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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弱势群体的“数字歧视”现象调查研究

  • 投稿二涵
  • 更新时间201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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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贝贝 周 林 严龙茂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湖北 十堰 442002)

摘 要:随着信息产业的不断发展,日常的生活产品逐渐数字化,国内居民的生活方式逐渐发生变化,逐渐形成一种新的数字化的生活模式。但是由于各种原因,部分居民逐渐被排除在新的社会生活模式之外,出现了“数字歧视”现象,并逐渐形成新的“数字弱势群体”。文章结合多种研究方法,综合运用行为学、统计学和相关的分析方法和理论工具对数字弱势现象进行研究,并提出解决策略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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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数字化;数字歧视;弱势群体;社会公平

中图分类号:C91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65-2272.2015.11.004

*基金项目: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项目编号:201410525024);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项目编号:SJ201479)

作者简介:张贝贝(1995-),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12级本科生;周林(1993-),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12级本科生;严龙茂(1965-),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汽车经济和企业金融方向的研究。

收稿日期:2015-04-16

信息化产品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学习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了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在拥有和使用现代信息技术方面存在差距。为了缩小这种差距和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有必要加强在该领域的研究。

1 相关概念界定

数字歧视,指的是一种社会现象,它是在信息产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产生的。在铺天盖地的信息产品的席卷之下,数字化逐渐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的显著特征,我国居民的生活方式也相应的发生了变化,人们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信息产品的参与,从而慢慢形成了一种数字化的生活模式。但实际上,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享受到科技进步给人类带来的便利,有很多人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无法使用甚至是接触到新型的数字化产品,便被排除在新的生活模式之外,也慢慢的与大众脱离。久而久之,适应信息化生活的人和那些排除在新生活模式之外的人之间就形成了巨大的差距,直观上看来也是一种不公平的社会现象,这种现象就叫做数字歧视。

数字弱势群体,指的就是在上述数字歧视现象中处于劣势地位的那一群人。他们在生活中接触不到有形的电子化产品,更享受不到各种无形的信息产品给生活带来的便利。所以,在享受信息产业快速发展的成果,和体验新的生活模式方便,他们处于相对弱势的一方,我们把处于这样的不平等地位的人,统称为数字弱势群体。

“数字歧视”和“数字弱势群体”是两个比较新颖的词汇,也是笔者文章的创新之处,希望以上解释能给读者在阅读中带来便利。

2 湖北省弱势群体的“数字歧视”现象研究设计

2.1 研究方法

此次调查分析基于被调查者已经遭受到了数字歧视,并由此设计问卷进行研究调查出现国民数字化歧视的原因,通过对影响因素的分析,增进国民对此种现象的认识,引起广大的居民的重视,更好地享受现在的数字化生活。

本章的研究方法主要是问卷调查法、数据分析法和理论分析法,并使用spss统计分析软件对数据进行可信度分析和主成分分析,找出影响数字歧视的关键因素。

(1)问卷调查法。笔者为了研究这一现象,笔者在十堰、黄石、随州、襄阳、宜昌、武汉等13个县市发放《数字化歧视现状调查》问卷资料共计1 500份,回收后有效问卷为1 379,通过各地区对问卷的作答来了解“数字歧视人群”在普通人群中的比例,并了解数字化在居民中的应用深度及服务深度。

(2)数据分析法。使用SPSS统计分析软件对实地调研得出的数据进行描述性分析、信度分析、因子分析、回归分析等方面的处理,从实证的角度研究各变量的关系,构建分析模型。

(3)理论分析法。以调研的结果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与方法,从整体上综合研究以得出导致“数字歧视”的关键因素,并进行经济解释。

(4)文献研究法。通过对文献资料进行研究,了解国内外有关数字化歧视的有关描述及观点,然后对湖北省的“数字歧视”现象进行分析比较,从而获得更可靠的文字信息。

2.2 研究设计

2.2.1 问卷设计

此次调查分析,笔者选定的主题是数字化歧视,首先假定在现行社会中确实存在数字歧视现象,有部分人群遭受到了数字歧视,通过搜索各种相关资料区别出“数字化弱势人群”并研究影响数字化歧视的各项因素,设计调查问卷。

问卷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数字化歧视的判定问题,通过对题目的回答来判断调查对象是否为受数字歧视者,并以此为标准来筛选有效问卷,保证问卷的可靠性和调查数据的可信度;第二部分为数字化歧视影响因素重要性评价,利用李克特量表,将每项因素按照完全不重要、不重要、一般、重要和非常重要五种程度来判定每项因素对于该问题的重要性。第三部分是个人信息,反映被调查者的基本信息情况。

