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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和”与古希腊“和谐”之异同

  • 投稿BB姬
  • 更新时间201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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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先秦之“和”乐与古希腊之“和谐”之音看似相似,但却有着本质上的差异,因而造就了中西几千年来大相径庭的音乐文化。本文将从宏观的历史源流、社会背景、自然环境出发并结合微观的“和”与“和谐”的社会、文化功能等进行层层分析,了解先秦“和”与古希腊“和谐”之异同以及对后世音乐的影响。 
  关键词:音乐美学 先秦 古希腊 和 和谐 音乐 
  一、“和”与“和谐”之起源 
  无论是古希腊还是前秦时期,“和谐”的产生之初,都处于战争和政权的频繁更替中。古希腊在公元前499年到公元前323年,古希腊先后经历了希伯战争、伯罗奔尼撒战争、希腊城邦起义、高加米拉战役,最后以亚历山大病死帝国的分裂带来了希腊和谐化的时代。同样,先秦从约公元前1046年到公元前221年,先后经历了西周、春秋、战国等阶段。 
  天下格局通常为“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频繁地分分合合带来的是令人痛苦不堪的斗争,即国家之间的斗争与人内心的斗争。人们憧憬着与自然和协安宁的状态,于是和谐观便渐渐地在这种频繁更迭的变化中萌芽。 
  几千年前,在没有进行定义的“和谐”概念中,看似两个地区的“和”与“和谐“相似,但是在经济环境和社会形态上却有着本质的区别。中国长期以来都是农耕经济,物产丰富,自给自足,因而形成了一种自我封闭的社会形态。而古希腊,因为耕地较少,他们的生活资源除了自产以外还依靠于外界,这迫使希腊人只能不断向外探索发展商业经济,最终形成了一个开放并包容的社会形态。一个封闭,一个开放,最终导致“和”的观念迥异。这就好比《晏子使楚》中晏子的辩辞“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原本大意相似的文字,由于放在不同的地区,受不同经济文化、自然环境、风俗习惯的影响,进而发展为的含义却大相径庭。 
  二、先秦、古希腊“和”与“和谐”之源流 
  (一)先秦音乐中“和”观的发展 
  从西周至春秋末年,和谐观处于萌芽阶段,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关于音乐的构成,认为构成和谐的音乐,应该“异物相杂”,不同实物的构成能够形成音乐的完美状态,如“大小、长短、哀乐……”之类的对立因素构成,此完美状态就指和谐状态;二是音乐与自然的关系,先秦时期的人们常常将音乐与自然之“文气”“五行”结合在一起,这便是受了农耕经济的影响,人们希望通过音乐来帮助他们预测风气,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因此先秦时期常有大型的祭祀乐舞,如六代乐舞中的《云门大卷》《大夏》,这都体现了追求与自然间的和谐;三是音乐与社会的关系,一方面强调音乐必须制于礼及礼所规定的德,一方面又认为音乐可以反作用于政治、经济、军事、能平人心,成政,节制百事,便能上下和同、政治和顺,这一思想在儒家和道家的思想下得到了发展;四是关于音乐的审美准则。要求音乐能“心平德和”,“乐从和,和从平”,这里的“和”有两个含义,一方面还是指“和谐”即异物相杂,相辅相成,对立统一;二是“平和”,无过无不及,使各种因素都处于“和乐如一”的平和状态,任何一方都不过分突出自己。因此既要“和谐”又要“平和”成为了当时衡量音乐美丑的准则。 
  (二)古希腊音乐中“和谐”观的发展 
