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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酋邦理论探讨红山社会复杂化

  • 投稿殷浩
  • 更新时间201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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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彩霞

(赤峰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内蒙古 赤峰 024000)

摘 要:红山文化是中国东北地区乃至整个东北亚地区最为发达的新石器时代文化。距今已有5000年左右,当时,社会结构分化,出现了掌管宗教祭祀大权和社会政治大权的特权阶层。等级制度的确立,出现了专职祭祀人员,因而进入了复杂的酋邦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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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红山文化;社会复杂化;酋邦理论

中图分类号:K8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5)05-0001-05

收稿日期:2015年1月15日

基金项目:本文得到红山文化暨契丹辽文化研究基地、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中西文明起源理论与红山文化研究”(2013J144)资助。

作者简介:曹彩霞,女,1980年出生,赤峰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世界古代史、古埃及文明、早期东西方文明比较研究。

红山文化是中国东北地区最具影响力的一支史前考古学文化,距今6500—5000年,是迄今为止所见中国东北地区乃至整个东北亚地区最为发达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在中华文明起源、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形成过程中占据重要的历史地位。

20世纪80年来以来,伴随着牛河梁坛、庙、冢等遗址的重大发现,关于红山文化时期社会结构、宗教祭祀与文明起源的关系研究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突破。本文拟结合红山文化时期重要遗迹现象,在前期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借用国外探讨早期文明社会的酋邦理论对红山文化时期社会结构进行尝试性探索。

“酋邦理论”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人类学家埃尔曼·塞维斯(E.Service)在《原始社会组织的演进》一书中提出来的,塞维斯利用民族学资料建立起一种推测性和高度一般性的直线发展序列来表述人类社会的社会组织分为四个连续进化阶段,即游群(Band)、部落(Tribe)、酋邦(Chiefdom)、国家(State)。并且对酋邦首次进行了系统的理论阐述[1]。塞维斯认为游群是社会结构最简单层次,是地域性的狩猎采集群体,以血缘关系为纽带。部落是第二个社会发展层次是许多血缘群的聚合形成了一个较大型的社会,作为一种社会类型,部落明显要比游群来的复杂,并具有新的组合形式和更大的多样性。酋邦阶段,塞维斯认为这种等级社会系统以一个最高酋长为中心,而与其血统关系的亲疏便成为决定系统内不同个人和群体地位高低的主要依据。是“具有一种永久性协调机制的再分配社会”,塞维斯进一步指出酋邦在两个重要方面超越了部落,一是它比部落人口密度大,生产力更强;二是它更为复杂和组织更严密,特别是存在协调经济、社会和宗教活动的中心[2]。塞维斯的第四个社会发展阶段是国家。国家已经具有行使强制性制裁的合法权力,具有完善的政治结构,明确的阶级分层以及专门化的手工业。国家区别于酋邦的另一个特点是社会出现了政治阶级的分化,因此在国家里,贵族阶层是公民官僚、军事领袖和上层祭司。塞维斯的上述四个连续进化模式得到了伦福儒和巴恩的赞同,他们认为早期国家保留了许多酋邦特点。所以,在欧美地区对国家起源的时间大致可作为一个上限来追溯酋邦的发展。

“酋邦理论”也被国内学者广泛关注,并结合考古学材料进行了有意义的探索[3]。综合国内外对“酋邦理论”的释读,并结合大量考古学材料的佐证,大致可以将“酋邦理论”归纳为:一是祭祀建筑和居址形态;二是墓葬及随葬品所反映的等级差异;三是手工业和奢侈品的生产和拥有[4],这三点是判断是否进入酋邦阶段的标准,这些标准在欧美地区被考古学资料证明是具有普遍性的。例如:欧美地区的大部分农业社会的酋邦是神权型的,酋长往往是祭司,酋邦常常建造了宏伟的建筑作为神灵与尘世交流的圣地,同时,居址形态也反映了等级分化。而墓葬及随葬品更是等级差别的重要物化见证。在中美洲酋邦社会贵族墓葬广泛用玉器随葬,大约在公元前900年,“奥尔梅克酋邦获得很大发展,贵族阶层崛起,罕见的翡翠与绿玉逐渐取代一般人也能使用的陶器和孩面陶俑。绿玉的数量和质量也成为标志身份的象征”[5]。手工业技术的独占也是酋邦社会的典型特征之一,“夏威夷酋长有专人为他从高山海底搜寻珍稀物品,并由他私人的半职工匠加工成奢侈品,有些物品则来自进贡”[6]。

