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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思政课案例教学模式及其构建

  • 投稿白熊
  • 更新时间201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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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燕

(南京农业大学,江苏 南京 210095)

摘 要: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是提升高校思政课教学实效性的重要途径。案例教学模式的运用,应适应高校思政课教学目标与要求,符合当前大学生的思维特征,明确选取教学案例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的关系,教师应发挥正确的引导作用,使案例教学模式的开放性与教学内容的导向性有机结合。

关键词:高校;思政课;案例教学模式;构建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5)06-0018-02

随着当前经济社会改革与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学正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在新形势下,要充分发挥思政课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渠道和主阵地的作用,增强其实效性,就必须重视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案例教学模式因其生动形象、贴近现实等特点,在思政课教学中被广泛运用,取得了较明显的教学效果。从当前教学实践来看,要充分发挥案例教学模式的潜在优势,就需要进一步明确选取教学案例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的关系,实现案例教学模式开放性与教学内容导向性的有机结合。

一、思政课案例教学模式的内涵

案例教学模式由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教授于1870年前后创立,最初运用于法律教育教学领域,后被拓展运用于医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领域。20世纪80年代,案例教学逐渐在我国获得运用和推广,近年来在思政课教学中被广泛运用。该模式把与教学内容相关的案例引入课堂教学,通过提供、设计特定情境的方式,使学生对案例获得身临其境的感知和体验,并引导学生运用所掌握的知识和理论去分析解决问题,其特点在于:以案论理,活化教学内容;讨论为主,调动学生的主体性;问题分析,提高学生掌握并应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1]。在思政课教学中,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讨论和探究,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教学活动,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运用相关原理、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是参与式、启发式教学。

就思政课案例教学的实施而言,一般由设置教学情境、案例介绍、互动讨论、总结归纳、反馈巩固等基本环节组成,教学活动不再是仅仅由教师控制的、单向的施教过程,而成为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多维良性互动过程。通过互动与交流,师生之间不再是以往“我教你学”的关系,而成为教学活动中共同的主体,都在建构或影响各自的认知结构,特别是教师通过参与案例的讨论和分析,可以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实际和动态,有助于增强教学的针对性,真正实现教学相长。

案例教学模式具有贴近实际、与当前大学生思维特征相适应、满足思政课功能与价值目标实现的优点,有利于提升思政课教学的实效性。思政课承担着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使命,课时多,学分多,教师投入多,但学生对思政课的评价和实际教学效果却不容乐观。而当前大学生思想活跃,崇尚独立思考,张扬个性,“满堂灌”的填鸭式教学已不能满足其需求,他们希望参与教学活动,自主得出结论。案例教学模式的有效实施则能解决上述问题。教师通过介绍与教学内容密切关联又贴近社会现实、贴近学生思想和生活实际的教学案例,引导学生对其进行研究和探讨,既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又能帮助学生运用所学理论正确地分析和解决问题;既增进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又能引导其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实现知行合一奠定基础。

二、选取教学案例的基本原则

围绕教学内容,选取与之相关的案例是案例教学模式有效发挥作用的关键。案例选取的基本要求应当是既与教学内容相契合,又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应体现代表性、启发性和典型性等基本原则。

在当前教学实践中,案例选取方面最突出的问题就是简单化、浅显化等倾向,案例教学被简化为举例说明,一些教师甚至将案例教学等同于“原理+事例或故事”的固定程式,类似的案例设置不能揭示出所选案例与教学内容之间的辩证关系。更有甚者,为达到吸引眼球、引起关注的效果,一些缺乏思想、理论意蕴的日常生活事件成为案例的来源,案例教学在实践中被泛化为事件、故事赏析。案例本应成为教学模式的媒介,应当起到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理论知识的作用,但实际上故事情节喧宾夺主,成为学生关注的焦点,掌握知识和提高能力的教学目标反而被忽略了。如果只考虑趣味性,一味迎合学生的兴趣而忽视教学内容和目标,肯定难以收到良好的效果。因此,选取的案例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启发性,通过对代表性较强的案例进行分析,学生能够在此基础上达到触类旁通,提高认识、分析类似问题的能力。同时,案例又不能过于简单,结论的得出要有一个思考的过程,应体现启发性和疑难性,这样才能吸引学生的投入,提升其思考问题的深度。

