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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研究·社会服务·文艺娱乐——抗战前民国大学生社团之形态与功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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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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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力

摘要:作为大学的基层学生组织与学生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国时期大学生社团包括智育导向的学术研究社团、德育导向的社会服务社团以及美育导向的文艺娱乐社团三种类型。作为大学校园文化的重要表现形态,学生社团体现出鲜明的社会性、时代性和丰富的文化内涵。民国时期大学形成了基于学生社团作育人材和构建校园文化的优良传统。作为民国时期大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有效途径,学生社团发挥了重要的育人功能。民国时期大学生社团在影响大学发展与人才培养的同时,也发挥出特有的社会辐射功能,积极地改良和推动社会进步。学生社团的发展具有自身的内在逻辑: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着眼点,以学生高度自治基础上的师生共同合作作为建设路径。

关键词:大学生社团;学生生活;校园文化;人才培养;自治精神

中图分类号:G649.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610(2014)04-0054-06

基金项目: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中国近代大学校园文化之形态与功能研究:基于人才培养与大学发展的分析”,项目编号:12YJC880041。

收稿日期:2014-03-31

作者简介:李力(1982-),男,陕西西乡人,教育学博士,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讲师,从事大学历史与文化、高等教育基本理论研究;西安,710071。

学生社团是民国时期大学重要的基层学生组织与学生生活方式。当前关于民国时期大学生社团的研究多集中于介绍当时某一所大学的一个或整体学生社团,旨在为当下提供经验借鉴。在宏观方面,研究者曾专门考察民国时期北京大学[1]和北洋大学[2]学生社团的整体发展概况与基本运作模式。在微观方面,研究者则重点研究了1926年由北洋大学采冶系学生所成立的采冶学会所具有的主体意识和科研精神[3]。必须指出,现有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厘清和再现民国时期大学生社团的基本面貌,但是却忽略了基于大学发展与人才培养的视角来反思在本质上作为学生生活方式而存在的民国时期大学生社团的表现形态与功能影响,致使目前尚缺乏着眼于学生社团与校园文化、人才培养与大学发展之间的积极良性互动,旨在论述民国时期大学生社团生活的基本图景、运行机理以及蕴含的文化精神,阐释其育人影响与文化内涵的专门和整体性研究。民国时期大学生社团包括智育导向的学术研究社团、德育导向的社会服务社团和美育导向的文艺娱乐社团三种类型。深入、系统探究民国时期大学生社团的表现形态、基本特质与功能作用,有利于总结办学经验,加深对专门人才培养规律的认识,对于当今大学校园文化建设和创新人才培养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一、学术研究社团:“研究学问要自动的研究”

学术研究社团是指民国时期大学校园内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以从事学术研究为主要宗旨,通过成立各种类型的学会和研究会,以研究、讨论、社会实践、学术演讲和办理发行会刊作为主要活动方式的学生组织。为了能够较为清晰地勾勒民国时期大学生学术研究社团的基本轮廓,本文在梳理大量原始文献的基础上,选取若干抗战前民国知名公私立大学进行统计,以期能够直观地呈现民国时期大学生基于学术研究社团从事学术研究的生活方式。

从上表可以看出,民国时期大学校园内存在着为数众多,覆盖各个学科门类的学生学术研究社团。为了能够深入了解学术研究社团的形成动因、发展模式以及活动开展,本文专门选取在开展学生社团活动颇具特色的南开大学与东南大学作为分析对象,旨在加深理解学生社团对于人才培养与校园文化建设的独特作用和积极影响。

1924年10月17日,南开大学出版《南开学校二十周年纪念号》,总结回顾11个分别由南开大学文理商三科学生举办,旨在探讨和研究学术的学生社团。其中文科学生发起教育研究会、文学会、政治学会和哲学会,理科学生组织科学会,商科学生成立经济学会和商学会。除去上述由三科学生单独发起的学术社团以外,他们还共同发起成立了星会、寻光会、英文学会和国语演说会。上述学术研究社团采取的研究方式主要包括个人报告、共同讨论、社会调查、请人演讲、工场参观和研究发表[5]425-426。

