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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的思考

  • 投稿蔡的
  • 更新时间201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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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巧1 史 红2 刘 洋2

(1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湖北 武汉 430071 2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湖北 武汉 430071)

摘 要:随着国家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越来越重视,以及科技特派员队伍不断壮大,如何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的作用成了非常重要的问题,主要对湖北省科技特派员制度如何建设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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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科技特派员;制度;对策与建议

中图分类号:G40.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65-2272.2015.12.004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鼓励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和技术合作组织”。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发挥高校在农业科研和农技推广中的作用”。按照国家科技部等部委的统一部署,湖北省自2008年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以来,科技特派员队伍不断壮大,通过深入开展科技创新、科技服务和科技创业活动,促进了资金、人才、知识、管理等科技生产要素向农村聚集并在农村有机结合与合理流动,提升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的市场化水平,推进了新型农村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在促进“新三农”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1 湖北省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推行情况

湖北省科技特派员制度从运行机制到组织建设,经历了一个试点起步到全面推广的过程,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受到广大基层农民朋友的欢迎。从2008-2014年,全省共选派各级科技特派员25 000余名,其中省级科技特派员1 327人,省科技厅安排1 200万元。全省已建设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7条,创业培训基地7个,创业基地938个,基层服务站907个,信息服务平台233个。2014年,共举办培训活动100场,发放宣传册170万份,培训农民50万人,带动农户200万户以上,领办、创办经济实体15家;引进推广信息技术200项,实施科技开发项目1 576项,推广、转化农业科技成果150余项。其中,武汉国家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大力推进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推动科技人员深入创业科研生产一线,园区新引进企业21家,园区核心区入驻企业达413家,实现技工贸总收入230亿余元,种子、有机食品、生物农药等出口创汇8 000多万美元。

经过多年的努力,湖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已经将科技优势转化为服务企业和产业链的经济效益和生产力,转化推广了一批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培育提升了一批农业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探索建立了科技服务“三农”的长效机制。

(1)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运行机制。全省成立了科技特派员行动协调委员会,地方政府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统一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组织、科技、人社、财政、农业等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推动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确保了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的政策和工作环境的优化。

(2)加大选派力度,改进选派申报制度。进一步加强湖北省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满足各地科技服务需求,选派计划名额逐年增多,选派范围逐步扩大。在选派程序上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更加注重市场需求。

(3)搭建创业平台,推进创业培训基地建设。2013年组织推荐了淡水鱼、水生蔬菜等国家科技特派员创业链,推荐武汉、襄阳、宜昌、十堰等地建设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推荐华中农大、省农科院、长江大学等单位申报科技特派员创业培训基地,为科技特派员在基层、农村开展创新创业搭建平台与载体。

(4)创建利益共同体,探索长效机制。科技人员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与企业、农民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完善具体的利益分享、人事安排等具体措施,明确工作职责、报酬等。通过经济手段、合同形式,鼓励通过技术入股、承包、参与管理经营等方式与企业、基地、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促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持续健康发展。

(5)坚持整合资源,完善服务工作模式。2012年全省结合“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全面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将科技特派员工作融入到示范省建设工作之中,依托示范省建设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发挥示范省建设整合的省内26个厅局信息服务资源优势,运用多种信息服务手段,有效的增强了科技特派员的服务能力,收到良好的综合效益。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经费相对不足,资金来源渠道有待拓宽。目前湖北省科技特派员的经费主要来自科技部门的政府投入,省级设立的农村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严重不足,市县级专项工作经费更少,难以满足实际需求。金融支撑体系还未引进到科技特派员创业活动中。

(2)队伍总量偏少,选派结构有待优化。省级科技特派员选派的主体主要是省级高校、科研院所的在职科技人才,主体结构相对单一,市县级的科技人才、退休科技专家等多方力量还未调动起来。

(3)服务范围较小,服务模式有待创新。全省科技特派员服务模式主要是一对一的形式,主要解决农业经济组织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个性问题。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服务模式,不利于农业产业链共性问题的解决,尚未形成规模效应。

(4)保障措施落实难,政策保障体系有待完善。2008年省科技厅联合省人事厅、省农业厅等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了选派对象享有的优惠政策,由于部门协同推进力度不够等原因,很多政策未能落实到位,尤其是职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落实不力,不利于调动专家下基层服务与创业的积极性。

3 对策与建议

2014年8月,科技部张来武副部长在四川雅安举办的科技特派员制度培训班上指出:农业发展方式要向一二三产融合,进一步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是实施农业创新驱动的关键举措,是发展“新三农”的最有力手段,是推进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重要抓手。湖北省科技特派员制度还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3.1 加强服务平台建设