2.2.2 数据收集与分析思路

调查分析是基于对湖北省十堰市、武汉市、襄阳市、随州市、黄石市和宜昌市共13个县市进行抽样调查,其中农村和市(县)调查者居多。抽样调查的对象涉及到了各个年龄段和各种不同职业的普通人群,主要针对18岁以上的成年人,职业多为农民、工人和企事业单位人员。一共发放了1 500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1 379份,有效率高达92%,通过SPSS软件分析可信度达到了98.5%。

3 数据分析

3.1 信度分析

使用SPSS软件对所有根据问卷得出的数据进行可靠性检验, Cronbach's Alpha的信度系数为0.986,大于0.9,问卷的可信度很高,即这批问卷和基于这份问卷得出的数据是可靠的,可以进一步得出这次数据的处理结果是比较可信的。

3.2 描述性分析

表1反映了在1 379个被调查者中,有49.7%的人使用传统渠道,如电视、报纸、收音机、人口相传等形式获取信息,有50.3%通过新型的网络媒体获取信息。由于此次问卷调查的目的在于找出产生数字歧视的原因,而衡量这些潜在影响因素的指标由完全不重要、不重要、一般、重要、非常重要五个构成一个完整的衡量体系,所以,在这里把前面的这两个衡量指标去掉,因为它们表示被它们表示的变量不是影响因素。此处只统计后三个衡量指标,统计结果如下:

基于五个衡量程度分析得出结果,并截取了上面一部分的代表性数据,在问卷设计中的说明,衡量程度中“一般”的代码为2,“重要”的代码为3,“完全不重要”的代码为4。而表2是经过处理的结果,以性别为例,我们把认为性别完全不重要、不重要、一般、重要、完全重要的所有选项加权平均,根据后面的结果可以回归到之前的假设定义。靠近3和4表示是重要或完全重要的,被它们所描述的变量对数字歧视很可能存在影响或影响很大,具体到这张表,“个人观念”和“经济发展程度”很接近3,而“网络普及程度”接近4,表明了这三个因子是造成数字歧视的重要原因,并且,人们对某一因素的选的越多,表明人们认为这一因素的确产生了数字歧视,其相应的高频率和百分比也进一步佐证了笔者的这一判断。

3.3 因子分析

KMO值介于0和1之间,它的测度值越大(即接近0.1),表明变量间的共同因子越多,研究数据越适合用因子分析。由表3可知,KMO值为0.938,表示非常适合进行因素分析。

Bartlett的球形检验的目的是检验相关矩阵是否为单位矩阵,如果是单位矩阵,则认为因子模型不合适。由上表可知,Bartlett的球形检验的近似卡方值为37529.654,自由度为78,同时,概率值sig.为0.000<0.01,达到了显著水平,说明其适合做因子分析。

由表4可得,第一大栏为各成份的序号,共有13个变量。

第二大栏为初始特征值,共由三栏构成:特征值、解释方差和累计解释方差。合计栏为各成份的特征值,此处固定提取3个因子,因此软件提取了3个因子。累计解释方差栏为各因子方差占总方差百分比的累计百分比。如在解释方差栏中,第一和第二成份的方差百分比分别为87.429%、3.961%,累计百分比这栏中,第一成分的累计百分比仍然为87.429%,第二成份的累计百分比为91.390%,即为87.429%、3.961%的和。

第三大栏为因子提取的结果,未旋转解释的方差。第二大栏里固定提取的因子的特征值提出来,单独列在第三大栏,并且按照特征值由大到小的顺序进行排列,所以第一个公因子的解释方差最大。

第四大栏为旋转后解释的方差。与第三大栏相比有所改变,旋转前的特征值从11.366到0.315,从旋转前最大特征值与最小特征值之间的差距比较大到相对集中,特征值从4.197到3.914。

由表5可得,提取的三个因子中,在第一因子中,排在前3位的因素是性别、收入、数字化产品更新速度,从均值来看,收入是影响数字歧视的重要因素,因此将第一因子命名为“收入因子”。

在第二因子中,排在前4位的是经济发展程度、个人观念、学历、政府重视程度,从均值来看,经济发展程度是影响数字歧视的重要因素,因此将第二因子命名为“经济发展因子”。

在第三因子中,排在前3位的是网络普及程度、年龄、家庭环境,从均值来看,网络普及程度是影响数字歧视的重要因素,因此将第三因子命名为“网络普及因子”。

由此可见,影响数字歧视的的主要因素有:网络普及程度、经济发展程度、收入状况。

4 分析结论与建议

4.1 研究的主要结论

本报告从数字化产品及服务的应用情况出发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得出造成数字歧视的主要影响因素,并依此为基础提出了相应的应对策略和建议。主要得出以下结论:第一,造成数字歧视影响因素有很多,通过利用SPSS统计应用软件对调查结果进行数据分析,最后得出造成数字歧视的关键性因素主要有网络普及程度、经济发展程度、收入状况。