南开大学学生学术研究社团的兴起与发展体现出师生合作基础上的学生高度自治这一鲜明特点。作为南开成立的第一个学生学术研究社团,1921年10月8日成立的科学研究会颇具代表性。首先,发起成立科学研究会的根本着眼点在于培育和提升学生的自主研究能力,倡导“研究学问要自动的研究”[8]445;其次,就组织的发起成立而言,从发起到筹备,学生均是主体;复次,就校方的态度而言,出席此次大会的理科教员对于科学研究会的成立非常支持。他们不仅主动充当研究会的顾问,而且还在会中就研究会章程和组织法等问题与同学们讨论许久;最后,理科同学们不仅重视此次会议的程序和形式规范,使之合乎议事规则,而且还将未来维系社团组织运作的根本大法——章程和组织法的制定,视为成立社团组织的头等大事,体现出明确的民主和法治观念。[8]4451924年,南开大学商科学生发起成立商学会。商学会下设交际、调查、讲演、参观、研究、实习、出版、庶务和会计九股,股长由大会公选产生。由正副会长和各股长组织总务会,总务会负责讨论会务和提交相关议案,交由会长执行。学会聘请南开商科教授为责任顾问,聘请校内外的学者专家为顾问[9]。

李力:学术研究·社会服务·文艺娱乐

基于师生合作的学生自治也十分明显地体现在南京高师和东南大学各类学生社团的发起办理与实际运行中。正是由于办学者始终奉行基于师生合作来培植学生的自治能力,南高和东大不仅是国内较早倡导发起学生自治会的高校,而且还是五四时期各项学生工作开展较好的高校[10]。为了推动学术研究,东大各科纷纷以教师指导、学生创办的方式,组建了许多学术社团,而且均由师生共同参与[4]9。虽然许多刊物都是以学生名义举办,但是丝毫不影响刊物的学术质量。学生在教师的悉心指导下反而发表许多颇具学术含量的高水平研究论文。

从上述学术研究社团的兴起和发展来看,其始终贯穿着以学术研究为主要内容、着眼于培育学生的自主研究能力、倡导学生自治基础上的师生共同合作、注重议事规则的规范性,以及蕴含着鲜明的民主和法治色彩等特点。正是由于着眼于此,作为课外活动的学术研究社团生活,看似游离于正规的课堂教学之外,却同样能够发挥激发学生学术研究兴趣,培养学生自主研究能力的独特效用。同时,由于社团发展始终注重科学规范的议事规则,也使得学生们在积极参与社团事务办理的过程中,得到了平日里书本上难以体会的关于民主和法治等价值理念的深切感受,为其日后走出校园进入社会,奠定了现代公民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二、社会服务社团:大学乃“模范社会之区域也”

当时活跃于民国时期大学校园,以社会服务作为主要宗旨的学生社团形式多样。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校内和校外服务社团两类。一类是旨在服务本校师生的消费合作社,另一类则是以服务校外平民大众为主的平民学校。

(一)消费合作社:寓互助合作于消费

消费合作社是指由学生自治会主办,以服务于校内师生为宗旨,以供应各类生活用品为主要方式,具体由学生自主办理经营的学生组织。当时各个大学校园不乏此类学生社团,除消费社外,它经常也被称之为合作社或消费合作社。当时由学生自治会举办的消费合作社分为两类,一类由校学生自治会下设的专属机构承担办理,一类由各个院系的同学会或自治会经营办理。

1917年12月27日,在北大教授胡千之的倡导下,李宏增等六十余名北大学生联名发起成立消费公社,并聘请胡千之作为顾问和指导。1918年3月3日举行成立大会,3月20日消费公社正式营业。从它公布的《试办北京大学消费公社章程》中,可以很清晰地了解办社宗旨、经营理念和具体方式[11]:

第三条 本社专备职教员及学生日常消费物品,在校设所出售,以社员得价廉物美之物品为目的。……第五条 职教员及学生购买本社股票一股以上者,皆得为社员。……第二十三条 本社于半年售品期满结账之后,以其净利分为十分,三分为公积金,二分为办事人员酬劳金,五分为社员按股先后共分之红利。

那么,类似于北大消费公社这样的学生组织究竟有何特殊价值,以至于其日后能够成为遍布民国时期大学校园的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呢?根本原因就在于其所蕴含的寓互助合作于消费过程的独特理念[12]:

消费合作之意义,系将日常所需之消费品不经商人之转运,直接以社员之资本大宗购买,以廉价出售,而达到美满之生活,并将其所得之盈余除一部分提作本社公积金外,其他全部按照消费之多寡,分给消费者以适合消费合作之原理。

