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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武汉地区企业及研发机构参与欧盟科技合作计划的思考

  • 投稿郝强
  • 更新时间201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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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 敏 张凯莹

(武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湖北 武汉 430022)

摘 要:武汉作为科教资源大市,与欧盟各国开展了多方位的科技合作,并承担了许多欧盟各类科研合作计划,但与国内发达地区相比,无论是在参与机构数还是在参与范围上,仍然存在明显差距。笔者结合近年来武汉与欧盟科技合作现状,找出当前武汉地区企业、院所参与欧盟合作计划过程中的难点与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对策,为武汉市申报建设中欧区域经济合作示范城市,深化对欧科技合作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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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对欧科技合作;中欧区域经济合作示范城市

中图分类号:G32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65-2272.2015.15.004

收稿日期:2015-05-16

今年是中欧建交40周年,5月13日,武汉市市长万勇会见欧盟代表团,表达武汉市积极申报建设中欧区域经济合作示范城市的意愿,期望与欧洲城市在智慧城市、生物技术、汽车制造、信息技术等领域加强合作。5月18日,由科技部与欧盟驻华使馆共同主办的欧洲科研创新中国行活动在武汉正式启动。6月20日,比利时国王夫妇访华,首站抵达湖北武汉,并签署多项合作协议。这一系列活动,预示着武汉将迎来与欧洲科学技术近距离接触的难得机遇。

1 武汉对欧科技合作的基本概况

“自古以来,武汉都是一个交流中心、交通枢纽,被称为九省通衢。今天在武汉,人们之间的往来可以通过河流、高速公路、铁路便利实现。比利时与武汉在校际交流、文化及高科技产业等方面取得了很多合作成果。”比利时国王菲利普在武汉大学演讲时这样说。武汉地理位置优越,科教资源丰富,人才集聚,工业体系完备,正迎来长江经济带、“中三角”建设等重大发展机遇。武汉与欧盟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去年双方贸易进出口总值近50亿美元。欧盟地区拥有世界领先的科研机构和实力雄厚的跨国企业,历来都是武汉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重点,目前已有包括西门子、飞利浦、诺基亚、爱立信、标致雪铁龙在内的欧盟地区世界500强企业在汉建立了研发机构,并产生了很多标志性的合作项目。

1.1 武汉东湖新技术创业中心与比利时新鲁汶大学科技园的合作

2012年4月,双方签署了“中国-比利时高科技孵化园区”项目土地转让协议,随后东湖创业中心发起并联合东风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武汉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了聚星国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2014年3月主席访问比利时时,在两国元首共同见证下,聚星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比利时新鲁汶大学科技园三方签署了《中国-比利时高科技孵化园区建设合作框架协议》。这是中国人第一次在境外大规模建设的高技术孵化园区,计划到2016年建成占地面积82 700m2、办公和实验建筑77 500m2的大型科技企业孵化中心和科技创新研发中心,将开启中欧大规模科技合作的先河,构建中欧企业市场互入的双向绿色通道。

1.2 武汉电动汽车示范运营有限公司与德国北威州能源事务署的合作

2010年,双方签订了第一期“就电动汽车市场准备和市场引入的示范项目开展经验交流”的合作意向书。2013年9月,双方签订了了第二期“就电动汽车示范车辆互换、车辆评价和充电基础设施的示范项目开展技术合作交流”的框架协议,建立长期定期对话机制,推进双方新能源汽车整车和主要零部件生产企业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开展合作以来,双方不断完善电动汽车示范和推广的商业模式,积极争取政府间的支持政策,为中德新能源汽车技术发展路线与发展方向建立了多层次交流渠道。

1.3 武大吉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欧盟地区国家的合作

武大吉奥是地球空间信息领域首家入驻北欧的中国企业,自2006年始就与丹麦最大企业科威公司(COWI)开展了长达9年的项目合作,截止目前项目委托合同额已达数千万元。2014年8月,武大吉奥在芬兰埃斯堡市和瑞典耶夫勒市分别成立了芬兰和瑞典分公司,并与两国多家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同期,中国空间信息智能服务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驻芬兰和瑞典办事处正式揭牌。未来武大吉奥欧洲分公司将着重在地理信息应用和遥感领域寻找机会,除了寻找合作伙伴、丰富技术成果之外,还将帮助有意来华投资的欧洲企业与中方建立联系。

1.4 武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与欧洲企业服务网络(EEN)的合作

2008年,武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参与组建了EEN在中国设立的第一家分支机构欧洲企业服务网络华中中心(EENCC)。作为服务于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国际技术转移合作平台,EENCC先后与德国、瑞典、法国、英国、奥地利、荷兰、爱尔兰等多个欧盟国家开展涉及通信、环保、激光、机械、生物医药、食品农业等领域的对接活动30余场,为200多家国内外机构提供项目对接、政策咨询、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等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未来EENCC将在与欧盟工业总司签订“2014-2020科技合作框架协议”基础上,积极服务并推进中欧在科技成果转化、科学研究项目、技术项目开发、科技贸易往来等方面的产学研用深入合作,并帮助更多武汉院校和企业联合参与 “欧盟Horizon 2020计划”。

2 武汉地区企业及研发机构参与欧盟科技合作计划的情况分析

机构间的科技合作离不开政府层面的政策保障和资金计划支持。武汉与欧盟开展科技合作由来已久,从欧盟第三框架计划至第七框架计划,武汉地区有关单位先后承担欧盟各类科研项目30余项,获得研发经费近500万欧元,另外也有一批与欧盟国家共建的联合研究机构落户武汉,大大提升了武汉在相关领域的科研实力。