很多教师倾向于选取典型案例让学生进行研讨,这些案例与教学内容确实有着明显的关联性,能够服务于教学目标。但典型案例往往又具有一定的社会认知度,学生可能在中学阶段学习中有所涉及,这就导致他们对部分案例有一定了解,但了解又不够深入。反复使用这些案例可能使学生产生重复感,感觉过于老套,难以调动其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这就需要教师对典型案例进行多视角的深入解读和分析,挖掘出新的时代价值、意蕴,找到新的着力点,从而使典型案例能够“发新芽”。当然,除了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加工”外,立足社会生活与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不断充实和丰富案例素材是更为重要的途径,思政课教师不能停留在一些常用的、人们熟知的典型案例上,而是要多观察生活,观察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细节及各种值得记录下来的故事,搜索网上最新的案例资源,及时记录更新案例教学资源库并将其制作成多媒体课件[2]。

三、正确处理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的关系

在运用案例教学模式时,如何处理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的关系尤为关键,这需要我们从理论上明确界定案例的功能,实现案例教学与理论传授的辩证统一。案例教学模式归根到底是一种教学途径,是实现思政课教学目标的媒介,是将教学内容内化为学生知识体系、信仰体系的渠道之一,对案例的剖析不能影响或冲淡理论知识的传授,也不能替代必要的系统理论知识的传授,而是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引导学生掌握基本理论、方法和能力的最终目标。在课堂教学中,案例教学的开展不是越多越好,案例固然能激发学生的兴趣,活跃课堂气氛,但脱离教学内容的、频繁地使用案例反而在实践中不能起到促进理论教学的作用。所以,案例教学必须紧密围绕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展开,而不能泛化为简单的“举例教学”,“为案例而教学”。

同时,应明确,案例教学模式不是万能的,有其自身的局限性,需要教师采取有效措施以弥补该模式的局限。案例往往存在个案的特殊性和情景的局限性等问题,即使学生有相当的学习能力,也难以保证可以从中准确、系统地发现理论知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甚至可能诱导学生做出“过度化概括”[3]。这就需要教师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导作用,一方面,教师要能够驾驭、掌控案例分析和讨论的过程,高度关注学生的分析思路、思想动态,并能有效引导案例讨论的方向,使学生的思考过程能紧紧围绕教学内容展开,保证不发生方向上的偏离。另一方面,教师的总结和点评至关重要,在案例讨论的环节结束后,教师需立足整个教学过程,总结讨论中出现的思想倾向和问题,从宏观上对与案例相关的理论知识进行全面的、准确的讲授,从而加深学生对理论的理解,使他们能够逐渐形成正确的、系统的观点和认识,实现以案例教学促进学生掌握理论知识、提高能力的目标。

四、实现案例教学模式开放性与教学内容导向性的有机结合

案例教学模式已经在思政课教学中获得广泛好评,但从总体上看,生搬硬套管理学、法学、医学等学科案例教学理论和模式的痕迹依然浓重,“移植”倾向、“拿来主义”依旧明显,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彰显思政课案例教学价值存在的教学模式[4]。关键在于,案例教学模式通用的、共性的特质未必能适应思政课的要求,思政课特殊的属性和价值功能决定了不能直接照搬照抄其他学科中案例教学的经验、做法,这一问题集中反映在该模式的开放性与思政课教学内容导向性的关系上。

案例教学模式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培养创新精神,主张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思维能力,强调培养学生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允许保留不同见解,是开放式的教学过程,很多情况下对案例的分析是多元的,而不去追求唯一的、标准的答案和结论。但思政课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阵地,是通过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系列课程,因此,教学内容必然带有明显的导向性,观点、结论应当符合马克思主义,而不能是多元的。

在教学实际中,如何将案例教学模式的开放性、多元性特色与思政课教学内容的导向性两者有机结合起来,需要教师发挥正确的引导作用。在设置教学情境、案例选取和呈现、组织讨论、总结点评等诸环节中,讨论和总结点评是两个关键环节。教师要善于引导学生分析和讨论案例的过程,这一过程应当是开放式的,要鼓励学生发表不同意见,但同时又不是漫无边际的“放羊”式讨论,教师应注意避免随意引申、偏题,并启发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进行讨论、探究。在最后的总结点评中,对讨论中出现的偏离马克思主义立场的、有所偏颇的思想倾向,教师应态度鲜明地指出来并予以纠正。

参考文献:

[1]戴艳军等.思想政治教育案例分析[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13-15.

[2]陈若松,陈艳飞.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的设计元素与对策[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1,(10).

[3]韩裕庆.构建富有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色的案例教学模式[J].学校党建和思想教育,2006,(12).

[4]杨慧民.现场案例教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的新模式[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