正是在上述“投资—消费—产生利润”的无形过程中,消费社和社员双方都有可能达到共赢,而这个过程本身就充满互助和合作精神。提倡合作和互助经营理念的组织形式背后,其实蕴含着当时风行于中国近代社会的互助论思想和合作主义思潮。正是上述社会思潮的冲击,才催生了消费合作社这种学生社团组织在民国时期大学的普及,进而也将互助、平等和合作观念渐次传播于大学校园[13]。此外,消费合作社的举办也体现出师生合作的精神,北大消费公社就是在本校教师的倡导下得以试办。

(二)平民学校:“为完成学校对外的责任”

在诸多旨在服务校外社会的学生社团中,以学生为依托,旨在向民众普及基本知识和进行文化教育的平民学校极具代表性。北高师于1919年3月创办中国近代第一所平民学校:“北高平民学校之成立,实在五四运动之前,系在民国八年三月间创办,四月成立的。乃北高在校同学最宏大,最完善,最有声誉的一个组织。也就是中国最先成立的平民学校。”[14]仅仅从“北高在校同学最宏大,最完善,最有声誉的一个组织”就可以看出,平民学校是当时北高师颇引以为自豪的一个学生组织。无论是学校的规模和正规性,还是招生和教学,北高师平民学校都颇可称道。那么,大学为什么需要发起和成立诸如此类的学生组织呢?成立它的意义究竟为何呢?1920年1月18日北京大学平民夜校成立。时任北大校长的蔡元培出席开学典礼并发表演说,蔡校长的演说可谓对平民学校意义的最好回答[15]:

不过单是大学中人有受教育的权利,还不够;还要全国人享受这种权利才好。所以先从一部分做起,开办这个平民夜校。“平民”的意思,是“人人都是平等的”。从前只有大学生可受大学的教育,旁人都不能够,这便算不得平等。现在大学生分其权利,开办这个平民夜校,于是平民也能到大学去受教育了……

在蔡元培看来,平民学校的开设不仅改变的是前来接受教育的平民大众,同时也是在对大学生进行特殊的自我教育。按照入学对象划分,当时由大学生举办的平民学校可以分为三类:一类以学校周边的平民的子女为教育对象,一类专门招收成年人,另外一类则没有固定对象,只要平民有心向学皆可入校。本文选取第一类平民学校,以1926年春由湖南大学学生自治会举办的民众学校[16]为例进行详细探讨。

虽然民众学校只是湖南大学学生自治会主办的社会教育机构,但它的组织架构和实际运行却与正规学校教育并无二致。它拥有自己的校训:公诚勤朴。从组织形式上来看,它分设有校长、教务和训育主任,并设有行政委员会来实行委员制;从学校规模上看,它设有专门的图书馆,而且历年来的毕业生总人数超过千人,这在当时的民众学校中不可谓不多。难能可贵的是,为了更好地实施民众教育,学生自治会还专门组织人员前往湖南大学周边地区摸底调查,尽量做到不遗漏每一个“学生”。学生在入学前通常会参加相应的甄选考试来确定班级:“开始报到时略加测验,发见各级学生之程度,参差不齐;遂决定举行甄别考试一次,分全校学生为十班。”[17]1入校后,学校主要采用单级复式教学,并佐以道尔顿制:“本校本期采单级复式制,惟五年二期及六年二期两班,以人数过少,且教室不敷分配,遂实行道尔顿制以补教之。”[17]1-2 至于师资和授课时间,则依据湖南大学的学生生活作息来制定:“本校教员,纯系大学部同学担任,故每日须于午后二时五十五分起,开始授课。每日授课四节,每节三十分钟,至五点十分钟,始能放学。”[17]2可见,从学生入学到划定班级,从课堂讲授到成绩考核,民众学校处处都能尊重教育规律来进行。当时全校六个年级共开设课程16门,大多属于较为实用,而且易于被入学民众接受的课程,各年级一学期的课时数均为24节。除过课堂教学之外,学校还定期对入学民众进行考试和测验:“及全书教完时,再举行期终考试,将各省屡次所得分数,逐科平均列以等第,通告各该生家长,并榜示之。”[17]9

