是让他们“付出”而没有“回报”,但“回报”的方式却要精心设计。一些班主任教师把小组长和组员放在一起考评,可能会导致小组长为了自己而“加分”的寻租行为。比较好的方式是,将小组长的考评独立出来,组员以参与小组活动的成绩论处,组长以组织协调能力论处,小组以整体成绩进行评价。

“取”的含义是通过自下而上的推荐与选拔,此处不再赘言。

“任”的意思是,要充分施展个人才干。学生虽然年龄小,但做事很认真,要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对于表现突出的学生可以表扬,并指出可资借鉴的地方,鼓励其他小组长效仿;对于表现平平的小组长,可以不点名的指出来,督促他们改进工作。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要在学生意识中植入“民主”思想,那么,无论是推荐制度,还是教、养、取、任的安排,都可以全员参与的方式进行协商。

或许有人看到这里,会觉得,不就是班级生活中普普通通的小组长推荐吗,至于弄出这么大“动静”,还要搬出所谓的传统的“察举制”,有这个必要吗?实际上,当我们从“历史”角度去思考班级管理中各种各样的措施时,我们其实在传递一个理念:在教育领域,尽管教育思想在不停地翻新,教育改革在不断地进行,只要你稍微翻阅一下教育史,就会发现,我们的很多理念与改革取向,都可以在中外教育史当中找到它们的“原型”。在数千年的教育发展史中,无数的先哲,已经在很多领域进行过探索,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教育经验。不管是个体教师,还是班级管理者,当我们在教育教学或者班级管理方面觉得“力不从心”时,不妨将目光投向历史深处,从古人那里获得某种启迪。

班级管理是一种体现着实践智慧的艺术,需要创造性地设计与经营,才能将那些普普通通的事情“化腐朽为神奇”。对于大多数班级管理者来说,总是希望能从别人丰富多彩、充满创意的“点子”中获取灵感。但是,具体的方法,对于刚刚走上班主任岗位的教师,或许有参考价值,一旦班主任教师进入“智慧圆满”的状态,具体的方法已经没有多大的参考价值。这个时候的班主任,一切皆有法,一切也“无法”——推荐还是不推荐、推荐得“对”还是推荐得“错”,都可以灵活性地处理达到育人的目的。

(长江师范学院杨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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