“酋邦理论”的三项鉴定标准及其实例分析加深了对酋邦理论的理解,那么,酋邦理论作为民族学与人类学解释人类社会组织形式的理论架构在欧美地区实用,是否在我国具有普遍意义?陈淳先生在《谈酋邦》一文中认为,“拥有金字塔的古埃及和拥有青铜器的殷商并无相似之处,可是二者都符合早期国家的概念。同样,酋邦作为一种分析概念,可以帮助我们从不同文化特征的比较来了解前国家的社会形态,并探究这类社会如何向国家演进或者崩溃瓦解的原因”[7]。

根据酋邦理论的三项鉴定标准,我们就红山文化的祭祀建筑和居址形态,墓葬及随葬品所反映的等级差异以及手工业生产三个方面,结合大量考古资料对红山文化社会复杂化进行论述。

(一)聚落布局与祭祀建筑

在聚落选址方面,红山文化时期聚落多选择在靠近水源地附近的二级台地上,并且多面向阳坡,形成依山傍水、靠近水源的趋势。在聚落布局方面,红山文化聚落形态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一方面直接吸收了西辽河地区兴隆洼文化、赵宝沟文化的聚落特征,另一方面也受到了来自东北平原诸多原始文化及中原地区仰韶文化聚落特征的影响。本地区新石器时代早期以兴隆洼一期聚落为代表的兴隆洼文化时期聚落分为环壕聚落与非环壕聚落。所有的房址均沿西北——东南方向成排分布,除聚落中心部位的特大型房址外,每排中各有一座中心性大房址。居住区的外侧环绕一道近圆形的环壕,并留有出入口。灶址均为圆形土坑式,系在居住面直接挖成。兴隆洼与兴隆沟聚落遗址的特征在红山文化聚落遗址中得到了继承。从聚落布局看,红山文化环壕聚落与非环壕聚落并存。

魏家窝铺遗址是目前国内外发现的规模较大、保存最完整、发掘面积最大的红山文化时期的聚落址。遗址总面积9.3万平方米,外围有呈不规则长方形的环壕。房址数量较多,且成排规律分布,基本呈西北——东南向排列。所发现的房址皆为半地穴式,平面形状呈圆角长方形、梯形或平行四边形等。发现的房址朝向大致可分为西南和东南两大类,少数房址朝向西。F18是魏家窝铺遗址发现面积最大的房址,朝向西南,其东、西和北边各发现有数座西南向房址,以F18为中轴线东西向成排分布。以F18为中心的几座房址围绕成“院落”。可能体现出当时的社会结构方面的信息。说明以魏家窝铺遗址为代表的红山文化聚落也可能存在多个由不同大小的房址组成的单元或中心。魏家窝铺聚落保持着西辽河地区新石器时代房址成排分布的个性,同时,吸收了其他地区的聚落建筑技术。说明红山文化聚落遗址在发展过程中不仅保留着西辽河地区新石器时代文化传统,还接受了来自燕山以南的中原地区后冈一期文化和庙底沟文化的影响。

在环壕功能方面,经过有序的规划布置,各个遗迹单位形成了一个有机整体。红山文化后期,环壕聚落形制开始由圆形向方形转变。如敖汉旗境内调查到的红山遗址,有环壕者约占十分之一,多为方形或长方形,门均开在向阳一侧。已经发掘的兴隆沟遗址第二地点为长方形环壕聚落,西台遗址则是由两条围沟圈绕成两个紧相连结的长方形布局形成的凸字形环壕聚落,总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在聚落的东南,留有出入的通道。红山文化这种方形或长方形环壕聚落是一种新兴的、进步的聚落形态,是我国的聚落形制由史前的圆形或椭圆形向青铜时代的方形或长方形城堡演变的过渡形态。因此,从红山文化这种方形或长方形环壕聚落,可以捕捉到文明社会即将到来的历史信息。

红山文化聚落遗址分布特征表明,红山文化晚期,西辽河地区的聚落遗址骤然增多,出现了具有成批规模的聚落群体。这时的红山文化遗址是以河流为中心成群分布,这些群体内部存在着明显的等级差别。可以认为,红山文化中、晚期,随着聚落群体的涌现,中心聚落的存在早已不属个别现象,而是当时社会发展的主流。在早期定居村落出现之际,人们都是聚族而居,一个血缘系统便构成一个基本单位,与社会组织形态相适应的人文景观便是一个个分散的平等的村落。中心聚落的出现,则意味着若干村落中居住着的不同血统的人群已经发展成为一个相对统一的社会共同体,是当时的社会组织开始发生了由血缘关系向地缘关系转化和蜕变的具体反映。“红山文化时代的聚落呈有规律地成群分布,意味着部落联盟意义的社会组织及其社会功能的客观存在,而中心聚落的普遍产生,则标志着最初意义上的城乡分化的出现,那些分别簇拥着各自中心聚落的大大小小的聚落群体,构成了西辽河地区早期出现的凌驾于部落组织之上的古国形态”[8]。