正是由于当时的办学者大都秉持着“大学的功能是要成为一个时代的心智良知”[18]这样试图积极引领社会发展的观点,民国时期的大学生社团均积极地以自身特有的方式来介入和参与到各种类型的社会服务工作中去。其实无论是消费合作社,还是平民学校,它们在本质上都是“为完成学校对外的责任起见”[19]。作为民国时期大学校园文化的重要表现形态,它们之所以存在的根本原因正是大学深刻思考自身与社会之关系的后果,即“大学不仅为专门学校,乃组成一大同社会,模范社会之区域也。”[20]也正是通过亲自参与此类学生社团,学生们才有可能真正体会蔡元培所谓的“脑饿”的苦痛。而它在提升民众文化教育水平的同时,也间接推动公民社会的发展。而学生们正是在参与办理诸如消费合作社和平民学校等社团组织事务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加深了对于民主、平等、法治等现代社会所必备的核心价值观念的体会和认识,使得每一个参与其中的学生都在无形中受到严格的公民素质训练,从而达到对于自我进行人格和品德教育的目的。

三、文艺娱乐社团:“为谋同学课暇娱乐而助心身之陶冶”

假如抛开民国大学校园中活跃过的形形色色的个人或小团体娱乐组织外,很难找出一种能够与游艺大会这样可以覆盖绝大多数学生相媲美的文艺娱乐生活方式。游艺大会是指民国时期大学校园内,由学生自治会主办,专门面向全校学生,以演出各种文艺节目为主要形式,旨在调剂学生精神生活的一种公共性娱乐形式。当时还有交谊会和同乐会,虽然称呼不同,但它们的目的均着眼于“为谋同学课暇娱乐而助心身之陶冶。”[21]1928年东北大学南校同学倡议成立课余游艺团,从其宣言书中不难理解游艺之于学生生活的真义所在[22]:

我校自成立以来,对于课外游艺向无具体组织,欲求正当消遣苦不可得。鄙人等有鉴于斯,爰集聚同志草拟简章请蒙学长核准组织课余游艺团,提倡正当娱乐,促进游艺技能,既免荡游苦读之失,复合依仁游艺之方。假课余之暇,或奏乐咏歌或集团演剧,皆所以畅心力,适性情而增长学识者也。

“复合依仁游艺之方”,使人很轻易地联想到游艺二字正是来源于中国儒家经典《论语·述而》中的“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23]一语。当时的大学学子对于游艺大会非常重视。这一点可以从1926年11月6日沪江大学青年会举办的游艺大会的盛况中明显感觉到:“十一月六日六时,大学青年会开游艺大会于大学礼堂,请有外界团体来校表演。故钟未五下半,已济济满堂矣。”[24]而在这种对于游艺大会急切盼望的背后,其实投射出当时大学校园内学生公共娱乐生活的相对匮乏。1924年一位南开理科学生的自述就很清楚地表明这一点:“我们理科的同学虽然天天在一个科学馆里面念书,但是很少联络的机会。……所以有人提议我们理科同学应当多多开几个联欢会,使诸同学在苦读之后,能够有些欢笑的机会,并且藉此可使诸同学互相认识。”[25]正因为如此,当时各个大学学生自治会纷纷成立学生俱乐部或游艺室,力争来为同学们提供更为丰富的娱乐生活。1924年南开大学学生会游艺股成立,其宗旨便是“以谋南开大学全体学生课外乐趣”[26]。

四、结语:“为学生自动的精神所表现”

作为大学文化和办学特色的重要构成与体现,在长期的办学实践过程中,民国时期大学生社团不仅逐渐形成较为稳定和富有自身特色的表现形态,同时也在潜移默化地发挥着独特的育人影响与文化功能,积极而持续地促进着人才培养和大学发展。其所蕴含的宝贵经验值得当今人才培养与大学发展认真总结和反思借鉴。

第一,学生社团生活是民国时期大学校园文化的重要表现形态,具有鲜明的传承性、时代性和丰富的文化内涵。民国时期大学在引导学生社团建设与发展方面形成了宝贵经验,具有重要的现实借鉴意义。

大学校园文化是指“高等学校生活的存在方式的总和。它以生活在校园内的大学生、教师和干部为主要群体,以别于其他社群。它是在物质财富、精神产品和氛围以及活动方式上具有一定独特性的文化类型。”[27]作为大学人数最多的群体,大学生的生活方式及其所蕴含的价值观念自然就成为表征大学校园文化的重要表现形态。作为民国时期大学生生活的重要构成,学生围绕社团所形成的生活方式呈现出组织机构的多样性和价值理念的先进性等特点。就组织机构而言,它综合涵盖了学生的智育(学术研究社团)、德育(社会服务社团)和美育(文艺娱乐社团)发展等各个方面,深刻地影响着学生的全面发展;就价值理念而言,它将民主和法治等先进的普适价值观深刻地烙印在学生社团的实际运作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影响和塑造每一位参与其中的学生。因此,学生社团在形塑学生生活方式的同时,也在无形中作用着民国时期大学校园文化的形态构成。