  处于古希腊“和谐”思想萌芽阶段的毕达哥拉斯学派提出一些关于音乐中和谐的思想观念。一是和谐与音乐,他们认为和谐起于差异的对立,因为“和谐是杂多的统一,不协调因素的协调。那些相像而有联系的实物并不需要和谐,但是,那些并不相像,没有联系和排列不均的事物,则必须通过这样的一种和谐而固定在一起,通过这种和谐,它们在宇宙中注定将持久存在;二是数与音的观念。他们寻求音之间数的关系,由表及里的深入研究,考察数如何合理排列能形成和谐的音乐,反之又如何排列形成不和谐的音乐,他们还认为数的要素即万物的要素,因此认为全宇宙也是“数”,认为应该可以看作乐调或和谐;三是数与美,即比例与艺术,认为没有一门艺术的产生不与比例有关,而比例正存在与数之中,由于这种比例,它们达到了完满和和谐;四是秩序与混乱,希腊人认为只有能计算的、规则的、明晰的并且体现了秩序与规律的事物才是可以被理解的,只有可以被理解的事物才是合理的,也只有合理的事物才能被堪称是善与和美的。 
  先秦,音乐主要是为服务于自然与社会发展而存在的,追求的“和”大多为人所向往的一种心理状态,因而感性至上。而古希腊之音乐,便是数理比例研究之产物,通过计算达到感官上的和谐,因此理性至上。因此,前秦时期的“和”与古希腊的“和谐”从意识形态上就有了本质的区别。 
  (三)两者发展之异同 
  首先,先秦的时期由于“和”处于萌芽阶段。模糊不清的概念,使得人们观察它并且神圣的看待它,虽不明白它的真实含义,但人们思寻着如何在“和”中获利。因此他们的观念长期处于一种很笼统,模糊的感觉之中,在研究“和”的观念时,感性的思想占主导地位。而古希腊的人们则是跳出了“和谐”的套子,把它当一个实体来研究,他们力图看清“和谐”到底好在什么地方,它的发展规律如何。于是他们运用了数来作理性的分析,得出了其本质发展的规律。前者为仰视,后者为俯视并将其用其他思想来代替解读。对“和”与“和谐”的研究视角就不同,其研究的结果,肯定会大相径庭。 
  其次,先秦的“和”先求与自然与社会的关系,再求人内在的和,即以大和来平小和,而古希腊的观点则是和先从个体灵魂出发,到肉体中,到家庭中,到国家中,然后最后到宇宙。他们是以小和求大和。前者从群体出发缩小到个体,后者是由个体出发,发展到群体。 
  一开始他们同样都认为“和”与“和谐是由不同事物组成的,都是对立事物相辅相成,对立统一形成的,但是之后因为研究角度的不同,以大平小,和以小求大的这种观念,使得“和”也观念出现了本质的区别。中国先秦的思想逐步形成了“无过无不及”“和乐如一”的状态,他们强调的是如何调和矛盾各方,以维持旧部的统一。因此这种和谐思想显得十分的保守。而希腊则认为音乐的和谐统一,是杂多导致统一,把不协调导致协调。意思便是个体蕴含的东西越多,其对立也就越多,他们都相辅相成则导致统一。而且正如亚里斯多德提出的音乐模仿,他认为音乐就是人对灵魂的模仿,而人的灵魂各有不同,这就形成了各种样式曲调的音乐。这样,音乐的发展就变得越来越丰富。 
  从最后功能上来看,和与和谐的在社会中的用途却很相似。古希腊的哲学家们认为,音乐的这种和谐观,具有一定的美育作用,他们觉得音乐可以想体育完善骨骼和身体素质一样完善人们的心灵,因此他们用音乐来净化人们的心灵,将它置于教育中,来规范人的行为。儒家的音乐思想以“中和”为准则,强调音乐的社会功能与教化作用。儒家学者认为拿音乐来辅佐政治的统治,可以使人性变恶为善,国家变乱为治。所以先秦时期,常常将音乐纳入政治统治之中。 
  三、先秦的“和”与古希腊的“和谐”对其后音乐发展的影响 
  由于先秦时期对“和”的那种“无过无不及”“和乐如一”“尽善尽美”的思想,导致了音乐的发展十分受限,因为他们始终都存在着一种想要将其保持的思想。一旦有了这种思想,事物的发展就会受到很多的局限,前进缓慢。音乐也一样,单音音乐为主流发展,就一直延续了几千年。虽然音乐所借助的外部形态发生了许多变化,但是音乐的本质特征确是一直没有根本性的改变,因为中国人的思想没有过改观,因此才会导致,建国后到现在西方音乐在中国有了如此宽阔的立足之地。 
  而古希腊从一开始就强调丰富,多样性与多样,并立足于实践,这也就导致了他们的音乐风格发展迅速,从单音到和声,从调式体系到无调式体系,并且还经历了几个大的风格阶段。 
  由此可见,思想观念的形成,跟自然环境,人的性格是有着很大的关系。就是因为地域的不同,生活方式的不同,才导致了古希腊和先秦的“和谐”思想有着如此多的不同。 
  参考文献: 
  [1]张前.音乐美学教程[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2. 
  [2]宋祥瑞.西方音乐美学史教程[M].武汉:武汉音乐学院,2009. 
  [3]符亚敏.“情之和”与“思之美”——试论先秦与古希腊和谐意识之异同[J].贵州社会科学,20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