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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博弈的角度谈学历教育与任职培训对接机制

  • 投稿王豖
  • 更新时间201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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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宝航 葛武滇 熊安邦(解放军理工大学理学院)

机制是指“在正视事物各个部分的存在的前提下,协调各个部分之间关系以更好地发挥作用的具体运行方式。”学历教育院校与任职培训院校对接机制研究,主要研究在共同完成人才培养任务的前提下,如何在培养目标、教学内容等方面的对接中理顺两类院校之间的相互关系。从目前情况来看,学历教育院校与任职培训院校对接中仍然存在目标定位不一致、教学重点不同、课程体系设置不连贯等问题, 两个阶段的对接问题,已经成为两类院校人才培养和深化教育改革关注的焦点。

博弈论又被称为对策论,既是数学学科的一个新分支,也是运筹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博弈论考虑游戏中的个体的预测行为和实际行为,并研究它们的优化策略。

本文探讨的军校学员军政素质培养对接机制,涉及到总部机关、基层部队、学历教育院校和学历任职院校四者之间的关系和相互作用,在体制建立方面只在现有的体制编制条件下或通过建立少量组织对现有体制稍作改良的条件下进行讨论,主要通过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加以改进和完善,确保对接机制的良性运行。

一完善培养目标形成机制

目标问题是人才培养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作为人才培养的顶层设计,培养目标不仅是制定培养方案的基本依据,更是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人才培养目标既是院校实施一切教育活动的根本出发点与落脚点,亦是确定教育内容、制定教育制度、选择教育方法、检验评估教育效果的根本依据。

1 培养目标形成机制的定位

2013 年3 月,习总书记提出,“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是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当前,我军正处于按照强军目标不断深化改革发展的高速发展期,军队对基层指挥军官的军政素质要求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初级指挥军官培养目标定位在“具有军事职业发展潜力、胜任第一岗位任职需要的合格指挥军官”。但是随着国际形势的不断变化我军的不断发展,“具有军事职业发展潜力”“胜任第一岗位任职需要”这些用来形容指挥军官的素质标准正发生深刻的变化。合格指挥军官的军政素质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在整个培养过程中,课程内容的设置必须根据实际需要定期更新。这就要求建立一种机制,保证院校培养出符合部队的使用要求的初级指挥军官,本文把它称为“培养标准形成机制”。

2 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实际来看,总部和院校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之前,会到部队进行调研,将调研情况作为人才培养方案科学性论证的重要依据。但是由于部队与总部机关、院校并未形成稳定的固定的合作机制,导致制定培养目标时存在片面性、时效性不强等问题。也就是说这种“培养标准形成机制”是存在的,但是还不完善。

3 完善培养标准形成机制的基本设想

“合训分流”组训方式是“一项任务两段完成,一个目标两校实现”的组训方式,为部队培养合格指挥官。在确定培养目标时需要总部机关牵头,由部队和两类院校共同协商。

一是分组协商制度。按照军区所辖省份或院校与部队对口的原则,将各大军区代表、空军代表、海军代表、二炮代表与学历教育院校、任职培训院校划分成若干讨论小组。

二是三方共商制度。由部队代表根据部队发展需要,提出初级指挥军官军政素质培养目标需求,由两类院校共同完成部队代表所提需求的指标量化工作,根据各自院校的教育资源和教育能力对所提目标进行可行性论证和教学分工,而后交由总部机关进行汇总。

三是定期修订制度。一般教育周期为5 年,建议每5 年对军校学员军政素质培养目标进行一次修正,以适应我军不断发展的需要。

四是总部督导部队验收制度。总部机关汇总各讨论小组的讨论结果,经进一步梳理后,按军兵种各专业大类下发各个院校,督导各院校按照新的培养目标要求完成培训任务。对于不能完成任务的院校,以教育改革的形式促进其教育能力的提高。每届学员毕业到部队工作后,由各大军区和军种在两年内对学员的工作表现进行统计汇总,报总部机关,再由总部机关反馈给各个院校。

二 完善教学内容划分机制

当前,学历教育与任职培训对接中,军政素质教学对接主要存在教学内容不连贯、各知识模块之间联系不紧密等现象,引发教学内容重复或各自“独立性”太强等问题。很多人曾经试图通过建立“磋商机制”,即由总部牵头,部队、学历教育院校和任职培训院校共同磋商。经过多方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离“一个任务,两段完成”的要求还相差太远。“一个任务,两段完成”要求学历教育院校与任职培训院校分两个阶段共同完成一个任务,这两个阶段不是分割的、独立的,应该是连贯的一致的,这就要求两类院校必须放下各自的本位主义,秉持共同完成好这一任务的态度,像“一家人”一样不分彼此。