民国时期大学生社团生活深刻地受到中国近代社会,尤其是现代西方社会文化和价值观念的影响。就时代背景而言,它明显地体现出中国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的痕迹,无论是学术研究社团,抑或是消费合作社和平民学校,基本上都横向移植自近现代欧美大学。就社会环境而言,学生社团的兴起既受到各种社会因素的作用,同时也以自身特有的生活方式反过来影响外部社会。学生自治会之所以会出现在民国时期大学校园,主要就是受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的影响所致。正是由于此类学生自治组织的兴起,从而直接导致消费合作社和平民学校等学生社团的形成。此外,当时社会上所风行的自治思想也为催生学生自治组织提供了思想资源和土壤,而社会中流行的互助和合作主义更是与校内消费合作社和平民学校的出现密不可分。学生社团生活在接受外界因素影响和作用的同时,它也在积极地反作用于所处的社会环境。通过设立平民学校,大学在对平民进行教育普及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大学周边社区的文化水平。民国时期大学生社团在制度设计、运作机制和内在理念方面形成了宝贵经验,值得我国高校学生社团组织学习与借鉴。

第二,大学校园文化是民国时期大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有效途径,在办学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育人功能。民国时期大学形成了基于发展学生社团来培育校园文化的优良传统。学生社团的演进和发展具有自身的内在逻辑,即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着眼点,以学生高度自治基础上的师生共同合作为建设路径。

纵观民国时期大学办学实践,对于学生社团的重视程度,不仅在时间上贯穿于民国大学的办学始终,而且在空间上覆盖了大学校园内的学生整体。而校方不遗余力地支持学生社团的发展,在本质上正是对大学校园文化旨在育人这一根本宗旨的折射。正如时任国立东南大学校长的郭秉文所言:“课外作业,为学生自动的精神所表现。无论在学问上,艺术上,体育上,皆应与学校课程同一注意,教育家宜尽量发展而指导之。”[28]育人既是建设民国时期大学校园文化的出发点和原动力,也是民国时期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正是基于对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深远考虑,民国时期大学才高度重视学生社团的建设与发展,并将其与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紧密联系。因此,正是在这种看似普通的学生生活方式的无声开展中,作为一种校园文化传统的重视学生社团发展才得以在大学校园中扎根生长。

基于对大学存在之根本在于育人的深刻认识,民国时期大学学生社团的建设与发展也形成了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的内在逻辑,即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着眼点,以学生高度自治基础上的师生共同合作作为基本路径。大学在本质上作为学术共同体而存在,大学学术共同体的主体是教师与学生。正是通过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以及学生与校园物质和精神环境中之间的互动作用,使学生在教育场景中实现自我教育与熏陶,从而实现个体的全面发展。

第三,民国时期大学生社团生活在内在地塑造大学的基本形态与构建校园生活方式的同时,也在以自身特立独行的生活方式以及蕴含的核心价值观念积极示范和引领现代公民社会的渐进成长与理性发展。

通过前文对于民国时期大学学生社团生活的论述,当时的学生社团活动中处处都贯穿着对于大学育人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的积极回应。在智育方面,正是由于师生之间广泛而无间的合作意识,以及教师对于学生的支持和鼓励,才为学生勇于自由独立地思考和探索各种问题提供了有益支持,最终促成众多学术研究社团的兴起。正是在学校和教师的支持下,才为学生营造了宽松和自由的读书生活氛围,进而为其进行学术研究和发明奠定坚实基础。在德育方面,由于学生社团在本质上属于学生自治组织,因此,作为主体的学生在参与办理诸如消费合作社和平民学校等社团组织事务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加深了对于民主、平等、法治等现代社会所必备的核心价值观念的体会和认识,使得每一个参与其中的学生都在无形中受到严格的公民素质训练,从而达到对于自我进行人格和品德教育的目的。大学校园文化作为大学自身生活方式的体现,其所具有的社会辐射功能正是对大学自身社会服务职能的反映。可以说,正是基于大学与社会进行积极互动的考虑,诸如平民学校这样极具民主和人权意识的校园生活方式才得以形成于民国时期的大学校园之中。它通过自身特有的方式对自身所处的社区和近代社会产生良好的示范与改良作用,在提升民众文化教育水平的同时,也间接推动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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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少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