始于2007年1月1日,总预算超过530亿欧元的第七个科研框架计划在2013年年底结束,接档的“欧盟Horizon 2020计划”在2014-2020的7年中,将会投入约800亿欧元的资金,并吸引其他来自私人和国家公共渠道的投入。“Horizon 2020”非常鼓励中国科研学者、企业和研究机构与欧洲合作伙伴结成团队,充分利用欧洲提供的优质研究创新机会,在项目征集公告中,明确提出与中国合作的部分课题,例如食品、农业、生物技术、信息通信技术、能源等。该项合作计划将成为中国机构获益于欧洲的研究创新能力的重要渠道。

笔者曾经在武汉地区20家高校和近百家企业院所中,对参与欧盟科技合作计划情况进行实地走访和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武汉地区参与欧盟框架计划的机构全部为高校院所,大部分企业对此并不熟悉,但均对这一渠道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只有少数机构由于该专业领域中欧相关规范标准的不同、专业术语上的差别等原因,完全放弃申报。

(1)已参与欧盟科技合作计划的机构表示,他们在参加欧盟第七框架项目后,不仅获得了较为丰厚的研究经费,更重要的是通过与世界顶尖科学家的交流与合作,提升了自身的研究开发水平,并在申报国内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时,具备了一定的优势,获益匪浅。

(2)在未参与欧盟科技合作计划的机构中,筹备申报的机构20余家,项目涉及环境、新材料、新能源、先进制造、激光技术、生物医药、农业、通讯等多个领域,其中部分机构已有与外方合作基础,但对于如何参与该计划的实际操作仍存在疑问。而其它大部分机构虽然有极高的意愿,但由于各种困难,目前还未计划参与欧盟合作项目。

3 武汉地区相关机构参与欧盟科技合作计划的难点与问题

(1)缺乏参加欧盟框架计划项目的实际经验,竞争较大、交流较少,缺乏可供借鉴的案例参考;对申报欧盟框架计划项目的程序和技巧不熟悉,申请书的撰写、项目经费具体分配方式、企业自身承担的经费、风险等不明确,项目的招标信息更新不及时等。

(2)缺乏熟悉的欧盟合作伙伴,难于明确欧盟有哪些值得合作研发的项目和机构,对于欧盟成员国在本项目领域的需求不了解,缺乏更多沟通的机会和媒介,影响了双方的认知和项目的实质进展。

(3)作为中小企业,相对于科研机构和学校而言,在技术研发、资金等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劣势,在研究条件和研究力量方面都需要加强,基础条件的缺失,让其很难以从中获益。

(4)在具体参与的过程中,项目管理比较繁琐,项目周期较长,欧方合作人员难以掌控,同时缺乏所在单位的长期、有效支持。

(5)与欧盟前七个框架计划不同,“Horizon 2020”中项目资金从完全由欧盟资助,变为我国项目参与方需先期自带部分项目启动经费,这对期望参与该合作计划的我国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 鼓励武汉地区相关机构参与欧盟科技合作计划的对策与建议

(1)通过政府部门的宏观引导作用,在经费和科研资源的使用上,给予参与欧盟科技合作计划的单位支持,同时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的培训指导,让他们更深刻地了解欧盟科技合作计划,同时大力支持、鼓励英语好的、沟通能力强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参与到该项工作中来。

(2)提升信息公开,尤其是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在主流媒体上发布欧盟框架计划的政策及招标消息的强度;以书面形式,详细介绍欧盟项目的申请流程与评审程序以及申请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例如申报书的形式规范等;对欧洲相关机构的科研实力、创新性、执行力、优势领域进行初步评估,帮助合作伙伴的选取。

(3)加大宣传力度、定期组织举办国际间的合作交流会议,同时发挥本地已有对欧合作基础的企业和研发机构作用,不拘一格、利用多种形式,带动本行业的相关单位积极开展与欧盟的交流与合作,通过前期的交流和合作建立起伙伴关系,为欧盟科技合作计划的共同申报打下良好基础。

(4)鼓励已经参与到前几届欧盟科技合作计划的机构,分享实际经验,总结成功案例;将“科技外交官服务行动”与“Horizon 2020”相结合,对于第一次申请的人员给予更多的介绍辅导、鼓励支持,并充分考虑申请与评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提供适当、及时的帮助措施。

(5)通过政府相关部门,搭建一个互信平台,引进第三方技术合作服务机构,建立辅助沟通机制,尽快在项目申请中帮助促进合作双方达成目标一致的共识,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有效降低技术引进、输出的风险,在充分合作的基础上实现双赢。

中欧科技合作正进入一个发展潜力巨大的新时期,我们应抓住申报建设中欧区域经济合作示范城市契机,积极促进武汉地区更多科研机构参与欧盟科技合作计划,高效利用这一宝贵的多边国际科技合作资源,通过政府的公益服务,提升国际科技合作的规模和层次,推动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从而提高武汉市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与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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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蔡木子.武汉申报建设中欧区域经济合作示范城市[N].长江日报,2015-5-13(1)

2 文俊.欧洲科研创新中国行在汉首发[N].湖北日报,2015-5-19(4)

3 熊熙一.首站访汉对中比交流很有意义[N].长江日报,2015-6-23(3)

4 菲利普.比利时国王菲利普在武汉大学的演讲[R].武汉:武汉大学,2015

5 陈晨,别敦荣.2020地平线计划:欧盟研究创新计划框架[J].山东高等教育,2015(1)

(责任编辑 吴 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