第二,对于数字歧视问题的解决,应该在上述结论的基础上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主要从政府、企业、社区组织和个人四个角度进行改革和深思。

4.2 数字歧视的主要应对措施

4.2.1 政府层面的应对措施

(1)政府应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网络信息普及程度的发展。通过研究国内东西部地区和城乡信息发展不均衡,发现关键在于信息技术应用所依托的信息基础设施的差距。因此,首先要解决农村由于资金不足而缺乏信息化发展设备的问题。要想提高农民的信息工具普及率,就要提高计算机的普及率,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居民的硬、软件设备。

(2)要缩小及跨越数字歧视,必须坚持教育先行基本国策。国家应持续加大在基础教育方面的投入,同时也应加大对于普及信息化知识和技能教育的投入,对社会公众进行全面的信息面向社会公众大力进化教育。为弱势群体阶层提供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提高全民的信息技术水平和素养,使其掌握信息技术使用的基本技能,从而为缩小以至跨越数字歧视提供智力支持。

(3)政府应加强信息化和数字化社会的宣传,提高群众的数字化信息意识。国大多数人的信息意识普遍比较淡薄,对信息和现代信息技术知识了解得较少,捕捉信息的能力较差,因此要努力提高他们的信息意识,促使他们了解信息的重要性,掌握一定的信息技术。可采取各种大众传媒、各类信息机构和其它多样化的方式和手段,进行广泛持久的宣传。

(4)采用“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运作”的运作模式。我国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低,企业规模小无力独立承担普遍服务义务,可以采取国家设立普遍接入基金和国家财政的两种形式。

4.2.2 企业层面的应对措施

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组织,要求企业采取措施,在减轻“数字歧视”的过程中发挥长效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寻找到迎合企业自身利益的出发点。消减“数字歧视”有利于新型数字化产品的推广和普及,从而扩大企业的盈利。因此,企业应在控制成本的前提下采取适当措。

(1)在产品推广过程中,采取适当刺激措施。很多人尤其是中老年人,对数字化产品并不敏感,这些数字产品在他们的生活中并不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人们对产品没有了解的欲望,就会缺乏购买的欲望。因此商家为使这类人群成为消费群体,可以采取一些刺激措施,调动此类人群对于产品的积极性。

(2)加强产品安全性宣传,建立安全保障、赔付体系。对于未使用过或很少使用数字化产品的人来说,不愿使用它们的原因可能集中于以下几点:一是不会操作;二是操作程序复杂;三是对产品的安全性保持怀疑。其中,消费者对于数字产品安全性的怀疑应引起开发商、商家重视。因此运营商应加强产品安全性得宣传,建立安全保障、赔付体系,可以以实际赔付事例赢得消费者信任,树立消费者对产品安全性的信心。

4.2.3 社区层面的应对措施

社区可以组建“数字产品科普室”,“老年人专用电脑室”等社区信息中心。征集义工、提供场所,在征得社区住户支持的前提下可筹集一定资金,为老年人组建“数字产品科普室”,“老年人专用电脑室”等,并安排时间为社区中的老年人们普及数字产品的使用方法,组织老年人进行学习,另可组织相关比赛活动以调动老年人积极性。而对于义工,社区也可采取适当鼓励政策,如与附近学校联合,让学生为老年人普及知识,学校和社区对参与活动的学生给予奖励等。

4.2.4 个人层面的应对措施

就个人层面而言,数字歧视者更重要的是转变自己对数字化的观念,了解数字时代的特征,努力去接受新型数字产品和软件;另一方面,未受数字歧视的个人可能更有优势、更有意愿去尝试和接受新型产品,他们在享受数字化带来的便利时,也应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帮助身边的数字歧视者更好地融入数字化生活中,脱离出数字歧视群体,从而促进信息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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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沐贤斌.数字鸿沟的现状、成因及对策研究.硕士论文[D].合肥:安徽大学,2010.

2 西桂权.我国数字鸿沟与经济鸿沟之间的关系.博士论文[D].北京:北京邮电大学,2013.

3 谢龙汉,尚涛.SPSS统计分析与数据挖掘[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2.

(责任编辑 梁 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