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自由是人类共同的价值理念和马克思主义的最高价值追求。树立和践行“自由”这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深入研究切实把握客观规律、积极而合理地改造客观与主观世界;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保障和落实公民享有的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自由权利;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为共产主义的最终实现努力奋斗。同时要划清界限,反对自由主义;旗帜鲜明,批判资产阶级自由化;提高警惕,抵制新自由主义。
关键词:自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马克思主义;自由主义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02-0028-03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自由”异常突出,在核心价值观中具有最高的价值。因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建立“自由人联合体”是发展社会主义的终极目的,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高价值目标;对人类的未来发展而言,自由是根本目的,其他内容都为自由服务,都是实现自由的手段和自由实现程度的表现,所以说,“自由”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追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核心。
一、自由是人类共同的价值理念和马克思主义的最高价值追求
自由是人类共同的社会需求、价值理念和奋斗目标,历来是思想家们探索的重要课题。在二千四百多年前,古希腊的柏拉图就提出:“自由是人类本性所渴求的生活状态……是民主国家的最大优点。”[1]我国战国时期的思想家庄子,也把自由境界当作哲学最高的价值追求,并主张以万物齐一的眼光、顺其自然的心态,实现“真情自由”与心灵的超越。
近代欧洲空想共产主义者马布利认为,“人们来自大自然的怀抱时都是完全平等的……而且都是完全自由的”,在未来的社会里,“人人都是富人,人人都是穷人,人人平等,人人自由。”[2]另一位空想共产主义者德萨米也指出,“人的自由就是要实现他权力以内的东西”。他还把自由看作是人类幸福的泉源,认为“人愈自由,国家将愈繁荣;反过来说,国家愈自由,人将愈幸福”[3]。西方资产阶级学者对自由论述者众多,从英国赫伯特·斯宾塞的《自由篇》,到约翰·密尔的《论自由》,再到以赛亚·伯林的《自由论》,皆是专门论述自由的名篇。
马克思主义继承了人类思想史上的优秀成果,高度重视自由问题,把自由列入思想体系、进行了科学的自由观理论创新,并对自由的实现孜孜以求。马克思主义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对于共产主义,马克思在他的早年著作中指出:“共产主义——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4],而人的本质特征便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自由是全部精神存在的类的本质”[5]。这些论述表明了共产主义与自由的密不可分。
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更是进一步表达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未来社会根本特征的思想,《共产党宣言》中有这样一段名言:“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6]恩格斯在晚年回答记者问“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信条是什么”的时候,在为报刊题词以表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特征”的时候,都是引用的这段话。由此可见,共产主义社会完全可以被称为“自由人联合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袖毛泽东,在《沁园春·长沙》中,写下“万类霜天竞自由”的名句,表达了他对自由的向往与追求。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提出了“一定得一个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实现中国自由解放的前途”的主张,喊出了“为自由而战”“独立自由幸福的新中国万岁!”[7]的口号。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明确提出并积极推动解放思想,并且指出,“一个革命的政党,就怕听不到人民的声音,最可怕的是鸦雀无声。”[8]只有使人民发扬主人翁精神,能自由地讲心里话,发表不同的见解,才能使党和人民保持最亲密的联系,不断改进工作,使社会主义事业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今天,中国共产党又明确地把“自由”列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并且位居社会层面价值取向的第一位。这都体现出马克思主义对自由的高度重视。
二、自由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丰富内涵
就一般意义来说,自由是人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来行动,不被禁止、不被限制、不被约束。自由是现代政治哲学的核心话题,现代政治哲学的各个流派,无论是激进主义的政治哲学,还是保守主义的政治哲学,几乎都在阐释自己的自由观,自由主义的政治哲学更是如此。只不过它们各自对自由的定义和对实现自由的方式的阐述有很大区别,以至于以自由的名义所发出的政治哲学声音,相互之间形成了抗衡关系[9]。
在马克思主义视域中,“自由”有非常丰富的内涵,归纳起来,主要有三方面的含义:一是认识论意义的“自由”,与它相对的概念是“必然”。恩格斯指出:“必然只是在它没有被了解的时候才是盲目的。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这无论对外部自然界的规律,或对支配人本身的肉体存在和精神存在的规律来说,都是一样的……犹豫不决是以不知为基础的,它看来好像是在许多不同的和相互矛盾的可能的决定中任意进行选择,但恰好由此证明它的不自由,证明它被正好应该由它支配的对象所支配。因此,自由就在于根据对自然界的必然性的认识来支配我们自己和外部世界。”[10]恩格斯的这段论述里清楚地表明:自由是对必然的正确认识和按照这样的认识而对客观世界与主观世界的合理改造。人能够通过对自然规律的把握,使自然规律服务于人的目的,从而使人从自然界的奴役中解放出来获得自由;人能够通过对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自觉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使人从私有制的奴役下解放出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人能够通过对思维规律的把握,认识真理和价值,使人类能够实现预期目的,从而获得行为的自由。人们对世界规律的认识越深刻,对自己的活动产生的后果,包括对自然界、对人类社会、对自己产生的影响,就会预见得越远,因盲目性而受到的拘束和挫折就越少,得到的自由也就越多。所以,我们要树立和践行“自由”这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必须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认真研究并切实把握客观规律、积极而合理地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 二是政治学意义的“自由”,其相对的概念是“专制”“独裁”,通常与“民主”相提并论。“自由”是指一定社会赋予人们能够从事某些活动的权力,马克思明确指出:自由就是人们“从事一切对别人没有害处的活动的权利”,而“每个人所能进行的对别人没有害处的活动的界限是由法律规定的,正像地界是由界标确定的一样。”