(二)墓葬与随葬品

红山文化时期的墓葬主要是以积石冢为代表,这些积石冢可能表现出红山社会组织结构的变革,目前经过考古发掘的积石冢主要有:

1.阜新胡头沟红山文化玉器墓:M1中置长方形石棺,以薄石板铺底并作顶盖,以较厚的石板砌壁。随葬品已被群众取出,原来位置已不详。收集到玉器15件:勾云形佩饰1件,中心透雕,呈卷云纹,四边出卷角,上缘有双孔。玉龟2件。头部微缩,龟背略鼓起,近六角形,腹面有一对穿孔。玉鸮2件,正面展翅形,背面都横穿一孔。玉鸟1件,仅具正面展翅鸟形,背亦有横穿小孔。玉壁1件,近方圆形,边薄似刃,壁面钻一小孔。玉环1件、玉珠3枚。棒形玉4件,均已残断。M3为多室石棺墓,内以石板分隔成五个单室。随葬品共3件:三联壁1件,形似三壁相连。鱼形坠2件,片状,鱼形,头部穿一孔成目[9]。

2.辽宁凌源县三官甸子城子山遗址:在M1的西侧扰土中,发现1件玉雕猪头饰。M2墓主人头部位置陈放有沟纹玉饰,胸前葬有马蹄形玉箍饰件,左侧随葬2件玉钺,胸前和脚部出土3件玉环,右下侧发现一件玉鸟,左侧的棺墙下发现1件竹节状玉饰。玉钺圆角方形,三面有刃,中间有一圆孔,2件玉钺形状大体相同,均在腰部出土。竹节状玉饰呈束腰竹节状,中间有圆孔,出土于左边墓壁下。玉鸟鼓脊宽尾,背面有鼻。此外,在对墓葬整理过程中发现小玉环、猪头玉饰各1件,猪头玉饰两端雕刻两个大耳,长脸,噘嘴,中间钻三个圆孔,下面制四个漏斗状小孔,应为M1的随葬品[10]。

3.牛河梁红山文化第三地点积石冢石棺墓:M7随葬玉器3件:箍形玉饰、玉镯和大串珠各1件。其中箍形玉饰置于脑后,玉镯置于右腕部,大串珠出土于胸部。M3随葬玉器4件:玉壁、玉环各1件、玉镯1副。其中玉壁出土于头骨左侧顶结上,玉环出土于右肱骨上。玉镯1副出土于左右腕部,二镯均残断,各钻两对和三对小孔缀和。M9随葬玉器2件:玉镯和凸弦纹玉饰各1件。其中玉镯出土于右腕部,凸弦纹玉饰出土于右胸部,通体横剖面如弓,表体均匀地布满横向的凸弦纹五道。两侧近边缘处各有圆孔2、3个[11]。

4.辽宁牛河梁红山文化“女神庙”与积石冢群:M4墓主人仰身直肢,两腿膝部相叠压,左腿在上,随葬3件玉器:一玉箍形器横置于头骨下,斜口朝下向北。二猪龙形玉饰并排倒置于胸骨上,背靠背,吻部向外。M7内葬三人,为二次葬。随葬玉环、壁各2件,分置于三对骨架上。M11骨架散布室内,为二次葬。随葬玉器3件,均出于骨架南侧,玉环出土时断裂。方形玉饰方形圆角,中部有一孔,近一长边中部有二穿。玉棒形器一端作圆头,一端漫圆扁尖,近圆头处饰一周弦纹和二匝突起。M14内葬一人,仰身直肢,双手置于腹上。随葬品玉器3件,1勾云形玉饰置于胸前;2玉环佩戴在胸部。M15内葬一人,仰身直肢,随葬玉器5件:头顶下方出箍形器一,腰部左侧置壁一、环一、壁、环相叠;双腕各置一环,因扰动,右桡骨及环移位于颈下[12]。