博弈论的前提是“博弈双方都是理性的”。“双方”“理性的”是形成博弈的必要前提,学历教育院校与任职培训院校符合“双方”的要求,但是由于二者在对接中还不“理性”,不能站在“培养合格初级指挥军官”这个相同立场上考虑问题,所以要通过完善制度将两类院校的利益“捆绑”在一起,让他们“理性”地通盘考虑学员的军政素质培养问题。

1 通过建立追踪问效制度实现利益捆绑

一是定向分配制度。按照上文“分组协商制度”中讨论小组的划分方法,将同一小组内的部队单位作为同一小组内院校培养的军校学员的主要分配方向,形成部队需求与两类院校共同培养的博弈。

考虑到军兵种和所学专业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不可能完成这种分配的完全定向,只能作为主要分配方向,具体分配方案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制定这一制度主要目的是想通过部队需求与两类院校共同培养的博弈,人为地将两类院校的利益捆绑到一起。

二是责任追究制度。两类院校在共同完成培养目标的指标量化工作的基础上,协商教学任务和教学内容的分工;总部机关根据两类院校的分工和部队反馈的学员工作情况,对两类院校的教学工作进行督导和责任追究,形成学历教育院校与任职培训院校之间,在必须完成军政素质培养这一任务前提下的合作博弈。

三是奖励制度。对运行“对接机制”比较好的讨论小组,应对有关部队院校实施奖励,提高各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形成用人单位(部队)的相互竞争,确保上述两种博弈的完成。部队的主要利益是接收的军校学员的质量,不对学员的军政素质培养负责,可能导致出现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对目标要求定位不准的问题,要通过奖励制度调动部队参与的积极性。

博弈是为了找出最佳策略,最佳策略是博弈双方“双赢”的策略,“赢”不是双方都得到利益,“赢”不一定是正,也可表示为负,即表示获得最大利益或损失最小。

2 通过建立定期分析制度实现教学分工的动态对接

一是指标分析制度。教学是很具体的工作,总部给出目标是基于顶层的设计,在教学的过程中要通过指标量化等方法,将其具体化为具有可操作性、需要两类院校共同完成的学员军政素质培养的指标化工作。任职培训院校与部队联系比较紧密,有一定科研能力,主要负责培养目标的解读工作;学历教育院校有较强的科研分析能力,主要负责指标的设立与界定工作。在指标确定的基础上,两类院校按照“合格士兵、骨干、预任排长、初级指挥员”四个阶段共同分析各阶段军政素质指标要求。主要分析需要开设课程种类、课程标准、如何实施、由谁实施等问题,根据分析结果划分教学内容。

二是动态协商制度。机制是各个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是动态的。研究对接机制时在明确各项指标的基础上必须要看到其动态的一面。在教学实践过程中,科学的预测并不能完全与实际相符,机制的运行也是动态的,整个运行过程中可能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导致运行偏离。这就要求两类院校在培养过程中要共同把握学员的成长进步,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到早预测、早发现、早防范。同时要求两类院校的动态协商制度满足以下前提:一是认识相同,即对于同一事物认识和理解一致。上文中要求两类院校共同完成培养目标的指标化工作,也是基于此点考虑。二是“资源”共享,即学员的全期学习情况要及时沟通共享。一方面有利于两类院校共同监管整个培养过程;另一方面有利于双方沟通和相互补台。三是同步调整。即当学员军政素质培养机制因受到未预测到因素影响而发生偏离时,两类院校要通过自同步调整,对培养机制的运行进行修正,确保学员军政素质的培养质量

上述三个前提,是基于联合作战理论“信息共享、认识共同、自同步”的要求提出,联合作战部队要在作战中达到这三点要求需要长期的训练磨合。根据当前情况来看,学历教育院校与任职培训院校的协商短期内不可能达到这三点要求,本文提出建立动态协商制度,是希望通过利益的博弈,使两类院校加强合作协商,逐步达到要求。在这里提出的另一个目的是希望能够给当前院校教育体制改革提供参考,希望通过院校教育体制改革让两类院校对完成共同培训任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至少在军政素质培养上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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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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