[11]在阶级社会中,自由主要由统治阶级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定,因而统治阶级本身具有最大的自由。社会革命,就是新的阶级通过革命打破旧的阶级的统治、压迫,获得自己的自由。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宪法和法律对人民群众的自由权利做出了明确规定和切实保障,如我国的《宪法》就明文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五条),有宗教信仰自由(第三十六条),有人身自由(第三十七条),有通讯自由(第四十条),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第四十七条),等等自由和民主权利。《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特别强调要“加强宪法实施”[12]。所以,树立和践行“自由”这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要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保障和落实公民享有的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自由权利。
三是生存论意义的“自由”,其相对的概念是“异化”。马克思用“异化”和“自由而全面发展”来指称人的两种不同性质的生存状态:人不能获得自由而全面发展,就是异化;消除异化,人才能真正获得自由而全面发展。只有不是为了某种外在的需要而是出于发展自己的本质能力的内在需要的行为才是自由。“自由全面发展”是指人们的另一种生存状态:人们活动的最高目的是发展自己的本质能力,劳动成为第一需要,人们的活动不再被限制在某种特殊的领域,没有社会分工,没有职业,人们不再受自己的活动及其结果的控制,而是能够支配驾驭自己的活动及其结果,人的能力由此得到全面发展[13]。共产主义就是通过异化的扬弃所实现的人的类本质的复归。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建立“自由人联合体”的共产主义社会,这正是我们的最高理想。所以,树立和践行“自由”这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并为共产主义的最终实现而努力奋斗。
三、树立和践行“自由”核心价值观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自由总是相对的、有条件的,从来不是随心所欲或为所欲为,把自由理解为不受任何限制、是绝对的、无限的,是不符合实际的,如黑格尔所讲,“纪律是自由的第一条件”,也如卢梭所说,“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由于自然的社会的种种条件限制,人的自由常常受到极大束缚。然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文明的提高和人们的主观努力,自由的范围必将扩大,人类终将完成从不自由到自由的转化,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我们要讲自由,但同时也要讲责任、讲纪律、讲规律、讲规则,要敬畏规则,遵纪守法,认识规律,尊重和遵循规律,否则就会导致自由主义。
(一)划清界限,反对自由主义
雷锋曾经说过:“对待自由主义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毛泽东在1937年专门写了一篇题为《反对自由主义》的文章,批判了取消思想斗争、主张无原则的和平与和气,会上一套、会下一套,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的自由主义,列举了自由主义的11种主要表现,剖析了自由主义的危害、根源以及自由主义者的思想方法,号召人们用马克思主义的积极精神,克服消极的自由主义[7]。这篇文章发表于革命战争年代,但同样也适用于和平建设时期。在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的今天,人们面临着更多的这样或那样的利益诱惑,更容易形成自由主义的思想,有各种自由主义的行为。对新形势下的种种自由主义也是应当坚决反对的。
(二)旗帜鲜明,批判资产阶级自由化
社会主义是中国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中国近现代历史已经反复证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然而,由于国内外的复杂原因,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我国却有一小部分人鼓吹资产阶级自由,反对四项基本原则,主张经济上取消以公有制为主体,实行私有化;政治上取消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实行多党制、议会制;思想上取消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鼓吹全盘西化。这就是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邓小平对这股思潮进行了及时地揭露,并领导开展了坚决的斗争。邓小平反复强调: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斗争,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并指出:“在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整个过程中……都存在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问题。”[14]在党的十八大修订通过的新党章中,也明确强调:“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本固才能邦宁,在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问题上,必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三)提高警惕,抵制新自由主义
新自由主义是当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在经济方面,宣扬“三化”:自由化、私有化、市场化;在政治方面,坚持“三个否定”:否定公有制、否定社会主义、否定国家干预;在战略和政策方面,鼓吹以超级大国为主导的全球一体化,也就是,全球资本主义化,乃至美国化[15]。20世纪80年代以后,美英等国以强大的综合国力为后盾,以种种蛊惑人心的手段,在全球强力推行新自由主义,制造了拉美大陆的“经济政变”、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俄罗斯休克疗法、印尼的“伯克利黑帮”,还有“埃及革命”“阿拉伯之春”等事件,引发了东南亚金融危机、俄罗斯金融危机、墨西哥金融危机、2008世界金融危机等,在西方金融垄断资本获取大量利益的同时,给接受新自由主义的世界各国造成了深重灾难。对于西方推行的新自由主义,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并坚决予以抵制。
正如我们要主观能动性,但不要主观主义;要崇尚科学,但要避免走向科学主义一样,我们在追求自由、实现自由的同时,要反对自由主义,要对自由主义、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对新自由主义有清醒地认识,坚决予以反对和抵制;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追求自由、实现自由、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快更好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自由: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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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1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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