5.牛河梁第二地点一号冢21号墓,墓内葬一成年男性,仰身直肢。随葬品均为玉器,共计20件。菱形饰1件放置头部上方,箍形器1件横置于头顶部,勾云形佩1件陈放在肩上部,其下叠压一件玉壁。双联壁2件叠置于右肩部,上盖压一件玉壁。管箍状器1件置于右肩部。龟1件陈置左胸部,龟背向下。腹甲稍残,中心有一圆凹窝,在凹窝壁上琢一对穿孔。竹节状器1件位于上腹处。兽面牌饰1件置于腹部正中。镯1件佩戴右腕部。壁10件,出于头骨两侧、左右小臂内侧、左股骨外侧、双小腿骨下。M21的最大特点是随葬玉器规格高并组合成套。死者周身陈祭大量玉器,墓内不见陶器,发掘者认为是典型的玉敛墓,具有浓厚的宗教祭祀色彩。10件红山文化多件的方圆形玉壁和2件双联壁成双组对分置墓主人身体的上下左右向对称部位,极可能是神灵崇拜物,寓有权力象征意义的兽面牌饰、玉龟和竹节状器陈置在身体胸腹部的重要位置上。这种成组配套、并有一定的组合规律的葬玉方式,更具有礼的含义[13]。

6.牛河梁遗址第五地点、一号冢:在中层遗存积石冢墓葬ZCZ1M7墓圹为长方形竖穴土坑,用不规整石块垒砌石棺,埋葬一人,随葬玉镯1件,出土于右腕处。上层遗存积石冢Z1属积石与封土合筑,在冢内发现玉珠2件,椭圆束腰柱状体。玉板1件,上端有一个对钻而成的穿孔。玉蚕1件,整体近扁圆横柱状。玉联壁1件,由两个方圆壁联结而成。玉蝈饰1件,精工雕刻出头部、双翅和下弯的腹部,腹下前部对钻一个穿孔。积石冢墓葬Z2M2:随葬玉器3件,其中镯2件、坠饰1件。值得一提的是在Z2M2冢随葬了一件彩陶器,这是目前所有红山文化墓葬中所仅见的,但其摆放位置却是在表层的“脚厢”里,而不能与玉器共同放在墓主人身边[14]。一号冢位于冢的中心部位(编号为1号墓M1)。M1石棺内置仰身直肢,为成年男性。共随葬玉器7件:壁2件出于头部两侧。鼓形箍1件出土于死者的胸部。勾云形佩1件与鼓形箍同出土于死者胸部,镯1件戴在死者右手碗处。龟2件分别出于死者左、右手部位[15]。

从上述墓葬材料来看,红山文化晚期墓葬结构、葬式、随葬品具有以下特点:墓葬大多选择在较为平坦的山顶上,墓均为积石石棺墓,绝大多数墓葬属单人葬,仰身直肢,墓内一般只随葬玉器,并且种类丰富,器形多样化,积石冢与祭坛并存是这一时期的最突出的特点。从墓葬规模、随葬玉器的数量来看,墓葬又可细分为中心大墓、台阶式墓、一般石棺墓。中心大墓应是冢内最高等级的墓葬。这类墓随葬玉器数量相对较多,玉器组合有一定的规律性,一是多随葬红山文化玉其中最具代表性的马蹄状玉箍、勾云形玉佩和动物形玉器;二是成组出现的玉器较多,如胡头沟M1的双龟,5Z1M1出土的双壁和双龟。台阶式墓仅次于中心大墓,比较典型的如牛河梁第二地点一号冢、二号冢,这类墓以土圹一侧筑多级台阶为特征。一般积石墓指随葬有玉器的中、小型石棺墓,但也存在随葬玉器的多少。红山文化后期与前期相比,墓葬规格出现了严格的等级划分,随葬玉器的种类、数量有了质的飞跃,这一时期已形成了一套系统化、体系化的用玉制度。以牛河梁为代表的中心大墓,充分反映出红山社会晚期已经出现了以“一人独尊”[16]为表现的等级分化已经制度化。

(三)陶器与手工业专门化

红山文化典型遗址出土的陶器群、玉器群,生动地表达了红山文化时期远古先民原始宗教崇拜的独特精神内涵,充分展现了红山先民手工业技术的先进水平与专门化生产。

红山文化时期的陶系主要有泥质红陶和夹砂灰质陶,也有少量的泥质黑陶和泥质灰陶,红山时期的制陶匠人们已经能够根据器皿的不同用途而选配不同质地的陶土。出土陶器所施的纹饰,主要有压印纹、压划纹、戳印纹、附加堆纹、镂孔、彩陶六种。红山文化的之字纹样多为横压竖排施于器表,弧线型较多,还有一定量的篦点之字纹样。其繁密、疏朗、工整、匀称等不同形式的表现手法,形象地说明了红山制陶匠人娴熟的制陶技巧和灵活的应变能力。