(1)组建科技特派员工作服务站。依托全省14家产业链龙头企业、农业科技园区、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组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使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与创业、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有阵地、有场所、有抓手,切实为科技特派员在生产一线开展科技示范和创业服务创造便利条件。

(2)完善特派员信息库和农业科技需求库。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认识度和参与度,将志愿到基层、到农村开展科技服务与创业的科技人才汇集入库。同时,在征集全省涉农企业、合作社及农户科技服务、创业需求的基础上,创建全省农业科技需求数据库,全面掌握全省农业产业发展过程中的技术瓶颈。对科技特派员信息库和农业科技需求库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维护。

(3)创建全省科技特派员网上管理平台。运用信息化管理与服务手段,符合条件的专家通过网上进行申报、主管单位及科技主管部门统一经由网上进行审批,被选派的科技特派员在基层开展科技服务的过程中,进行动态记载工作报告,创建集申报、审核、选派、考核等为一体的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

3.2 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1)创新选派形式。在保留“一对一”开展贴心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选派形式,针对部分地区农业产业重大技术瓶颈难题,可以开展对科技特派团、法人科技特派员团体的选派,积极探索大学农技推广服务模式,提升高校公益性农业科技服务能力。可以将涉农高校、科研院所作为法人科技特派员,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和团队力量,重点面向秦巴山片区科技创新需求进行选派,与地方政府整体对接,克服单个科特派“势单力薄”的不足,集中解决片区中农业科技发展中存在的科技难题。

(2)优化选派主体。根据全省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涉农科技服务需求,调动社会科技资源,包括市级优秀科技人才、社会退休科技专家学者、全省农技110专家、示范省建设站点优秀信息员等均可纳入到科技特派员队伍。不断壮大全省科技特派员选派队伍,充分发挥涉农科教单位、行业协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作用,将科特派的触角延伸到全省农业产业链的方方面面,不断推进农业科技成果在基层的应用和推广。

(3)丰富服务手段与内容。科技特派员的目的之一是通过对基层企业、农户等就农业技术知识进行教育和帮扶,促使他们增长技能、推进创新、增加效益、谋求发展。以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为契机,提升科技特派员信息化服务的水平与能力,将科技资源信息化贯穿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产业链全过程,从而有效提升农业科技特色产业的规模和竞争力,使科技特派员创业成为全省农业农村创新驱动的重要抓手。

(4)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不断引导科技、人才、资金、技术等创新要素向农业农村聚集。由政府牵线,通过与银行等金融部门的合作,为科技特派员搭建金融平台,有效解决科技人才在基层创业的融资难题,为科技特派员基层创新创业提供科技专项贷款等。

(5)加大资金投入。省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科特派专项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对经济薄弱地区要给予资金政策倾斜。市、县级财政也要增加配套资金,设立专项经费,为科技特派员下基层开展科技服务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6)注重营造氛围。加大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氛围,注重树立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及时总结各地工作创新中形成好的经验、好做法、好制度,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扶贫服务的良好氛围。

3.3 完善政策保障体系

(1)加强政策保障。充分发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农业厅等职能部门在深入推进全省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中的作用,结合全省农业科技发展实际,共同研究制订出台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实施意见,在人事保障政策、财政金融支持、创业激励等方面给予科技特派员最优惠的政策保障,为全省科技特派员农村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2)加强项目支持。开展科技创业,是科技特派员的本旨要义。要创造更加优惠的政策,对优秀的、表现突出的(法人)科技特派员(团)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在试点市州通过农转资金、富民强县、星火计划、三区人才专项计划等项目资金对他们予以倾斜。尤其对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的企业,设立项目专项,给予最大程度的扶持政策。

(3)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需求征集、推荐选派、动态管理及考核奖励机制,研究出台《湖北省科技特派员考核管理办法》,明确特派员的职责,制订科学合理的考核措施。同时,在保障科技特派员原单位工资、编制、职务、人事关系不变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建立特派员奖励激励机制,鼓励特派员与服务对象建立合理的利益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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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王琪萍.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破解三农问题[J].福建农业,2008(2)

2 张社梅,胡豹,张明生.浙江省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概况、存在问题及几点建议[J].浙江农业科学,2008(1)

3 李林辉,徐国祥,覃立群,等. 新形势下农业科技推广特派员制度的尝试与思考[J].现代农业科技,2007(9)

4 檀学文.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发展与完善[J].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6(12)

(责任编辑 要 毅)