彩陶数量较多,主要施于泥质陶器之上,纹样多系抽象的几何形,富于变化。红山文化时期出现了大量的具有典型地域性和时代性特征的陶器群。从陶器制作方面,红山文化遗址出土陶器所反映的制陶技术,是在继承了本地区的兴隆洼文化、赵宝沟文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同时它大胆的接受了来自中原地区仰韶文化的彩陶技术,使其制陶的技术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

同时,在红山文化西水泉遗址的灰坑内,出土一件人形塑像。泥质褐陶,半身,头部残缺,胸部乳房突起,应是女性。这类雕像在国内首次发现于红山文化遗址中。在敖汉旗西台地遗址也出土了陶塑的女神像。这些裸体女神像形体虽然小,但塑造精细,十分完整,并突出双乳等女性特征。过去所发现的女神像多在祭坛之上,在西水泉遗址和兴隆沟红山文化遗址出土有女神像。这些女神像与祭坛出土的女神像在祭祀功能上是有区别的,说明当时的人们不仅到专门的祭祀场所——祭坛和神庙举行祭祀活动,也在居住地设立有祭祀场所,举行祭祀等宗教活动。

在玉器制作与功用方面,红山文化时期玉器的造型特征、雕琢工艺及用玉制度自成体系,具有鲜明的地域的时代风格,是史前东北地区玉器雕琢和使用进入鼎盛阶段的主要标志。红山文化玉器质料多为软玉,大多通体磨光,装饰纹很少。红山文化玉器的种类造型和工艺反映出红山时代的制玉匠人不但在选择质料上有针对性,而且熟练地掌握了切割玉材的技术,并具有较高的玉器琢磨技能。红山文化玉器质朴而凝重,不仅具有实用价值,而且某些造型还有深刻地寓意。治玉匠人在选料、雕琢、到最后形成的过程中,展示了高超的技艺,逐渐融汇成清新、简练、旷达、传神的时代风格。

红山文化发现的的玉龙中,尤以三星塔拉出土的玉龙刻画得最为栩栩如生。这件玉龙为墨绿色,高26厘米,身体呈“C”字形,吻部前伸,嘴紧闭,有对称的双鼻孔,双眼突起呈梭形,眼尾细长上翘,额上及颚底均刻细密的方格网状纹。龙背钻有一个圆孔,经试验,以绳系孔悬挂,龙的头尾恰好处于同一水平线上。这件大型玉龙,细部运用平雕,浅浮雕手法表现,通体琢磨光滑圆润,龙体曲伸刚劲有力,长鬃高扬飘举,显得极有生气。在龙的起源过程的各个阶段中,红山文化时期是目前所知龙形象发现最多、类型最丰富的一个时期,也是龙形象成熟定型的一个时期。红山文化龙的确认,推动了中华文化起源、文明起源、中华传统和五帝踪迹的探索。红山文化玉器成为中华五千年文明的象征和重要载体,代表了玉器发展的高峰期,红山文化时期,已经形成了一套标志墓主人级别高低的用玉制度,已经出行形成玉礼制系统。

综上所述,到了距今5500年左右的红山文化晚期,社会结构分化,出现了掌管宗教祭祀大权和社会政治大权的特权阶层,等级制度确立。积石冢中埋葬的死者其生前应该就是主持各种祭祀活动的祭司,也就是专职祭祀人员,伴随这些专职祭祀人员作为特权阶层的出现,红山文化晚期的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祭司阶层与普通社会成员之间形成了劳动侵占与被侵占的关系,而祭司阶层内部的再度分化是当时社会结构趋于复杂化的标志,进入了复杂的酋邦社会。

总之,当理论提出之后,实证性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总体说来,中国的田野考古工作还需要加强,文化区系的研究还有待深入。近些年来,魏家窝铺遗址的考古调查与发掘为我们提供了红山文化聚落研究的新材料,希望能够在新材料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对红山文化社会组织结构研究的新探索。在探索过程中,应该是在运用中国本土的考古材料和习用的语言来阐释中国古代文明的起源和发展过程,也要关注西方的考古学、人类学理论与方法对中国传统考古学、历史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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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孙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